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方面的资料文章编写必须严谨细致,要符合历史事实,因其有导向作用,如果有偏差就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我在同样的党史资料对照中就看到了一些偏差及错误。下面就举例下看到的例子。
一.在纪念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80周年的活动时遇到的情况。
1938年1月1日,中共山东省委领导发动了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建立了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开启了山东八路军抗战的元年,从此抗日烽火燃遍齐鲁大地。1987年,在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五十周年时,山东省委,省政府建立了由徐向前元帅亲笔题写碑名的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碑,并举行了隆重的武装起义纪念活动。
2018年临近了,在纪念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八十周年的时候,全国200多位起义参加者后代和四支队后代等,继承前辈的传统再次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缅怀先烈,继承遗志,弘扬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精神和红色文化。这次活动成果圆满,其中最有意义的是为刻有252位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参加者姓名的起义者名录碑举行揭碑仪式。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的英烈和先辈将与徂徕山同在,与日月同辉。子孙后代将永远缅怀和纪念他们。
1.在筹备阶段,刻名录碑的工作时,组委会发表了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起义参加者的名单给大家以征求意见。这个人名录主要是根据《山东党史资料》1989年第2期,<徂徕山起义人名录>。注明内容,根据参加起义的老同志回忆整理。整理人:亓维章,周传文,刘相德。
书中第86页上写道:山东省委先后派到莱芜的共产党人刘居英、王力然、程绪润,郭济民、陆干、李伯秋等,带领莱芜参加起义人员亓象岑,亓善青、孙启明,刘莱夫、刘子正、李鲁瞻、秦云川、黄仲华、鹿秀岩、王其人、毕指南、鹿丕山、吴卓先、吴道源、孙子绍、杨桂芳、王盛典、亓伟、亓保仁、刘木易、刘广田、吴白子、亓含英、亓汉湘、亓福全、亓如意、亓芝昌、李焕友、毕德汉、毕德湘、亓名厚(其他人已无法查实)等60余人,由四支队派来的倪焕武等2人带路,经一夜急行军,于1月8日拂晓到达光化寺,被编为四支队第三中队,程绪润任中队长,刘居英任指导员。至此,四支队成为一支初具规模的抗日队伍......
2.我是看过莱芜党史的,当我看到李鲁瞻的名字时愣住了,这不是那个叛徒吗?文章中也没注明标出来,这叛徒的名字也被刻在名录碑上的话岂不是闹出天大笑话了,叛徒也要与日月同辉吗?再说他们留守地方及担任县委书记的,啥时候上了徂徕山光化寺的?这可不是写小说啊。
再看泰安市委党史资料委员会1985年6月编辑的《徂徕山起义》的书,责任编辑:亓维章。看书中第199页秦云川的回忆文章<我在四支队>里写的很清楚,李鲁瞻这个人能说会道,表现很积极,37年10月份由秦介绍刘居英批准,李鲁瞻加入共产党。准备拉队伍了,为使地方工作不受影响,研究组成了以李鲁瞻为县委书记,刘子正,刘木易为委员的莱芜县委...... 书里哪里有老同志回忆录里写李鲁瞻上过徂徕山光化寺的? 秦云川在参加反顽秦启荣的战斗回忆录,书中第201页写道:拿下了鹿鸣山准备向矿山进攻,进攻还未开始,司令部命令我们撤退(后来知道是李鲁瞻弄假情报,说敌人从后边进攻司令部)......情况非常紧急。这次鹿鸣山战斗由于李的叛变使坏导致我军反顽失利,退出了莱芜。另外,据老同志的回忆,李是个真正的托派投机份子,当看到国民党的势力来了,就叛变了,还拉了个区小队叛变设卡查抓共产党人,后来一看共产党的力量垮不了,怕被清算就逃跑了,最后来山东纵队保卫部派人追到青岛把这坏分子枪决了。莱芜党史第一,二版上写的是叛变,最后那版写的是脱逃。再看中共莱芜地方党史中所写的。三,四支队会师莱芜讨顽开辟抗日根据地/莲花山起义后,为使地方工作不受损失,在部队会师徂徕山之前,省委特派员刘居英对县委组成人员作了调整,指定李如瞻为县委书记,刘子正,刘木易,刘宗汉等人为委员。李如瞻,原名李观亭,方下李家义村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4月脱逃,10月被山东纵队保卫部捕获处决。
3.我在看到文件并进行核对后,把有关历史事实情况及时的反映给了纪念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80周年活动筹备组,经核实后把李鲁瞻的名字从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名录碑的人名中去除了。这事差点弄出岔子来。
二.对照中共莱芜党史与中共鲁中区鲁中南区党史大事记(1921~1950)中共泰安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1990年版的内容来分析史料。
(一)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期间的内容,需要探讨和商榷的一些方面
1.根据莱芜地方党史资料的数据。莱芜三县基层党支部被破坏了三分之一,1.78万名党员中,叛变或以群众团体名义“自首”的有3448人。其中,莱北县,先后有101名区委干部投敌,莱北近70%的支部被破坏,24%的党员向敌“自首”叛变或妥协外逃脱离组织。
这数据啥时候统计的?其准确度如何?当时莱芜分为莱北(莱芜),莱东,莱南(新甫)三个县。(莱东)损失最小,(莱南)是损失重灾区,其损失的一些数据在莱芜党史编辑的前一,二版也公布过,在最后那版时就不公布了,奇怪不?也许出版这书时,有的领导还在位置上,能报喜不好意思报忧吧?(三个县解放战争时期又归属莱芜县了。)
再看《中共鲁中区党史大事记》第111页,1942年3月起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也就是到6月份)莱北党组织损失区以上干部101人,63个基层支部被破坏。这数据表明在鲁中区党委的《关于反蚕食反自首的指示》文件还没下达前,这时已经有这些损失了。
2.莱芜地方党史资料有观点认为,出现这么些自首份子是由于县委在传达鲁中区党委《关于反蚕食反自首斗争的指示》中出现偏差,致使在部分党员干部中误解为上级允许向敌人假“自首”,产生不良后果。
再看《中共鲁中区党史大事记》第126页 1942年,鉴于徂徕山,莱北等地区反蚕食,反自首斗争经验,于本月9月份做出《反蚕食,反自首斗争的指示》。
到6月份,地方上就出现了这么些的自首份子。
看,这是在9月份上级下达指示之前就自首的人及那些个基层党组织损失的数据。这里有时间差,这在文件还没有生成下达时的损失,都完全归结怪罪于当时传达上级文件的县委的观点,有失偏颇,很值得商榷!
再说,县委在执行反自首指示时不可能跳过区委瞒过区委直接找个别党员进行反自首的,是要将指示传达给区委干部讨论研究如何进行反自首的,传达文件后,最多也就是有极少数党员误解了文件的精神。
这种观点就是说,上级来文件了,允许向万恶的日本鬼子自首,是假的“自首”。怎么个假的自首法?也没说明。难道那么些人智商出了问题?世界上有哪个政党会允许自己的党员去向敌人自我毁灭?再说文件条理清晰,怎会误解?这种观点,明眼人一看就是那些真自首份子为开脱找面子的托词。在文革中那些自首份子挨整,听说有的人集体自首后没事是因为后面来过文件了,所以也推说自己是来文件后自首的。哪些人是在发文件前还是文件后自首的,有调查确认资料吗?
再看莱芜地方党史的数据,先后有101名区委干部投敌。这个上级没来文件允许投敌吧,这又如何解释?这次没理由硬牵扯怪罪县委了吧?而且也都是在指示文件下达前发生的事。如果这也硬牵扯县委传达的文件,就真的令人可笑了!
其实,当时形势是非常严峻的,那些向敌人真自首的人,根子上是经受不起严酷的考验,不愿为革命付出生命而选择了脱离组织,但是比那投敌的性质要好的多了,那是大浪淘沙后的一些沙子。而大多数的党员坚持下来经受住了考验,这是大浪淘沙后的金子,这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关于以上所述之事,还望地方有关党史部门应再认真调查研究,慎重做出结论。
(注1)
(二).历史背景
从1941年3月至1942年10月,日军先后在华北进行了5次“治安强化运动”。对抗战军民实行残暴的杀光、抢光、烧光“三光”政策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总力战”,妄图把单纯的军事占领,变成多层次、多领域、全面的殖民化统治,扩大占领区,缩小、摧毁抗日根据地。敌人的“治安强化运动”,残酷镇压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日活动,极大地限制了根据地的发展,使抗日斗争转入困难时期。敌人的“治安强化运动”,残酷镇压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日活动,极大地限制了根据地的发展,使抗日斗争转入困难时期。
1. 在白色恐怖下,处于劣势的莱芜党组织贯彻鲁中区党委的《关于反蚕食反自首斗争的指示》,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措施,进行反“自首”斗争。
联系模范事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革命气节教育;
在敌人进行普遍性强迫“自首”的地方,派坚强干部掌握武装对付敌人,重点打击最坏的汉奸、特务和叛徒;
领导干部不兼任公开职务,尽量不暴露身份;
对公开干部家属加强教育,揭露敌人阴谋;
动员和迫使伪村长以假名单应付敌人;
在确实无法坚持时进行假“自首”,以群众组织的面貌出现,向敌人“自首”,
2.自1941年9月大“扫荡”后,敌伪顽联合推行“自首”政策。
(1)日军便开始在部分地区出动大批特务,采用威逼、诱骗等手段,迫使中共党员“自首”,伪军和顽军也积极配合。他们四处抓捕共产党员、区村干部,诱骗胁迫党员干部向其具结悔过“自首”,以各种令人发指的手段残害党员干部和抗日群众,对党组织造成极大破坏。
(2)敌人实施“自首”的方式
一是群众性的“自首”,就是让群众,甚至包括儿童在内,普遍写“自首”书,从中发现党员;二是秘密“自首”,就是秘捕秘放或利用社会、家庭关系劝说党员“自首”;三是公开“自首”,就是逮捕后,逼迫党员“自首”;四是欺骗“自首”,即以“国共合作、打入国民党内是上级的指示”,来欺骗某些党员登记“自首”。
敌人通过以上种种办法,使莱芜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破坏。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泰山区减少党员2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