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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琳谈开放型的现代警察博物馆研究体系

警史钩沉 3395 天前 0评论
一、寻找开放型的现代博物馆与研究体系
(一)“警察博物馆”的称谓正名
理论上来看,博物馆是一种形式,它的核心内容则是它所存储的以及它所研究的。我们看到一所现代开放型的人文博物馆,如同看到碧海之上峭立着一支秀丽的雪峰,那仅仅是看到而已。我们看不到的是这雪峰在水面以下的雄壮冰山,它是何其庞大绵延而又精密的系统工程,囊括了收集、整理、研究和探索。这项系统工程的深度、广度决定了博物馆的高度。
“博物馆”一词,源于希腊文“缪斯庵”,原意为“祭祀缪斯的地方”。从这个词源来看,博物馆就是储存、展示文、史、哲、艺、科学的最高索引与代码之地。因为缪斯是希腊神话中掌管科学与艺术的九位神女的通称,她们分别掌管着:历史、天文、史诗、情诗、抒情诗、悲剧、喜剧、圣歌和舞蹈,这些代表了当时希腊人文活动的全部——“人文活动的全部”,这应是“博物”一词的意味所在。
因此上,“警察博物馆”这一称谓有待进一步予以确定。早些时候,我们曾将此类博物馆较为模糊的称之为“警察博物馆”和“警史博物馆”,显得模棱两可且范围含混。为了该类博物馆的长远发展,本文建议将“警察博物馆”这一称谓进行固定。因为“警察”与“博物馆”联用,既彰显了主体,又突出了主题;而当“警史”与“博物”联用时,一是主体不清晰,二是“警史”一词限制并缩小了“博物”的范围,如同一双大脚穿了一双小鞋。
(二)“警察博物馆”的深层结构
同时,这样的定名还有更深层次的逻辑关系,这源于博物馆的实质。即:博物馆是一种形式,而研究、收集、整理工作以及成果才是博物馆的实质性内容——单就“警史博物馆”而言,它是整个警史研究工作浮出水面的冰山,水面以下则是庞大粗壮的警史研究工程。然而,当“警察博物馆”浮出水面时,我们则在水面以下拥有了一个更为庞大、精密的综合工程,它由以下支柱形成:警史研究工程、警学研究工程、警务实践成果展示工程、警察文化工程,它们是互动而生态的。它们构成了现代开放型的博物馆以及研究体系。
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为合理的结构了,因为在这个构架下的研究工作,领域与领域之间,学科与学科之间,会发生多重对话,这当中有透视也有折射,从而产生了一种多重的“视域融合”效应:古代与现代融合,警务与非警务融合,文化与非文化融合,研究与现实融合,从而造成了一种更为深重的历史感,造成了一种更为磅礴的时代感,造成了一种更为现代理性的人文视角。而我们久久期待的那种事物——“智”(也或者是“哲”)就在其间悠游婉转,悄然流动。
警史研究,它所致力于追求的是一种愈来愈丰富、愈来愈深刻的历史以及历史洞见。
历史是群体的记忆,不能被忘却。其真正价值在于现在和未来。“让历史告诉未来!”这应是史学的价值所在。
(三)呼唤一种开放型的研究体系
“博物馆”呼唤的研究体系是“博学”,而非“窄学”、“细学”。
至少,“博物”一词已经告知了我们,在这个场域里应该是琳琅满目与异彩纷呈的意义,而不存在“孤立”、“孤独”、“狭窄”等概念,至于“片面”这个概念,则是历来被博物馆与研究工作所坚绝拒斥和诟病的:以孤立的姿态来研究文史哲艺当中的任一项,到了一定时候,就会出现深度下不去、档次上不去的“瓶颈”之难;以孤立的姿态来研究警史,会脱离社会,深陷古代;以孤立的姿态来研究警学,不与警史对话,会导致整个成果只具备一个横切面,没有积淀和来源;以孤立的姿态来研究“警”这个主题,不与其他社会科学对话,会导致闭门造车瞎忙活,出门讲话人掩耳。
法国历史哲学家布罗代尔在其著作《论历史》中这样写道:“把不同的人文科学统一起来,从而使它们少争吵而多处理共同的疑难。这样就会使它们摆脱一堆虚假的问题和无用的知识。而且,经过必要的剔除和调整,就可能出现既丰富且有创造性的新分歧,我们需要有新的动力来激励人文科学”。
本文因此呼唤这样一种开放型的研究体系:在结构层面上,将警史研究工程、警学研究工程、警务实践成果展示工程、警察文化工程这几个领域进行叠加和对话;在工具层面上,扩大警察学科与非警察学科的对话——从而,将研究不断牵引到时代现场和社会现场。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既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结果,同时也是人的认识以及评价的对象。只不过,作为认识对象,历史远比自然现象更为复杂,因此,科学地认识历史的难度就更大。正因为认识历史的难度更大,所以本文倡导多层次的、多元的、多角度的、多种工具的来切入研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建立这样一种集合警史、警学、警察文化的开放型研究体系,其实是一项战略型的发展,这个体系不仅能弥补单项研究的不足,而且可以将各家之长进行融合,形成一款多功能的理论利器,不仅可以提升研究的质素,服务实战,还可以发挥出其潜在的诸多功能。
二、探讨博物馆及研究体系如何为实战服务
(一)警史研究以怎样的方式服务实战
首先必须声明一点——警史研究与警学研究,这是和文学史研究、文学研究迥然相异的两码事。
鉴于警察职业具有着强烈的社会现实性和实战性,它们规定了警史研究与警学研究必须具有可操作的资政功能与资警功能,它们规定了研究必须尽可能的攀上“服务决策、服务实战”的平台。
在这个意义上,警察这个词就成为了一个动词,这个方面的研究所关注的是实践、实战、实效以及社会历史效果。警史研究,注定了要比文学史研究多背负一项现实重任——那就是服务决策,并以思维、意识、观念的方式进入实战。
历史是一门以事实为训的哲学,马克思认为,历史是人追求着自己目的的活动。历史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异物质,它就是人的活动本身,因此上,警史、警学研究说到底就是对警察群体的自我认识。这种认识充满了反思与思辨,充满了追问与探索。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从根本上、从主体方面服务实战的。
简而言之,包括警史、警学之内的警察博物馆研究体系,在服务实战方面至少拥有以下几大作用:
1、总结得失、资政垂鉴、参与社会决策和管理;
2、培育整体的哲思与智慧,推进整体的自我审视与自我认识;
3、培育整体的核心价值观,育警化人,繁荣警营文化,扩大公安宣传,推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4、与其他学科相互促进,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当然,在此我们也必须言明,警史、警学以及文化是无法直接进入实战现场的,它们是通过思维意识的方式服务决策,从而服务实战。
上述的几大作用归结起来可以发现,其作用的方式是内在的、间接的:它所致力雕琢的是主体,而非一些客观实在物;它所致力打造的是服务实战的平台与体系,而非直接参与到实战现场。
目前而言,警史研究承担着双重任务:
就“史”而言,它在寻找那个“历史的东西”,即历史的动力、规律、过程、目的。别尔嘉耶夫将其解释为:历史就其实质而言具有深刻的本体性,而非现象性,它是一种发现,发现世界现实的最深层本质;
就“警”而言,它在完成时代的要求,服务实战。当然,这并非额外的要求,这也是史学的使命,诚如黑格尔所言:历史精神的本质并不在于对过去事物的修复,而是在于与现实生命的思维性沟通【1】。
历史的终极目的——不是暗含在历史进程中等待被展开的东西,而是伴随着人类的活动不断生成的东西。历史是愈来愈丰富、愈来愈深刻的,这才是我们在历史研究当中应予以积极关注的事物,而不是像少数实证主义那样,把历史研究变成了枯燥的史料搜集与考证,将历史肢解得支离破碎,置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于不顾,根本不可能发现历史发展的规律。这种实证主义史学具有着追求纯粹客观的极端片面性,我们应予摈弃。
我们也应该看到,历史研究一旦沦为枯燥的、缺少历史洞见的史料考据,就会丧失方向感和意义,它被科林伍德称之为“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
在警史研究中,那些“愈来愈丰富、愈来愈深刻”的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只有这些来自历史的“洞见”才能服务应用于实战,并且真正成为本体意义上的警史的光芒。
至此,“博物馆及研究体系如何为实战服务”的问题已经悄然转化为另一个议题,即“如何打造出一个坚实、科学、生态并且卓有成效的博物馆及研究体系平台”。
(二)有意味的制定研究蓝图
1、多元意义开启研究
所谓有意味,是指为了获得意义而预先设定的一种取向或者
说是方向感。在传统的史学研究当中,这是最为常用的方法,史学研究者、叙述者总是在开始工作之前已经具备了价值观以及方向感,并且在无意识当中已然预测了意义的大体位置,然后在诠释或者叙述过程中下意识地对素材进行了取舍和剪辑,从而获得了和预设相差不会太远的意义(历史理解,并最终形成历史语言)。
所谓意味,也就是意指,其本质是一个视域的问题。譬如我们在研究一个农场半年来的投入与产出问题,我们仅仅根据农场主的账本来做加减法,很容易就能得到研究结果,但是实质上,这个仅仅将账本作为视域的研究是无效甚至是失败的,它失败的根源在于为了研究而研究,而不是为了意义(以及尽量多的意义)而研究。它仅仅是一次肤浅的统计与简单的算术而已。
基本上,如果事先预设了农场经营效益最大化或者是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意义,那么我们在研究中,纳入视域的至少要有:农场的土质问题,农场主的勤劳程度以及他经营农场的管理水平,在收与支当中,哪些是必须哪些是浪费……
在此,如果我们预设了警史研究的意义是服务实战,那么,纳入视域的至少要有:古与今、中与外、此区域与彼区域、警务操作与效果反馈、社会效果与民间评价、警务成本与社会效益、如何达到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
事实上,研究视域的纵深、层次决定了研究的意义疆界和有效性。
我们可以将“警史研究”这个行为词语拆解为“警史”和“研究”,这时就不难看出其间视域狭窄的逻辑:“警史”是拿来做什么?——做研究,“研究”是要研究什么?——“警史”。这是一个从A到A的循环,或者说是没有循环,这个词语行为假设揭示了意义与附加值的匮乏。
本质上,只有预设多元的意义,进以扩展视域,研究才可能更加贴近实战。
2、从当下走向历史发展现代史的研究
“人是最高等的历史动物。人处于历史之中,历史也存在于人之中。”对于这个论断,历史学家克罗齐将其进一步描述成历史研究的重点。
克罗齐说,“在历史进程中保存和丰富的是历史本身,是灵性。过去不异于现在而活着,它作为现在的力量而活着,它融化和转化于现在中。【2】”,接下来,克罗齐提出了他著名的论断——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对于历史研究,克罗齐认为,没有进入现在人的兴趣和视野的历史是和人们生活失去联系的历史,是死的历史。只有当现实生活需要它们的时候,历史才会复活,成为活的历史,成为当代历史。
克罗齐最终的结论是:历史是愈来愈丰富、愈来愈深刻的。它旨在强调,历史和意义总在不断生成。它的意义有多丰富和多深刻,始终取决于人们的视域。
据此,本文提出警史研究中的一个“视域”概念:从当下走向历史。这意味着历史的时间概念被扩大了,历史是昨天,也即上一秒,也包括现在。事实上,警史研究的鲜活性和服务实战的应用性就取决于这个“当代性”的“视域”。
“当代性视域”的建立,要求警史研究必须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建立完善现代史研究部分,二是既要坚持原本的警史研究,又要扩大到当下的警学研究。这样一来警史从警学研究中获得了当下性和实践性,警学从警史研究中获得了历史感和验证性。
关于警史研究中的现代史体系,我认为它的建立一方面是来自克罗齐的学理上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实战的吁求。
这个现代史体系,要想让它发挥威力,就必须在科学严谨的基础上来打造,它有两个原则,一是学术自律,一是坚持创新。本文简要表述如下:
请注意表中的“专史部分”,这个部分是根据实战来拟订的,肯定还可以根据需要来列入更多的东西。
请注意表中的“边缘学科”,它是等待着不同学派的众多专家来参与的。我们应鼓励对同一段历史或者同一个历史细节的多重解读。
3、多学科、多学派的多重开发
关于警史(警学)研究,本文认为应该有多学科以及不同学派的加入,一是尽可能多的获得工具资源的支撑,二是获得尽可能丰富的意义,三是“真理越辩越明”。
众所周知,不同的学科对同一历史资料的处理是不同的,这表现在处理的方式、着力部位、研究的重点、研究的角度,这些都不尽相同,但是当多重学科对同一资料的不同开发完成以后,这个资料的意义是极其丰满而多彩的。
历史学家彼得•伯克认为“我觉得要紧的是,人文学科要停止碎片化和专门化。或者,至少要以将事物看作一个整体、在不同学科之间展开合作的有意识的努力,来抵消和抗衡专门化和碎片化的趋势。这是我在自己全部的智性生活中所企图要做的事情。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已经强大到能够扭转这个趋势,因为显然此种碎片化有其自身的逻辑。我认为,存在着一些机会,可以将专业化与将事物视为整体的努力结合起来。
哲学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人类自身、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科学,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规律、探索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
由于研究对象纷繁复杂、变化万千,作为运动规律的理论反映,既不可能是单一的,也不可能一次完成;
再则,加上研究者知识水平、阅历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研究方法各异,即使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也会出现差异,在理论上形成不同的学术见解。
因此,诸学科内不同学术观点、不同理论见解之间的争鸣、争论,是必然的,是达到真理性认识所不可逾越的步骤,这也是为了“真理越辩越明”。
就目前而言,我们至少需要以下学科学派:历史学、心理学、制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诠释学、政治学、警察专业学科、警务实践比对、军事学、文化学。
如果条件允许,能够事先组建好这几个学科学派的人才资源基地,届时进行统一的专题作战,那么警史研究将迅速崛起,迸发出惊人的威力。我们将看到,仅仅是通过博物馆或者警史研究的方式,当代警察理论将迎来大繁荣、大发展的新局面。
三、筹建警察博物馆研究体系过程中存在的细节问题
警史研究有别于文学史研究,这是肯定的。至少从实战性而言,警史研究不应该拒绝警学研究,双方应该携起手来,互相促进,共同开发。单就警史研究工作而言,据我所知,湖北警院,北京以及上海的警察博物馆均作出了诸多努力与探索,但是全国范围来看,有几个细节值得商榷。
(一)鉴于警史研究的相对独特性,它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认识论和方法论,包括:警史研究的哲学向度,研究的基本方法,相关的史学评论。这是属于史学研究中最高层面的工作,目前似乎尚未建立;
(二)交流机制尚未形成,这表现在研究资料无法共享,史学评论并未介入研究现场,研究者与研究者之间缺乏对话;
(三)警史研究、警学研究、警事文物宣传展示、公安文化这四者之间缺乏对话和互动。粗略的看,这四者结合起来类似于一个四棱柱体,它们包含了公安系统人文活动的大概,内中是相互联系的。
1、比如当研究走到宣传展示这一环节时,就需要一个“文化翻译”或者是“文化推广”的必要工作,这项工作脱节,就会导致宣传展示小众化的结局;
2、就公安文化的文艺创作而言,它需要一种警察全景图的底蕴与哲思,这种底蕴是由警史研究、警学研究在融合中产生的,缺乏这种哲思和底蕴,公安文艺创作就会陷入“轻”、“薄”、“茫”的境地;
3、就警学研究而言,近年来颇多翻新,当然其中不乏拼凑与抄袭,甚至是将外部理论未经“消化和翻译”就直接投入理论成品,显得碎片化、片面化、随感化,同时在理据上也有一些问题,比如无主题的理论、无理论的理论,在理论与理论之间也存在问题,张家与李家无法讲话,理论纷纭却无法构成阵地,面对这个局面,是需要警史研究来梳理出传统与变迁的,并且以史实的眼光来甄别取舍,哪些是为历史所容纳的,哪些是昙花一现。
(四)历史叙事的机制不完善
1、目前众多的历史叙事是以口述记录、传记、回忆录乃至随感写就,这里隐含着几个小细节,就形成的文本而言,它是来自已经消逝了的历史事实,经由叙述人的历史理解,最后形成语言的历史叙事。这里,叙述人对历史事实是做了个人理解还是历史理解?这值得商榷;另外,就理解而言,还涉及到个人的价值取向、个人好恶、综合素养、历史感、知识结构的问题,这些也值得商榷;接下来是语言问题,传统上我们习惯历史语言的质地是“信、达、雅”,《文史英华》一书中则提出“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而就目前纷繁的传记而言,其大部分的叙事是文学性和历史性相互交织的,其中个别的作品则颇似报告文学。文学性会不会削弱历史性?这个问题值得商榷;传记体具有鲜活的特征,好不好呢,我们不做过多考究,本文仅仅指出,面对目前纷繁的口述与传记,必须将历史编簒和史学评论同时引入,以之规范和协调、引导,尽可能的过滤和抑制过多甚至过度的非历史叙事出现。
2、警察历史的叙事目前犹处于小众范围,尚未能步入大众史学的传播领域。这个大众史学,国外又称微观历史,它倡导一种故事型、场景型、个人体验型、趣味式的历史写作,以小人物的视角、心态来与读者拉近距离。目前,这类写作比较成功的有黄仁宇和张宏杰。这里存在着一个缺口,有待于警史研究者和公安作家加强合作。这个合作是警史走向大众史学的一个创新,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先要遵守学术自律。
3、历史叙事的方式、文本、作者,其本身也是一种效果历史。马克思认为,叙述和解释是历史学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上,对这些文本展开历史叙事学的研究也是题中之意。海登?怀特说“可以有一种关于历史写作的理论。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退后一步,以和科学哲学同样的方式来考察历史写作【4】”。这是一个新的视角,一切皆在历史之中,对历史叙事文本、叙事方式、叙事主题、叙事人的研究也是研究历史,它将为我们打开一个新的空间,并为我们的历史叙事模式提供相应的参照系。
四、怎样推进警察博物馆在当地的建立
(一)建立警察博物馆,在观念上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建馆的实质是建一个体系,而不仅仅是盖房子。首先,要考虑“一馆两部”的结合问题,即建立一个警察博物馆必须坚持两个部分的共建——博物馆研究体系与博物馆,如果仅选择其中的一项进行单独建设,那么最后的成品是不健全的。同时,我们坚持两个部分共建,也是为了提升警察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
(二)建立警察博物馆,需要采取“一馆两式”的共建——实体型博物馆与网络上的虚拟馆。这个设置一是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推进馆际之间、研究者之间、受众的交流。
(三)建立警察博物馆,要规划好整个博物馆与研究体系如何发展壮大的问题,要有相应的阶段性和中长期目标任务规划。不然,就是盖个楼摆在那里,上级重视的时候打扫一下,当上级不过问以后,彻底成了一个“烂尾楼”——我们要考究这个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了避免上级和群众都不过问的局面出现,博物馆体系必须主动有为,而要想主动有为,就必须超前规划,严格执行。
(四)建立警察博物馆,要因地制宜的打造特色品牌,突出优势。比如一个时期打造一个特色主题,或者依据区域的特色来打造主题。在优势上,要考虑研究体系上的学派问题,我这个馆,就目前的研究资源和水平,适合走社会学派研究还是管理学或心理学研究,当然这只是一说。还有另一说,就是针对当前当地的实战具体要求,博物馆体系能够提供哪一个学派或者课题的成果资源,这个叫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五)建立警察博物馆,要科学合理的安排投资比例。我们举个例子,一个总投资为1000万的博物馆,它的实体展示陈列部分只能控制在400万,而在博物馆研究体系上应预留400万,还剩下200万,这200万宜留作发展基金。
(六)建立警察博物馆,要在开放的空间中、壮大的远景下来考虑博物馆自身的“造血功能”问题,这个造血功能包括人才、成果以及保障。说白了,就是如何养馆、如何经营的问题。
1、我们来谈保障,博物馆本身是非盈利机构,警察博物馆则是隶属行政机构的文化事业机构。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说明,作为行政性质的文化事业机构,存在一定的弊端,这个弊端在于当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互动化的时候,文化事业机构也越来越深入地处在一个开放的空间当中,它的触角极为灵敏,但是它的行动却极为迟缓,这源于它那单向度的管理方式,需要诸多的环节进行传递信息和协调,当调整的指令自上而下的传递到机构时,它所面临的实境早已悄然发生了诸多变化。以往涌现的许多文化事业机构均经历过这样的命运,筹建之际轰轰烈烈,开张以后消消停停,最后冷若废弃仓库。
2、作为一个开放的博物馆,或者说是一个意图主动有为的博物馆,本文认为对博物馆的管理方式有待商榷。建议是在坚持上级监管的前提下,加大博物馆的自主经营权。这个自主经营权一是表现在建馆经费、养馆经费的筹资融资上,一是体现在博物馆研究体系的项目设置、调整和自主开发上,一是体现在开发其他产业来养馆和提供科研经费上(这一点我们将在警察博物馆与公安文化对接的后文中详谈)。
3、我们来看一个假设:一段时期以内,全国陆续涌现20个警察博物馆,初建经费预算为1000万/个。那么,这2亿元的初建经费从哪里来,完全依靠行政划拨吗?如果行政可以划拨,那还涉及到今后长期的运营经费、研究经费、新项目开发经费,这些也靠划拨?博物馆每有立项就反复打报告要钱,如果钱没批下来,难道大家就干耗着?试问,一个干耗着的博物馆及其研究体系能够干什么?话说到这里,已经越辩越明,即这已经不是钱多钱少和多少钱的问题,这是一个关于运营模式的问题,这是一个关于发展模式的问题。至少从理论上来讲,我们与其同时建起20个不能发展的博物馆,还不如只建起1个能够发展的博物馆,把它做成精品,然后再来考虑剩下的19个博物馆怎么建。
(七)建立警察博物馆,也有一个实践性的原则——“量体裁衣,先建起来再说”。尽管前文中我们说博物馆是建立在博物馆研究体系的基础上的,似乎有个先后的问题。但在实践操作中,并不存在先后的问题,这仅仅是一个关于结构是否健全的问题。实践中,确实要坚持“先建起来再说”这个原则,因为不把博物馆建起来,那个博物馆研究体系就无法启动,所以说实践中先迈出第一步,先把博物馆建起来。“量体裁衣”主要是关涉筹建方的能力和条件,即这个警察博物馆是独立建设还是与地方上的民俗馆、文化博物馆合建的问题,这涉及到成本和投入。本质上,这个建设最好一步到位,但是对于条件稍弱的地方,可以借船出海,与政府策划的其他博物馆同住一楼、各挂各牌。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先把博物馆这个“形式”建起来,是无法启动第二步这个“内容”(警察博物馆研究体系)的。实践中,只要我们在实质上走到了“形式”与“内容”健全的地步,到时也还有余地来考虑是继续与其他馆合作,还是要独立发展的问题。当然,也应考虑到与其他馆合作也有一些优势,一是可以加大摄取客流量,二是可以增进警察文化与社会文化的融合,三是与其他馆共建区域文化名片。
五、警史、警学、公安文化、实战的对话机制
(一)警史与公安文化的一体两面
1、开放型的现代博物馆研究体系可以哲学地解决学科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文化既是矛盾的产物,又是为解决矛盾而存在的。这是文化的价值。同理,警察博物馆作为一个代表警察人文活动的精华性的文化存在,它同样既是矛盾的产物,同时也是为解决矛盾而存在的。那么,它要解决什么矛盾,它能不能解决?它究竟能够解决哪些具体的矛盾?
首先本文认为,警察博物馆解决矛盾的根本依据是它所持有的体系——开放型的现代博物馆研究体系,这个体系完全打破了警学、警史、公安文化与公安实战中间的隔阂与界限,哲学地并且是实践地给出了——关于警察人文的新的认识论与新的方法论。同时,源于这个体系的视域,它在警学、警史、公安文化与公安实战中建立起了一个对话机制。在这个视域中,警学、警史、公安文化与公安实战是一种共生状态,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对于这四者,我们也可以划分为:公安实践的外显(公安实战与警学),公安人文的内在(警史与公安文化),这个划分足以说明,假如公安队伍是一个扩大了的人的话,这个人是健全的,因为他既有外在,又有内在。
我们从警史研究出发,建立起开放型的警史博物馆研究体系,随着它的不断完善,我们会发现,它能够解决的不仅仅是单独的警史研究问题,也不仅仅是单独的警学研究问题。甚至不仅仅是单独的学术研究问题。
当然,迄今为止我们还未看到文化阐释直接进入警史、警学、公安文化乃至公安实战,这主要依赖于需要引入一些学科工具,它们主要是:系统论、哲学诠释学、文化哲学、符号学、精神分析学、交往理论、比较历史学。既然一切皆历史,既然历史是历时的而文化是共时,那么为何不能产生一种叫做历史文化的东西——它以文化的眼光,也就是以人的内在对一切进行打量、描述并且分析。
别尔嘉耶夫在其专著《历史的意义》中说道:“事实上,历史是两种因素,即两种成分——保守成分和创造成分——的混合,否则便不可能有历史。没有其中任何一种成分的参与,历史过程便不可能。我理解的保守成分是精神上与过去的联系,是对过去那种神圣无比的事物的接受……”
我们在此将警史及相关表述为:事实上,警史是两种因素,即两种成分——保守成分和创造成分的混合,否则便不可能有警史。没有其中任何一种成分的参与,历史过程便不可能。我理解的保守成分是精神上与过去的联系,是史与文化积淀。我理解的创新成分是警学、公安实践以及当下的公安文化。
要产生这种对话机制,首先需要一个视域平台:历史与现实融合、理论与实战融合、文化与非文化融合。即摒弃那种静止、孤立、片面的分科态度。否则,就陷入了历史学家汉斯?凯尔纳所描述的研究困境——“长期以来显而易见的是,职业历史学家们在沿着一条走廊的一排办公室里面工作,彼此却少有关联,他们不仅是在做不同的事情,而且是在做不同性质的事情。”
2、公安文化与警史研究协同开发、相互促进
历史学家格奥尔格•伊格尔斯说:归根结底,历史学要与意义和对意义的解释打交道。然而,对意义的解释可以是一种回到实在的努力。
这个吁求向我们指明两项工作:一是公安文化必须对警史做出文化意义的解释与反应,二是警史方面的解释与传播,期待着公安文化的加入,甚至承揽这方面的主要工程。
伽达默尔在其专著《历史与真理》中认为:在历史研究中,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是保证历史学成文科学的前提,因为没有感性认识,所谓的历史理性认识就是空洞的抽象,而没有理性认识,历史感性就是肤浅的。
这一阐释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近年来的微观历史或者口述历史得以兴起,它旨在修复人们对历史的感性需求。
这一阐释还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公安文化必须加入到警史研究与写作当中来,这是源于警史的感性部分需要文化来完成。在这个层面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警史与公安文化是一个共同体,一个代表理性,另一个代表感性,它们是一体两面的事物。
(二)文化产业是多赢的战略部署
早先时候,为了抵御亨廷顿的“文化侵略说”,人们倡导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但是实践下来却发现文化事业存在一个单向度的问题,你是发展了,你是大力了,可是受众不接受怎么办?
接下来,学界认为文化产业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当代的存在和表现形式,随着对文化产业探讨的深入,学者们更深入的发现“发展文化产业不仅仅是为了追求财富,而是为了现代的意义上创造文化,满足文化传播与积累的现代需求”。
基于文化产业,我们现在来探讨警察博物馆如何养馆的问题。警察博物馆是一个非盈利机构,但是它同样承担着学术研究、实战咨询、文化传播的任务,为了让博物馆“无债一身轻”地、更好地投入战斗,那就需要在博物馆之外考虑产业养馆的事,而结合博物馆的人文特质,其所需要同时也是最容易发展起来的,就是围绕警史来做强警史文化传播——以博物馆研究业务、研究资源为核心,拓展出外围的文化传播产业。这一是强化警史文化传播,二是通过文化产业利润的反哺,进一步推动博物馆研究体系的全面建设。严格说来,这是最有效率也是双赢甚至多赢的文化机构发展模式。
我手上有两期湖北警院编发的《警史钩沉》,分别是总第20期(2010.3)和总第24期(2011.3),随手翻阅一下发现,绝大多数作品都可以作为纪录片、故事片、文艺片来开发,至于赵志飞先生的专著《首义警事》,其严谨而又恢弘的历史叙事,横跨百年沧桑,我认为可以以连续剧的格局来开发。
在今时今日,人们广泛争夺稀有资源、地域资源,当然还有更为高明的是争夺文化资源。我仅仅想指明一点,那就是一旦警察博物馆进入公共空间之日,也就是它进入市场视线之时,既然是公共的文化资源,你不来开发,自然有别人来开发,而且是不请自来。一旦它进入市场,要么是受市场所制,要么是它来左右市场。所以,公安文化一定要牢牢地把握好主动权,当好这个操盘手。
本文在此提出以文化产业养馆的观点,不仅仅是涉及产业利润反哺博物馆研究的问题,而是在于文化运作如同滚雪球,当中的能量、资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总是越滚越大,当这个雪球越来越大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一个部分的软实力越来越大,而这一个部分的文化质素则越来越强。严格说起来,这已无关经济,而是事关如何把软实力做强做大的问题。警史文化方面的软实力做大,实际上也相应推动警学、公安文化,最终形成合力,反哺实战。
产业养馆,当然也有其他的途径,比如茶室、餐厅、停车场,但是这些都离博物馆和研究太远,而且无法形成双赢的局面。由此看来,公安文化担负了新的任务,那就是与研究体系结合,形成警史文化产业链,做好文化传播与推广。至少本文粗略的认为,倘若论到博物馆与公安文化的对接,这种模式——警史研究提供素材资源、公安文化来做传媒推广的方式,是最强、最有效力也最为全面的对接。
本文以文化哲学与历史诠释学的方式,引入了“视域”这个概念,试图开启一个新的意义空间,当然,它也是功能空间。而在本文所勾勒的“视域”里,我们看到博物馆以及警史研究所引发的一次学术战略规划,在这个规划的另一端,是服务实战和更深入的历史本体火花。
某种意义上,这篇不成熟的文章也是历史的一部分,它含有历史保守成分(传统),但更多是“从当下走向历史”的当代史学态度,因而坚持着历史的创新(警学研究与当代公安文化)。正如别尔嘉耶夫所言:如此说来,既应有与过去的内在联系,即深切的关注以往的遗产,又应有创新精神,二者缺一不可——排除保守成分或动态的创造成分,等于取消历史的存在。
因此上,本文深信——警史研究将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深刻。
[参考文献]
[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4,221页。
[2]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68页。
[3](波兰)多曼斯卡编,彭译:《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32页。
[4](俄)别尔嘉耶夫,张雅平译:《历史的意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6.30页。
[5]《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60页。
[6]胡惠林、单世联:《文化产业学概论》,书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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