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华:家庭展览百年警察史

Admin 发表于 2014-10-16 21:43:39
    200年前的脚镣什么样?百年前的警察标志什么样?如果你想了解这些与警察有关的古董,就请到沈阳退休民警刘怡华的家中,400多件珍贵的藏品帮您见证中国百年警察历史。
    为迎接沈阳解放60周年,沈阳退休警察刘怡华将自己收藏多年的近400件藏品梳理后,拟办《中国警察百年史料展》,试图对中国百年警察史做一个较为系统的解读,并向参观者讲述藏品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9月23日,记者来到刘怡华家,一睹见证中国“百年警察史”的珍贵文物。

                刘怡华百年警察史1.jpg

    人物:刘怡华的收藏之路
    刘怡华是铁西公安分局退休民警,“我本是一名人民警察,与警察有关的一切东西我都感兴趣,我几乎是见一样收一样。那时也没人收藏警察的东西,时间久了,朋友知道我喜欢这个领域的收藏品,只要看到了就会第一时间告诉我。”他收藏警品有20年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自由市场、文物市场和沈阳的拆迁市场。
在刘怡华看来,收藏的乐趣绝不是你对物品本身的拥有,而是透过藏品的背后去了解与之有关的文化背景及时代故事。
    藏品1:清末巡警胸章
    清末巡警胸章是一块直径20厘米的圆形木制印模,上刻有凸起文字,自上而下竖写为“父城勇”,左右为“宝丰”。“父城勇”的意思好比清朝士兵胸前的“乡勇”胸章,加个城字意为城市巡逻警察,“宝丰”是河南宝丰县。这枚清末巡警胸章具有百余年历史,木质优良,历经百年不腐不坏。
    收藏幕后:1997年,刘怡华出差到河南宝丰县,在一农民的仓房里看到了这枚胸章,是农民祖上留下来的,一直扔在仓房。鉴别后,刘怡华花10元钱买下,收藏中一直用樟脑精心保养。
    藏品2:妓院营业执照
    在数百件藏品中,一份发黄的《妇娼营业执照》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执照是一张宽20厘米长40厘米的竖版纸,繁体竖字从右至左写着:立户人,赵春云,在花街七号门房陆间,殿房开门营业,有营业人员壹拾贰人,其中娼妇七人,厨子等勤杂人员五人,自批之日起,遵守律条,照章完税,特批营业。洪宪元年二月四日(记者注:洪宪是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称号,洪宪元年就是1916年)。《妇娼营业执照》上,清晰地盖着天津警察局的印章,还有立户人赵春云的照片。
    收藏内幕:妓女到袁世凯时期变个花样,实行了“官娼制度”,上面那张《妇娼营业执照》验证了此种说法。“官娼制度”是近百年前妓女合法化时特有的注册登记制度。如果不去登记而私自“营业”,被官方抓住了,处罚很重。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正式废止。
    藏品3:中国最早的公安慰问信
    这是一封1950年2月16日(春节前夕)沈阳公安总队总队部、政治处发给干部家属的春节慰问信,有些像现在的贺年卡,正面写有“军属之光”、“恭贺新春”,上面还印有五星红旗和党旗,背面是慰问信的内容。主要内容为:建国第一年,反动派是不甘心失败的,还要派遣特务到解放区来,勾结地主、恶霸、土匪破坏生产建设,我们仍要进行激烈的斗争,才能巩固胜利成果。你们的子弟在我们部队,现在努力工作学习,积极为人民立功,希望你们不要挂念。落款为沈阳公安总队。
    收藏内幕:慰问信语言亲切、朴实,时代感很强。据刘怡华介绍,此慰问信不仅是建国后辽沈地区公安领导机关发给干警家属的首封慰问信,也是全国第一封公安慰问家属信,极具收藏性。
    藏品4:血染的奖章
    在刘怡华的藏品中,几枚醒目的奖章摆放在中间,其中一枚三等功奖章印象最深,那是刘怡华用鲜血换来的。
    收藏内幕:1992年的一天,刘怡华在铁西区兴工派出所当民警,一名群众跑来报警有人行凶。他追到一辆小公汽前。隔着玻璃,里面有一个光膀子的壮汉。刘怡华亮出警察证件后将车拦住,冲上车与持刀男子搏斗,带伤将男子抓获。事后,在车上发现了男子扔掉的火药枪。经过审查,男子是名“杀手”,被人雇佣杀害了竞争对手。刘怡华浴血擒凶,被授予三等功,这枚奖章也成了他的收藏品。
    藏品5:200年前的脚镣
    刘怡华收藏了一些手铐和脚镣,各时期的都有,其中有副脚镣,看上去做工粗糙,但设计巧妙,异常结实,具有200年以上的历史。
    收藏内幕:10年前,刘怡华到内蒙古出差,与一位老民警相处得十分融洽,听说刘怡华有收藏警品的爱好,老民警就送给他这副脚镣,脚镣是部落里给犯罪的奴隶用的。
    其它重要藏品
    七大类:警察标志(服装、帽徽、领章、臂章等);文史资料(法律法规、重要人物批件、签发证件、签发证书等);户籍管理及身份证件(各时期户口证明、身份证明等);警察装备;警察档案;证章等;其它杂项。
    重点藏品:著名爱国将领黄显声任奉天全省警务处长时的证章、曾两次抓捕赵一曼的警察于镜涛签发的证件、张作霖签发的“警察官吏恤金给予证书”等。
    揭秘:中国警察的由来
    据刘怡华介绍和史料记载,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受改革派湖南巡抚陈宝箴委托,仿效日本和西方国家的警察局而建立起保卫局,即现在的警察局。后变法失败,湖南保卫局只存活了三个月。这是中国最早的警察局。
    1901年,清朝与八国联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规定清军不得在距离天津租界20公里内驻扎军队,袁世凯选拔3000名士兵,进行训练后,脱下军装换上警服接收天津。由于有专门警察维持社会秩序,天津市社会治安一扫过去的混乱局面,于是慈禧要求各地推广警察制度。
    新中国警察的名称是周恩来总理取的。建国后,各地对警察的叫法五花八门,既乱又杂。1951年,各省打报告请示名称,周总理批复“中国人民警察”,一直到现在。

    □ 2008-09-24 沈阳晚报 崔平 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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