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前的警察公署和地方法庭大楼
被渲染的防疫贡献
在1914年之前的青岛,由警察机构、法院、监狱以及地区行政长官、律师和公证人构成的司法管理系统中,作为地方治安事宜的先头环节出现的警察部队,无疑举足轻重。1898年10月,柏林海军方面完成了胶州总督府的设置,这个兼顾军事和民政事务的殖民权力机构下设了参事会和军政、民政、经理、工务四部,警察机构隶属民政部。初期,德国第三海军营的一名军官,统领着代理行使职权的一些海军士兵和被招募的28名华人巡捕,组成了本地最早的警察部队,负责青岛、李村两区的治安管理。
有证据显示,在1898年和1899年,除了各地段的日常事务外,警察们主要进行了建筑和卫生方面的治安工作。随后,这个具有过度性质的临时机构的工作,获得了政府方面的肯定。1899年的一份官方报告说,班疹伤寒的出现使警察们大大忙碌了一阵子,在控制与制止传染性疾病的关键时刻,政府“又向警察局援派了一批富有牺牲精神的军队下级军官和士兵”。
从政府文件上看,早期警察机构在预防传染病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充分的渲染。据《胶州备忘录》1900年度至1901年度的记载,由于居民数目的不断增长,警察局的工作不仅在社会治安方面,同时也在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变得十分广泛。我们注意到,后面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则是1900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必须向警察局报告传染病”的法令。
被掩盖的不良事件
但是,如果我们单纯从政府的文件中间去寻找警察的作用,就难以发现这个机构的更真实的一面。然而,这真实的一面,却被小心掩盖了。1901年3月21日,柏林的德国国务秘书蒂尔皮茨在致青岛总督府的信中,曾就阻止公布警察局上报的刑事犯罪材料一事,非常明确地写道:“如果这些报道按照我身旁的样稿发表出去的话,肯定会在公众舆论当中造成严重的、有损殖民地形象的结果,也会间接地在经济界中造成不可避免的不良后果。”
同样被掩盖的,还有另外的东西。在1899年1月19日生效的警察条例中,有这样的规定:“所有从事卖淫活动的人”都必须到警察局登记注册。妓女应当每星期六到德国医生那里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是否患有传染病。每次检查都记录在案,妓女们人手一册,随身携带。一旦发现某妓女染上了性病,就要把她强制性地送到专门为妓女开设的医院中接受治疗。但是,这个警察条例,却没有以总督命令的方式颁布。其中的隐情,青岛总督特鲁伯在1903年12月12日致海军部的信件中,曾有清楚的表述,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政府条例一旦颁布,就必须在政府官报上刊登,这样,特鲁泊认为“只会引起人们对殖民地卖淫业不必要的关注,导致报界展开我们不愿见到的讨论”。
不愿意被关注的,恰恰是警察机构的心病。
被肯定的华警业绩
临时的警察机构的使命,大致在1900年完成。这一年的6月14日,总督府颁布《青岛地区巡捕章程》,设立青岛巡捕局,下辖大鲍岛、台东镇、上庵、阴岛、红石崖和水上6个巡捕房,以及台西镇、四方、黄岛、塔埠头、黄草庵5个派出所。德国人卫尔策尔任局长。李村区警政由李村工部局兼管,辖李村、沧口、沙子口3个巡捕房。至1902年,青岛、李村共有德籍警官30余名,华籍巡捕约90名,以及数十名消防手和一些华人密探。
在1900年的时候,巡捕局所面临的治安状况,似乎不怎么好。政府文件显示,当时经常在市区偏僻地带及边界一带,有反抗活动和盗匪出没。后来,由于警方“进行了十分严厉的镇压,逮捕并处罚了一些头领和主要成员”,才使这种被政府认为异常猖獗的破坏活动,开始销声匿迹了。殖民政府方面相信,这一成绩的取得,和那些讲汉语的警士以及中国秘密警察的成功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但是,在这些镇压举动的背后,是不是有另外的一些原因在发生作用,这却是当时的主导者所不愿意公开的。而德国海军国务秘书蒂尔皮茨在1901年3月的批示,应该也和这些残酷的镇压行为有关。
资料显示,到了1902年的时候,过去由警方具体管理的垃圾及粪便清除工作,已开始由一家欧洲企业经手完成。政府方面认为,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警方的负担,另一方面则尝试了由私人清扫机构进行严格检查的可能性。
一些记录同时显示,到了1904年的时候,警察机构中华人警察的地位和作用有了一些提高。在警察学校、华人监狱和刑事警察对罪犯进行鉴定方面,已经出现了多次由高级华人职员和军官过目的记载。与此同时,在济南的山东巡抚派了五名经过严格选拔的官员来到青岛,了解学习德国警事的各个方面的业务。这五名官员,在青岛居住了六个月。
被改变的规划方案
在1905年11月新的警察公署大楼完成建设前,警察局一直在临时的清军兵营办公。一些德国海军士兵腾空的海滩营房,经过改建被分别用做了华人监狱、警察看守所和区公所。1900年度至1901年度的《胶州备忘录》有记载说,在海滩地带为华人修建的一个临时性的监狱中,犯人被用来进行了一些所谓“有益的”劳动,如担任大部分的清扫工作等。同时,总督府还在海滩棚屋中设立了一个警察局的事故伤残救护站,那里的日常救护,由教会的医生负责照料。
从1904年开始,新的警署在一片引人注目的八边形土地上着手建造。这里原是清军的一座兵营,位于城内欧洲区和华人贸易商业区的交界处,距火车站很近。一年多以后,这个投资接近7.5万马克的大楼完成了建设。进行了大量早期青岛的德国建筑调查的托尔斯顿·华纳相信,按1900年的规划,这里为一片方格街坊,警署的建造,则改变了原有方案。
警署及其附属建筑构成了一个纵长的六边形街坊,正中并开辟了一条道路,直通主楼。警署主楼高16.5米,塔楼高达30米。对这个塔楼仅比高35米的火车站钟塔矮了5米的大楼,华纳的看法是,由于采用了德国乡村教堂的形式,所以尺度并不显得高大。但是,尽管如此,鉴于地势的原因,警署大楼的出现,还是极大地改变了周围的建筑比例关系。因为,仅仅就地差来说,警署大楼的基础要远远高出火车站许多。
实际上,警署大楼犹如异峰突起,远远高出周围的二层建筑。塔上覆高大陡直的尖顶,花岗石与红砖纵横相间,砌出巨大山墙的半木构图案,砌体高出山墙,呈方尖塔状。对这个“楼内设青岛地方法庭、警察公署和一所监狱”的建筑,1913年法兰克福出版的《LioderlmneuenOsten》曾经这样描述:警察公署大楼属新纽伦堡派风格,其塔楼与山墙气势宏伟。作者阿尔丰斯·派克韦特说,“它与东洋停车场所构成的画面,使人联想起家乡的市政厅”。而这个貌似“市政厅”的建筑的灵魂,则无疑就是高达六层的塔楼。位于一条侧马路上,正居于慕尼黑路轴线上的警署塔楼,除了显著地标志出了主入口的位置外,还无可争议地成为了一个新的城市地标。
被发现的蛛丝马迹
华纳在其所著的《德国建筑艺术在中国》中叙述说,警署所在的八边形地产西侧和北面,还有一所华人监狱及两幢分别供欧洲警察和华人警察居住的住宅楼。其东端是于1908年至1909年间建的人力车停车场。该车场由总督府资助,包括车库、修理间、制造间、清洗间及浴室、卧室和餐厅。平常,大约有600至800名的车夫在此生活,车夫们需要向车主租借车辆。在建造这个中心停车场以前,车夫们一直住在大鲍岛条件简陋的临时客栈里。
与亚洲其他开放口岸明显不同的是,由于青岛一直没有由专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特别卫生机关,所以,本地的卫生管理的检查,始终主要是由警察局来负责进行的。从有关的文献看,政府似乎对警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满意。但是,过多的关于卫生管理方面工作的记录,却让我们开始进一步怀疑,是不是有另外的更重要的东西,被掩盖了。因为,常识告诉我们,对警察机构来说,卫生管理毕竟不是最主要的任务。然而,揭开这里面的全部秘密,无疑已经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政府的正式文件中间,我们仅能够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就是这些线索,也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了。比如,1908年10月至1909年10月的政府报告年度内,曾有华人秘密警察被杀的记录。这个没有更多细节披露的命案,仅仅被叙述为“一起出于报复而暗杀一名忠于职守的华人秘密警察的案件”。案发后,警方迅速进行了侦破,罪犯得到惩办。这是这一年度发生在青岛的三起杀人案的一例,另外两起则发生在近亲家族中,肇事者事后也被判了徒刑。对华人民众中的刑事犯罪活动,当年度处在保密状态下的政府报告认为,性质严重者是“个别的”。
显然,发生在湖北路和蒙沂路口的这个被围合起的六边形院子里的许多秘密,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我们已经不可能完全洞悉了。实质上,不仅1914年以前的未知对研究者是个遗憾,1914年以后的未知同样是个遗憾。
被期待的真相追问
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以后,实行军事管制。最高权力机构是青岛日本守备军司令部,宪兵队代行警察职权。1917年10月,日本守备军司令部开始增设民政署,内设警务部,专司警察职权,对外仍称宪兵队。据青岛民政署1920年统计,不含消防警,时全市有行政警察608名,其中日本宪兵402名、华人警察206名。
1922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青岛主权。执政的北洋政府开辟商埠,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警察厅。1929年4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主政青岛,原胶澳商埠警察厅改组为青岛市公安局,下设6个分局。1936年6月,改青岛市公安局为警察局。下设6个分局,29个分驻所,79个派出所和4个检查站,共有官佐长警2700余人。
1937年12月27日,日本军队迫近青岛,地方政府及警察局不战而散。万国商会招募滞留未逃的380名警察,组成自警团,协助维持战时秩序。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青岛治安维持会成立警察部。1939年1月,维持会改称青岛特别市公署,警察部改称青岛特别市警察局。
也许,今天依然存在着的湖北路29号大院,在以后的某个日子可以获得开放,到了那时候,不管那里还保存下了什么,一定会有许多的人,希望进去看看。当然,人们可能会有发现,或者,更多的可能是,人们什么真相也看不到了。□青岛晚报200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