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德,
1919年2月1日出生于莒县孙家鱼台村。他14岁在大店小学当勤杂工,给地下党送情报,常跑莒县书店、沂水磨面房、临沂五中这三个秘密联络点。1937
年参加八路军四支队,第二年就入了党,不久分配到中共山东分局工作。1942年春天,鲁中军区和鲁中公安局根据沂蒙山反扫荡需要,决定成立了一支"鲁中短
枪队",插入敌后机动灵活的打击日伪,常德被任命为队长。
1942
年冬天,常德带领队员直插沂水县城子区,"枪打出头鸟,镇压坏中坏",决定对伪中队长肖凤林"开刀"。这帮人绑架勒索欺压百姓,打死无辜群众上百人,老百
姓称他们"天亮的汉奸,天黑的土匪"。短枪队经过侦察,趁雪夜潜伏在肖家官庄村东的看场屋子里,等待肖凤林天亮后来该村吃早饭时"瓮中捉鳖"。天亮了,雪
停了,一伙伪军向这方向走来。肖凤林腰跨手枪,手提文明棍走在最前面,喽啰们大背着枪,一滑一歪的跟在后面。等肖凤林走近看场屋子,两个短枪队员猛冲出
来,把肖凤林的胳膊一扭,架起来就拐进一条胡同。伪军们被眼前的一幕闹懵了,头儿被逮了不敢开枪啊,这时,其他短枪队员们的驳壳枪可开了火,可笑八十多个
伪军滚的滚爬的爬,轰的一下四散逃命去了。腊月二十三逢店子集,短枪队员将肖凤林押到集市上,贴出布告,将这血债累累的汉奸枪决了。这一带敌伪吓得心惊胆
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此后,常德先后在莒北县、沂山专区、泰山区领导地方公安同日伪进行斗争,1948年随部队攻下济南城,担任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城内分局长,1952年调省电力系统担任负责人,1965年调贵州省任水利电力厅副厅长,1983年离休,现居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