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位于山东省中部,鲁中山区北部,淄博市南部,位置坐标 :东经 117° 43′—118° 42′,北纬 36° 16′—36° 31′。南与沂源县接壤,西南接济南市莱芜区,西北与济南市章丘区交界,东部和北部与淄川区毗邻,南北长 49.4 公里,东西宽 20 公里,总面积 698.2 平方公里。下辖 3 个街道、7 个镇。总人口 420898 人,其中城镇人口 302320 人、乡村人口 118578 人。
博山历史源远流长,新石器时代晚期已有人聚居,龙山文化遗址也有分布。博山古称颜神,后又称颜神店和颜神镇。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博山县,属青州府。民国初,废府,改济南道,后废道,归山东省政府辖。1939年,博山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泰安、莱芜、章丘、历城、淄川、博山、新泰7县边区联合办事处管辖。1940年,属泰山专区。1942年,与莱东县合署办公,改称博莱县。1944年,恢复博山县,属鲁山行署。1948年3月,博山解放,8月分为博山县和博城、黑山、原山3个直辖区。1949年10月,撤销3个直辖区,改为博山市,属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5月,博山市并入博山县。1951年5月,成立淄博市,驻博山城里,保留博山县,县府迁往源泉。1955年3月,撤销淄博工矿特区,建立淄博市,原淄博市改为博山区,归淄博市管辖。
博山是一座典型的山城。“三面云山一面城,一江春水穿城过”,博山的字面意思就是多山,整座城市依山而建,山在城中、城在山中,全区山地面积500多平方公里,有大小山头1300多个,其中海拔800米以上的47个,海拔1108米的鲁中最高峰—鲁山就坐落于博山境内。全区耕地面积16.4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4.1万亩,人均仅有三分田。淄河、孝妇河两条河都发源于博山,境内流域面积达654平方公里,是山东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全区大小泉眼36个,素有“济南72泉、博山36泉”之称,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1.6%,城区绿化率达到46.7%,素有“鲁中山水画廊”和“淄博后花园”的美誉,“山、水、林、泉、洞”的地质特点非常鲜明。
博山是一座正处于转型发展中的老工业城市,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和省市依托博山丰富的煤炭、陶土、焦宝石等资源,陆续在博山建设资源型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近40家。进入21世纪,博山区坚持工业立区、工业强区不动摇,全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已形成机电泵业、健康医药、汽车智造、新型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3家,被确定为国家火炬计划泵类产业基地、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山东省优质泵类产品生产基地。
博山人民有着革命斗争的光荣传统,群英荟萃,人才辈出。可谓钟灵毓秀,地杰人灵。
1420年(明永乐十八年)山东蒲台巾帼英雄唐赛儿在岳阳寨率众起义,杀贪官,济贫困,震撼朝廷。1552 年矿工王堂率矿工起义,转战莱芜、新泰、兖州等地,屡败官军,给明王朝的封建统治以重创。
鸦片战争以后,博山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投入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民主斗争。1919年5月,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博山第一高等小学师生罢课,联合各界千余人上街游行,抵制日货,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共一大代表王尽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书记部主任罗章龙到博山考察矿业工人生活状况,宣传马列主义,播下革命火种。1926年11月,中共博山小组成立。1927年4月,中共博山支部成立 在共产党领导下,博山工人运动迭起,在推倒“三座大山”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显示了工人阶级的强大力量。1936年,博山的进步知识分子建立中国民族解放先锋队博山地方队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为全民抗战奠定了群众基础。1937年6月1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建立中共博山特别支部委员会。“七七”事变发生后、博山地区的共产党员和爱国人士,在中共山东省委统一部署下,在中共博山县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相继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六军第一总队等抗日武装。1938年6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中共博山县委建立,由此组织领导全县人民拥军支前,开展斗争,组织武装积极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抗击日本侵略者,打击汉奸,建立开拓革命根据地,形成全民抗战的局面。解放战争期间,博山人民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仅1947年博山县支前民工即达843100人次。新中国成立后,博山人民发扬革命传统,为保卫祖国边疆和社会主义建设,有13485名青年参军服役。在历次革命斗争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中,博山有1363名优秀儿女为民族和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英名永垂史册,光照千秋。
公元1906年(清·光绪32年)博山创设了巡警局。民国初期,博山警务仍沿清制机构,设巡警局。1929年5月,国民党成立了博山公安局。1937年11月(民国26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博山县,县公安局弃城逃往济南。1938年1月3日,日军侵占博山城后,成立博山县日伪警察所。抗战胜利后,日伪警察所溃撤,彻底消失。
1946年7月和1947年7月下旬,国民党重新占领博山后,先后两次恢复博山县警察局。1948年3月13日,博山第5次被解放,博山国民党警察局就此消亡。
旧制警政无不以镇压人民,维护其反对统治为目的。特别是日伪政权和国民党统治博山时期,警察局是残害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他们杀害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残酷压迫人民群众,催粮逼款,强抓壮丁,横征暴敛,很多革命干部和群众倒在警察局的屠刀之下。
1939年9月25日,博山县抗日民主警察局在5区李家庄成立。1940年1月,改为博山县抗日民主公安局。由于日本侵略军进行大扫荡,实行三光政策,1944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组织机构变更,先后成立了益、临、淄、博四县联合办事处公安局、博莱县公安局、博山县公安局。在这个时期,公安机关主要任务是发展巩固抗日根据地,坚持边沿斗争,深入敌占区,锄奸反特,开展武装斗争等工作。
1945年8月23日博山解放后,成立了博山市公安局。1946年4月份,博山市、博山县公安局合并为博山县公安局。1948年3月份,博城最后解放,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相应的进行了变更,公安机关力量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在解放战争期间,公安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部队保卫解放区,积极开展了反顽化斗争,对摧垮伪政权、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成果,开展政治攻势,争取伪军政人员,剿匪反特,侦察敌情,办理敌伪人员自首自亲登记,以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对敌斗争,粉碎敌人的种种阴谋活动,发挥了公安工作的特点作用。有力地打击了敌人,巩固了地方政权,保护了解放区人民群众的利益,迎来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博山县人民公安机关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在城区实行戒严,组织群众清理城区卫生,编排户口整顿特种行业,加强交通和消防工作,维护城区的社会治安,防止一切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继之开展对反动党团分子自新登记,收容散兵游勇,安置逃亡回归分子回乡安心生产。进一步清理了敌人的社会基础。通过取缔毒赌、限制、改造娼妓等,维护了城区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