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西藏纪念章

徽章与荣誉 发表于 2014-09-27 15: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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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50年初,为了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和国家的统一,中央决定对西藏采取军事进攻与政治争取相结合的方针。1950年1月,西南军区命令第18军全部及第14军、西北军区骑兵部队一部执行进藏任务。10月6日我军发起昌都战役,经过大的战斗9次,共计歼敌6个代本(团)全部、3个代本大部,争取1个代本起义,解放了昌都,也促使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12日,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代表团与班禅额尔德尼一同抵达北京,同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进行正式会谈。5月23日双方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方法的协议》。
根据协议,18军机关率52师1个团向拉萨和日喀则地区进军,52师师部率2个团向嘉黎、太昭地区进军,14军126团向察隅地区进军,青海骑兵部队向阿里地区进军。其中18军万余人,分两个梯队从甘孜出发,翻越丹达山、冷拉山等16座雪山,跨越金沙江、怒江、拉萨河等数十条急流,战胜原始森林、沼泽、雪雨、冰雹、缺氧、饥饿等困难,行程1620公里后到达拉萨,解放了西藏。
1952年8月1日,西南军区颁发了解放西藏纪念章,授予解放西藏和进军藏区的全体参战人员。
章体正面有闪耀光芒的红五角星和中国版图,带有毛泽东主席头像的红旗插在西藏的位置,外环以麦穗花环,下有“解放西藏纪念”汉藏铭文。背面铭文为“西南军区颁发 1952.8.1”。材质:红铜镀金、红珐琅。
发行范围及发行量:第二野战军18军、14军126团,总计约4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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