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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剑光口述:结缘公安写传奇

警史钩沉 3357 天前 0评论
【人物小传】
    003q.jpg吕剑光,1918年出生,山东莱芜人。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四支队连指导员、莱芜县独立营政治处主任、泰山特委保卫局局长兼军分区军法处主任、中共泰山地委社会部部长兼泰山区公安局长、临沭县公安局长、中共新浦工委书记、潍坊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建国后,历任山东省公安厅处长、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兼秘书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
    吕剑光,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八路,建国初期“浙南战役”的组织者,上世纪60年代总结“枫桥经验”的参与者,“文革”前夕毛泽东主席来浙江时的警卫者,“文革”当中遭到江青诬陷入狱7年的受害者,改革开放初期曾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使这位前辈老人具有了某种传奇色彩。
    2009年5月12日下午,在北京广渠门的公安部宿舍楼里,我们拜访了92岁高龄的吕剑光。老人刚刚从游泳馆游泳回来,显得精神矍铄。见到浙江省公安厅来人看望,老人非常高兴,他说:“我也算是浙江人了,从1954年到浙江省公安厅任职,到1977年离开浙江,这是我人生最重要的阶段。”
    在老人宽敞明亮的客厅里,悬挂着毛泽东主席和他亲切握手的大幅照片,旁边是一幅毛泽东主席的狂草书作,折射出了吕剑光那段独特的人生经历。老人回忆起了负责毛泽东主席来杭州时的警卫工作,主席亲笔批示让他从监狱中解放出来等往事,流露出对主席的无比景仰和感激之情。
    去年,老人经历了丧子之痛,56岁的儿子因病先他而去,受此打击,老人的视力、听力大不如从前,他说自己“耳聋眼花老糊涂了”,可是当说起过去的历史,老人思路清晰,反应敏捷,一个个历史事件、一个个历史瞬间娓娓道来,让我们如临其境,感受到历史的厚重和曲折。
【亲历回溯】
    我是1954年到浙江省公安厅任副厅长,当时王芳任厅长。我们两人很熟悉,都是1937年入伍参加八路军,我是山东四支队二团政治战士,王芳是一团的保卫干部。在公安厅工作时,两人配合很好。
“杨村经验”的总结
    解放以来,浙江省在群众治安保卫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其中,1961年受到国家主席刘少奇充分肯定的义乌“杨村经验”和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各地效仿的诸暨“枫桥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广泛的影响。
    1960年,由于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群众性的小偷小摸增多,少数公安干警和治保人员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进行打骂体罚,乱罚款、乱斗争、乱搜查。我在义乌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调查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有一个18岁的女孩,要结婚了,偷了人家一件毛衣,大队干部要开会批斗她。我说无论如何不能这样干,她是个女孩,把脸撕破后,以后怎么见人呢?还是采取狠狠批评的办法,教育她改正,最后说服了大队干部,确实这样办了。
    这年冬天,我带领调查组再次到义乌县,对稠城公社杨村大队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进行总结。杨村大队干部从当年夏天开始,纠正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乱罚乱斗的偏向,采取耐心教育、本人检讨、领导记账(有的也不记账)、一般不公布其偷摸行为的办法,帮助和督促他们改正。有一个社员连续偷了9次,每次干部都对他进行教育,到第9次时,仍坚持教育,不予公布,使这个社员又感激又悔恨,从此积极劳动,没有再犯。
    同年12月,省公安厅党组通报了这个经验。1961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向全省地、市、县和人民公社党委转发省公安厅党组《关于义乌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通报》,同时转发中共东阳县委关于巍山公社因对小偷小摸处理不当连续发生社员自杀事件的报告。中共浙江省委指出:杨村大队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是“如何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要求各级党委用转发的两份材料作教材,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坚决纠正对有缺点错误的社员乱斗、乱罚等错误。
    同月,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第十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的报告中,传达国家主席刘少奇对“杨村大队经验”的谈话精神。徐子荣说:少奇同志非常重视浙江省委批转的“杨村大队经验”,有很深的印象。少奇同志说,有一个人搞了9次都没有公布,以后他就改了,公安部门也要学这种“七擒孟获”的精神。
“枫桥经验”的总结
    “枫桥经验”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推广的依靠群众力量制服反革命和其他犯罪分子的一个很典型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后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作为当年浙江省委工作队的一名成员,我有幸参加了总结“枫桥经验”的工作。
    解放初期,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浙江省公安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一大批反革命分子被狠狠镇压了。一次在杭州刘庄,和毛泽东主席散步时谈到这方面的情况,主席说杀人太多不好,这些人都有家属和孩子,今后要背负反革命家属的帽子,这样不好,维护治安要依靠群众,不要靠捕人,更不要靠杀人,公安工作就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依靠群众。
    1963年5月,毛泽东主席在杭州市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制订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该《决定(草案)》认为当时敌情严重,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击退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两股势力的猖狂进攻,同时又强调要坚持教育人和改造人的方针。
     同年6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重新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省委派出了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长林乎加率领的省委工作队到诸暨县枫桥区,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区的枫桥等7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我当时担任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和省公安厅、宁波地区公安处抽出的30多名公安干警参加了这次试点工作。
    运动开始后,我们狠抓依靠群众,坚持不捕人。我一开始住上虞,后来住枫桥,住在一个庙里,两头跑,想把四类分子的情况摸清楚后,依靠群众进行教育。我们了解到,四类分子在我们进去后都作了准备,在膝盖上绑了棉花,准备下跪。先前对四类分子开大会,都是要他们跪下接受批斗。这次,我们先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讨论,统一对敌斗争思想,使他们认识到“‘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四类分子表现有好有坏,破坏有轻有重,如果一刀切,都捕起来,斗一遍,赏罚不明,对改造不利。”
    枫桥7个公社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斗争会上干部、群众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没有捕一个人,就把四类分子制服了。之后,省委工作队组织群众民主总结,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参加社会管理和改造四类分子的信心和积极性,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工作落实到基层,扎根于群众。
    1963年10月,毛主席来到杭州,公安部谢富治部长、汪东兴副部长随行而来。我向谢、汪二人谈起诸暨这边的情况,汇报说还是依靠群众有好处,枫桥一个被称为“橡皮碉堡”的四类分子,做好了“护膝垫”,准备下跪,最后通过说服教育被制服了,他说:“没想到这次完全是以理服人,我口服心服了。”谢、汪二人听后非常感兴趣,就向毛泽东主席汇报了诸暨县枫桥区在社教运动中,通过依靠群众说理斗争制服了四类分子,没有捕人的情况,毛泽东主席说:这叫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且指示要好好总结枫桥的经验。
    同年11月20日,毛泽东主席在公安部起草的向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字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遵照毛主席的指示,枫桥区7个公社在社教运动中对敌斗争基本告一段落后,省委工作队即部署各工作组总结试点经验,省委领导责成我组织参加社教的省公安厅干部组成专门班子对枫桥这次对敌斗争试点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在同志们座谈的基础上,由省公安厅办公室写了个初稿,大约有2千多字。我送给当时到杭州检查工作的周总理办公室分管政法工作的李波人同志审阅。他看后说:“这个稿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需要修改。”
    经反复修改后,省公安厅派我带办公室主任、秘书到公安部,向谢富治作了详细汇报。
    之后,公安部派了时任公安部一局局长凌云(1964年1月任副部长)等人来到枫桥指导浙江省公安厅蹲点干部进一步研究和修改枫桥区社教运动中进行的对敌斗争的经验,经过公安部和浙江省委领导的讨论,形成了以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1963年12月5日,中共浙江省委向全省各地(市)转发了这一经验材料。
    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省、市、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并且转发了“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首先在浙江省社教运动中推广,逐步在全省、全国掀起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浙江全省推广“枫桥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1964年和1965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率为万分之二点七和万分之二点三;捕人率为万分之零点五三和零点二五,都是建国以来最低的,出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安定局面。
“通天大案”的侦破
    建国以来,浙江的警卫任务很重,毛泽东主席一生在杭州住了40多次,其他国家领导人也经常来杭州。1965年之前,公安厅长王芳的主要精力是搞警卫工作,在刘庄、汪庄等核心场所负责国家领导人的安全,我和厅党组的同志则依靠各级行政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做好外围的警卫工作。
    1955年,在萧山发生了毛泽东主席专列被袭事件,这在当时被称为“通天大案”。6月18日19时10分,毛泽东主席和前往中国南方访问的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马林科夫的专列缓缓地驶出了杭州火车站。19时45分,列车正在穿越萧山城的西门道口时,突然砰的一声闷响。随行做保卫工作的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王芳非常警觉,迅速前去查看,惊愕地发现,在第六节车厢列车行进方向靠右边的一扇玻璃窗上被击破了一个洞,洞口有拇指般大小。王芳及随同保卫人员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当专列在诸暨县火车站停靠时,王芳快步下车,到车站站长室和我通了电话,告知了专列上发生的情况。
    专列上坐的是毛主席,而且还有苏联的领导人,显然事情已经严重到通天的程度。我立刻打电话给萧山县公安局潘振铎局长,告知专列遇袭情况,命令萧山公安局快速破案。打完电话之后,又立刻连夜赶往萧山县,同潘振铎一起研究案情,随后又一起赶往杭州,去向随同谭震林(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华东局第一书记)来杭州检查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许建国作了汇报。
    第二天上午,许建国向谭震林副总理作了汇报,随后立即赶往诸暨县火车站,专门查看专列玻璃窗上被击破的洞。这个洞显然不是枪击造成的,因为如果是枪击的话,列车另一侧的玻璃也应该被击破,但事实上没有击破。据此推断敌人有意暗杀毛主席和马林科夫的可能性甚微,倒极可能是当地群众丢石子误中列车造成的。
    6月23日下午,萧山公安局综合了各方面的侦察情况,确定村民曹文生为作案重点嫌疑对象。曹文生被随即带到了公安局,交代了事情经过:“18日傍晚,火车来之前,有五六个人站在火车路西侧闲谈。我站在友根家的台门口,参加闲谈,手中捏着一块从铁路上拾起来的棱角石头在玩儿着。这时看到一部蛮漂亮的火车开过来,我随手将石头从下往上抛了过去,掼在第三节或者第四节车厢上,大约钉在火车的窗门上了。”事情很快得到了其他在场人员的证实。
    事情清楚了,“通天案”案犯该如何发落?我们都非常谨慎,萧山县公安局把案卷报到省公安厅,省厅又把案卷报到公安部,口供录音带、旁证笔记一并送去。许建国在听取汇报后,认为:“曹文生破坏铁路交通安全,是犯罪行为。考虑到曹文生是一个贫苦农民犯错误,贯彻教育为主方针,可以给予从宽处理,判个缓刑就行了。”中央批示到省里,王芳副省长在曹文生的案卷上,亲笔批了处理意见。萧山县人民法院于1955年7月16日判处曹文生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通天大案”发生后,为做到警卫工作万无一失,今后凡是毛泽东主席经过的路线,我们就一个线段安排一个人把守,部队不够,公安干部、保卫干部就齐上阵,铁路道口都要焊接死。
“文革”风暴来袭
    1965年8月,王芳调任温州代理地委书记,组织上决定由我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我接手警卫工作后,亲自主持、直接安排警卫工作10多次。此时,正值“文化大革命”前夕,由于工作的原因,我提前感受到了“文革”的急风暴雨。
    1966年,毛泽东主席来到杭州,住在汪庄,每天到刘庄去爬山、散步。那天散步的时候,主席的机要秘书徐业夫、警卫张耀祠和我几个人都在场,主席对着我们说要办一件大事,我们一听,主席办的事当然是大事,不是国家大事就是世界大事,但究竟是什么大事呢?我们不知道。散完步后,我们都在谈论主席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都在琢磨话的意思。
    这话说完后的第三天,主席让警卫传话“厅长上来”。当时我们到主席那儿去都叫“上来”,他有事找我习惯说:“厅长上来”。我就上去了,他说有个文件你去印一下。当时省委有个印刷厂,文件要拿到那里去印。文件是批判彭真的内容,上面的字我都认得,但意思不懂。我也不敢说,但我脑子很清楚,印这些东西,还有省委第一书记,我只是个公安厅长,我就和主席说:“省委书记江华同志在家。”我一说,主席就明白了说:“好嘛,他要看叫他看一下。”这下我大胆了,就到印刷厂去印,拿回来确实叫江华同志看了,但没有展开讨论,也没有什么意见就拿回去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坐监狱,就有这么一条罪状——偷毛主席的文件,指的就是这件事情。
    这时,主席突然提出来让他的警卫、秘书和我“上来一下”,上去之后,主席说:“北京来的同志,除了徐业夫都先回去,这里的工作由厅长抓。”我当时一听,真是不得了,脑子都要炸了,这么重的担子!但我也不敢说。主席说:“好,明天你们走。”大家没多说,刚要走,主席又摆了摆手,走到我和张耀祠面前,说:“我想起一个故事,你们有没有听说,蒋介石的警卫军没有叛变过。”我们确实不知道,但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他们走后,就由我值班了。
    一天,我值班的时候,主席传话叫“秘书上来,厅长上来”,他说找几个人,中央有个会,他说一个名字秘书记一个,过去开这样的会一定有罗瑞卿,这次的名单里没有,我就小声提醒徐业夫,徐业夫抖了我一下,示意我别吱声。
    当天,又有电话叫我“上来”,主席说:“晚上我要到上海开会,你作好安排。”我一听紧张死了,当天要到上海去开会!当时有规定的,主席一动,报告了公安部以后,要马上通知铁路部门将所有的道口都焊接死,做好沿途安全,于是大家就马上行动起来。这时主席又打电话来了,叫张耀祠等在北京休假的人都回来。发了电报,他们就都回来了,一起去上海。
    在上海住锦江饭店,住下后局势非常紧张,主席住在南楼,饭店门口禁止出入,谁也出不去,进来是经过批准进来的,但任何人都不能出去。我不知道什么事情,对徐业夫讲:“我要回去,怎么办呢?”他说:“你别急,主席一会儿要理发,等理发时顺便问他一下。”主席理发刚坐下,我说:“主席,我要回去了,您还有什么交代没有啊?”主席说:“好,回去吧,我还要回去的啊。”我说:“好,我作好安排。”我就准备走了,这个时候,周恩来总理来了。周总理一进锦江饭店,就说:“我们原来是一家人哪!”我知道总理指的是罗瑞卿的事情。
    第二天,主席就回到了杭州。主席把彭真叫到杭州,在汪庄主席的卧室谈话,我和徐业夫在外面坐着。主席对彭真说:“今天来,给你一个任务,你回去后开个公安部党组会议,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来中央谈,不要紧,咱们共产党嘛,但是一条——在后边做任何小动作不允许。”结果,彭真回去后,就开始整顿8341部队,对人员进行了调整。
难逃“文革”这一劫
    在“文化大革命”中,公安政法战线是重灾区之一。1967年1月18日,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影响下,浙江省公安厅“革命造反总部”夺了厅党组的权,大批厅、处级干部遭批斗,工作瘫痪了。
    1968年3月18日,江青在接见浙江造反派时,点名诬陷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在“叶群代表林彪向毛泽东汇报时,在屏风后头搞窃听、偷听和秘密录音”,而对她本人是“走一步路,就有人盯梢,进行监视”,“还有用特别手段检查主席和我的信件,这是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等。
    我作为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也就在劫难逃了。1968年2月~1974年10月,我在北京德胜门外的交通部交通干校的“临时监狱”里被关了7年。当时给我列的罪名是“走资派”、“大反革命”、偷主席的文件、骂副帅的夫人等。
    其中,骂副帅夫人的罪状是这么来。1965年,有一天我正在值班,林彪的夫人叶群从苏州来见毛泽东主席,那天主席身体不太好,我说:“今天主席身体不太好,和主席谈最好不要超过一个小时,好不好?”她说:“没问题,厅长你放心,我会照顾主席身体的。”她上去谈了,没想到叶群真能讲啊,一下谈了5个小时。后来,我和其他的警卫人员一起说这事时,心里有点发急了,我说:“这个叶群同志真神经病,我告诉她了不超过一个小时,谈了5个小时还不够。”骂了副统帅的夫人,这是我在“文化大革命”时一条重要罪状。记得“文革”时专案组还就这事审讯过我,审讯的人问:“你骂了?”我说:“是,我骂了。”“你好大胆!”我就把原因说了一下,他们也就没话说了。
    我这辈子坐了一次专机,就是“文革”时押解北京的那一次。在离开杭州之前,我被允许和家里人见面。我和妻子李国珍(编注:“文革”前李国珍任浙江省公安厅党组成员、处长)见面时,她交代我说:“你注意,咱们可不能胡说八道啊,活着就是胜利。”我说:“我没有什么话好说,你放心好了。”
    造反派知道我回家去过了,就去找李国珍,要开她的批斗会,气势很凶。那一天,造反派来了,一进门,李国珍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来,就理了理头,上刑场似的。这一理头,糟糕了,公安部的一个造反派拿了个勺子猛击李国珍,把她打休克了。
    坐监狱最苦的是不给吃饱饭,一天两餐,早上吃窝窝头,大概一两一个,下午吃的是粉丝,也是无法吃饱的,直到现在我见了粉丝就摇头。
    监狱有个小窗户,看守经常来看一看。监狱住久了,我们也疲了,听到脚步声,就赶紧走到45度角以外的地方,他们看不着人了就叫“怎么搞的?”我们不吭声,反正我们在房间里散步。
    时间长了以后,我慢慢知道了里面还关着王芳、丛鹭丹等人。大家互相知道后,就想办法,互相打“电报”——通过敲暖气管来传递信息,“嘭”一声是有人来查房了,“嗵,嗵”两下是开饭了。
    在监狱里,我除了一本红皮书《毛主席语录》外,连报纸都没得看,无法知道局势的变化。我的房间里挂着毛泽东主席和林彪的像,一天,有人到我的房间里拿下了林彪的像,我警惕地问为什么,他说这个灰尘多太脏了,就拿走了。这时,我明白了,看样子是出问题了。记得在关我的时候,林彪曾专门叫人来调查毛泽东主席的生活问题。有一个服务员家庭困难,主席确实用自己的手稿费救济过她。刚进监狱时,有人来向我调查这方面的情况,我觉得不对劲,我说:“这我不晓得。”林彪像被拿下后,我知道他出问题暴露了,不然不会这样。不到一个星期,监狱通知说家属来探望,允许家属来看这是第一次。妻子李国珍,大儿子吕小平,还有几个女儿都来了,见面时,我一边有一人站岗,我们只能谈谈生活,不能谈别的。我那个儿子在鞋底上写着“林彪死了”,抬起脚时,让我看到就明白了。
毛主席批示解放我
    过了不到一个星期,监狱里开始有了变化,每到开门放风时看守不再厉声说:“放风了!”而是改变了语气说:“换换空气。”一、两天后,专案组的人突然来找我,态度完全不一样了,还没到门口就打招呼:“吕剑光同志,你好啊。”我很奇怪,7年了哪能叫个同志啊。他说:“今天你解放了,是毛主席亲笔批示。”我说:“是主席亲自批示吗?”他说:“是亲自批示。”我说:“能不能给我看看?”“可以啊。”他递过来一个复印件,我一看果真是毛主席的批示,“王芳、吕剑光二同志,我看无问题,似应解放。毛泽东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毛主席在签明日子后,又写了一句:“此二人我很熟悉。”没有毛主席的批示,王芳和我是不可能出来的,江青曾在文件上写着要把我们“关到死为止”。
    出了监狱后,我和王芳见面是在友谊宾馆。没多久,中共浙江省委来电话叫我回去工作,任省委常委兼秘书长,兼管公、检、法工作。我回去后,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同志告诉我说,邓小平同志一次接待他时说,你是骑兵团的政治委员,要懂得“刀把子”、“印把子”不能放的道理。谭启龙还对我说,刘庄、汪庄和谢家(编注:现分别为西湖、西子国宾馆和柳莺宾馆)仍按照“文革”前的方法管理,名义叫省委招待处,具体由省公安厅警卫处管理。
    1975年,我回到浙江还没一年,发生了所谓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贴我的大字报出来了,“邓小平是中国还乡团的总团长,吕剑光是浙江还乡团的分团长”,大字报贴在了杭州、温州的马路上。每次我被造反派整得没有办法时,就跑到刘庄、汪庄去。当时刘庄、汪庄的警卫没有我允许,是不能变动岗位的,这是过去延续下来的规定。有一天,开大会,会后要游行,造反派准备好了要抓我,我那个司机很机灵,他准备了二辆车,一辆车放在这一边,另一辆车放在那一边。造反派在我的一辆车子前等,高叫“游行开始了!”公安厅一处的一位女同志个头很高,她看到一个造反派要抓我,就马上抓住了他的领子,司机赶快把我让进了另一辆车,换了牌照,开到刘庄去了。
    粉碎“四人帮”后一年,也就是1977年,我调到公安部任副部长,当时省委书记铁瑛还挽留我继续留在浙江任职。
毛主席给我题过字
我在给毛泽东主席做警卫工作时,主席曾给我题了字——“突出政治”。
    一天到散步时间了,我去了主席房间,主席正拿着笔在写字,我进去一看,说:“主席在写字呢。”主席说:“是啊,你是不是想要一个?”我就顺着说:“那当然。”主席略作思考,然后一挥而就,写了“突出政治”4个字。那多宝贵呀,当时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可遗憾的是,“文革”后,我放在警卫处防空洞里的主席题字连同其他私人物品全都不知去向了。
    毛泽东主席很严格,我曾受到过他的一次严厉批评,感到很难受。主席写个东西,叫我誊写清楚,我说:“好。”我拿去后,心想自己的字写得不好看,就叫一个字写得好的人誊了一下,送过去了。主席拿去后,知道不是我誊写的,不高兴了,就问:“你这是叫谁写的呀?”我还理直气壮地说:“秘书,他的字写得好。”主席生气地说:“好了,叫你的秘书当厅长。”我不敢说了,没话讲了,回去重新一笔一画写端正拿过去。主席说:“这就对了嘛!”我这才舒了口气,放心了。
    一次,毛主席要坐火车来了,江华同志在家就和我一起去车站接,主席一见江华就说:“你来干什么?”然后指着我说:“他来他有任务嘛。”事后,江华就跟我说:“糟糕,以后可不能这样干了,主席什么时候来,你提早告诉我。”以后,主席要来,我会事先告诉江华,他就赶紧下乡去,知道主席住了三五天后,他上来了汇报工作,主席很高兴。
    主席有个特点,讲什么问题,他不答复你,必须要你以后来谈,谈对了才行。主席身边的人最怕这样子,主席出个题目后就不讲了,但第二次见面,如果不讲出来,主席就要狠批。
    司机开车去接主席,时间一定要掐准,最多不能超过三分钟,你超过了,他要批评;你要提早三分钟,他也要批评,因为你不准时嘛,所以每次都要掐准了时间开车过去。
    我负责警卫工作时,毛主席一个星期参加两次舞会,主席不会跳舞,光走就是了,踩了人家的脚也不管。朱老总喜欢打篮球,主席不懂打球,每次抱着球就跑,抱着球就投篮,大家也不敢说。领导人打牌,朱老总都让主席,明明是自己能赢的,也想办法让主席赢,精神愉快嘛,哈哈。(征集整理:齐跃明 胡军 叶东芝 何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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