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后期,为了开辟新的解放区,夺取全国解放的胜利,党中央决议从老解放区抽调大批干部,随军南下接管新解放区,建立地方政权,支援新区建设。在人民解放军将渡江南进,把解放战争进行到底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华东局(以下简称华东局)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华东南下干部纵队”,随人民解放军南下,接管江南新区政权。南下干部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肩负使命 南下金华
1948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准备五万三千名干部的决议》,决定从五大老解放区抽调包括党务、政府、军事、民运、经济、财政、银行、贸易、机要、通讯、新闻、教育等方面的各级干部5.3万名,以区党委(或省委)为单位,配备整套班子随军南下,到达新解放的区域,建立党政军机构,进行接管、开辟工作。
为贯彻中央决议精神,华东局于1948年12月在山东临朐县与益都县交界处的闵家庄召开各区领导人会议,部署抽调干部随军南下的工作和研究大军渡江以后华东局及所属各区党委的组织安排问题,并于12月25日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名干部决议的指示》。《指示》指出由于华中干部特别缺乏,因此准备一万五千名干部的要求完全由山东来负责。《指示》并就1.5万名干部的落实作了具体分配,其中鲁中南区配备1套区党委级、10套地委级、40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3680人。1949年2月1日,中共鲁中南区党委发出《关于执行华东局准备一万五千名干部外调任务的指示》,规定南下干部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身体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按照自愿报名、组织考察批准的办法进行组织,分数批完成。其中鲁中南二地委、三地委分别从沂北、莒县、临沂、临朐、安丘、沂源、泰宁、新泰、渠河、淮安、莒沂等县抽调干部,各编为一个大队(地专建制),大队下设中队(县级建制)、班(区级建制),准备南下。
1949年初,山东各战略区的班子配备工作基本完成。鲁中南区党委确定由区党委委员张劲夫、张雨帆、魏思文、刘建中、李培南及一地委书记林乎加等组成一套区党委,带队南下。3月中旬,包括鲁中南区在内的大批山东南下干部,以及从华东局财政部所属专门学校、华东大学抽调的部分干部和学生共计1.2万余人,分两批出发,陆续集结到华东局党校所在地临城(今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根据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指示,全体南下干部统一整编为“华东南下干部纵队”,下辖4个支队,其中鲁中南区南下干部编为第一支队,司令员汪乃贵,政治委员张雨帆。一支队下辖鲁中南区二、三地委抽调组成的南下干部大队,大队长杨源时,政委冯起(后接管金华地区)。其中以沂源县、泰宁县干部为主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谢仁符,指导员张正伦;以安丘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赵季武,指导员燕依民;以沂北县(今沂水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以淮安县、沂北县、莒沂县等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王心斋,指导员李树平;以新泰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蔺景沂,指导员戴光;以莒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刘胜洲,副队长解信秋;以临朐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以临沂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中队长颜寿山,指导员许肃。为加强组织管理,便于统一行动,南下干部纵队一律穿解放军军装,戴八角帽,佩戴解放军符号,实行军队编制,配备长、短枪。
在临城期间,全体南下干部作为华东局党校的学员,进行了整顿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批准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中共中央关于接受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对“自由资产阶级”及“开明士绅”的政策的指示》等城市接管政策文件和决议,并了解了南方地理、气候、生活习惯等。通过临城的学习集训,为“华东南下干部纵队”顺利接管南方新解放区的政权、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1949年3月底,华东南下干部纵队随军沿陇海线经徐州、沐阳、淮安南下。在江苏省宝应县界首,南下干部纵队进行了整顿,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及有关政策,明确了接管城市最高权力机关——军管会的基本任务。行军途中,华东南下干部纵队以大队为单位,每走到一地,利用空地或院落作课堂给全体人员上课,内容主要是城市接管工作和有关政策,依靠什么人、为了什么人、接管工作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4月下旬开始,南下干部纵队陆续渡过长江,经镇江、苏州、南浔抵达杭州。5月3日,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南下干部带队负责人会议,介绍浙江的基本情况和接管任务,同时提出要迅速接管广大农村,建立县、区各级政权。由于当时浙江南部地区尚未解放,因此大部分南下干部在杭州拱宸桥一带停留了三四天,然后即分往各个接收地区。由于各个接收地区有大有小,解放也有早有迟,所以在南下途中和到达杭州后,中共浙江省委在分配各大队负责接收地方政权时,各大队之间又有调整,人员也有变动,但基本上保持了一个大队接收一个地委的建制。5月13日,山东鲁中南区二、三地委抽调组成的南下干部大队安丘县中队在中队长赵季武、指导员燕依民的带领下先期到达金华县。尔后,由大队长杨源时、政委冯起带领的南下干部大队部及其他各中队也陆续抵达金华。
完成会师 开展建政
金华地处浙江省中西部中心,金衢盆地东段,向为交通要道和兵家必争之地,素有“铜城”之誉,曾被朱元璋称为“浙江之心”。至抗日战争时期,金华仍有“陆路关隘,水上通衢”之说。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一军、十二军所部在当地党组织和地方武装力量配合下,于6日解放兰溪,7日解放金华,8日解放汤溪、义乌、东阳、永康。9日解放武义、宣平,11日解放浦江。各地相继成立了军事管理委员会和地方管理机构。
根据1949年5月6日浙江省委第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全省共建立了3个市委和十个地委,其中金华地区为第八地委(10月26日,中共浙江省委将第八地委改名为金华地委),书记冯起,副书记马青(原中共浙东临委副书记、浙东行署主任兼浙东第二游击纵队司令员),委员卜明(原中共路南特派员、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政委)、杨源时、崔晓东。5月18日,冯起、杨源时带领的南下干部在马青的陪同下抵达金华。5月20日,马青召集原金华地区游击部队的部分领导干部卜明、应飞(原中共路南副特派员、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长)、陶健(原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第九大队长)、胡一元(原路南金武永义办事处主任)和李铁峰(原中共路北县工委书记,时任严衢工委书记)、胡文、朱育茂、施姬周等十余人与冯起、杨源时、崔晓东等会见。冯起、马青和卜明分别讲话,马青宣布原有游击部队的建制取消,所有武装、干部统由中共第八地委和各县委领导。为顺利接管,第八地委根据金华地区行政区划,将南下干部建制改编为地方建制,大队改组成地专建制,各中队改组成县级建制。
随后,第八地委召开南下干部中队长、指导员会议。在会上,冯起、马青作了讲话,卜明介绍了金华地区解放前后的情况,部署了发动群众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建立政权等工作任务。崔晓东根据省委统一安排,对南下干部参与各县建政情况进行了宣布和通报。其中,安丘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金华县,县委书记燕依民,县长赵季武;沂北县(今沂水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汤溪县,县委副书记张景祥(主持工作),县长蔺景沂;临沂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兰溪县,县委书记许肃,县长颜寿山;新泰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东阳县,县委副书记戴光(主持工作),县长周永山;莒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义乌县,县委书记刘胜洲,县长董觉;以沂源县、泰宁县干部为主的南下干部中队接管永康县,县委书记张正伦,县长应飞;临朐县南下干部中队接管浦江县,县委书记王宪廷,县长马苏民;以淮安、沂北、莒沂等县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接管武义县,县委副书记李树平(主持工作),县长王心斋。因当时磐安县尚未解放,未对磐安提出接管任务。
各县具体到位情况如下:
5月13日,安丘县南下干部中队抵达金华县。15日,中共金华县委成立,书记燕依民,委员赵季武、纪成平、马守青。18日,金华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赵季武。全县成立城关、安南、澧孝、塘雅、牌塘5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17日,沂北县(今沂水县)南下干部中队抵达汤溪县,中共汤溪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委副书记张景祥(主持工作),委员蔺景沂、徐农、庞传法,县长蔺景沂。全县设立城关、九峰、白沙、罗埠、洋埠、礼义6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15日,东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周永山。5月19日,以新泰县南下干部中队为主在金华成立中共东阳县委,戴光任副书记(主持工作),委员周永山、张希本、孙德裕、黄兴华。5月24日,戴光率新泰县南下干部中队90名干部经义乌抵达东阳县城。全县设城关、上卢、巍山、湖溪、马宅、南马、玉山7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20日,临沂县南下干部中队抵达兰溪,成立中共兰溪县委,许肃任书记,县委委员颜寿山、彭志明、黄家琪、张利一、胡一元。23日,兰溪县民主政府更名为兰溪县人民政府,县长颜寿山。全县成立城区、马涧、万坛、游埠、永昌、女埠等6个区委和区署,后增设厚仁、城关2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20日,以淮安、沂北、莒沂等县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到达武义,武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王心斋。5月21日,中共武义县委成立,李树平任副书记(主持工作),委员王心斋、陶健、秦书田、于庆增。全县设城关、白阳、清溪、新堂、下杨、履坦6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21日,莒县干部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到达义乌,成立了中共义乌县委,县委书记刘胜洲,委员董觉、王杰、红士、解信秋。23日,义乌县人民民主政府改称义乌县人民政府,县长董觉。全县设立阳城、佛堂、上溪、义北、苏溪、义东等6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21日,临朐县干部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到达浦江县城。22日,中共浦江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委书记王宪廷,委员马苏民、刘仲三、马蕴生、冯福荣,候补委员王汝成,县长马苏民。全县设壶源、浦阳、黄宅、玄鹿、平湖、马剑、横溪、白沙8个区委和区政府。
5月22日,以沂源县、泰宁县干部为主组成的南下干部中队抵达永康,5月23日成立中共永康县委,县委书记张正伦,副书记应飞,委员谢仁符、尹道生、耿立尊、张瑞甫、马元勋。同日,成立县人民政府,县长应飞,副县长谢仁符。5月23日至31日,全县先后成立历山、石柱、芝英、方岩、龙山、象珠、倪宅、城区等8个区委和区政府。
各县县委、县政府建立的同时,各县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等部门;县政府下设秘书科、民政科、文教科、司法科、财政科、实业科、公安局、粮食局等工作机构。
5月2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浙江省第八地方委员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第八行政专员公署正式成立,地委书记冯起,副书记马青,委员卜明、杨源时、崔晓东;专员马青,副专员杨源时。辖金华、汤溪、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浦江、武义、磐安9县。地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金华新闻社、第八行政区干部学校6个部门。专署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实业科、财政科、文教科、粮食局、公安局等部门。
据1949年6月统计,金华全区有地、县机关干部1631人,其中南下干部718人,占44%;地专机关干部177人,其中南下干部105人,占59%。至8月初,全区有南下干部709人,其中地专机关105人,兰溪县109人,武义县66人,汤溪县76人,东阳县63人,金华县63人,义乌县79人,永康县82人,浦江县66人。
宣平县解放初期属丽水地委领导,1952年1月划归衢州地委领导,1954年11月划归金华地委领导。1958年4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建制,并入武义县。渤海区惠民专署的滨县、惠民、信阳等县干部组成南下干部中队,经由济南、泰安、兖州、临城(今薛城)、徐州、蚌埠、合肥、湖州、杭州,本来分配到温州,后省委根据温州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部前往接管宣平县。1949年7月17日,南下干部47人由晨光带队,到达宣平,成立中共宣平县委,书记晨光,副书记陈仿尧,委员崔光磊、贾荣玺。同时宣平县人民民主政府(5月20日成立)改称宣平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仿尧。并设立柳城区、桃溪区、上坦区、曳岭区等4个区委和区政府。
磐安作为浙江省大陆最后解放的一个县,于1949年10月30日解放。1949年5月磐安四邻五县相继解放,邻县土匪纷纷流窜到磐安境内,磐安匪患严重,解放大军曾三次派兵开进磐安剿匪。1949年9月27日至10月7日,第八地委在金华召开首届党代会,决定会后地委剿匪重点放在磐安,要“集中力量,打开局面”。10月10日,中共磐安县委在金华建立,县委副书记赵季武(主持工作),委员陶健、纪成平、刘伟。21日,地委作出《对磐安一般情况的了解和对县委今后初步工作方针的决定》。22日,从各县和地专机关抽调到磐安的干部集中到金华。25日,由赵季武和陶健率领党政干部60多名和磐安县大队100多名指战员从金华出发,30日顺利到达磐安县安文镇,磐安县人民政府在安文镇宣布成立,县长陶健。11月,相继建立安文、大盘、大皿、尚湖等区委、区政府。
稳定社会 巩固政权
金华地区接管建政工作全面展开的同时,各种困难和问题接踵而来。一是匪特猖獗。解放初期,金华地区境内匪患严重,时有“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八婺纵队”、“东义永磐(四县)剿共指挥部”、“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萧衢段行动总队”、“国防部忠义救国军第五纵队”、“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 “中央台湾派遣江南第三纵队司令部”等武装股匪56股,匪众7400余人。这些股匪趁人民解放军十二军奉命向西南进军之际,由隐蔽活动转为公开活动,谣言四起,蛊惑人心;还策动暴乱,到处骚扰,破坏交通,抢劫财物(威胁浙赣线的畅通,公路上车辆常遭拦劫),张贴布告,派粮派款,残杀干部群众,给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的灾难,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另还有“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经济萧条,人民生活困难。金华解放之初,全区工业和手工业产值仅2988万元,工商业处于危机状态。如金华城区年产火腿约3万只,只占抗日战争前1936年产量的4成。1949年全区电厂仅存3家,装机容量345千瓦,用电量仅为12万千瓦时,仅用于照明。此外,受长年战乱之苦,通货膨胀严重,粮食严重缺乏,交通、邮电等行业也都面临困境,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人民生活十分困难,急需新生政权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南下干部到金华后,他们很快熟悉了金华的环境,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团结各阶层人士,在接管和建立新政权后,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维护社会稳定,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完成六大任务,建立和巩固社会秩序。南下干部和地方干部到城镇、农村积极开展工作,为清剿匪特、民主反霸、减租废除高利贷、实行合理负担、恢复发展生产、组织发动群众等六大任务的完成奠定了思想与组织保障。1949年6月,地委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决定将工作重心转向农村。由地方和军队,包括南下干部、地方干部及青年学生组成的3000人左右的工作队陆续到达各地。地委、专署除冯起、杨源时留在机关主持全面工作外,其他领导干部均到各县兼职指导帮助工作。其中卜明、黄仲华到金华县;崔晓东到义乌;杨信带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机关亦进驻义乌,指挥清剿匪特;王宪廷则到东阳指导帮助工作。南下干部和地方干部到城镇、到农村,积极开展群众性工作,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宣传解放大军乘胜前进的大好形势,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稳定群众情绪,提高群众的认识,贯彻生产、税收及土地改革等政策,检查干部工作作风,防范匪特造谣、破坏。同时,发动人民群众,动员广大群众全力支前,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
与此同时,专署发布通令,要求各县设立军粮、柴草集交站,支援解放军南进。6月中旬,各县委、县府召开干部大会,部署征借军粮工作。军需粮草,先行征借,以户为单位,按人均田亩数累进负担。其后,全区根据《浙江省1949年征收农业税暂行办法》,废除田赋和一切摊派,改为征收农业税,设立区粮库,全面开展征收公粮。9月,地委、专署下达关于秋征和税收任务的决定。经各农村工作队的努力,征粮工作开展较为顺利,夏征工作基本完成,秋征工作截至1950年1月已完成85%。
针对境内武装匪特猖獗的情况,在省委和地委的统一领导下,金华地区剿匪采取军事清剿、政治攻势和发动群众武装自卫三结合的方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军103师309团、313团进驻金华地区剿匪,地方政府和群众进行积极配合,还成立了民兵和自卫队等群众性武装。全面清剿开始后,部队集中使用分路合击大股土匪,造成打击匪特的强大攻势,有力打击土匪的嚣张气焰。大股土匪被迅速打散,散成零星小股逃匿山林。部队旋即以连排甚至班为单位,灵活机动,分散进剿,以班排对小股,以分剿对游击,采取多种方式,迫匪就擒。同时采取政治攻势,采取宽大和镇压相结合的政策,通过宣传教育,召开群众大会和街头宣传会等,讲明剿匪方针和政策,在匪属中掀起“呼夫、唤子”活动,让土匪主动自首。至1949年11月,全区击毙土匪273人,俘1599人,投诚2000人,缴获各类枪支弹药3万余件,基本剿灭了股匪。期间,大批南下干部工作、战斗在第一线,涌现出许多感人的英勇事迹:1949年6月27日,浦江县黄宅区农会主任张永兴、财粮助理王仁德在工作中遭遇匪徒数十人袭击,两人奋起还击,终因弹尽未能突围,遭受残害、英勇牺牲;11月28日,浦江县公安局长冯福荣、民政科长刘元祥奉命去马剑剿匪,途径壶溪乡大岭口,遭遇集结于大岭口的股匪,二人与匪徒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战斗,终因寡不敌众英勇牺牲;12月2日至4日,兰溪县委民运部副部长魏怀仁、女埠区委民运委员李传济、游埠粮库主任张广丰等同志在平息匪特暴动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1950年3月13日,磐安县大盘区区长李洪斌率乡干部、县大队战士十余人,前往四协乡西坑村剿匪,遇股匪百余人伏击,李洪斌在指挥作战中不幸背部中弹,右手被击断,仍继续指挥战斗,直至壮烈牺牲,战士姜秉年也在战斗中英勇牺牲。
二是接管城市,安定人民生活。在农村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城市接管与建设工作也全面展开。分配至各县的南下干部按照中共中央指示的“按照系统、整套接收、调查研究、逐步改造”的接管方针,与当地干部一起,全面展开了接管建政工作。在城市接管初期,地委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发布公告,安定民心,稳定市场金融,做到平稳不乱,整套接收,因而迅速地建立了城市的社会新秩序,在组织工人、青年、学生、妇女等工作上亦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私营工商业按照劳资两利的原则,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等方式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并且根据条件,有重点地实行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在工作重心转向农村的同时,兼顾城市工作,全区电力、纺织、碾米、纺织、南货、百货等主要工商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对平抑物价和安定人民生活起了很大作用。
三是注重培养干部,提高实际工作水平。解放之初,随着主要任务开始转向巩固和发展胜利果实,建立政权,恢复生产,进行大规模的国家建设工作。金华地区有经验、有文化的干部十分紧缺,地委采取了多种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一是利用暑假大量吸收青年学生(初中毕业程度,要求政治纯洁)参加培训;二是有计划地将解放前游击队中的干部、党员及游击队员,加以短期培训;三是有计划地培训工人干部。1949年5月即成立浙江省第八行政区干部学校,校长为时任地委副书记、专署专员的马青,后为杨源时兼任。1949年8月,第八行政干校开学,首期计有7个中队415人参加培训。10月,地、县两级干部训练班先后开学。11月,从农村干部及群众积极分子、失学失业青年以及遣散人员中吸收2500名干部进行培训,充实到基层财粮税收等部门工作。同时,各地利用冬闲举办冬学,对大批村干部及农会会员、农村中的中青年文盲进行文化、政治教育,这对组织群众,提高群众思想觉悟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地委先后在各级会议及各种场合强调统一思想、改善领导作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1949年6月,地委决定成立学委会,地委书记冯起担任主任,各县建立分会,通过必要的不定期座谈讨论和定期的撰写论文、学习心得等方式,以加强全体领导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工作方法,加强团结协作,提高了实际工作水平。
四是平息金兰汤暴动。1949年11月26日金华县滨湖乡少数坏人利用个别干部在征粮工作中执行政策上的某些偏差和缺点,煽动裹胁300多农民进城“请愿”。地委当晚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了争取团结群众,揭露敌人阴谋,逮捕镇压首要分子、检查纠正工作中的偏差与缺点的处理办法。次日,地委派出工作组到该乡调查处理。28日,金华长石、秋都、江山等乡也发生匪、特、霸煽动裹胁群众“请愿”抗粮。29日,长石乡数百人捣毁乡政府后又进城“请愿”,地委派出人员在金华通济桥头劝阻,坏人发起冲锋,劝阻人员被迫开枪,群众逐渐驱散。30日后,暴动向汤溪、兰溪蔓延和扩展。汤溪有10个乡5000多人进城“请愿”,打伤干部战士多人,抢夺枪支13支,并围攻县政府和劫狱(未遂)。12月2日,兰溪在匪特煽动胁迫下,7000多人进城“请愿”;3日,兰溪厚仁、女埠、永昌相继发生暴动。兰溪暴动持续3天,参加人数25000多人,打死县、区、乡干部9人,战士2人,受伤30余人。根据事态发展,12月2日,地委向全区发出紧急通报,指出匪特、地、霸已由煽动群众“请愿”抗税转为暴动。为此,地委采取紧急措施,立即逮捕为首的暴动分子,实行军事戒严,要求各部队、机关严守职责保卫国家财产。地委要求出事地区在武装防卫的同时开展宣传,说明党的政策;未出事地区应接受教训,主动召开干部会、农代会,宣传党的政策,防止事态扩大。地委派出副书记卜明、专员杨源时分赴兰溪、汤溪,指导平息暴动工作。12月4日,地委派出5个武装连到兰溪开展清剿。同日14时,兰溪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在县城召开公审大会,将煽动群众暴动的匪首徐发奎、汪培照、郑炳安、吴连清等判处死刑。5日,汤溪县人民政府判处组织暴动首犯李竹智、金家鼎、姜桂贤、吴树根等死刑。暴动平息后,地委及时进行了总结定性,这次暴动是由于部分干部在征粮工作中执行政策上存在某些偏差和错误,发生部分群众被匪特霸煽动的金兰汤暴动。随后,地委领导分赴各县传达贯彻省委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强调必须走群众路线,必须解决是非界限、任务与政策、民主与集中、中心与一般等问题,才能巩固胜利成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949年5月首批南下干部到达金华,之后又有几批南下干部陆续到金华。据统计,至1950年12月,在全区6239名脱产干部中,南下干部为1100名,占全部干部总数的17.63%。这些南下干部凭借坚定的革命信念与意志,呕心沥血,忘我奋斗,接收、管理、建设新区政权,为新金华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很多干部在此过程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金华人民的尊重。社会稳定、经济恢复之后,广大南下干部扎根金华,把金华作为第二故乡,为其奉献了全部青春和智慧。大批山东干部南下金华虽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但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勇于牺牲、乐于奉献”的“南下精神”,必将永远铭刻在金华人民的心中。
(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 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