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冀鲁边区
抗战时期的冀鲁边区位于山东省北部与河北省东南部的毗邻地带,西起津浦铁路和运河,东濒渤海,南隔黄河与清河区相接,北抵独流减河。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德州市、滨州地区的各一部分(十个多县、市)和河北省沧州地区的一部分(七个多县、市)。
冀鲁边区作为政区名称出现于抗日战争初期。1938年7月建立冀鲁边区军政委员会,该地区工作由中共山东省委划归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八路军129师领导,暂由冀鲁豫省委代管。边区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逐步开辟扩展的过程。1938年9月在乐陵、沧县等8县设立专区,为冀南行政区第六专区亦称津南专区。1940年3月设立鲁北行政委员会,同年9月将鲁北分设两个专区,分别为冀南第七、第八专区。1941年2月冀鲁边区划归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领导,行政上相应地属山东省战工会,原冀南行政区第六、七、八专区依次改为冀鲁边区第一、二、三专区。根据1941年4月山东省行政区域划分,冀鲁边区为全省六大行政区(战略区)之一。1942年11月成立冀鲁边区战时行政委员会,至此始有边区正式的行政机构。1944年3月与清河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冀鲁边第一专区
1938年9月建立,时属冀南行政区,编序为冀南第六专区,初辖沧县、南皮、盐山、庆云、宁津、东光、无棣、乐陵等8县。后因划入、析置、合并或改名而 为该专区所辖的县还有新海、鬲津、靖远、振华、新棣等县。1942年12月改属山东省冀鲁边区,编序为冀鲁边第一专区。
(二)冀鲁边第二专区
1940年9月设立,为冀南行政区第七专区。1942年12月划归山东省为冀鲁边第二专区,辖临邑、临(邑)北、齐河、齐临、陵县(1941年10月改称匡五县)、德县、平原、平禹、禹城、济阳等县或县级办事处。
(三)冀鲁边第三专区
1940年9月设立,为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1942年12月划归山东省,为冀鲁边第三专区。辖商惠、阳信、无棣、新海、新青、靖远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