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随着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公安机构名称从最初的“政治保卫局”到“党委社会部”再到“民主政府公安局”,公安工作从初建时期的孤立神秘倾向,逐渐走向重视法治和人权。教育培训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公安事业创建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图1是抗战时期中共山东分局组织的锄奸保卫训练班毕业合影,这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见证山东公安教育历史的照片。三十多人或立或坐,齐聚在残破的土城墙下。穿戴五花八门,军帽、皮毛帽、毡帽;上军大衣下打裹腿、大档棉裤大襟棉袄;有斜袢匣子枪的,有胸前抱书本的。这些人外表风尘仆仆,气度确是挺拔轩昂,他们都是让日伪闻风丧胆的公安英豪。
据公安老前辈张洪林同志(抗战时期鲁中区公安局主要创始人,中排右1)介绍:中共山东分局在1941年初,撤销区党委以下的各级社会部,加强公安局的组织机构,并成立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公安处(山东省公安厅前身),实行从省公安处到各行署、专署、县公安局共四级公安机关,为适应队伍建设的需要,立即组织各县公安局长教育培训。学习期间,正值日寇对沂蒙山区“铁壁合围”疯狂扫荡,公安保卫训练班的学员们一手拿枪一手拿笔,转战于蒙阴县、费县、滕县等地坚持学习了一年。训练班学习中具体贯彻了党的“不放松一个敌探、不办错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内奸,不冤枉一个同志”的政策,提出了“依靠群众,依靠全党”、“变锄奸运动为群众运动”的路线。通过学习,明确公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锄奸反特、打击日伪军,保卫抗日根据地和民主政权,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