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南下工作团的去向
1949年4月25日,冀东南下工作团第一批两个中队启程,与冀南南下工作队合编,前往华东区福建省南安地区接管。
1949年6月上旬重新调整接管方案:
冀东第一大队、第二大队接管郴州地区。后来,华中局决定只派17人去湖南郴州地区,其余的人员改为去广西省。
冀东第三大队、第四大队接管永州地区。
撤销冀东第五大队、第六大队建制,人员分别充实到接管湖南的郴州、永州、邵阳地区。
张孟旭等160余人充实省直机构;田星云等以及警卫勤杂人员等调华中局;石武德等20余人调往湖南省支前司令部;公安干部10余人调往湖北省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