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云南人民公安队伍(文/周祥生)

周祥生 发表于 2017-11-11 18:54:47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在向云南的进军途中,至贵阳附近,即听到云南和平起义的消息,队伍欢欣鼓舞,在贵阳稍作休息,即朝昆明方向进发。部队驻扎昆明近郊的小石坝时,就开始组织接收云南警察机构的公安接管队,陈亚生任队长,副队长韩秉林,政治指导员周兴柏,副指导员董丹修、杨芸生。公安接管队的成员,主要以老解放区从事公安工作的同志为骨干即云南支队六大队,以及一、四、五、三大队的部分队员组成,共100余人。进入昆明市区后,着手了解情况,搜集资料,准备接管。1950年3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开始对昆明市进行军事接管。下午军管会召开会议,参加者有各接管部门的干部和被接管各机关股长以上人员,警察局所属分局长以上人员也参加了会议。军管会陈赓主任、周保中副主任、卢汉主席均出席讲话,卢汉致词:“今后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在陈、宋、周三将军的指导之下肃清特务,建立革命秩序,迅速地完成移交接管工作,以共同纲领为依据,大家彻底合作,精诚团结,积极为新云南的建设而努力。”陈赓主任号召大家要树立新的国家观念,要爱护自己的国家,此次无论是移交或接管都是为了人民,在接管时要确实清楚,那怕是一草一木,一个螺丝钉,均为国家财富不得有所损失;最后他指示:“移交的要确确实实地移交,接管的要认认真真地接管”。

3月6日,军管会公安部派人与原警察局科长及各分局以上工作人员商谈,说明接管的目的、要求,宣布纪律,着手进行接管。 3月7日正式派出以军管会公安部副部长丁荣昌为军总代表,由陈亚生、周兴柏带队的各级军代表和军事联络员80余人,对座落在景星街104号的昆明市警察局实行军事接管。昆明市警察局长李志正、督察长黄秉新发表讲话,表示欢迎;随即分别对警察总局及所属8个分局,消防、保安、交通等警察大队,共12个单位,实施了军事接管。接管各单位的主要军代表是杨芸生(消防)、胡振华(保安)、王中央(交通)、高鸣岐(警察一分局)曹松山(二分局)、原宜家(三分局)、王学俭(四分局)、李殿俊(五分局)、于学民(六分局)、胡少竹(七分局)、徐光明(八分局)。另一部分军代表如董丹修等和一批联络员,接管了云南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与已在公安处工作的原中共昆明地下党组织的田秉熙等同志,在刘子毅部长的领导下,组成军管会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的前身)。

    3月8~9日,公安部领导人刘子毅又分别召集警察局警长以上工作人员及消防、交通、保安3个大队全体警士会议,他指出:过去的警察局是反动统治者镇压人民的工具,今后要变为对人民负责,替人民服务的公安机构,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各守岗位,按级负责,安心工作,加强团结,改造自己,把当前治安工作做好,建立革命秩序。并宣布警务人员守则,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遵守。由于各级军代表对接管的目的要求明确,原警察局的各级人员在起义后学习了约法八章等文件,进行移交,早有思想准备,对人员、武器弹药、装备、物资、档案等着手进行了清理,各单位都成立了接管与移交小组,军代表担任组长,原警察局长、分局长、队长等担任副组长,原中共昆明地下党组织派往警察局的各级政治指导员和巡官、警士、工友中的代表为组员,按照项目进行清点、接管。

各单位在清理移交过程中,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大至人员清点、房屋财产、武器弹药、档案文件,小至一面国民党旗帜、一张地图等等,都造册登记。接管工作于5月4日基本结束。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

    1950年3月31日,《云南日报》公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丁荣昌到职视事。

    4月1日,人民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正式成立。从此,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掌握在人民手中了。成立了公安分局,任命一批军事代表和原中共地下党组织成员为公安分局的分局长,名单如下:

    一分局局长孟端楷(原中共地下党党员)、二分局局长曹松山(军事代表)、三分局局长原宜家(军事代表)、四分局局长周映邦(原中共地下党党员)、五分局局长潘春霖(军事代表)、六分局局长于学民(军事代表)、七分局局长胡少竹(军事代表)、八分局局长徐光明(军事代表)。

    市公安局设了秘书室,由陈亚生任主任,下设人事股和组教股;成立了侦讯科(后改为情报科和审讯科),由公安部调来董丹修任科长;将行政科改为治安行政科,李殿俊任科长;原司法科改为司法股隶属治安科;增设户籍科,张维俊为科长;将督察室改为巡视室。其他外事、总务、会计等科室,也都加强了领导。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了一个崭新的、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安机关。

巩固革命秩序  维护社会治安

    公安机关建立了,但昆明的社会面貌,并未根本改变。随着人民币占领市场、征粮、征税、减租退押、清匪反霸,以及各项社会改革措施的开展,敌人进行了疯狂反抗。在云南全省就有100多个县发生土匪暴动,7个县城被侵占,昆明附近的安宁、呈贡、嵩明、晋宁(当时均不属昆明管辖)相继发生土匪暴动。在昆明市区,社会上谣言四起,金银黑市、投机倒把、破坏金融之风盛行,妓女、流氓、国民党的散兵游勇充斥街头,市容赃乱不堪,抢劫、杀人、纵火、投毒案件屡有发生。虽然在云南起义后,中共地下市委和起义部队逮捕了一批特务匪徒和嫌疑人犯计1290人,但是还有很多的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并未触动。面对十分严峻的形势,仅仅由派到各单位的六、七个、有的仅是三、五个军事代表、联络员来改变这种局面,显然是不可能的,军事代表们深深懂得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共中央“团结第一”的指示,与原中共昆明地下党组织派到公安局工作的同志一起,团结警察队伍中的进步分子.并通过他们团结全体警察人员,凭借他们熟悉昆明情况,和大部分人员对党对革命的积极热忱,采取以下措施很快改变了昆明形势,革命秩序逐步稳定,社会治安得到好转。

    一、除了旧传统和国民党警察的一套管理办法,公布了一系列法规、措施和办法。

    二、加强侦察破案。在情报科之下成立了治安大队,由在四兵团敌工部工作的范子明担任大队长,从部队调来一批原来搞过侦察工作和由中共地下党组织派来一批同志为骨干,组建而成。他们在党委和军事代表的领导下,日以继夜辛勤工作,迅速捕获了3月11日杀死南昌街29号叶丽华的凶犯刘镇中;3月17日杀死小菜园95号蒋世泰的抢劫杀人犯李增及其同犯。《云南日报》发表短评说:两案破获神速,11日夜间,为缉捕刘犯镇中,公安机关上下一起,彻夜出动,驻郊区人民解放军亦大力配合警戒,本市警察人员都积极行动起来,在17小时之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神速动作,将凶手捕获。尤其是强盗、杀人犯李增等犯仓惶逃走。 

后,除了在犯罪现场发现一顶带有三点血迹鸭舌帽之外,别无痕迹线索,但在发案后第5天(21日)9时,即将全案人犯捕获。从破案到执行枪决,只用了6天时间,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破获的这类案件达100余件。

    5月31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银元流通、查禁倒卖银元、黄金、白银投机活动的布告精神,昆明市公安局在军事代表及军事联络员的带领下,出动大批干警,在有关金融部门的配合下,经过3天的取缔扫荡,一度十分猖獗的倒卖银元、黄金、白银的投机活动,被镇压下去了。这不但取缔了金融黑市,而且稳定了币制。昆明物价趋于平稳,经济秩序逐步好转。此后,又破获伪造人民币案,逮捕了解放前勾结“军统”特务机关大量进行黄金、棉纱投机活动、操纵昆明物价、解放后倒卖走私黄金1000余两,并以经济资匪、人称“金老虎”的朱文高。从此,昆明市的经济秩序更加稳定了。

    三、实施一系列维护治安的措施。市公安局与民政等部门组成游乞收容所,收容游民、乞丐、妓女,给他们戒烟戒毒,医治各种疾病,组织他们生产劳动。

    为了更好地直接联系群众,搞好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原来警察局在市区设立的分驻所等(相当于现在的治安执勤亭),不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于5月15日开始,至6月底建立了公安派出所15个,一些军事联络员和原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同志,担任股、所长。为便利商旅,促进物资交流,方便人民之正常往来,5月28日停止了原检查机构及游动检查人员对过境商旅的检查工作'改为在交通线上重点设站、统一检查。对正常的商旅往来,大大给予方便、对敌人则是一种威慑。

    针对昆明当时的严峻形势,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全体干警日夜巡逻。公安部的领导,各级军事代表、联络员都带领广大干警参加这项工作,维护治安。

    7月31日,公安局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指示,贯彻禁烟禁毒法令,限令全市1600余家烟馆按期转业。12月29日,在拓东体育场举行禁烟禁毒大会,将缉获的毒品11.12万两连同烟具,当众焚毁。2万余市民参加了大会,并处决了罪恶累累的大烟毒犯郭怀安,开始了昆明市的禁烟禁毒运动。通过广泛宣传和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加之全省开展了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烟毒来源枯竭。前后不过二、三年的时间,即将贻害昆明人民100余年的鸦片烟毒肃清。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新中国成立以后,只花了三年时间,这些东西就一扫而光。吸鸦片烟,吃白面,世界上谁能消灭得了?国民党办不到,资本主义办不到。事实证明,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

    当时的公安机关,除了打击敌人惩办刑事犯罪分子外,本着保护人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既管理城市的菜市、摊贩、厕所,为人民清除垃圾、煤灰、预防疾病,还要为人民排忧解难调解纠纷,街邻吵、骂、斗殴,均要找民警解决,遇有天灾、人祸、重大灾害事故,更是义不容辞。总之,在当时其他机构还未建立或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担负了政府的大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千头万绪,还是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使昆明面貌逐渐改变。

坚持团结、教育、改造

    军事接管警察局,不是简单地接收房产、武器,而是要对全体2240个员警负责,采取“包下来”的办法,一个不动。这种办法,就当时全国来讲是很少的。要掌握、管理好这支警察队伍实非易事,首先要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受影响,虽然军事代表和联络员都是供给制,而这些人都有家室,有老有小,要赡家养口,仍然按月发给薪金,生活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要团结他们,让他们坚守工作岗位搞好上作,尊重他们,一律不加歧视,并关心他们的进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尤其是他们熟悉昆明情况,在某些公安业务上还要依靠他们,发挥他们的长处,加之派到各单位的军事代表、联络员人数不多,大量的日常工作,又得他们去做。教育和改造这支警察队伍的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各级军事代表的肩上。军事代表通过原中共地下党的同志和党在警察中建立的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警察同盟”的成员,了解警察中的思想动态,深入警察中间,很快发现了一批靠拢党、思想进步的积极分子。正是依靠党的领导,把积极分子团结在自己周围,通过他们团结广大干警,牢牢地掌握了这支警察队伍,未发生任何大的问题,并使工作顺利而迅速的开展起来。

    再就是军事代表以老解放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来影响教育这支警察队伍。他们对工作雷厉风行,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任劳任怨。军事代表于学民抱病在身尚坚持工作;军事代表王学俭获悉土匪要暴动的情况,持枪与原警察分局长亲自在分局警戒守卫;交三桥附近发生火警,市公安局局长丁荣昌亲临现场指挥抢救扑灭;至于值班巡逻更是各级军事代表经常的事。他们平时对待同志平易近人,不摆官架子,关心体贴,对有关公安业务知识方面的问题,则亲切教导,循循善诱。正如一些才从学校、工厂参加革命当了联络员的同志所说:“我们的成长和发展,都是军事代表们带出来的o"至于在警察队伍中的影响之深广更不用说了。

    为了教育干警,还抽调部分警长以上人员到西南革命大学云南分校学习,以提高认识,改造思想。同时,从党领导的义勇自卫队中调来了一批人员,吸收一批社会上的进步青年,在这支队伍中注入新鲜血液,加强公安队伍。

    经过不断努力,坚持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公安队伍逐步纯洁了,一支真正为人民服务、名副其实的崭新的人民公安队伍建立起来了,原来服务于国民党、封建官僚资产阶级的警察队伍,改变成为人民的警察队伍。

    昆明市的社会面貌改变如此迅速,治安秩序如此稳定,这是在党的领导下,各级军事代表、联络员与党的地下组织的同志团结全体留用警察共同努力的结果!

    昆明市的社会面貌的迅速改观和治安秩序一直比较稳定,首先应当归功于军代表和联络员们在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去进行工作。在反革命势力猖獗、封建势力保存完整,斗争极其尖锐复杂的形势下,能够战胜敌人,巩固人民政权。他们经过战争洗礼,有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作风扎实,又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战斗精神,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支队伍有牢固的组织观念,较高的政策水平,与人民群众建立了血肉联系,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从而成为人民警察队伍中的骨干和领导力量。例如在1951年的冬防立功创模运动中,不少是在接管旧警察局时任过军代表和联络员的同志当上了功臣、模范。在以后的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公安战线的军事代表和联络员们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诸如董丹修为昆明市副市长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长,后来又和韩秉林、周兴柏等都担任了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曾昭贵则是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级),胡少竹后来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其余大都是市公安局主要业务部门的骨干和领导者。还有少数分别调至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担任领导或成为骨干。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50年,一些老同志早已与世长辞,其余的也都陆续离开了各自的工作和领导岗位,正在安度晚年。有些老同志如刘树才、周汉杰等离开工作岗位后,仍在为编撰公安史志和研究公安理论发挥余热,为公安工作继续作出贡献。

你的回应
  • 甘玛

    2023-07-25 08:01:33 甘玛

    周祥生前辈对昆明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接管部的回忆录,是一份重要的历史性文献,为接管云南省公安系统留下了珍贵史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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