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解放上海后对外商经营公用事业的监督与管理(文/丁龙嘉)

Chief 发表于 2018-02-07 17:54:41

旧上海,是外商在华投资最集中的大城市,英、美、法商垄断了重要的城市公用事业。到1949年上海解放时,外商在上海经营的公用事业共有九家,基本上垄断了上海的水、电、电话、煤气、公共交通等各项公用事业,被称作上海的“六大公用事业”。

美商上海电力公司,成立于1882年,原先主要经营公共租界的电力业务,1935年,为扩展租界外业务,成立了沪西电力公司。抗战胜利后,上电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电力公司,占全市发电总量的81%。美商上海电话公司,成立于1930年,前身是华洋德律风公司。1949年,交换机最大容量为1.2万多门,垄断了上海的市内电话业务。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880年,拥有当时上海6家水厂规模最大的杨树浦水厂,占全市供水总量的50%以上。

英商上海煤气公司,成立于1864年,是外商最早在上海创办的企业之一。1949年,日产煤气8万立方米,占全市供气总量的76%。

英商上海电车公司,成立于1906年,1949年时是上海最大的公交企业,拥有各类无轨、有轨电车235辆,控制了原公共租界内的大部分公共交通。

法商上海电灯电车公司,成立于1906年,是一家集水、电、交通于一体的垄断企业,独占了原法租界内的所有水、电和大部分公共交通的经营。

 “六大公用事业”是外商在沪投资最重要的一部分,虽然在数量上只占上海全部684家外商企业的1%,但是其资产占全部外商投资的一半以上,雇佣的中国职工占全部外商企业中的中国职工总数的2796。以法电为例,法商公用事业仅法电一家,但法电的投资总数占全部法商在沪投资的95%。由于“六大公用事业”在上海经济生产中举足轻重,中共地下党组织很早就在法电、上电、英电、上话等公司开展工运工作,并在“六大公用事业”中都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解放前夕,“六大公用事业”的地下党组织,带领职工积极开展护厂斗争,里应外合,迎接解放。在解放上海的日子里,经过广大公用事业职工英勇奋战,“六大公用事业”不仅没有遭到敌人破坏,而且实现了上海工人代表在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上提出的保证:解放上海之日,水电不停,电话畅通,电车、公共汽车照常行驶。

早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对如何对待外商在华经营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就指出:“在国民党军队被消灭、国民党政府被打倒的每一个城市和每一个地方,帝国主义者的政治上的控制权即随之被打倒,其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控制权也被大大地削弱。但是帝国主义者直接经营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依然存在,被国民党承认的外交人员和新闻记者依然存在,对于这些,我们必须分别先后缓急,给以正当的解决。”因此,关于如何妥善处理外商“六大公用事业”的问题,华东局明确指出:帝国主义所经营的企业(上海重要的公用事业都控制在帝国主义手中)暂时允许其存在,不要去动它,对其只进行监督和管制。并指出:对它们如果处理不当,操之过急,我们就会陷于被动。

根据这些指示,华东局为上海解放后对外商公用事业实施监督、管理作好了组织上的准备。首先在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下面设公用事业处,由叶进明、程万里分别任正、副处长,其任务除了接管旧公用局、官僚资本公用企业外,并监督、管理各外商公用事业企业。同时,还成立市政大队,配合公用事业处的工作。

1949年5月23日,公用事业处叶进明等与市政大队会面,向市政大队提出了依靠工人阶级、发挥工会作用、工会和政府互相配合、监督资方、搞好电讯交通等要求。负责上海外事处工作的黄华和章汉夫也会见了市政大队,听取了“六大公用事业”的情况汇报,着重指出:“只要美国资本家仍负责管理,不与我们捣蛋,仍然可得到人民政府保护。”

解放后,军事特派员和联络员进驻“六大公用事业”进行监督、管理。

首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利用行政手段,保证“六大公用事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上海解放后,外商资本家对党和政府的外商政策很不了解,他们失去了过去种种经济特权,顿感前途未卜,甚至不相信共产党能坐稳天下,更不相信共产党能管理好现代化企业。如上话总经理曾公然说:“解放军在上海呆不长”、“共产党不会管理城市、不懂生产经济,在上海连三个月也呆不下去”。又如上水的董事会认为:“新市府当局究将承认本公司之供水专营权与否,不敢预卜,对尚在军管会管制之下将来如何递变,实为重大问题。”有些外国资本家态度骄横,时而消极怠工,冷眼观望;时而采用经济手段向政府施加压力。如上电资方采取要挟态度,要求批准外汇买燃料,否则“停电不管”。外商的消极态度,直接影响了“六大公用事业”的生产,表现为各公司产量持续下降,经营不断亏损。以上煤为例,1949年6月公司就开始赔钱,从过去常存足二三个月用煤转变为库存用煤不够十天之用,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也告中缀,行政管理日益松垮。再以英电为例,资方借口上海口岸被国民党海军封锁,迟迟不把电车配件运来上海,任其搁置于香港,这样严重影响了英电的车辆维修,甚至将危及出车率。因此,公用事业处将工作首先放在稳定资方情绪、维持生产上。分驻各公司的军事特派员和联络员,一方面向外商宣传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使外商逐步了解对外商政策和对国民党官僚资本政策的迥然不同,消除悲观焦虑情绪,恢复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掌握资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防止其继续向国外抽逃资金,并对其消极怠工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以确保正常生产。

其次,照顾“六大公用事业”实际困难,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实行扶持政策,保护外商的合法经济利益。

1949年6月23日,美蒋对上海进行了经济封锁,使上海的原料供应相当紧张,特别是担负全市主要发电任务的上电燃料不足问题尤其严重,如果长期依赖进口原油,将影响上海的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因此,市军管会下决心摆脱对帝国主义进口原油的依赖,通过驻上电军事特派员命上电将燃油锅炉设备改为燃煤,同时从华北和东北调来大批原煤,确保原料供应。在上电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全力支持下,燃油改燃煤成功,保证了上电的生产需要。公用事业处通过对“六大公用事业”当时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状况的了解,为照顾六家外商的合法经济利益,恢复其经营信心,经过详尽精确的核算,决定适当调高上海各种公用事业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六家公司财政上的入不敷出,保护了外商的经济利益。上海解放前夕,六家公司都将大量资金抽逃回国,因此上海一解放各公司都不同程度地陷入财政危机,这本是资方一手造成的,但公用事业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还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各公司提供大量贷款维持生产,帮助其渡过了困难时期。

再次,加强对职工进行关于外商企业政策的教育。

当时,“六大公用事业”的职工对外商企业的政策不很清楚,如上电职工对资方普遍存在这种看法:“外国人从前刮了许多钞票,现在要他们呕一些出来不算罪过。”“电力公司将来我们要接收,乘外国人在的时候多拿一些好一些。”不少职工还存在报复思想。党内也有部分人产生过接管过来的思想。有的外商企业职工造舆论揭露资方管理腐败,甚至想通过追收税款、借款、电费等方法逼迫其垮台。对此,市委明确指出:我们党对外商公用企业的政策是“维持”,而不是“接收”,“六大公用事业”虽属外商所有,但我们还不能一下子使一切都合理。不过我们要看到,解放以后政权已掌握在人民手中,电力、电车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已无被垄断的可能。我们应该好好地利用它,而不是破坏它,假如电力、电车被破坏,必定给上海造成极大困难。“六大公用事业”的职工在党的政策教育下,逐步提高了认识。如法电在“二六”轰炸后,工会干部认识到,法电虽是外商企业,但是和上海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面对企业困难,工会便号召职工“反对浪费,精打细算,克服困难”,掀起了反浪费的生产高潮。第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协助资方维持生产,克服困难。

上海解放初期,“六大公用事业”效益差,都在赔钱,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扶持政策,并通过工会教育工人:这不是支持帝国主义,因为即使他们赚钱,那只是小钱,而国家赚的才是大钱。广大职工也逐步认识到,解放后,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翻了身,成为领导阶级,在外商企业工作的职工,虽有劳资关系,但同样也是国家的主人,要以主人翁态度搞好生产。如在1949年7月25日特大暴雨袭击上海,上话工会组织工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冒雨涉水上班,积极抢修线路,使通信设备未受严重影响,很快使电话通信恢复了正常。上话工人的努力工作,连美国资本家也表示信服和敬佩,自动向工会献了锦旗,并拿出1000折实单位奖励有功人员。又如“二六”轰炸,使上电杨树浦电厂受损严重,全市发电量顿时从15.6万千瓦降至2万千瓦。在市委、市府领导下,上电党组织和工会发动、组织了广大工人和技术人员连夜突击抢修,在42小时内就恢复了发电,显示了上海工人阶级的力量。再如,“二六”轰炸后,上话党组织与工会发动职工,克服因电源中断造成的困难,紧急启用备用发电机维持通信。此外,上话职工不顾国民党飞机经常骚扰的危险,坚持“02”接线台的正常工作,保证电话电讯的畅通。

 “一六”轰炸后,“六大公用事业”遇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党组织与工会领导工人开源节流、反对浪费,并主动在夜班费、工薪、代办米、升工、福利等方面作出让步。如上电西区一些工人,经过研究,发明用电焊抢修各区电杆和土底座,更换新的电杆和底座一般需成本180万元(旧人民币),而用这一新方法,每座仅需37万元(旧人民币)。又如法电工人主动提出取消加班费,每月为公司节省开支8亿元(旧人民币),争取了公司经济状况的早日好转。工人主动要求减薪,大出资方意料,使资方经营态度发生了转变,很快将一批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轮盘、漂白粉和一批机器零件运来上海。

第五,在团结资方共同搞好生产的同时,监督资方生产与经营,抵制其破坏生产、消极怠工的行为。

由于资方解放前抽逃资金,解放后资金即严重短缺,六家外商就以此为借口无限期拖欠工人工资,向人民政府和军管会施加压力。他们一方面要求公用事业费加价,另一方面又夸大财政困难,要求人民政府给以补贴和贷款,并解决原料供应问题。他们的目的,既是试探人民政府对外商的政策和态度,又是企图使人民政府因解决不了这些困难而向其低头。针对外商在工人工资上的刁难作梗,各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采取了既坚持原则,又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上话为例,1949年5月开始,资方就没有按规定发工人工资。上话工会筹委会即与公司谈判,要求公司给每个职工发三石米钱。在工会的一再交涉下,7月4日资方不得不给每人发米2斗。工会在与资方反复交涉中了解到上话的资金确实已被资方抽逃一空,公司财务确有困难,经市军管会公用事业处和驻上话军代表同意,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给上话旧人民币6200多万元,使资方付清了所有积欠工人的工资,维持了生产。解放初期,市军管会对外商公用事业劳资矛盾的正确处理,不仅打击了资方急于发难的气焰,而且还使广大工人感受到只有共产党是真正为工人办事的,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也提高了工会的威信。

1950年下半年,随着上海经济形势的变化,“六大公用事业”的经营状况亦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资方在一年一度的“奖升加”问题上又故意制造矛盾。从1950年开始各公司的外籍职员陆续离沪,一批华籍高级职员被提升填补空缺。于是资方借“奖升加”的机会给这批高级职员大幅度提薪,企图以此造成中国职工之间的矛盾,给人民政府和工会出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1950年10月13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召集六家外商代表与工会负责人开会,指示加薪原则:须遵照第三次人民代表会议精神,升职职工加薪,人数不能太多,加薪数不能太高,不能单独按职位加薪,应考虑加薪职工的工龄、技术及功绩等。工会根据这一指示,一方面在公司内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对资方提出的加薪名单加以合理调整,同资方尽量协商解决分歧,进行说理斗争,切实保护工人们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在职工中揭露资方企图分化中国工人阶级的阴谋,对暂时不理解的部分高级职员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在市委的直接关心下,棘手的“奖升加”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上海解放初期,中共上海市委、市军管会、市人民政府由于准确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正确处理外商企业的方针,通过对外商“六大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在1949年至1950年一年多的时间里上海城市公用事业生产稳定,粉碎了美蒋对上海的封锁、轰炸,为上海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丁龙嘉编著的《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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