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政治指导员王殿元及警卫连三排在马石山惨案中事迹的调查报告(文/烟台公安局)

DX——W 发表于 2018-03-02 20:34:25

    1942年11月,日寇对胶东抗日根据地进行了空前残酷的“拉网大扫荡”,胶东军民奋力抵抗,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粉碎了敌人的大“扫荡”,斗争中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在这次反“扫荡”中,23日夜里,在马石山的东南侧,有一支部队先后掩护1000多名群众突围;24日自早至午,又顽强战斗在马石山主峰上,打退敌人多次冲锋,打死打伤日寇多人,表现了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他们的英雄事迹至今还被当年亲身经历过马石山反“扫荡”斗争的革命老前辈和马石山地区的人民称颂和缅怀。但这支部队到底属于哪个系统的?解放以来,许多报纸、刊物上说法不一,互相矛盾。1982年9月,我们受原战斗在公安战线上的老同志的委托,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政策研究室的意见,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经过3年多的调查访问和查阅核对历史资料,这个问题已经弄清,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几种不同说法

    解放以来,许多报纸、刊物对王殿元烈士的身份,马石山主峰上的这支部队的番号及其事迹的说法,据我们所知,基本上有三种:

    宫润圃在《青松常荫马石山》(载于《星火燎原》第六册)一文中说:“只见10个雄赳赳的八路军战士,迎面走来……从他们的打扮和精神头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主力部队来的。”“这时人们才知道这10个八路军战士原来是山东纵队五旅的一个班,到东海军分区去执行一个重要任务,任务完成返回时路过这里。”“天亮以后,人们看到鬼子从东、西、南三面一次又一次地向平顶松周围攻击。……渐渐地,从石墙里面发出的枪声愈来愈稀,随着而来的是从山上滚下许多石头,砸得鬼子直嚎叫。天将晌午的时候,鬼子又发起了一次更加猛烈的进攻,从三面一齐向平顶松扑过去,正打得难分难解,忽然从平顶松方向传来了一声沉重的爆炸声,以后那里再也昕不到什么了。”“鬼子刚刚撤离了马石山,我们立刻沿着战士们最后返回的路跑上去。…我们怀着无限沉痛的心情,仔细地检查了烈士的遗体,想找到他们的姓名或者家庭地址。可是,结果只有班长的口袋里有一个小本,本子的第一页中间,端端正正地写着‘为人民服务’一行字,右下角写着他的名字——王殿元。”

    栾忠孔在《马石山惨案片断》(载于《胶东风云录》一文中说:“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20多个八路军战士是哪个部队岭,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胶东军区五旅十六团的,去东海军分区执行一项特别任务,返回部队时路过这里,他们为了早日赶回部队参加反‘扫荡’战斗,不顾劳累一日夜兼程,到这里已有3天了。”“东方发白了,马石山露出了它那锯齿形的轮廓。……为了争取时间,抢占有利地形,刘指导员果断地命令道:“上山!”于是,我们猛虎般地向山顶冲去。……这里是马石山的主峰,南北约40米宽,东西不足半里长。……整个主峰遍布着突兀的岩石,只有中间有一块平坦的草地,被断断续续的一人多高的石墙围了起来。紧贴着南面石墙外边,在两块大青石间,有一棵伞形的平顶松。”“敌人凶猛地向山顶冲来,……战斗十分紧张、激烈。一次,二次、三次,直到天已晌歪了,敌人仍没有攻上山顶。…

 …机枪子弹打光了,步枪子弹也打光了,大家抱起石头向山下砸去,我抱着一块大石头同敌人砸去,不料脚底一滑,便滚到了陡岩下。……敌人撤离了马石山后,我们当地的干部、民兵又来到山上,在围墙外那大青石间的平顶松下.我找到了刘指导员的遗体。”

    张兴文、段俭哲在《英雄连史新一页》(载于《解放军画报》1985年第9期)的报道说:“在北京军区‘济南第一团’七连的连史上,记载着马石山十勇士的光辉业绩,那是1942年12月,日寇对胶东根据地进行疯狂的‘扫荡’,七连9名战士在班长王殿元率领下,在乳山县马石山一带掩护3000多群众突围,战斗持续了一昼夜,他们顽强奋战,打退敌人十几次冲锋,群众安全脱险了,十勇士却被敌人团团丽住。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他们拉响最后一颗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

    二、我们的考证结论

    根据解放以来的三种基本说法分析,应该说是一回事,是同一支部队,因为宫润圃和栾忠孔所说的部队作战的时间、地点,以及打击敌人的方法都完全一样。张兴文、段俭哲说的那支部队的人数、班长的名字和宫润圃说的完全一样。但同一支部队却出现了五旅、十六团、十七团三个部队番号。我们通过反复研究原胶东区公安局一些老同志和知情者的同忆资料以及有关历史资料,认为上述三个部队番号都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官润圃的文章中说是五旅的一个班,共10个人,班长叫王殿元。根据我们调查掌握的史料证实,王殿元是胶东公安局警卫连的政治指导员,而不是班长。他在马石山反”扫荡”战斗中带领的是一个排,而不是一个班。原胶东公安局长于克、丛烈光和一科科长汉明、警卫连连长王毓的回忆材料;王殿元的烈士证及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1943年1月25日在马石山的烈士纪念碑的碑文都可证实这个问题。

    栾忠孔的文章中说是胶东军区五旅十六团的,这种说法也与史实不符。十六团不属于五旅,而是胶东军区直属团。十六团在马石山反“扫荡”斗争中,确实有一个排与敌遭遇,仅冲出七八个人,其余全部牺牲。这个排是十六团一营三连一排。经我们调查战斗的地点是在海阳县的嘴子前,嘴子后一带,而不是在马石山主峰。原十六团一营三连连长兰孝永有一同忆材料和给曲振东的信都可证实这个问题。

    张兴文、段俭哲文章中的说法矛盾更大。北京军区“济南第一团”七连,其前身是原胶东军区十七团三营七连。这个连确实被敌人围在马石山周围,他们与敌人反复冲杀,歼日寇百余人,终因寡不抵众,仅突出5人,其余全部壮烈牺牲。但这与战斗在马石山主峰上王殿元带领的部队不是一同事.王殿元也不是该连的班长,而是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的政治指导员。

    我们考证的结论是:王殿元是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的政治指导员,而不是班长;在1942年l1月的马石山反“扫荡”战斗中,24日在马石山主峰上,自早至午顽强抵抗敌人的多次进攻,最后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的这支部队是胶东区公安局三科科长唐慈、警卫连政治指导员王殿元带领的警卫连三排,而不是其他部队。其根据是:

    (一)我们先后访问了14名公安战线上的老领导和知情者,他们的回忆基本上是一致的。下面摘录4份有代表性的回忆材料,就足可证实这个问题。

    原胶东区公安局局长于克回忆说:

    “王殿元同志是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政治指导员.1942年11月,日寇对胶东地区进行‘拉网扫荡’,我部署和命令王殿元同志和胶东区公安局科长唐慈同志率领警卫连三排30余人,在马石山坚持反‘扫荡’,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群众,保卫根据地。

 “在日寇进攻马石山地区时,王殿元.唐慈和战士们组织和引领群众突围,大批群众在他们的救助下转移到安全地区,得以脱险。他们在与日寇的战斗中,表现十分英勇顽强,在大量日寇和伪军的进攻下,他们最后退上马石山主峰,与敌人展开了殊死战斗,使敌人遭到很大伤亡。他们弹药打光了,就据险用石头砸敌人,最后全部壮烈牺牲。他们的遗体都被烧焦,他们的武器全部被自己砸毁,敌人一无所获。

    “反‘扫荡’战斗结束后,胶东区公安局安葬了烈士们的遗体,在马石山区为他们举行追悼会,在山上立了英雄纪念碑。“以上是历史事实,是篡改不了的。说这支部队不是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三排,而是胶东军区五旅十六团,是完全错误的。”。…丛烈光是胶东区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他回忆说:  “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是1941年秋,我亲自负责组建的,共有三个排。王殿元年底队鲁南抗大学习同到胶东,被分配到该连任政治指导员。”汉明(原名汉敏)是原胶东区公安局一科科长,在马石山反“扫荡”期间曾任“胶东军区战时戒严指挥部”代总指挥,当时指挥部在马石山的西侧.23日4时左右,汉明曾派通讯员到马石山周围与王殿元取得了联系。天黑以后,他又派通讯员通知王殿元等向指挥部靠拢,准备突围,结果没有联系上。他在给烟台市公安局的信中强调说:“我肯定地回答,1942年秋在马石山坚持反‘扫荡’,壮烈牺牲的王殿元及其率领的一个排共30多人,是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的,什么十六团及其他的什么传说都是无稽之谈。不管是什么人说或写的,不管什么报纸、刊物载的,统统都是谬误.务请你们坚决坚持这个革命历史事实的真实性。”王毓是原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的连长。他在回忆王殿元时说:“1941年下半年组建成胶东区公安局警卫连,我为连长,王殿元同志任政治指导员。1942年11月日寇大‘扫荡’前,王殿元同志奉命带领三排的34名同志到海阳、乳山交界处的马石山地区组织当地的民兵和群众坚持斗争.23日夜,他们掩护1000多名群众突围。24日拂晓,撤到马石山主峰,一直坚持和敌人战斗到中午,最后全部壮烈牺牲。反‘扫荡’战斗结束后,胶东区公安局在离马石山不远的一个村庄为他们举行了追悼大会,当地群众也纷纷赶来参加悼念活动。胶东人民为了纪念他们,.把他们安葬在马石山上,并立了纪念碑。”

    (二)我们访问王殿元的爱人唐荣娥时,发现了1950年8月28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王殿元的烈士证。从烈士证上可以看出,王殿元是胶东区公安局的政治指导员,1942年在马石山牺牲。到马石山进行调查时,发现了胶东行政主任公署1943年1月25日为马石山殉难军民立的纪念碑。碑文内容是;“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日寇进攻马石山,我荚勇军民因与敌搏斗或突围而牺牲有五百余人。胶东区公安局唐次(慈)、王殿元同志等十八人,自早至午顽强抵抗,卒以众寡不敌,全部壮烈牺牲。主署愍其忠烈,特以公葬于马石山阳,并将殉难事节勒诸贞珉,永垂不忘。”在纪念碑的后面,埋葬着18名烈士。据马石山烈士陵园负责人王瑞洪讲,这18名烈士都是在马石山主峰上牺牲的。据当年亲身经历过“马石山惨案”又亲自参加过安葬烈士遗体的下右硼大队老党员、老治安员王为石讲:这18名烈士当时都牺牲在马石山主峰南面的石墙附近,烈士的尸体几乎全被烧焦,以上两份历史资料更加充分地证实了王殿元的身份和马石山主峰上这支英雄部队的番号。

    三、王殿元同志及警卫连三排在马石山反“扫荡”战斗中的基本情况(略)

    (烟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章刊登于《胶东烽火》

附件:(1) 1943年1月25日,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为马石山殉难军民勒立的墓碑。碑文是:

    “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日寇进攻马石山我英勇军民因与敌搏斗或突围而牺牲有五百余人胶东区公安局唐次王殿元同志等十八人自早至午顽强抵抗卒以众寡不敌全部壮烈牺牲主署愍其忠烈特以公葬于马石山阳并将殉难事节勒诸贞珉永垂不忘”。(2)1950年8月28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王殿元烈士证的“曾在何部任何职责”一栏中填写着:胶东公安局政(治)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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