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鲁豫边区、冀南行政区所辖今为山东省辖地的专区
(一)泰运专区
1945年10月冀鲁豫与冀南两行政区再度分置,该专区仍为冀鲁豫第一专区,亦称泰运专区,辖泰山以西、运河以东 地区的筑先(聊城)、博平、茌平、齐(河)禹(城)、河西(原长清黄河以西部分)、东阿、平(阴)(东)阿(1945年底撤销)、阳谷、泰(安)西、平 阴、肥城、长清(原长清县黄河以东部分)、宁阳等县。1946年11月析为泰西、运东两个专区。
(二)泰西专区
1946年11月27日冀鲁豫边区调整行政区划,将原泰运专区的泰(安)西、肥城、长清、平阴、宁阳等5县划为第一专区。1948年7月由冀鲁豫边区划归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排序为第七专区。因位于泰山以西,故又称泰西专区。
(三)运东专区
1946年11月27日析原泰运专区的筑先(聊城) 、东阿、阳谷、河西(原长清县黄河以西部分)、齐(河)禹(城)、博平、茌平等七县为冀鲁豫第六专区。因地处运河以东,故又称运东专区。1947年7月寿 张县自冀鲁豫第二专区划入;同年9月阳谷、寿张二县划归冀鲁豫第九(濮范)专区。同年秋析阳谷东北部、东阿西南部置徐翼县(纪念19 44年8月牺牲的阳谷县抗日民主县长徐翼烈士),析筑先、阳谷各一部置聊(城)阳(谷)县,两县均属运东专区。1948年6月聊城城关区升格为县级政区。 1949年8月冀鲁豫边区及其所属专区撤销,运东专区原辖区大部划归新设立的平原省聊城专区。
(四)运西专区
抗日战 争胜利至1946年2月仍为冀鲁豫边区第八专区,辖昆山、南旺、郓城、鄄城、郓巨、临泽、南华、观城、南峰、寿张、张秋、汶上、东平和今属河南省的昆吾、 清丰、尚和、范县、濮县等18县和2个办事处(介乎专区和县之间的行政机构) 。第一办事处辖昆山、东平、张秋、汶上、南旺等5县,1946年1月撤销;第二办事处辖临泽、郓巨、南华等3县,1945年11月撤销,南华县划归第五专 区。1946年1月昆山、南旺、张秋、 汶上、东平等县划归新设的冀鲁豫第七专区。1946年2月冀鲁豫第八专区改称第二专区。 同年3月第七专区撤销,所属各县划归第二专区。同年11月复置冀鲁豫第七专区,昆山、南旺等县划归七专区。这时的第二专区辖菏泽、郓城、郓北、郓巨、临 泽、鄄城、昆山、南旺、巨野、汶上、嘉祥、济宁、东平、寿张、张秋、观城、南峰、濮县、范县等县和菏泽城关镇(县级)。1948年5月南华县复自五专区划 归二专区。1949年8月该专区与第五专区合并为新设的平原省菏泽专区。
(五)湖西专区
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为冀鲁豫第 十一专区,辖成武、金(乡)曹、鱼台、临河、单县、金(乡)巨(野)、济宁及今属江苏省的丰县、华山、沛县、沛铜(后改为铜北县)、今属安徽省的砀山等 县。1946年2月改称冀鲁豫(湖西) 专区。至1946年夏辖金乡、鱼台、成武、单县、单虞(城)(原称临河)、巨(野)南和丰县、沛县、华山、铜(山)北、砀山等县。1948年2月虞城县 (今属河南省)自鲁西南专区划入。1949年2月虞城、砀山二县划归豫皖苏区。同年8月冀鲁豫边区撤销,该专区划归新设的平原省,改称湖西专区,同时将丰 县、沛县、华山、铜山四县划归山东省台枣专区;撤销单虞县,分别并入单县、砀山二县;撤销巨南县,分别并入巨野、成武二县;原属冀鲁豫第五专区的复程县和 原属冀鲁豫第七专区的巨野、嘉祥等3县划归该专区。这时湖西专区辖单县、成武、金乡、巨野、嘉祥、鱼台、复程等县。
(六)鲁西南专区
抗日战争胜利时为冀鲁豫第十专区。1946年2月改为冀鲁豫第五专区。至同年7月辖齐滨(曹县西北部) 、曹县、复程(单县、成武、曹县三县边联地区) 、定陶、南华
(菏泽、东明边联区) 、东明、东垣(东明西南部)、菏泽(菏泽县西南部,后改称安陵县) 和今属河南省之民权、考城等10县。同年11月区划调整后辖曹县、齐滨、东明、复程、定陶、安陵、考城、民权等8县。1947年秋新置的兰封县(今属河南 市) 划入。1948年4月南华县划归冀鲁豫第二(运西) 专区。1949年2月考城、民权、兰封三县划归豫皖苏区,五专区辖东明、曹县、齐滨、复程、定陶、安陵等6县,同年8月与冀鲁豫边区同时撤销,复程县划归 湖西专区,撤销安陵、齐滨二县,分别并入菏泽、曹县,其余县份划归菏泽专区。
(七)冀鲁豫第七专区
1946年1月济 宁、 嘉祥、巨野等县城先后解放,东明湖和南阳湖之间解放区连成一片,乃于这一地区设立冀鲁豫第七专区,辖济宁市、嘉祥、济宁、汶上、南旺、巨野、宁阳、东平、 张秋、昆山等县,专署驻济宁市。同年2月8日改称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第七专区。 同年3月撤销,原辖区除济宁市外与冀鲁豫第二专区合并,仍称第二专区。同年11月再度建立冀鲁豫第七专区,辖昆山、东平、南旺、汶上、嘉祥、济宁、济 (宁) 北等7县。1948年4月东平县划归冀鲁豫第一专区。同年5月巨野县自第二专区划入。同年8月汶上、济北二县分别划归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第七(泰西)和第 四(尼山)两专区。同年7月设立济宁市,旋亦划归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时辖济宁、嘉祥、巨野、南旺、昆山等5县。1949年8月设立平原省,冀鲁豫第七专 区随之撤销,昆山、南旺、巨野三县并入平原省菏泽专区,其余划归平原省湖西专区。
(八)冀鲁豫第九专区
1947年9 月以黄河以北原冀鲁豫第六、第八专区的部分县为基础,设立冀鲁豫第九专区,亦称濮范专区,辖濮县、范县、观城、南峰(1949年5月复改为朝城县) 、寿张、阳谷等县。1949年8月随平原省之设立而撤销,其中濮县、范县、观城、朝城四县划归平原省濮阳专区,寿张、阳谷则划归聊城专区。
(九)济宁市
1946年1月31日设立,为县级。同年3月29日升为专区级市,直属于冀鲁豫边区,下辖5个区。同年9月国民党军进犯该市,同年11月27日济宁市建制撤销。
(十)菏泽市
1946年2月设市,直属于冀鲁豫边区。因国民党军进攻,于同年11月27日撤销。
(十一)冀南行政区第一(鲁西北)专区
该专区原为冀南与冀鲁豫合并后的冀鲁豫边区冀鲁豫第七专区,1945年10月原冀南与冀鲁豫两行政区仍然分置,该专区为冀南第一专区,亦称鲁西北专区, 专署驻临清时也称临清专区。先后辖过10个县市:冠县、莘县、武训(堂邑)、临清县、临清市、卫东(以上今属山东省) 、永智(清平)、元朝、馆陶、邱县。1946年3月卫东县撤销。1949年8月冀南一专区撤销,所辖冠县、莘县、堂邑(原武训) 、清平(原永智)四县划归新设的平原省聊城专区,临清县、临清市、馆陶、邱县四县市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元朝县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莘县和大名县。馆陶、 邱县今属河北省,余均属山东省。
(十二)冀南行政区第二专区
1945年8月复置冀南行政区,原冀鲁豫第六专区改为冀南第二专区。辖夏津、恩县、高唐、平原、武城(以上5县今属山东省)、清河、故城(以上2县今属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