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旅大诞生了一支特殊的公安队伍(来源/徽章与荣誉)

徽章与荣誉 发表于 2016-01-11 19:04:29

本篇反映的是抗战胜利后中共旅大地区成立警察机关的相关史实。原题为《老照片看我国早期的人民公安机关-----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局)》。本文对题目作了改动。
(徽章与荣誉公号原创文章 作者:钢铁战车)

最近与几位“爱好者”几经拼杀,购回了一张老照片。到手那一刻,我认为值!又一个历史的见证留在了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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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上是一位身穿少见制服的青年男子。从照片背后的签字看,这个人名叫姚胤,21岁,1949年7月1日在大连拍摄。那么这是什么制服呢?这个人又是干什么的呢?
照片中这个人身穿的就是抗日战争胜利后,新中国建国前,在我国东北旅大地区(今大连市)的共产党组建的警察队伍——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局)的制服。
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中苏关于大连之协定》、《中苏关于旅顺口之协定》,苏联红军于1945年8月22日,进驻大连、旅顺、金州,对旅大地区实行军事管制。在苏军的支持下,中共在旅大地区组建警察力量。1945年11月8日,旅大市警察总局正式组建。
旅大公安机关建立之初,人民警察没有统一着装。由于旅大地区的特殊性,公安机关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部队,又是维护地方治安的人民警察。为突出旅大地区的“自治性”,明确地方人民警察与社会各阶层人员的区别,有利于工作和同苏军联系的方便,中共旅大市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东北局批准,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并按警衔着装。这一决定于1946年5月1日施行。这是人民警察最早的警衔制度。
自1946年5月1日开始,到新中国建国前,旅大地区的人民警察一共穿着过两种制式警服,警衔变更了两次。
说来也巧,我在网上收集有关资料时,发现目前最好资料竟是由两位好友整理出来的!他们就是敬爱的Q群大帅、吹水特级上将“黎叔”和毒牙书记,邪恶的潜水者“冰河”。还能再熟点儿么?这二位的知识水平和资料深度绝对是国内顶级的。我们都很佩服、很爱戴。既然有两位老师的资料,就不打字了,找了些黑白图,其他直接照搬了。诸位上眼:
1945年8月22日,苏联后贝加尔方面军副司令伊凡诺夫中将率领250名伞兵在旅顺口土城子机场着陆,并就任旅顺警备区司令;同日,雅曼诺夫少将也率领250名伞兵在大连周水子机场着落,并就任大连警备区司令(当年10月由高兹洛夫中将接替)。随苏军进驻的还有佩带苏联军衔的刘亚楼、董崇彬、季喜林和刘玉泉等。
苏军进驻实行军管后,旅大地区的政治形势混乱,各派势力都在为夺取旅大地区的统治权而角力。为控制旅大局势,1945年10月,中共东北局任命韩光为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并带领一批干部到旅大组建党政警群机构。10月中旬,在苏军当局的支持下,旅大地区统一的中共领导机关——中共大连市委成立(为对敌斗争,中共大连市委暂不公开)。11月7日,大连警察总局(后改为大连市公安总局)正式成立,高兹洛夫中将亲自签发任命状,任命赵东斌(即赵杰,原山东军区滨海三分区司令)为局长,韩光兼任政委,对外以训练处主任身份公开活动。从1945年10月到12月,基本把旅大地区各个县区的公安局和消防局都接管过来,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1946年2月前,又成立了大连县公安局和水上公安局(后改为港务公安局),9月成立警察学校。
旅大地区公安部队是一支独特的武装力量。
首先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实际是穿警服的解放军。从实际情况看,当时旅大地区的公安局、部队,是我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人民公安部队、人民警察和社会治安、情报、反特机关的综合体,受辽东军区领导,体制采取“内外有别”的形式。对外,是维护旅大社会治安的警察,对内则是保卫解放区,支援人民战争的解放军部队。因此其机构设置也有内外两种体制,对外,设保安科、总务科、秘书室,对内按照我军领导机构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总局长就是司令员。旅大地区公安总局相当于省军区和分区之间的体制(相当于副军级单位),编有第一警察大队、直辖大队和手枪队等机动力量,各区县分局就是解放军的团,中心派出所就是连或排,打仗的时候保卫旅大,不打仗时扩充部队支援前线。这支部队不断扩充,不断分批、成建制地调往前方,先后达13400人。
其次,旅大地区公安部队还要肩负起警察的职能,维护社会治安,与敌对势力作斗争,所以他们也学习治安、户口、交通管理、刑侦等公安业务,这也为建国后准备了一批公安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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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局)警服、警衔沿革(1945年至1956年)
一、1945年10月至1946年4月
1945年10月1日,甘井子警察局建立后。经苏军旅大警备司令部批准:……今后,经批准正式成立之警察队伍,一律穿着黑色警服、佩戴中国警察帽徽和苏军批准样式之臂章……
苏军当局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从苏军占领旅大地区起,日伪警察体系虽已解体,但根据苏军当局的规定,仍有相当数量的日伪警察仍在执行勤务,同时地方上各类警察、自卫队、保安团也层出不穷、鱼目混珠、良莠不齐。
据此,苏军警备司令高兹洛夫中将命令:今后新成立之新式、正规警察(实际上就是专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一律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规定样式的标志,以便识别。
从此至1946 年5 月,我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制式警服、标志样式如下:黑色平顶大檐帽,帽墙上围白布,帽徽为青天白日圆形帽徽,帽饰带为黑色皮制,两侧有白色铜扣,帽檐为黑色,帽子布料为棉平布;上衣为单直领、前开襟、散袖口,警士领子上缀白铜制记号,前襟缀五颗白铜扣,两上两下两个明袋(下袋警官为吊袋、警士为贴袋),有袋扣。裤子为马裤,前开口,有两个裤袋,警官另有一个右后袋。警服均用棉平布制作,夏季为单衣,冬季为大棉袄。警官夏季穿皮鞋、冬季穿高筒皮靴,警士夏季穿布鞋、冬季穿棉靴、冬夏均扎绑腿。在左臂上佩戴白地黑字臂箍(上印中文和俄文“警察”和“某某警察局制”字样)。(注:汉字从右向左书写,与俄文不同)
当年11月25日,大连市公安总局发布命令:“着各公安局、公安分局……佩戴领章……并于是日启用新的钦记袖章……”
据此,大连地区的人民警察开始佩戴领章——白布五边形领章(长方形,领根有山形突起,警士缀白铜制记号),臂章(臂箍)改为——上半部白底红字印中文、下半部红底白字印俄文“大连市公安总局、某某单位(总局直属、某某局、某某分局等)、编号”——背面有苏军警备司令部和大连市公安总局的印章。(注:汉字从左向右书写,与俄文同)
领章和新臂章(臂箍)从当年12月起佩戴,旧式臂章(臂箍)、符号一律取消并收回。
1946年2月,为明确人民警察与社会阶层的区别,有利于工作开展和与苏军联系的方便,中共大连市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同意,实行警衔制。
同年4月,经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大连市委和苏军警备司令部批准,大连市公安总局全体警官、警士开始授衔(其实就是“按职戴衔”),总局长赵东斌(赵杰)佩戴“少将警监”警衔(赵杰同志于1955年被授予装甲兵指挥军官装甲兵少将军衔,也算是“双衔将军”了),总局副局长于会川佩戴“上校警正”警衔,总局政委(训练处处长)韩光也佩戴“上校警正”警衔。
这时的警衔(又称“第一次警衔”),区分警官、警士两大类,警官中又区分警监(将官)、警正(校官)、警佐(尉官及准尉),警士中又区分警长(军士)、警士(兵),共二大类、五等十六级:
同时还规定了“职务编制警衔”,最开始较为简单:总局正副局长为警监(少将);正副科长、分局正副局长为警正(少校至上校);正副股长、正副中队长、正副分所长以及科员、秘书、翻译、排长、司务长等为警佐(准尉至上尉);正副派出所所长、正副班长、警卫员为警长(下士至上士)。随后于参照苏军编制军衔当年9月颁发了新的《警衔编制表》:
总局局长——警监(少将)、上校警正;
总局副局长——上校警正、警监(少将);
分局正局长——上校警正、中校警正;
总局正科长——中校警正、上校警正;
分局副局长——中校警正、少校警正;
总局副科长——少校警正、中校警正;
总局、分局正股长——少校警正、上尉警佐;
正中队长、分所正所长——上尉警佐、中尉警佐;
总局、分局副股长——中尉警佐、上尉警佐;
副中队长、分所副所长——中尉警佐、少尉警佐;
排长等——少尉警佐、中尉警佐;
科员、秘书、翻译等——少尉警佐、准尉警佐;
司务长——准尉警佐、上士警长;
派出所正所长——上士警长、中士警长;
班长等——中士警长、上士警长;
派出所副所长——中士警长、下士警长;
副班长等——下士警长、中士警长;
警卫员等——下士警长、一等警士;
一般警士——一等警士、二等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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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规定了新制式的警服和警衔标志:
新式警服的样式按民国十七年(1928年)的警服样式设计的。
夏服为黄绿色,上衣为前开襟、单直领,有4个贴兜(有胖裥和明袋扣),扣子均为白铜扣。裤子为马裤,警官有后插袋。黄绿色大沿帽,帽墙为白色,帽徽为“青天白日满地红”(即民国国徽外围红圈,含义是农村包围城市、我党定将胜利!)。冬服一律为青棉衣,大沿帽的帽套为青色,有一道白色牙线,准尉警佐以上干部的衣袖上有一道横白色牙线。
警衔标志为领章(样式同45年的领章):
警监(将官):为金底金边,中间横绣一道金杠,上将警监、中将警监、少将警监分别缀三个至一个黄色铜星;
警正(校官):为白底金边,中间横绣两道黄杠,上校警正、中校警正、少校警正分别为三个至一个黄色铜星;
警佐(尉官):为白底金边,中间横绣一道黄杠,上尉警佐、中尉警佐、少尉警佐分别缀三个至一个黄色铜星,准尉警佐无星;
警长(军士):为白底无边,中间横绣一道黄杠,上士警长、中士警长、下士警长分别为三个至一个黄色铜星;
警士(兵):为白底无边,无杠,一等警士、二等警士分别为两个至一个黄色铜星。
对于领章中的横杠,笔者早有疑问,后来又接触到黑龙江、吉林等解放区(根据地)人民警察的照片,发现:凡佩戴白领章的,其间都有一道或两道、或竖或横的杠子,更不得其解。后来,在哈尔滨走访了一位当时的民警干部,老先生的一句话,提醒了梦中人:我们(我党、我军)就是和“刮民党”势不两立!领子上就加了个杠子——让狗日的在东北“统一”不起来!这是林总(林彪)、高总(高岗)亲自定的……
二、1947年4月——1949年5月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一直企图从中共手中夺回旅大地区,但由于苏军的强硬态度,国民党军队进驻旅大的计划成为泡影,为此,蒋介石提出接收大连的行政权,由于条约的制约,苏联不能拒绝,于是国民党政府在得到苏军同意下,派以东北行辕谈判代表,副参谋长董彦平中将为首的旅大地区“视察团”进入旅大,为接收旅大行政做准备。为了有利于对敌斗争,1947年4月,总局决定改变警察着装,把原来类似于军队的制服改为类似于国民政府警察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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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5月14日,总局颁布了《各级警察等级划分的暂行规定》和《关东地区各级警察识别划分条例》,把原来的警监(将官)、警正(校官)、警佐(尉官)、警长(士官)、警士(兵)改为国民政府警察警衔的简任、荐任、委任、警长、警士五等。
警衔:(见图)
简任:一级、二级、三级、候补。领章为全金,分别为四个至一个红星;
荐任:一级、二级、三级、候补。领章为白底金边,分别为四个至一个黄星;
委任:一级、二级、三级、候补。领章为白底金边,分别为四个至一个蓝星;
警长:一等、二等、三等。臂章为白底红边红色“V”型杠,分别为三道至一道;
警士:一等、二等、三等。臂章为白底白色“V”型杠,分别为三道至一道。
三、1949年4月——1950年11月12日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旅大区党委已向群众公开,1949年5月,警服作了修改,夏服改为米黄色,帽徽为圆形,中央有红色五角星,中央有黄色竖排“公安”二字。
9月1日,总局发出《通令》,对公安人员的等级问题重新规定如下:
1、取消现行等级制,改简任、荐任、委任、警长、警士为师、团、营、连、排、班、警士。
2、对应关系
简任三级:正师级
简任候补:副师级
荐任一级:正团级
荐任二级:副团级
荐任三级:正营级
荐任候补:副营级
委任一级:正连级
委任二级:副连级
委任三级:正排级
委任候补:副排级
一等警长、二等警长:正班级
三等警长:副班级
一等警士、二等警士。
1950年11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命令:“统一规定全国人民警察等级划分、服装、领章、帽徽及待遇标准。”至此,旅大自行确定的警衔、警装取消,与全国人民警察取同。
1949年5月开始使用的新警察帽徽。
解放战争时期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实行的警衔制可以说是人民警察(或许更准确来说是武警)最早实行的警衔制,他脱胎于国民党政府的警衔制,又因应当时的实际情况具有自己的特色,是军衔与警衔的结合,在中国警衔制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89式警衔领章也隐约可以看到他的影子。但同时也要看到,旅大地区公安部队实行的警衔制并非为实现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而设,而是为对敌斗争需要、与苏军对等交流以及方便执行公务而施行,所以并没有薪金、晋升、福利待遇等相关制度相配套,内部仍然实行解放军官兵平等一致的方式,所以随着战争的胜利,警衔制的废除就无可避免了。
从我收藏这张老照片看,照片后面的签字就非常有历史纪念意义了。首先,这位叫姚胤的青年人民警察,在1949年5月刚开始使用有红星标志的新警察帽徽后不久,就在7月1日,党的生日那天,照下了这张纪念照。他当时的警衔是委任三级,也就是个排长。这时,解放军正挥师南下,东北、华北已经在准备成立新中国了!这是一张年青的,忠诚的公安战士的留影,是那个风云变幻岁月的见证。
敬礼,姚前辈!
旅大地区公安部队主要大事记
1946年9月20日,总局决定创办《人民警察》报。同月25日,《人民警察》报正式出刊。
1950年10月1日,公安总局全体干警、警士换穿五〇式警服,公安总队全体干部战士换穿公安部队服装、符号。
1951年4月,东北军区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成立。旅大公安总队的领导关系改由东北军区公安部队直接领导,并同时接受中共旅大市委领导。
1952年1月25日,市局遵照中央、东北公安部统一规定,除保留一、二、三等警长、警士的等级制度外,警官等级自即日起取消,所有警干改套行政工作人员等级。
1952年5月1日,公安部队旅大公安总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大市公安总队(正师),领导关系不变,将四个大团整编为三个正规团,原第三团一部拨归辽东边防团。
1954年5月1日,旅大市公安总队番号撤销,原总队第二团建制撤销,二营调归沈阳公安警卫团,一、三营及其他各部充实一、三团;原总队第一团、第三团及旅大边防检查站拨归警备区建制领导,整编为旅大警备区公安第一团、公安第二团、旅大地区公安边防检查站。
1955年3月5日至5月26日,苏军部队撤出旅大地区。市局和公安部队加强军事要地巡逻警戒工作,圆满完成了中苏军队交接期间的保卫任务。
同年10月1日,旅大市、长海县、金县公安部队改编为武警警察。
同年11月5日,公安部通知:经国务院批准,1956年实施新式人民警察服装。
1955年12月1日,公安一团改为公安军边防第五团,连同旅大地区公安边防检查站改归沈阳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建制、直属。
同日,公安二团改为公安军旅大市内卫团,仍归旅大警备区建制。
1956年5月1日,公安军旅大市内卫团拨归辽宁省军区建制领导。
1956年5月1日,市公安局全体干警、警士换穿五六式警服。
1957年8月1日,公安军番号撤销,内卫团番号改为旅大市公安内卫团。
1958年12月,经省委、省军区、省公安厅批准,旅大市公安内卫团与旅大市公安局原武警大队合并成立民警支队,脱离军队编制。旅大地区公安边防检查站亦划归旅大市公安局建制领导。
1959年1月1日,旅大市公安局民警支队正式成立。
同年3月,民警支队改称“辽宁省武警总队六支队”,接受省武警总队和市局的双重领导。

你的回应
  • 禅达的大馅儿包子

    2022-09-16 10:32:49 禅达的大馅儿包子

    作者你好,我爷爷1936年漂洋过海去华昌打工,据档案记载1945年8月加入我军任警士,感觉档案记载太少,想了解一些详情,请问能解答一些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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