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玉辉
1948年,我因与当时的广州市长欧阳驹有师生关系,得他委任为广州市自卫总队常备队的中队长。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前夕,我与中共地下党员程长清曾有联系,准备率部起义,迎接广州解放。10月14日上午八时,我到市警察局见当时的广州市卫戍副司令吉章简,他面谕要我在当日下午四时以前率队到沙面集中下船,向中山县方面撤退。恰巧当时程长清也在场。吉章简又指定我的队伍归程长清指挥撤退。我与程长清商量后,决定拒绝执行吉章简的撤退命令,立即宣布起义,迎接广州解放。在解放军进城之前,广州已成真空,市民惶恐不安。黑社会组织在长堤、太平路一带大肆活动。我与程长清取得联系,决定了我队负责警戒的地区后,立即派出队伍到长堤、太平路、一德路、大新路、海珠桥脚等地警戒巡逻,保护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尤其加强兵力,严密保护长堤五仙门电厂的安全。我队负责警戒巡逻地区安静如常,胜利完成了保卫的任务。
解放军于10月14日深夜进城。15日早晨解放军接替了我队的警戒任务。我收队后即将人员、武器、弹药列册向解放军移交,并取回收据到广州市人民政府注销在案,
(二)田兆龙
从1948年至1949年广州解放前夕,我任广东省保安司令部中校服务员(挂名拿工资)及广州市小北区副区长兼自卫大队长。当时,目睹国民党军事上节节失败,政治上官吏贪污腐化,经济已濒临崩溃的边缘,物价飞涨,民怨沸腾。我认识到国民党一定失败,一心想弃暗投明投靠共产党。有一次,我与警察局保警独立大队大队长程长清相遇,私下谈及政局。我说:“现在国民党的江山不稳了,将来怎样打算好呀?”他说:“你不是和小北分局的管警局员李蔚菁很相好吗?你可以和他切实联系,抓紧警察和自卫队的力量,随时和我联络,到时相机行事。”当时我不知道他是中共地下党员,只因他是老同学,现在又有兵权在手,他所说的又正合我的心意,所以我就表示愿意听从他的指示行事。我们还约略谈到以后相机行动的问题。大意是指解放军到来时,如果国民党守在广州,负隅顽抗,就一定会叫自卫队、警察等替他们征夫运输、构筑工事、警戒后方,那我们就要消极怠工,伺机暴动,与解放军里应外合;如果国民党放弃广州,破坏重要设施,胁迫我们同走,那么,我们就坚守工作岗位,切实维持地方治安,保卫国家财产,准备解放军来接收。
我把程长清的话转告李蔚菁,李也表示赞同。随即商定分头联系,争取更多的人共同行动。后来,我联系上的人有市府第一科科长刘萃英、自动电话所人事科科长陈伯威、光孝分局局长陈西林、中山纪念堂管理员朱振昆等多人,相约坚持不走,后来大家都践约,不随国民党撤退。
小北区自卫大队设三个后备中队和一个常备小队,共有三百多人,还有一个消防队,我切实掌握这些队伍,作为保卫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力量。1949年7月,广州市卫戍司令部命令各区成立“五人小组”(即所谓“防奸组”)以防范共产党活动为主要目的。我被任命为小北区“五人小组”的督导员。我对“五人小组”的工作采取了消极抵制的态度,使它除了挂了一个黑板招牌以外,便什么工作也干不出来。
1949年10月8日下午,李扬敬在接任市长后第一次召集全市各区自卫常备队约三千人,集合在越秀山下广场训话。他在训话中没有明白表示或守或退,但色厉内荏,言下之意已暗示要撤出广州。12日,小北警察分局长兼小北区长杨汝东悄然逃港。我立即召集自卫常备队及消防队讲话:“广州会进入真空状态,我们要配合警察维护治安,防弭火灾,尽到我们的责任。”并立即吩咐小队长冯保民、办事员欧霖健和区干事陈凤梧轮流带领自卫队在区内各街道巡逻。又通知李蔚菁加派警察站岗、巡查,严防歹徒破坏活动。
14日上午八时,广州市警察局长吉章简召集各警察分局长和副区长到警察局礼堂集合讲话,我和李蔚菁一起到会。吉章简在会上说:“现在决定撤退,明天下午黄昏前到沙面落船,请大家回去准备。”散会后,出警察局门口途中’听到有人窃窃私语说会炸海珠桥。我急忙去找程长清商量对策,但没有找到。回去后,我自和李蔚菁商量,决定按照前与程长清相约那样去办,拒绝执行吉章简的撤退命令,留下来维持治安,等候解放军到来接收。随即督促自卫队和警察分别站岗、巡逻。同时劝慰区府职员照常坚持工作,不要弃职逃走。
14日午,闻说解放军已迫近市郊。我骑单车到区内街道巡视,行人比平常稀少,但治安还算好。我途经太平路时,突闻轰隆巨响,如山崩地裂,震耳欲聋,知是炸了海珠桥。我连忙回到区府,即接到陈西林的电话,说国民党撤退,炸毁了海珠桥;总局吩咐不要走,叫我和李蔚菁共同维持好区内治安。李蔚菁也同时接到总局的电话。我们经过商量后,便决定按照总局的指示去办。
入夜九时,闻解放军已入城,我急命在巡逻中的自卫队及警察撤返,集中枪弹待缴,以避免在马路上与解放军遭遇,发生误会冲突。没多久,解放战士进至小北路局前街区府内,我与李蔚菁接待了他们,并表示热烈欢迎。随即把自卫队及警察的枪弹全部缴交给解放军。以后又把公物、文件、档案列好清册全部移交给人民解放军。
(三)罗树超
广州解放前夕,我任广州市警察局保警独立大队副大队长。我所带领的队伍驻在维新路警察局内,任务是保卫警察总局及维持市面治安。大队长程长清,是中共地下党员。1949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南下进至从化,程长清为了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把这支队伍拉过来,保护国家财产与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命令我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部官兵停止休假;官长外出要经大队长×××批准,警士外出要由各中队长批准。
2.分配各中队任务:第一中队负责前门×××警卫;第二中队负责局内特殊任务、加强巡逻及大队部警卫工作;第三中队负责警卫拘留所。
当巡逻队在市面执勤后,市面人心稍为安定。匪徒、小偷亦不敢猖狂作案,对维持当时社会治安起了一定作用。
10月14日上午,程长清接到警察局长吉章简的命令,要他在当日下午二时把队伍带到沙面集中,候命撤退。程长清把吉的命令秘而不发,特命我通知各中队束装待发,加强警戒,发现情况立即报告。下午二时,程大队长正式向各中队宣布起义,命令中队加强戒备,提防吉章简队伍的袭击,下午五时许,南面爆炸声大作,震动楼房。程长清对我说:“海珠桥被炸真可惜,周文保中队还在中途未能及时抢救。现值紧张时刻,你要督促各中队加紧警戒及巡逻。”八时许,接到沙河分局长汤景仁来电话,说解放军已到沙河分局接管。解放军不久便到总局,望注意联系,切勿误会。程长清即命令我撤回巡逻队伍,以免误会。晚上10时许,解放军先头部队到达警察局,程长清及各中队长在门口迎接他们进驻总局。晚上12时命各中队将武器全部列册移交,并派员带解放军到各警察分局接管。
(四)卓绍雄
广州解放前夕,我是广州市警察局保警总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是李铮然,他在中共地下党员程长清的领导下早有率领我们这支队伍起义的准备。1949年10月初,南下大军进入粤北,广州局面已经很动荡。李大队长根据程长清的指示,部署迎接广州解放的工作。给我的任务是指挥七中队的员警,负责所辖地区的巡逻、保卫工作(包括惠爱路、汉民路、吉祥路、中山纪念堂等地),维持社会治安。李铮然还亲自布置部份保警严密保护越秀山自来水塔,以免遭受破坏。10月14日,广州市警察局长吉章简曾下令要我们第三大队撤出广州南逃,李铮然和我极力稳住员警的情绪,对他们说:“要听程大队长的指示,老程是有办法的,决不可动摇南逃。”全大队员警终于能够在国民党军队撤出广州的真空期间留下来,继续维持社会治安,保障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4日晚,解放军接收了警察局后,又派人来到我大队部。我和李铮然会见了军代表后,便把全大队的武器弹药移交给人民解放军。
(五)周文保
1949年广州解放前夕,我任广州市保警总队第三大队第九中队中队长。大队长原是程长清,后程调任保警独立大队长,由李铮然继任。程长清是中共华南分局派到广州警察局做地下工作的地下党员。我在他的策动下,于1949年10月14日和大队长李铮然一起率部起义,参加了国民党军队撤走后维持广州市社会治安的工作。
10月14日下午,李铮然大队长传来了程长清同志的命令,特派我中队负责保卫越秀山水塔、广东宾馆、海珠桥等处;另指派傅炳南分队长率队进驻五仙门电厂。我接到任务后,即派遣陈雄辉分队长率队前往保卫水塔,,并命他到达目的地后,即派出军事哨两个,一个放在中山纪念堂后背,一个放在五层楼脚,按地形与情况需要,派出人员巡逻,维持治安。接着我又派出陈柏钦分队长率队进驻广东宾馆,并负责四周巡逻,维持治安。不久,我又接到程长清同志的命令,要我率队前往抢救海珠桥。我当即吩咐李炎炽分队长留在中队部处理有关事宜,亲自率领两个班奔赴海珠桥。当到达惠福路口时,突闻轰然巨响,震耳欲聋,知道海珠桥已遭炸毁。当时市面一片混乱,我只得率队撤回市府岗位,继续监视各方面的动态。当晚,解放军入城,遵照李铮然转来程长清同志的指示,将我中队的武器、弹药、被服列册移交给人民解放军。
(六)魏治成
广州解放前夕,我任广州保警独立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本中队所担负的任务是派一分队长驻广州市政府担任警卫;另两个分队是分别担任总局拘留所及总局后门的警卫工作。10月14日下午,我大队曾接到警察局长吉章简撤退的命令,大队长程长清即集合全体中队长宣布起义,拒绝接受吉章简的撤退的命令,留下来维持治安,迎接广州解放。当日下午,我即奉命加强对总局后门及拘留所的警卫。当晚,程长清大队长向沙河方面联络,迎接解放军进城。首先到达市警察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邓司令员等数十人。当晚,我找到一名司机驾驶吉普车,由我陪同解放军接受人员到各个机关接收,直至天亮才完成任务。
(七)侯希贤
广州解放前夕,我任广州市警察局保警独立大队第一中队分队长。大队长程长清是中共地下党员。在他的薰陶下,我已逐渐有投向革命的思想。1949年10月14日程长清率领保警三个半大队及广州市府自卫队宣布起义,我响应了起义的号召并立即参加迎接广州解放的工作。当我们宣布起义的时候,广州市还有蒋军一个整编师尚未撤退。当日我是值日官,程大队长给我下达命令:如蒋军进入我警戒区,即开枪痛击;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到来,立即欢迎。并命令我负责保卫广州市警察局的物资,维护维新路、教育路一带治安,我即按命令执行。当晚八时左右,解放军进驻警察局,程长清同志命令我协助解放军接管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电灯局等机构,直到第二天上午八时才完成任务。
(八)占英明
广州解放前夕,我是广州市警察局保警独立大队第二中队的分队长。中队长是邓鸿谟,大队长是程长清。1949年10月14日上午,邓鸿谟从大队部回来,说为了应付警察局长吉章简撤退的命令,全中队都要束装待发,一直拖到下午四时许,大沙头一带蒋军已全部撤退,邓鸿谟才从大队部带回程大队长率领全大队宣布起义的讯息,并命令我立即带一个分队到维新路、西湖路、永汉路、惠爱路、吉祥路一带巡逻。当巡至吉祥路口时,接到程大队长发来的撤回巡逻队的命令,原来解放军已入城并进驻警察局了。我收队回到中队部,不久便有一位解放军的指挥员到我中队部来,我便带他到局内各处视察,并详细向他介绍有关情况。回到局办公室,程长清又吩咐我回中队部准备好花名册,在十二时前将被服、弹药移交给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