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南下工作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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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26日,华北局指示:“冀东区必须抽调一半在职干部参加南下工作团,其余的则由冀东建国学院、冀东党校、公安干校、兵站和唐山、秦榆、塘大3市抽调,并注意招收知识分子、工矿管理与专门技术人员参加”。冀东区抽调出3410人。按总队、大队、中队建制组建。总队为南下区党委、行署、军区建制;大队为所属地委、专署和分区建制;中队为县委、政府和区委建制,组成1个总队、6个大队、38个中队。6个大队即4个南下地委、专署和分区机关;38个中队即南下23个县委、县政府机关。经过郑州重新建制、长沙集中整训。冀东第一大队、第二大队抽调17人接管郴州地区,其余人员改为去广西省。冀东第三大队、第四大队接管永州地区。第五大队、第六大队人员分别充实郴州、永州、邵阳地区。部分人员分配到省直机关、华中局、湖南省支前司令部、武汉市等。在解放初期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冀东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支援着湖南、广西人民,帮助湖南、广西人民恢复生产、建设家园,发展各项事业,留下来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事迹。冀东人民同湖南、广西建立的非常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至今还被人民传颂。“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南下精神既是新中国的宝贵财富,也是新中国的优良传统,我们应该世代弘扬,永远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