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门、道门,统称会道门,是以散布“鬼神论”、“宿命论”及“躲灾避难”等邪说,蒙蔽、恫吓和欺骗群众,利用封建迷信为联系纽带和手段,按照封建家长制的形式建立起来的秘密团体。
会道门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明末清初山东就有会道门活动。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会道门流传、繁衍、发展很快,名目繁多,分布很广,有的地方有“无道不成村”之说,有相当的社会基础。据1953年调查统计,全省受到过取缔打击的会道门有229种,大小道首3.9万余名,道徒会众116万余人。 这些会道门中起源于山东境内的有一贯道(济宁)、圣贤道(巨野)、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邹平)、老爷道(沾化)、茹素团(益都)、悟明会(惠民)、佛道中门正教普渡教社(诸城、青岛)、老母坛(崂山)、九灵仙姑(崂山)、中央道(济南)、正中慈善会(济南)、皈一道(平原)、先天道(泰安)、无为教(即墨)、天兵弟子军(邹县)等。遍及全省的会道门有:一贯道、九宫道、圣贤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先天道、后天道、无极道、金丹道、皈一道、中央道、一柱香、老君道、安清道、天门道、道德学社、万国道德会等。
在旧中国,劳动人民利用会道门反抗封建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压迫统治,有些会道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过一些进步作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会道门曾采取改造、利用政策,争取广大道徒会众。在抗日战争时期,有一部分会道门曾反对日本侵略,反对汉奸卖国。
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多数会道门依附于统治阶级或被地主豪强操纵、利用,成为统治剥削劳苦大众的工具。外国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也利用会道门推行殖民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境内的一贯道、九宫道、圣贤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茹素团、先天道、同善社、玄门道等许多会道门投靠日伪,有的公开投敌,为日本侵略者效力;有的被日伪组织秘密操纵;有的被国民党顽固派利用,反对、破坏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救国运动。抗日战争期间,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内,会道门组织的反对抗日民主政权的武装暴乱事件11起。一贯道道首张光璧(又名张天然),1930年由济宁迁济南,设立中枢坛(慈善堂)。抗日战争初期,张光璧即投靠日军,充当汪精卫伪政府的“外交顾问”,为日本侵华效力。在日伪政府支持下,一贯道向华北、东北和江南发展。日本投降后,一贯道又为国民党的反共独裁内战效力。胶县、胶南、高密九宫道首王维友、刘志田和诸城的十节会道首王相林等受日伪政府指令,组织9股武装3500多人,与当地抗日军民对峙作战20多次, 打死打伤抗日军民376人。国民党特务机关和地主恶霸势力在日本投降后, 更加重视控制利用会道门反共反人民。山东境内名目繁多的会道门,除少数仅搞封建迷信活动,以鬼神欺骗群众,破坏解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外,多数为国民党特务和地主恶霸控制,秘密发展组织,伺机进行武装暴乱,杀害共产党员、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分子,夺取区村人民政权。解放战争期间,会道门在山东解放区发动武装暴乱事件19起。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中统特务机关即派特务黄道明(山东巨野人, 在抗日战争时期即操纵中央道)到山东,以济南为中心,在鲁中、鲁西南等地区勾结九宫道、 一贯道、同善社、先天道等会道门头子,于1945年冬成立“万善救国联合总会”,下设省分会、县分会,控制、利用山东境内50余种会道门,破坏人民解放事业。1949年4 月14日,国民党中统特务高付春策划以中央无极圣道为骨干,有心平道、快道、复华会等参加的曹县、复程、成武、定陶4县结合部400多村庄1500余人的武装暴动,包围机关、封闭仓库,提出“推翻共产党,改朝换帝”。复程县县长怕过多毙伤道徒,要求平息暴乱的公安武装“对道徒不准打死打伤,驱散即可”。当暴乱道徒手持大刀、长矛冲杀时,公安战士只对空鸣枪,道徒们以为他们真的“刀枪不入”,更加猖狂,乘机打死打伤县公安局长、区长等干部群众20多人。为迅速平息暴乱,曹县、成武、复程3县公安局配合第三、第五军分区部队,对暴乱道徒进行清剿, 毙伤暴徒58人,俘300余人,其余溃散。后捕获组织暴乱的道首满军芳、岳中起、潘孟勤、李凡勋、杨青相等5人,分别在3县处决。
人民公安机关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对待会道门采取教育改造的政策,打击惩办会道门中对抗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破坏山东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秩序、为敌效力、罪恶昭著的道首、会头和隐藏其中的匪特分子。坚决镇压会道门武装暴乱。其间,先后平息会道门暴动案30起。山东全境解放后,各地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取缔会道门。1949年6月20日,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发出《关于处理封建迷信会道门问题的指示》。1949年6月2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取缔会门道门的布告》,明令宣布:“自布告之日起,所有会门、道门即为非法组织,应一律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动”。并明确规定了取缔会门、道门的政策、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率先于1950年4月19日布告全市,统一行动,取缔会道门, 重点取缔一贯道,依法逮捕道首12名,登记办道人员108名,道徒声明退道者5600余名。取缔中,查封大小坛口96个,缴获道书、乩训、供具1.2万余件, 准备坐皇帝的“龙袍”、“桂冠”和凶器等罪证2772件。利用这些实物罪证,在人民公园举办取缔反动会道门大型展览会,历时45天,有55万余人次参观,受到深刻教育。有些受骗上当的道徒当场控诉会道门的罪行,声明退道,表示同会道门一刀两断。1950年8月,惠民、昌潍、莱阳、德州、淄博、胶州、文登等地区对一贯道、大佛道、中央道、九宫道、先天道、后天道等相继进行取缔。至1950年10月,依法逮捕道首502名, 登记办道人员2425名(其中特务分子86名),道徒声明退道10.1万名,查封大小坛口725 个,缴获反动书籍等罪证一宗。
1951年5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再次布告在全省取缔反动道会门。宣布:“反动道会门为反革命组织,应一律立即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动”;“属于反动道会门之财产,一律没收,归当地政府创办地方慈善救济事业之用”;“有严重罪恶的反动道会门首恶分子和特务分子,应即逮捕严惩”;“一切反动道会门之办道分子,均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改邪归正,从事正当职业”;号召被骗参加反动道会门之群众,“认识反动道会门之罪恶,协助政府检举首恶分子”,等等。至10月,全省对一贯道、九宫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先天道、通天道、同心社等近200种反动道会门进行了取缔打击,依法逮捕处理了一批罪行严重的道首。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后期,1952~1953年,全省对残余的反动会道门和死灰复燃的反动会道门又进行了一次取缔打击。
从山东全境解放至1953年,经过3次集中取缔打击行动, 全省共取缔反动会道门211种,查获大中道首1.08万人, 依法判处了一批罪恶累累的道首和骨干分子;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小道首和办道人员2.54万人;声明退道的道徒会众101 万余人;查封坛(堂)口1.2万余处;缴获道会门财产737.7万元,黄金67两,银元2267元,缴获各种罪证一大宗。
经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前后的3次集中取缔, 山东境内的反动会道门从组织上被摧垮。之后,公安机关把打击会道门的复辟活动列为同现行反革命活动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采取的政策仍是争取教育多数,打击惩办首恶分子和作恶多端的骨干分子。从1954年至1984年的30多年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反动会道门案件2503起,挖出妄想坐“皇帝”的会道门头子217名,平息会道门暴乱事件14起。 一贯道大道首张天然之长孙张成,由张天然抱着入道,由其姑母张茂全专门进行“道业”培训,1958年因进行道务活动被劳动教养。1969年开始,张成又在鄄城、郓城、莘县、阳谷、嘉祥、济宁及河南省的范县、台前等9县36处乡镇57 个村庄进行一贯道复辟活动。此案1983年破案,张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莒南县西芦林村九宫道大“盘主”赵得吉,1951年被取缔判处有期徒刑5年,1955年初保外就医, 又组织办道骨干进行复辟活动,赵自称“活佛”,于1955年5月2日晚,封了“文武大臣”,封其姑母和妻侄媳为“娘娘”,调东西芦林等7个村的暴乱分子各带铡刀、屠刀、菜刀等于5月4日晚在赵得吉家集合,起事暴动。正在准备时,被民兵发现包围了现场, 暴徒们3次冲出被击退,赵得吉等3名主犯被击伤。直到天明公安武装赶到,宣传人民政府的政策,暴徒们被迫交械投降。曹县郑庄乡王草楼村黄沙会道首王存兴,不务正业,于1978年10月经本村老道首王景泗引进入道“接班”,进行道务活动,恢复发展道徒,先后办5处“佛堂”,烧香弄鬼,附体报话,王自称“朝廷”, 封其妻为“正宫娘娘”,还封了5名“东宫娘娘”、“西宫娘娘”,封了“二朝廷”、 “领兵元帅”、“军师”、“定国公”、“先行官”等反动职务。叫嚷“推翻共产党”、“夺天下当皇帝”、“定都北京”。为策划暴动,王存兴带领其骨干分子专门到陕西秦岭进行所谓“神附体报话”,大讲“黄巢起义”、“杀和尚祭刀”、“改朝换代”。1980年“告示”要“清村”,“跟着走的是一班人,不跟走的就打死”,举行暴动。当公安干警包围了暴动现场,开展政治攻势,部分受骗群众离开现场时,王存兴及骨干分子竟放火烧房子。公安干警在救火中被暴徒打伤10多人,被迫开枪,当场击毙4名骨干分子,平息暴乱。
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敌对势力
自战争年代,国际间谍特务分子披着宗教外衣,以传教为幌子,勾结日本侵略军、国民党反动派,从事间谍特务活动。在新中国成立后,隐藏于宗教内的国际间谍特务分子仍不甘心失败,继续制造谣言,蛊惑群众,组织反革命集团,刺探军政情报,破坏宗教自治、自传、自养的“三自”革新爱国运动。1951年6月,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驱逐帝国主义分子的指示,从1951年6月至1957年8月,依照国家法律先后驱逐出境、限令出境、劝逐出境200余名披着宗教外衣的间谍特务分子。
从1951年至1953年,先后两次集中取缔了“圣母军”;1984年5月进行取缔了“呼喊派”。1950年至1955年,全省公安机关在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间谍、特务、反革命分子的同时,依法逮捕隐藏在教会内的其他违法犯罪分子56名,查获手枪3支、 信号枪2支、子弹1000余发,以及手榴弹、通讯器材、军用地图等大批罪证。 还对“赶鬼医病”致死人命、奸污妇女、诈骗钱财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来源/山东公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