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省直属市、专署、特区公安保卫机关

  解放战争时期,山东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市、专署和特区(专署级),按成立时间的先后顺序有:济南市、青岛市、滨海专署、昌潍专区、淄博特区、徐州市。
  一、济南市
   (一)中共济南市委保卫科、社会部
  1、中共济南市委保卫科(1946年2月至12月)
  1948年2月,华东局对济南市委的领导做了调整,决定撤销济南市公安局,成立济南市委保卫科,保卫科长刘星楷,副科长马传瑞。科内设内勤干事、秘密交通、通讯员、便衣班等。
  2、中共济南市委社会部(1947年1月至1949年9月)
  1946年12月,济南市委将保卫科改为社会部,部长(缺),副部长刘星楷,其他人员没有变化。
  l948年9月25日,即济南市解放的第二天,成立中共济南特别市委员会社会部,部长由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李士英兼任,社会都没设其他机构。  
  (二)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公安局(1945年8月至1946年2月)
  1945年8月18日为接管济南作准备,成立济南市公安局,驻仲宫,杜明任局长。局机关设二个科:一科负责市内工作,二科负责城郊工作,下辖津浦、胶济、仲宫三个小组。
  局   长  杜  明
  秘   书  李振东
  一科科长 张俊明
  二科科长 姬玉甫
  副 科 长 马传瑞

  济南特别市公安局(1948年9月至12月)
  1948年9月25日(济南解放的第二天),成立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部长李士英。原济南市委社会都并入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10月31日,根据华东局指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改为济南特别市公安局,李士英任局长。11月17日,凌云任副局长。公安局机关设局长、秘书、督察三室和第一至第四科及一个警务学校,下辖十一个分局。
  局  长  李士英
  副局长  凌云    
  局长室
  秘书室秘书      叶在均 贾渔平 赵振山
  督察室督察长    唐劲实 (后)衣竹林
  副督察长        张洪范
  第一科科长      张文炳(科下设组织股、教育股、保卫股、音乐队、招待所)
  第二科科长      汉敏 副科长  郭宜春 科下设社会股(刑警队)、卫生股(清道队)、交通股、治安股(巡逻队、保警队、消防队)。
  第三科科长      郭宜春(科下设户政股、外侨股、社团股)  
  第四科科长      张俊明 (科下设审讯股、司法股)    
  第一分局副局长  李乃光    
  第二分局局长    娄家庭  
  第三分局局长    王凌青
  第四分局局长    郭  林
  第五分局局长    衣竹林
  第六分局局长    陈昌奉    
  第七分局局长    侯季五  
  第八分局副局长  薛锐
  第九分局副局长  林星
  第十分局副局长  李从周
  第十一分局副局长任芳亭

  济南市公安局(1948年12月至1949年3月)1948年12月,市公安局对局内机构进行调整,设秘书室、督察室、供给处和四个科。下辖十一个分局。    
  局长         李士英
  副局长       凌云
  秘书室主任   周美溪(室下设文印股、总务股、卫生所、交换台、警通排)    
  督察室主任   唐劲实
  督察长       张洪范(室下设一至四科)
  供给处处长   李景挚(处下设财粮股、军实股)  
  第一科科长   张文炳(科下设组织股、教育股、招待所)
  第二科科长   汉  敏 副科长 杨荫(科下设交通股、卫生股、户政股、社团股、外侨股、清道队)
  第三科科长   郭宜春 副科长 黄克(科下设刑警队、消防队、保警队)
  第四科科长   张俊明(科下设审讯股、司法股、技术股、看守所)
  第一分局局长 李乃光
  第二分局局长 娄家庭
  第三分局局长 王凌青
  第四分局局长 郭  林
  第五分局局长 林  平
  第六分局局长 陈昌奉
  第七分局局长 侯季五
  第八分局副局长薛 锐
  第九分局副局长林 星
  第十分局副局长李从周
  第十一分局副局长任芳亭

  济南市公安局(1949年4月至9月) 1949年4月,济南市公安局对机构设置又重新进行了调整,设秘书室、供给处及六个科。下辖十一个分局。原一、二分局撤销,增设城区分局和水上分局。
  局  长        李士英
  副局长        凌  云
  秘书室主任    贾渔平(室下设文印股、总务股、交换台、卫生所、招待所)
  供给处处长    李景挚(处下设审计股、供给股、会计股)
  第一科科长    郭林 副科长 辛林(科下设组织股、教育股、编辑组)
  第二科科长    汉敏 副科长 郭宜春 李乃光(科下设户政股、社会股、卫生股、交通股、外侨股、邮检组、清道队)
  第三科科长    刘星楷 副科长 王贵平(科下设检查队、消防队、刑警队、保警队)
  第四科科长    孙文良 副科长 马传瑞(科下设审讯股、司法股、指纹室、看守所、劳动队)   
  第五科科长    梅建群 副科长 陈炳毅(科下设机关学校组、生产企业组、内勤材料组)
  第六科科长    衣竹林 (后)马乃松 副科长 魏贤九(科下设内勤组、外勤组、侦察队)
  城区分局局长  郭  林 副局长 常德
   第三分局副局长刘  亭
  第四分局局长  李乃光 副局长 张俊仟
  第五分局副局长孙长清
  第六分局局长  陈昌奉
  第七分局局长  薛锐 副局长 邵振东
  第八分局局长  薛锐 副局长 王文福
  第九分局局长  林星 副局长 王  焕
  第十分局副局长孙 奢
  第十一分局局长刘献林
  水上分局副局长林永清

  二、青岛市
  (一)中共青岛市委社会组(l946年8月至l949年2月)
  1946年7月,胶东区党委根据华东局的指示,决定青岛市党政机构缩编。青岛市委缩编后由原公安局长宋子成任书记。市公安局编为市委社会组,组长衣吉民,副组长林乐超。市委社会组以青岛为目标,执行侦察、情报、保卫等项任务。下设平度县南村、荣成县石岛、海阳县辛家、平西县店子、威海张家埠、五垒岛、乳山口船行和胶县大麻湾八处密站。  
  组       长      衣吉民 副组长 林乐超
  南村密站站长       莫 易 (后)孙寿山 张武 高修学 高湘
  石岛密站党支部书记  杨光 总经理 于文卿 副总经理 王树吾
  海阳辛家密站站长   蒋洪仁
  平西店子密站站长   高振瑞
  威海张家埠密站站长 张华民
  五垒岛密站站长     孙佑本
  乳山口船行经理     孙寿正
  胶县大麻湾密站站长  刘英 孙省三
  (二)中共青岛市工委社会科(1946年1月至1948年5月)
  1945年8月,中共山东分局决定成立青岛市委时,把原属胶东区党委的青岛工委和原属滨海区党委的青岛工委撤销。当时属胶东区党委的青岛工委直接并入市委,原属滨海区党委的青岛工委,人员机构未动。1946年1月,青岛市委将原来的机构划为组织、保卫、社会三科。社会科科长陈炳毅。社会科下设了灵山卫、薛家岛、辛安、红石崖、黄岛五个工作组。1946年10月,华东局决定恢复青岛工委,归滨北地委辖属。1946年底或1947年初,青岛工委成立情报科。不久,青岛工委将情报科、保卫科先后并入社会科。辖灵山卫、薛家岛、红石崖、麻湾、黄岛5个组。干部作了调整。
  科 长        陈炳毅 (后)樊作楷 副科长 李仲升 柯德美
  灵山卫组组长 李一平 高维平
  薛家岛组组长 孙然浩
  红石崖组组长 杨金岳 褚云采
  麻  湾组组长 李子明
  黄  岛组组长 朱文成  
  中共青岛市工委社会科(1948年5月至1949年2月)
  1948年初,青岛工委社会科科长陈炳毅调走,李仲升调任科长。社会科下辖薛家岛、红石崖、胶县三个组。
  科长           李仲升
  薛家岛组负责人 郭文治 张世忠
  红石崖组负责人 唐国瑞  王泽志
  胶县组负责人   严维敖
  (三)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公安局(1945年8月至1946年7月)
  1945年日寇投降后。中共山东分局为准备接管青岛,决定在成立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同时成立青岛市公安局。山东省政府任命宋子成为青岛市公安局长。9月,青岛市公安局在即墨县灵山组建,局机关设组织、侦察、审讯三个科和秘书。由于形势的变化,青岛市公安局于1946年7月撤销。
  局长         宋子成
  一科(组织)科长 刘恒三 副科长 林乐超  
  二科(侦察)科长 衣吉民 副科长 祝杰
  侦察队队长    杨  光
  三科(审讯)科长 (缺)
  科员         梁新志 王积柬
  秘书         韩景文
  青岛市公安局(1949年4月至9月)
  1949年4月14日,经中共山东分局批准,重新组建青岛市公安局,周鸿恩任局长,丛亚藩任副局长。6月2日青岛解放后,中共山东分局又任命季明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周鸿恩、葛申为副局长,丛亚藩调胶东区工作。市公安局机关设一室四处,一校一队,辖七个分局。处下设科,科下设股;分局下设股、分驻所、派出所、检查站。    
  局  长         周鸿恩 (后)季明
  副局长         周鸿恩 丛亚藩 葛  申
  秘书室副主任    周子峰 徐宗武
  人事科科长      殷桂堂 副科长 王昆(科下设干部股、组织股、宣教股)
  秘书科科长      林 或  副科长 张良(科下设通讯联络股、传达室、文书股、统调股)    
  总务科副科长    郝正光(科下设管理股、会客股、电话室、供给股、卫生所)  
  第一处(情报)处长张铁民 副处长 张铭贤 徐宗武
  一科(交际)科长  刘  彬
  二科(秘书)科长  仲兆仁 副科长 李思毅    
  三科(材料)科长
  第二处(督察)处长 衣吉民 副处长 童  辛
  一科(侦察)科长  高  敏 副科长 李仲升 于自臣 刘旭生(科下设中统侦察股、军统侦察股、武特侦察股、党团侦察股)    、
  二科(保卫)科长  李景垣 副科长 张一麟 韩洪勋 于仲范刘旭生(科下设工厂保卫股、机关保卫股:学校保卫股、警卫股)
  三科(邮检)科长  王松坡 副科长 刘安生(科下设检查室、码头检查站)
  四科(执行)科长  张  裕 副科长 丛晓之(科下设审讯股、总务股、看守所、政警队)
  五科(秘书)科长  王元忱 副科长 王继川(女) 张良(科下设材料股、总务股、保卫队、侦察队)
  侦察队队长      李瑞昌 指导员 徐兴华(侦察队下设材料组、高侦组、职业分队、武装分队)
  汇泉大队主任    韩洪勋(汇泉大队下设栖霞路学习班、武定路职工保卫训练班)
  第三处(治安)处长 杨光天
  督察长         段铭德
  办公室
  一科(治安)科长  李林泉 副科长 宋复生 刘省三 (科下设户政股、社团股、交通股、卫生股)
  二科(保安)科长  孙  锐 副科长 于志远(科下设保安股、警备股、侦察股)
  三科(司法)科长  林乐超 副科长李介民 郭文治(科下设审讯股、保管股、押犯所)
  外侨科科长      王路丁
  消防队队长      马元敬 教导员 吴明甫 副队长 谭砥柱
  刑警队队长      李景斋 副队长 于志远
  第四处(供给)处长 赵积庆 副处长 隋贯一  林茂  
  计政科科长      隋贯一(兼) 副科长 郝正光(科下设会审股、供给股)
  管理科科长      林  茂(兼)(科下设经理股、军械股)
  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子玖(下辖工厂、商店等)
  员警训练班主任  姜志仁 副主任 马晓村
  保警大队队长   于  鼎 副队长 吕华林  副教导员  杨  武  王  斌
  市南公安分局局长 许子言 副局长 王丛科    
  台西公安分局局长 于少波 副局长 张吉仓
  市北公安分局局长 纪卿亭 副局长 姜诚
  台东公安分局局长 王世昌 副局长 阎世奎
  浮山公安分局局长 刘俭朴 副局长 吕强
  四沧公安分局局长 徐少山 副局长 宋毅
  李村公安分局局长 丛茂滋 副局长 姜学忠

  三、滨海专区
  1946年7月20日,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参议会和省政府联席会议决定,将滨海区一专署及所属各县划归胶东区管辖,二、三专署合并组成滨海专署,直属山东省政府领导。1948年7月,滨海专署划归鲁中南区管辖,改为鲁中南行署第六专署。
  (一)中共滨海地委社会部
  1948年7月20日,滨海地委组建的同时成立社会部,部长由地委书记孙汉卿兼任,副部长苏羽。
  (二)滨海专署公安局
  滨海专署公安局(1946年7月至1947年1O月)
  1946年7月20日,滨海专署组建的同时,成立滨海专署公安局,局长侯铮石,副局长徐盼秋、高扬。局机关设四个科,下辖临沂、郯城、临沭、竹庭、目照、东海、莒县、莒南八县公安局
  局    长 侯铮石 副局长 徐盼秋 高扬
  一 科科长 高扬(兼)(后)李西夫
  二科科长  周兴柏
  三科科长  姚端
  四科科长  孙锐
  临沂县公安局局长 孙善英 副局长 李恒奎
  郯城县公安局局长 李鸿儒 副局长 秦宝堂 庞维方
  临沭县公安局局长 禚朝南 副局长 王维富 郑培俄
  竹庭县公安局局长 王桂平
  日照县公安局局长 张济民
  东海县公安局局长 郭鸿毅 副局长 徐督
  莒  县公安局局长 李西夫 副局长 王兴
  莒南县公安局局长 高  扬 副局长 曹野 李世泉
  滨海专署公安局(1947年10月至1948年7月)
  1947年10月,滨海专署公安局局长侯铮石、副局长徐盼秋、高扬全部调离滨海,苏羽调任滨海专署公安局副局长。滨海专署公安局改设三个科,下辖郯城、临沂、莒南、临沭、莒县、东海,竹庭、日照八县公安局。
  副局长  苏  羽
  一科科长 李西夫
  二科科长 李文志
  三科科长 邱大江
  郯城县公安局局长 李鸿儒    
  临沂县公安局局长 孙善英 副局长 张方庚
  莒南县公安局局长 高  扬 副局长 曹野
  临沭县公安局局长 禚朝南 (后)张学孟
  莒  县公安局局长 王  兴 副局长 张百礼
  东海县公安局局长 徐  督
  竹庭县公安局局长 郭宏毅
  日照县公安局局长 张济民 副局长 张学孟
  (三)华东海防委员会、日照海上公安局
  1947年1月4日,华东局作出《关于建立海防与组织海防委员会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华东海防委员会于同年二月成立,王众音任书记。海防委员会建立的初期受华东局直接领导,随着敌我斗争形势的需要,华东局要求海防委员会统一接受滨海地委的领导,反特斗争受华东局社会部的指导。
  海防委员会下设日照海上公安局,徐盼秋任局长。日照海上公安局下辖安东卫、涛雒、石臼三个分局和王家滩派出所。1947年冬,华东海防委员会撤销,日照海上公安局也随之撤销。
  日照海上公安局局长  徐盼秋
  安东卫分局局长     黄维震 (后)周炳宏 副局长 许还山    
  涛雒分局局长       刘瑞民 副局长 庞维方    
  石臼分局局长       张学孟 (后)邵振东 副局长 薛颜立
  王家滩派出所所长   郑和

  四、潍坊市
  (一)潍坊特别市公安局(1948年4月至5月)
  1948年4月27日,潍县城解放。4月29日,在潍坊特别市政府成立的同时成立了潍坊特别市公安局,局长黄赤波。公安局直属华东局领导,设材料、侦察、审讯、治安四个组,辖西城、东关、南关、坊子、望留五个分局。
  局       长 黄赤波
  材料组负责人 侯铮石
  侦察组负责人 吕剑光
  审讯组负责人 任芳亭
  治安组负责人 李林泉
  西城分局局长 娄家庭
  东关分局局长 郭林 副局长 王林
  南关分局局长 杜峰
  坊子分局局长 尚克东 副局长 高松溪
  望留分局局长 杨子荣 副局长 李树仙
  (二)潍坊特别市政府公安局(1948年5月至1949年6月)
  1948年5月17日,潍坊特别市政府宣布军管时期结束,建立各级政权机构。潍坊特别市政府公安局局长黄赤波、副局长凌云。局机关设秘书室,侦察、治安、审讯科和保警、消防、交通三个队。辖西城、东关、南关、坊子、望留五个分局。
  局     长   黄赤波代局长 吕剑光 副局长 凌  云 吕剑光尚克东
  秘书室主任   侯铮石 秘书 冯锦汶 李华亭
  侦察科科长   吕剑光 王仁卿 冯锦汶
  治安科科长   李林泉 王  林
  审讯科科长   任芳亭 副科长  杨坤
  保警大队大队长兼指导员  黄赤波 副大队长 刘汉民 副指导员 刘剑平
  消防队队长   彭荫民
  交通队队长   曹连
  西城分局局长 娄家庭 (后)王  林 副局长 李道远
  东关分局局长 郭林 武克东 副局长 王林 铁坚    
  南关分局局长 杜峰 代理分局长 武克东 李振东
  坊子分局局长 武克东 (后)衣竹林副局长 高松溪
  望留分局局长 杨子荣 副局长 李树仙
  (三)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安局1949年6月至9月)
  1949年6月3日,潍坊特别市政府改为潍坊市人民政府,直属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代局长吕剑光,副局长尚克东。局机关设秘书室,侦察、治安、干部,审讯科和一个警察大队,辖西城、东关、南关、坊子四个分局(1948年6月,望留分局归潍县公安局管辖)    
  代局长       吕剑光 副局长 尚克东   
  秘书室秘书    李华亭 刘建藩    
  侦察科科长    武克东 副科长 赵复琴
  治安科科长    王林 刘汉民
  审讯科科长    邢百里
  干部科科长    荣立东
  警察大队大队长 刘汉民(兼) 教导员 荣立东(兼) 副大队长 王端卿
  西城分局局长   王林 副局长 李道远
  东关分局代局长  铁坚 副局长 刘洪训
  南关分局代局长  李振东
  坊子分局代局长  庄雨村

  五、昌潍专署公安局
  昌潍专署公安局(1948年11月至1949年6月)
  1948年9月,昌潍专署改为山东省直属专署署(在此之前由华东局直接管辖)。11月18日成立了昌潍专署公安局,副局长王文林主持工作。设侦察、审讯、治安、秘书四个科及侦察队、看押排、徒刑所,辖安丘、寿南、益临、昌乐、潍县、益都(原直属华东局领导,1949年1月划归昌潍专署)六县公安局和昌乐城公安分局。
  副局长 王文林
  侦察科科长  张玉照
  审讯科科长  黎民生 副科长 王登仁
  治安科科长  于学民 副科长 刘振銮
  秘书科秘书  陈晓岚 栾少亭
  侦察队队长  李前光
  看押排排长  黄守隆 副排长 张月
  徒刑负责人  栾少亭
  安丘县公安局局长 陈  致 (后)赵中华 副局长 张廷余 赵中华
  寿南县公安局局长 李培志 副局长 王荣斋
  益临县公安局局长 汪泽树 副局长 李述先 李  斌
  昌乐县公安局局长 李  朴
  潍  县公安局局长 杨子荣 副局长 肖作霖
  益都县公安局局长 李佃俊 副局长 韩祥德 赵群
  昌乐城公安分局长 李法文
  昌潍专署公安局(1949年7月至9月)
  1949年7月,昌潍专署公安局机关撤销侦察科和审讯科,设侦审科,增设调研科,治安科和秘书科未变。1949年7、8月份,原鲁中行署沂山专署管辖的丘南、潍安、临朐三县划归昌潍专区管辖。此期间,昌潍专区公安局下辖安丘、寿南、益临、昌乐、潍县、益都、丘南、临朐、潍安九县公安局。
  副局长      王文林
  侦审科科长   张玉照 副科长 王登仁
  治安科副科长 刘振銮
  调研科科长   黎民生   
  秘书科秘书   李兰舟
  政卫队队长   刘景全 副队长 吕法明 指导员 邱文庭
  安丘县公安局局长  赵中华 副局长 张廷余
  寿南县公安局局长  李培志 副局长 王荣斋
  益临县公安局局长  李述先 副局长 吴茂让
  昌乐县公安局局长  李  朴 副局长 赵群
  潍  县公安局局长  高庆德
  益都县公安局局长  李佃俊 副局长 韩德祥
  丘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吉海亭
  临朐县公安局副局长任玉法
  潍安县公安局局长  刘晓峰 副局长  刘晓峰

  六、淄博工矿特区公安局(1949年8月至10月)  
  1949年8月,华东局为加强淄博工矿区的领导,决定华东财办工矿部同淄博特区(鲁中南行署所属)合并,成立淄博工矿特区,直属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华东财办工矿部社会部同淄博特区公安局合并,工矿部社会部为淄博工矿特区公安局的保卫科。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杨文英为淄博工矿特区公安局局长,韩洁石为副局长。淄博工矿特区公安局设秘书室及干教、保卫、侦察、执法、治安五科和政卫连、警官学校、流浪儿童教养所;辖博山、淄川两县和张店、周村、博山三市公安局及博山市城关、黑山、原山三个公安分局。
  局      长 杨文英 副局长 韩洁石
  秘书室秘书  李芸生
  干教科科长  李芸生
  保卫科科长  江  源
  侦察科科长  杨子虹
  侦审科科长  薛  亮 副科长 袁震
  治安科
  政卫连连长  王其金 指导员 孟兆贵   
  警官学校副校长    杨维东
  流浪儿童教养所所长孙元陶
  博山县公安局局长  翟仲里
  淄川县公安局局长  梅京生 副局长    张会芬    
  张店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焕文     樊树楠
  周村市公安局局长  崔景仙
  博山市公安局局长  韩洁石  副局长    张心田
  城关公安分局局长  张心田
  黑山公安分局局长  赵京玺
  原山公安分局局长  孟延年

  七、徐州市
  1949年7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徐州市划为省直辖市。
  (一)中共徐州市委社会部(1949年8月至9月)
  1949年8月2日,徐州市委社会部成立,李又村任部长,张洪范任副部长。社会部没设办事机构。
  (二)徐州市公安局(1949年8月至9月)
  1949年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任命李又村为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张洪范为副局长。徐州市公安局设秘书、人事、治安、侦察、审讯、供管六个科及一个警察总队,辖一至三分局及铜山县公安局。
  局      长 李又村 副局长 张洪范
  秘书科科长  郭  力 副科长 陈  涤
  人事科科长  周美溪 副科长 刘  岱   
  治安科科长  李鲁村 副科长 姚  端 蔡民锋
  侦察科科长  杜  峰   
  审讯科科长  危益民 副科长 于风银
  供管科科长  许敬诚 副科长 于云乔
  警察总队队长张洪亮 政委   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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