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县委为加强剿匪治安的通知》
奉上级指示,为加强剿匪治安,统一领导,县成立剿匪治安委员会。经县委决定,由尹作让同志任剿匪委员会主任,周韶琴同志、李修泽同志任副主任,杨泮星同志、王茂松同志、邹立宝同志、刘建军同志为委员,特此通知。
临安县委
1950年5月16日
《1950年於潜县剿匪工作统计资料》
1、全县共有匪特4股计有:(1)匪539人,(2)步枪325支。
2、自清剿以后共俘匪113人,击毙9人,击伤11人。3、投降自首匪特共369人,其巾投降官佐人数计有土破队长1人,队长1人,中队长3人,中队副3人,支队副1人,秘书1人,建设科长1人,政工主任1人,办事主任2人,大队长2人,军需3人,大队副4人,副官10人,银行经理1人,宣传股长1人,分队14人,分队副2人,文书4人,特务长3人,书记5人,组长5人,副组长2人,联络站长1人,指导员3人,副官主任1人,连级参谋1人。
4、本县原有枪支及缴获数量(其中缺4个区的统计,
部队缴获数不计在内):
(1)原有枪支:匣子枪12支,手枪7支,步枪10支。(2)缴获枪支:匣子枪17支,手枪15支,步枪163支,卡宾枪1支,冲锋枪3支,加拿大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