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山东省公安厅历史沿革

    1940年7月28日,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工、农、青、妇、文化界总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等四个团体在临沂县青驼寺召开联合大会,8月制定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选举成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机关——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下同)。省战工会设置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五个组,黎玉为首席组长,当时未建公安机构。1941年3月,中共山东分局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党内政权工作部的性质与任务”的指示,决定在已建立民主政权的地区,县以上党委取消社会部,加强政府公安局的工作。山东分局和区党委两级社会部仍保留,对外称公安处(局),对内称社会部。1941年3月24日,省战工会建立山东省公安处,负责组织指导山东各抗日根据地的公安保卫工作。1941年10月1日,省战工会颁布了“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规定省级设公安总局,同时颁布了“山东省公安总局组织细则”。在省公安总局未组成前,暂由省战工会公安处代行其职权。省战工会公安处下设侦察、审讯、执行、教育、总务五个科,并设政治保卫连和侦察队。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公安处机构设置及主要干部:
     处    长:    刘居英
     侦察科长:    周洪恩
     审讯科长:    高明宇
     执行科长:    胡寿海
     教育科长:    宋子成
     总务科长:    孙旭照
     政治保卫连长:孙鹤义
     指导员:      刘其刚

     山东省公安总局尚未来得及组建,形势发生了变化,实行精兵简政。1942年9月,山东分局为便于一元化领导,决定将省战工会的“公安机关与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门合并,并自地委、军分区以上均照此办法”,“县以下地方武装之锄奸工作,归到公安局”。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战工会公安处和山东军区保卫部合并一起,一个机构三个名称,对外统一称山东省公安处。为适应军事斗争,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归军区政治都领导。这一时期省公安处驻莒南县十字路、大店一带。
     山东分局社会部、省公安处和军区保卫部合并后机构设置和干部名单:(1942年9月一l943年9月)
     处  长  :刘居英
     副处长    苏孝顺(山东军区的保卫部长)
     组织科长:李继成
     副科长  :高扬
     侦察科长:郑文卿(兼) 副科长洛林 (后)宋宪章、彭德辉
     审讯科长:宋子成  副科长 宋光
     侦察队长:张步新(张公忱)
     秘  书  :井全秀

     1943年9月,中共山东分局领导人做了调整,书记罗荣桓、副书记黎玉。9月10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议员大会决议,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称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行委会,下同)。行委会由黎玉任主任委员,战工会的公安处改称为行委会公安处,刘居英任行委会秘书长兼公安处长,苏孝顺任副处长,机构设置及科级工作人员变动不大。行委会公安处仍是党、政、军保卫组织合一的机构,直至抗日战争胜利。行委会公安处随省军区一起活动,流动性很大,先后驻过临沭县的三界首,日照县的涛雒,莒南县的十字路、大店、坪上和洙边等地。
     1946年2月27日,山东省公安总局在临沂城(驻天主教堂内)正式成立,设秘书、人事教育、侦察、预审、治安、机关保卫、行政七个科,侦察、警卫两个队,一个警官学校。局长杜明、副局长李丰平、黄赤波(未到职)。
     1948年1月,山东省公安总局在渤海区参加并领导山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集训,即“华东建设大学第二分校”。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杨帆任华东建国大学第二分校党委书记,山东省公安总局副局长李丰平任校长。校委会下辖四个大队、一个教导团。第一大队(胶东区)队长李继成;第二大队(渤海区)队长汤镛;第三大队(鲁中区)队长高明宇;第四大队(鲁南、滨海区)队长胡维鲁;教导团团长马乃松。
     1948年6月7日,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李士英奉华东局命令在昌潍特区组建保安司令部(驻昌乐城,直接受华东局社会部领导)。保安司令部的任务是:将参加整风学习的公安干部迅速转向学习城市管理和城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昌潍特区的社会治安秩序,镇压敌人的破坏活动;统一领导山东地区的公安保卫工作。保安司令部兼有公安、军队两重性质,人员由华东局社会部和山东省公安总局的干部和并组成。
     1948年7月,山东公安干部集训结束后,李丰平任鲁中南行署公安局长兼兖州市公安局长,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李士英兼任山东公安总局局长。此时山东大部地区及主要城市相继解放,山东公安总局机关机构人员很少,接管工作繁忙。
     1948年8月,李士英带领一部分干部做接收济南的准备工作。
     1948年9月初,山东公安总局科长王健、丛桂滋带领公安总局工作人员,迁往临朐县,10月迁往益都,与华东局社会部联合办公。
     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委员会及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改山东省公安总局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李士英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郑文卿任副厅长。
     1949年4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迁驻济南市经二路185号(即现驻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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