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镇反、肃反”运动(来源/山东公安志)

Admin 发表于 2019-08-20 11:31:16

一、镇压反革命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 隐藏的反革命分子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国民党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便疯狂地进行破坏。突出的破坏活动:一是土匪同散兵游勇、地痞流氓纠合一起,活动于湖区、山区、铁路沿线、矿区、沿海及行政区间的接壤地带,日伏夜出,到处袭扰,杀人越货,抢掠民财;二是解放前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恶霸地主、封建把头、流氓恶棍等继续横行霸道,反攻倒算,打击、暗害基层干部和群众;三是在解放前夕潜伏下来的或解放后又派遣进来的国民党特务,利用地方反动势力,发展组织,扩大力量,进行所谓“敌后游击”活动,有些乔装打扮混入经济组织内部和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盗窃机密,刺探情报,进行暗杀、爆破等,制造停工停产事故;四是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分子不甘心失败,到处散布谣言,张贴反动标语,散布“变天”思想,蛊惑人心,拉拢收买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破坏土改和抗美援朝运动;五是反动会道门头子四处活动,发展道徒,扩大组织,策划武装暴乱。这些反革命分子沆瀣一气,穷凶极恶地进行反革命复辟活动,严重威胁着刚刚诞生的人民政权。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极大愤慨,强烈要求人民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1月29日,全省公安会议讨论贯彻中央“双十”镇反指示。1951年3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五次会议, 通过镇反五项决议。全省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迅速展开。遵照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实行全党动手,全民发动,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与检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至1953年6月, 全省范围的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了伟大胜利。整个镇反运动,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进行组织发动,掀起斗争高潮。

    1950年10月21日、28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先后两次召开分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0月10日《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分析全省反革命活动情况,研究镇压反革命的措施。195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向全省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双十指示的指示》,对全省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地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中央指示,切实纠正对反革命分子该杀不杀,该抓不抓的右倾偏向。1950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成立由分局负责人向明、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郭子化、公安厅厅长郑文卿、副厅长季明、省检察署检察长陈雷、省法院副院长苏羽、山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黄祖炎等7 人组成的“保卫委员会”,领导全省的镇反运动。1951年1月16日,省政府成立由郭子化为主任委员,吸收公、检、法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9人“裁判委员会”, 负责审议需要省里决定处理的重大反革命案件。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全力投入镇压反革命的工作。

    1951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全省统一行动, 依法对匿藏在城乡的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了集中搜捕。对逮捕的罪犯抓紧审判处理,及时结案。党、政、军和公、检、法等部门组成临时军事法庭,对血债累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报纸、电台广泛宣传,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号召人民群众检举、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1951年4月11日,济南市在人民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20 万人收听大会实况。会上,群众代表和受害苦主进行血泪控诉。军事法庭当场宣布判处12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死刑,就地执行,群情振奋,全场掌声雷动。这次公判大会第二天,即1951年4月12日,济南市军事法庭又根据群众强烈要求, 再次当众开庭,依法宣布判处一批民愤极大、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分子死刑,就地正法,人心大快。被处决的反革命分子高景武,1943年充当日军济南“新华院”审讯科长时,对关进“新华院”的共产党员、抗日干部、战士采用剥皮、挖眼、割耳朵、活埋、冻饿等手段,残酷迫害。用抽血办法残害致死的抗日军民即达500余人。 青岛市处决的反革命杀人犯梁品一,1939年任日军搜索队长时,在平度、胶县一带抓捕抗日干部、群众103人,经梁犯亲自审讯后,杀害78人。经过4、5 两个月的集中逮捕、审判,人民群众扬眉吐气,同仇敌忾,全省城乡许多街道、工厂、农村出现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热潮。为了贯彻毛泽东主席少捕少杀的指导思想,防止“左”的倾向出现,从1951年6月1日起,全省将捕人批准权由县一律收归地、市,杀人批准权由地、市一律收归省。

    第二阶段,从1952年8月到11月,追捕漏网、外逃反革命分子, 巩固和扩大斗争成果。

    1952年8月, 第七次全省公安会议制定了《山东地区今后半年内继续镇压反革命的实施计划》,重点解决镇反不彻底的村庄和追捕外逃反革命。经过深入调查侦查,解决了2800多个镇反落后村的问题,搜捕了一批漏网反革命分子。同时,向全国各地发出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函件200份,并向京津、东北、沪宁、西北派出4个追捕外逃反革命工作组,捕回外逃反革命分子3800余名。

    第三阶段,从1952年12月到1953年春,开展沿海、内河、湖区镇反。

    结合渔船民民主改革,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斗争,基本肃清了潜藏在水上和渔船民中的反革命分子。1953年3月, 根据第八次全省公安会议通过的《关于镇压反革命彻底地区之判定标准和结束镇反运动批准手续的规定》,在济南、青岛、徐州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先行试点,尔后全面展开,到1953年5月完成镇反验收判定工作。至此,全省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

    全省为期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伟大胜利和丰硕成果。浮在面上5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基本上被肃清,在捕判的反革命分子中杀掉了一批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血债累累、怙恶不悛的“南霸天”、“北霸天”、“镇街虎”、“杀人魔王”以及残害爱国将士、革命先烈的刽子手。沉重地打击了反革命气焰,铲除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使人民群众真正翻了身,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

二、肃清暗藏反革命

    1955年7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研究部署在全省全面开展肃反运动。7月 18日,省委成立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夏征农、省长赵健民为首的“省委肃反领导小组”,从组织、人事、公、检、法等部门抽调干部建立了省委肃反办公室。省直工交、财贸、文教、党群政法各“口”以及地、市、县、大专院校、大型厂矿企业等单位,都建立了肃反领导班子和专门机构。全省抽调4.7万余名干部从事肃反工作。公安机关积极投入这场斗争,开展调查和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核实定案。

(一)肃反过程

    全省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开始,至1959年10月结束。整个运动, 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以及“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部署,在全省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了肃反运动。全省肃反运动分5批进行:第一批,1955年7月至1956年 9月,在省、市、地专机关和大专院校的干部、职工中开展运动。第二批,自1956年初至1957年底,在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教系统中进行。第三批,1957年初至1957年底,在区级单位及其所属企事业、完小中开展。第四批, 1958 年初至1958年底,在乡级机关及部分公私合营、手工业等单位中进行。第五批,1958年10月至1959年10月,在新建扩建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

    肃反运动自始至终,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对肃反计划、确定肃反清查对象、定案处理等,实行严格控制。相信依靠群众,大走群众路线。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号召坦白检举。运动期间,全省有59.2万余人检举揭发反革命材料114万余件。各系统、单位的肃反运动, 大都经历检举揭发、专案审查、甄别定案、复查验收等阶段。运动中,通过发动群众,调查核实材料,定案处理,几个阶段有机结合,运动逐步深入发展。

(二)肃反成果

    全省肃反运动,比较彻底地肃清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纯洁了干部和职工队伍。运动中,全省清查出一批罪行严重、隐蔽很深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侦破现行反革命集团案52起,成员378名。查清了在抗日战争、 解放战争时期制造的大屠杀惨案202起。

    在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中,有1677名已混入共产党内,有598名混入共青团内,其中有的窃据领导职务。即墨县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中,有的窃取了县委部长、局长、区委书记、副书记、区长等领导职务。烟台港务局清查出的14名反革命分子中,有4名窃取了船长、总会计、电台报务主任、商务科长职务。黄县(今龙口市) 在诸由供销社清查出的中统特务王兆丰,1933年曾在新疆国民党盛世才部任少校军需,1942年加入盛匪组织的特务网,跟踪、监视共产党的重要干部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的革命活动,并参与杀害这些同志。日照县(今日照市)清查出身负62条人命血债的反革命分子杨寿亭,原是昌邑县杨庄外逃的大地主“还乡团”杀人犯杨立福。解放后,隐姓埋名,混入小学教师队伍,运动中被群众揭发出来。聊城地区揭发出的庞志升、赵乾英、王加等20余名反革命分子,是1945年勾结和指引日军在茌平县制造“张楼惨案”的罪魁,在这一惨案中,群众被杀333名,伤271 名, 被捕264名,烧毁民房2743间。 苍山县在运动中将骗取县农业局副局长职位的叛徒侯德俊清查出来,侯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叛变,充当国民党51军便衣特务,1941年10月25日,到苍山县银厂村刺探中共鲁南区党委军政情报,造成鲁南区党委书记赵 等14人遇害的“银厂惨案”。济南铁路局建筑段清查出曾任国民党金乡县自卫团副中队长的反革命分子李绍堂,1946年金乡解放前夕,李带领国民党军在一夜之间屠杀了被监禁在狱中的革命干部和群众360余人。

    全省肃反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被分别依法作了处理。对运动中清查出的反动党团、敌伪军政警宪人员中没有严重罪行的普通反革命分子,只揭露其政治面目,批判其历史罪恶,没有按反革命分子论处。

    肃反运动中,缴获大批反革命证件和武器。计有:电台7部,机枪2 挺, 长枪280支,手枪354支,子弹2.6万发,还有炸药、密写药、变天账、反动文件、 委任状、反动标语、反动诗画以及作为反革命活动经费的黄金、白银等。

    1957年至1958年,省委肃反办公室举办了大型肃反成果展览会,在全省各地巡回展出,有4.9万余人参观,受到深刻教育。(来源/山东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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