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直辖于省的专区及行政单位
抗战时期直辖于省的专区及其他行政单位,有滨海专区、济南市抗日民主政府、青岛办事处。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滨海专区
1942年4月前属鲁中行政区(鲁中行政区滨海专区)。1942年4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中共鲁中区第五(滨海)地委,与中共鲁南区第四(沭海)地 委合并成立中共滨海地委,直属山东分局,与此相应,滨海专区直属省战工会领导。先后辖日照、莒南、莒中、沭水、赣榆、海陵、临沭、郯城等县。1943年4 月滨海专区升格为省与专区之间的行政区(滨海行政区)。
(二)济南市抗日民主政府
1943年7月于济南南部山区建立济南市政府办事处。1944年1月建立济南市抗日民主政府,该政府设在章(丘)历(城)泰(安)边区根据地内,主要是开展敌占区工作,对日伪侵占的济南市区暂未能行使行政管辖权。
(三)青岛办事处
1943年10月成立,办事处驻地在莒南县,后移诸城马耳山一带,开展青岛市敌占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