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事业的开创者和他们的警察子孙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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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新中国公安史上有过这样一群人,他们成长在共和国诞生前的枪林弹雨中,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为人民公安事业的创立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如今,他们的后人继承父辈的遗志,子(女)承父(祖)业,在人民公安战线上继续默默奉献,履行着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循着这些公安先辈的足迹,去寻访他们和他们的公安后人们的动人故事。
抗日英雄张国峰和他的“公安世家”
◆张国峰,1917年出生。抗战期间曾任中共山东沂南县公安局局长、鲁中行署公安局科长、沂蒙专署公安局局长、蒙山警备区公安局局长、泰南专署公安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山东省公安厅处长、副厅长、厅长。1968年6月30日,受“四人帮”迫害含冤去世,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本报通讯员 许艳敏
“打不死”的张国峰
在山东沂蒙抗日根据地,曾流传着一位公安战士的传奇故事,他被日寇押赴刑场身中两枪竟死里逃生,后被山东省著名抗日老人范明枢一眼相中,将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他为妻。他就是原山东省公安厅厅长、革命烈士张国峰。
张国峰出身于山东省寿光市的一个农民家庭,在上中学期间就受到了中共地下党组织的教育和影响。“七七事变”后,不满20岁的张国峰满怀强烈的抗日救国热情参加了抗日战争,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年代,他转战在鲁中南地区,先后任山东抗日军政干校特派员、鲁南沂蒙办事处锄奸科科长、蒙山警备区公安局局长、泰南专署公安局局长,为除奸反特、保卫人民生命安全、保卫革命根据地的社会治安和革命胜利成果立下了赫赫战功。
在战争年代,张国峰出生入死、英勇顽强。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山东省公安厅处长、副厅长、厅长,更是凭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殚精竭虑地工作。不仅如此,张国峰为政清廉、生活节俭,对家人要求非常严格,当时在全国公安系统都十分有名。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为减轻国家负担,他几次缩减自己的粮食定量;为了节省汽油,去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开会他都是乘坐公共汽车。多年的战争生涯、屡次身受重伤,张国峰解放后被定为二等乙级伤残。公安厅农场的同志见身残体弱的他工作繁忙、生活清苦,于心不忍,派人给他送来基地农场种的花生和土豆让他改善生活,张国峰当场就把来人批了个大红脸,然后让子女把东西给厅食堂送去,让大家共享。
一支使用过的钢笔,新中国成立初期警服上佩戴的臂章、胸章,一只缴获来的日寇的望远镜,两封家信,这就是张国峰留给子女的全部遗产。十年动乱中造反派来张家抄家时都不敢相信,他家最值钱的东西竟然是一辆上世纪50年代的旧自行车和公安部奖励的一台半导体收音机。
“踏踏实实工作就是我们对父辈最好的告慰”
“父亲虽然在物质上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财产,但父亲全身心奉献给公安工作的精神,就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几经周转,我们终于联系上了张国峰的儿女,一壶清茶中,他们向记者娓娓叙述了对父亲的记忆。
张国峰有着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安之家”。他的妻子范林1937年参加革命,最初也是从事公安工作,后来接受党的安排调到了别的部门。女儿范星路1968年高中毕业后,经历了很多波折,最终转业到山东省公安厅,像父亲一样穿上了警服。范星路告诉我们:“穿上警服,也是对父母的一种亲近,是对他们的一种致敬。”
在父亲的影响下,张国峰的儿子张进军从小就有着干公安的梦想,同样在经历了各种职业后于1979年3月成为济南市公安局经保处的一名人民警察,直至2000年退休。他说:“公安工作比其他职业辛苦得多,但是我很欣慰,不仅我和我的姐姐能够有机会从事公安工作,我们的孩子,包括我妹妹张蕾的孩子,都自己选择了公安这个职业。在父亲的影响下,我们全家对公安工作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热爱。”如今,连范星路六岁的小外孙都常常很自豪地说:“我是警察的儿子,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警察!”
“我们不能给父亲抹黑。”这是张进军时常提起的一句话,他说:“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我们感觉很对不起父辈。但是作为我们这一辈人,能够沿着他们的足迹,有多大力出多大力,本本分分地为公安工作尽一份责任,对得起党和人民,我想父母就会觉得很安慰。”
2006年,范星路、张进军、张蕾姐弟三人将父母合葬在一起,重新立了一块墓碑。每年清明节,他们都带着子女去扫墓,给孩子们讲述父母的故事,重温那段历史。范星路说:“我们这么做,一方面是对父母的怀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教育后代。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够了解我父母的故事,向他们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让父母留下的这些精神财富能够世世代代永远传下去!”
红色情愫永远珍藏在他和儿女心底
◆于克,1913年出生。曾先后担任中共吉辽省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处处长、长春特别市公安局局长、吉林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吉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常务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年6月20日在北京逝世。
本报记者 张涤非
从警察学校校长到长春特别市公安局长
于克是东北地区早期的中共地下党员之一,曾参与领导北平的“一二·九”学生运动。“七七事变”后,于克受中共委派打进国民党军队内部,任国民党东北军第十团地下党工委副书记、代理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山东胶东区社会部部长。1945年8月20日,东北民主联军(后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进驻长春。10月15日,于克奔赴长春,按照中央东北局书记彭真的要求,与先期来长春的陈云同志取得联系,接受他的直接领导,开始了长春市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工作。
日寇投降后,长春市的很多伪警察、伪军被国民党匪帮掌握,社会秩序混乱。于克率部对这些散杂武装进行了清查整顿,该处理的处理、该遣散的遣散。对那些愿意投身革命的进行了整编,成立警察训练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改造和教育培训,于克亲自任校长。这支约4000人的原地方武装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成为一支正规的革命队伍,后整编为一个独立团驰骋于吉北松花江两岸。1948年10月19日,长春宣告解放,于克成为首任长春特别市公安局局长。他提出了“迅速建立革命秩序与搜捕敌特并进”的工作方针。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工作,基本掌握了国民党在长春的特务组织和特工人员情况,迅速组织统一行动,将其一网打尽,初步稳定了长春市的社会治安秩序,为新生革命政权的巩固作出了贡献。十年动乱期间,于克和许多老同志一样受到迫害,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复出政坛。
珍藏在心底的那枚像章
于克的后代中,他最疼爱的侄女于英继承了他的事业,踏上了从警之路。于英于198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安机关,如今已担任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在于英的记忆深处,珍藏着她幼年和年轻时代与伯父于克温馨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中最难忘怀的,是那段“文革”期间的凄凉记忆。
“‘文革’开始后,伯父被关押起来,伯母也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尚不满12岁的我承担起每周为伯父送吃的和换洗衣物的任务。1967年的‘六一’儿童节,我如往常般去探望伯父。看押的解放军战士说:‘今天是儿童节,可以破例让你们见个面。’在焦急的等待中我终于看到了伯父的身影,他和许多人排着队走向我。远远地,伯父朝我挥了挥手。在探亲的人群中,有几个孩子呜呜地哭了,我没有哭,我想我不能用眼泪去迎接伯父的微笑。伯父俯下身来,双手放在我的肩上,说抱歉没有礼物祝贺我的节日。与伯父分手的时候,他一眼看到了我胸前佩戴着毛主席像章,摸着我的头轻轻说:‘把它送给我吧!’我把像章递到了他宽厚的手掌心里,他高兴地当即别在了胸前。1977年,也是‘六一’儿童节这一天,伯父问我是否还记得10年前送给他的一件珍贵的礼物,我怔住了。他郑重地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红色盒子,小心地打开,一团白色的棉花上面放着一个红底黄色头像的毛主席像章。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原来这枚像章一直被伯父视如珍宝,不但珍藏在盒子中,而且珍藏在心里!”
于英告诉记者,伯父疼爱自己,但对她要求却极为严格。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她的高考分数距离录取线仅差1.5分,恳求伯父帮助疏通一下。于克十分严厉地批评道:“绝对不可以,你明年重考,用自己的实力证明给大家看!”从那以后,于英鼓足了劲复习功课,复习阶段就住在伯父家里,在他的关怀和帮助下,她终于考上了大学。
从警之后她也是时刻牢记伯父教导,本分做人、认真做事,25年来留下一路闪光的足迹。在担任长春市公安局外事处处长的3年里,她带领全处同志破获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督办案件4起,查办各类涉外案件322起,解救涉外受害妇女47人,3次光荣立功,并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担任市局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期间,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每一件来信来访,先后查处了131起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被誉为铁面无私的 “女包公”。
回顾成长历程,于英明白,自己从伯父于克身上汲取太多太多。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她将珍藏一辈子。
◆刘汉臣,1919年出生。新中国成立前担任过中共山东莱芜县公安局侦察股长等职,解放后曾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内六分局局长、西郊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处长、治安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十年动乱中,刘汉臣受到迫害,1973年恢复工作。1985年因病去世。
本报记者 胡爱华
骁勇善战的“史上最酷警察”
手握匣枪,胸怀赤胆,除暴安良,飒爽豪迈。怎一个“酷”字了得!这是一张抗战时期山东泰山专署公安局侦察队全体队员的合影。照片中,当时的队长刘汉臣(前排左四)腰间插着缴获日寇的“王八盒子”,衣着朴实却洋溢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英雄气概,他身边的队员个个虎虎生威、意气风发。这张照片在网上很是红火,照片上的老公安们被网友们誉为“史上最酷警察”。
战争年代,同志们对刘汉臣的评价是:“作战勇敢、勇于承担艰险任务。”1942年,日寇对山东抗日根据地发起疯狂进攻。身为区公安特派员的刘汉臣毫无畏惧,在区委领导下,英勇顽强投入战斗,带领县公安局工作队深入敌后,伺机打击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争取中间分子,摧毁日伪政权,粉碎了敌人的“铁壁合围”战术。解放战争时期,刘汉臣参加了著名的山东莱芜、孟良崮战役,并在敌占区和同志们一起坚持反“清剿”斗争,先后荣立二等功两次。
北平和平解放及新中国成立后,刘汉臣同志调至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先后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刑事侦查等方面的领导工作,屡破大案、屡立战功。1960年3月18日黄昏时分,外贸部干部王倬模仿周恩来总理的笔迹伪造公函,从中国人民银行骗取了20万元人民币。当时主管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工作的刘汉臣参加主持了这起轰动一时的诈骗大案。在最后的抓捕行动中,刘汉臣亲自带领十多个侦查员到李广桥南街蹲守,一举抓获王倬并起获赃款。1966年2月,在参与由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的“人民大会堂枪击事件”的侦破工作中,他带着枪弹痕迹模拟试验小组前往西郊北京体委射击场,在零下20摄氏度的室外进行试验,经过8个小时的射击拆装,反复22次,打坏了21块大玻璃,终于在第二日清晨6时,达到了试验预想效果,为大会堂“枪击事件”调查打上了圆满的句号。
子女们受用不尽的宝贵遗产
如今,刘汉臣同志的夫人,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离休干部崔岩同志已80高龄,仍住在他们那套6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里,家中除了一套七成新的沙发外,就是几样简单的旧家具和老家电,生活简朴而不失温馨。提起老伴,崔奶奶有些激动:“老刘,山东人,直爽,工作起来不着家,讲原则,从不给家里办私事一点机会,没一个孩子的工作他管过。可孩子们都敬重他,每年清明节,子辈孙辈们都去为他扫墓,我非常知足了。”
“父亲在我们心目中是个极其普通的人,吃喝不讲究,穿戴土得掉渣,但正是父亲为人处世的言传身教对我们的人格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刘汉臣的儿女这样谈起了父亲。
在子女们的印象中,父亲工作很忙,一周只有周日的饭桌上才能和父亲团聚,但经常是一个电话来过后,父亲又匆匆离去。父亲生活上从不追求享乐,甚至近乎清苦。除了出席宴会应酬穿皮鞋,平时都穿着土布鞋。毛衣已经穿得松松垮垮的,可他说什么也不换。父亲去世后,孩子们珍藏了这件毛衣。父亲对家人要求最严格的是公私分明,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公车来家接他,孩子们只能在他没出门前,央告司机叔叔在车里坐会儿,摸一摸方向盘过过瘾,看见父亲出来就赶紧跑下车。等长大后懂事了,孩子们已经养成了习惯,即便看见等在门口的公车,孩子们也是骑车的骑车,乘公共汽车的乘公共汽车。就连孩子们结婚时,都是骑车去接新娘的。正是这种严于律己的教诲让孩子们受益终生。由于工作上的关系,经常有很多局里的人来家里找刘汉臣谈工作,谈话时,家人是绝对要回避的,也绝不允许打听局里的人事情况。孩子们知道父亲这样做是怕他们背着他去找门路托关系。他对孩子们的期望是:自强不息,凭个人的奋斗去争取,而不是凭借父辈的关系去巧取。
刘汉臣的儿孙中,有好几位继承了他的事业:女儿刘莹,原为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现已退休。孙子刘喆,2006年大学毕业后入警,入警时间虽短,工作上却已经是硕果累累,很有爷爷刘汉臣当年的风范:先后参加了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安全保卫工作,被评为奥运安保标兵,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荣获嘉奖,作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经侦支队一名年轻的侦查员,还参加了“6·08”全国首例POS机非法套现案件的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