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南下干部纵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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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第三个年头,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史称“九月会议”。 10月28日,中共中央根据“九月会议”确定的基本方针,作出了《关于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的决议》。《决议》认为,共需中央局、区党委、地委、县委、区委等五级及大城市的各项干部5.3万人左右,并将抽调干部的任务作了分配:华北1.7万人,华东1.5万人(基本上全是山东人),东北1.5万人(大部分为山东移民),西北3000人,中原3000人。根据部署,山东解放区抽调1.5万名干部随军南下接管政权。此次抽调与前两批不同之处在于:一开始就是成建制抽调,即按照区、地、县的建制搭配好接管班子,然后整套抽调南下。
1949年3月,这批南下干部统一整编为“华东南下干部纵队”,刘少卿任纵队司令员,温仰春任政治委员。渡江南下后,第一支队基本上全部分配到浙江,与第三支队的大部分干部一同接管浙江各地。浙江当时有11个地区,其中10个地区接管后的第一任地、县级干部都由山东南下干部担任。第二支队主要分配到上海市直机关及所属各县区。第三支队大部分去浙江,少部分去上海。第四支队在苏北地区与苏北的南下干部会合,基本上都到了苏南地区,其中部分干部又被抽调出来,到了福建和大西南,参加当地的接管和政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