1851年(清咸丰元年)周仲喆任博山县知县。1852年(清咸丰二年)大水,冬地震。1854年(清咸丰四年)五月地震。1857年(清咸丰七年)秋天 蝗虫成灾,群飞遮日,农田庄稼尽伤。1862年(清同治元年)2月 南博山村瘟疫传染,死亡百余人。8月 淄川纸坊村人刘培德以抗税“闹漕”集结民众2000余人,... (查看全文)
淄博市博山区位于山东省中部,鲁中山区北部,淄博市南部,位置坐标 :东经 117° 43′—118° 42′,北纬 36° 16′—36° 31′。南与沂源县接壤,西南接济南市莱芜区,西北与济南市章丘区交界,东部和北部与淄川区毗邻,南北长 49.4 公里,东西宽 20 公里,总面积 698.2 平方公... (查看全文)
一、抗战时期的锄奸保卫训练班 (一)1939年4月,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派王墨庭(王卓)到清河特委开展锄奸工作,同年秋,清河区锄奸干部训练班在寿光县牛头镇举办,训练了十几人,分配到寿光、四边、临淄、桓台、邹平等县建立了社会科,主要任务是保卫党的组织,秘密建立基层锄奸组织。1941年清河区党委社会部长李... (查看全文)
一、镇压反革命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 隐藏的反革命分子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国民党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便疯狂地进行破坏。突出的破坏活动:一是土匪同散兵游勇、地痞流氓纠合一起,活动于湖区、山区、铁路沿线、矿区、沿海及行政区间的接壤地带,日伏夜出,到处袭扰,杀人越货,抢... (查看全文)
一、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门、道门,统称会道门,是以散布“鬼神论”、“宿命论”及“躲灾避难”等邪说,蒙蔽、恫吓和欺骗群众,利用封建迷信为联系纽带和手段,按照封建家长制的形式建立起来的秘密团体。 会道门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明末清初山东就有会道门活动。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会道门流传、繁衍、发... (查看全文)
一、 清剿国民党残余武装 山东境内的匪患在建国前后相当严重。尤其是国民党军溃败后残存的散兵游勇,为害尤剧。 1946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为配合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军事行动,以徐州、济南、青岛、兖州等地为据点,派遣匪特干探潜入解放区,纠集伪军、土匪、地主恶霸,组成大小130余股武装匪特,活动在...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肃清奸细特务,保卫民主秩序,巩固后方,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我山东公安干部、战士、机关与部队,应高度发挥工作热情与责任心,为人民立功。第二章 立功条件 第三条凡公安干部、战士、机关与部队,在反奸工作中能完成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功。 一、在艰难环境...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依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制定之。第二章 组织与分工 第二条:县公安局设局长一人,总理全局一切工作。 第三条:县公安局设一、二、三、四股,每股各设股长一人,总理全股一切工作。各股之组织与分工如后: 一、第一股为侦察股。内设干事三人,分掌侦察、统计、...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依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制定之。第二章 组织与分工 第二条:专员区公安局设局专一人,总理全局一切工作。 第三条:专员区公安局设一、二、三、四科,每科各设科长一人,总理全科一切工作。各科之组织与分工如下: 一、第一科为侦察科。科员三人,(分掌)侦察...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依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制定之。第二章 组织 第二条:主任区公安局设局长一人。 第三条:主任区公安局设一、二、三、四科,每科各设科长一人。各科组织如后: 一、第一科为侦察科。内设三股,每股各设股长一人,并依工作情形可各设干事一、二人。 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