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不平凡的人生》第七集 (八)反思小店经营

水手 发表于2019-12-21 19:45:06


几个月的经营,留下一肚子的疑问与难解的感知。

我们是退休的国家干部,虽然人已退休,但知法守法做一个好公民的基本素质还是深深地存在于机体内的。

小店开业前,我们老两口就开始跑前跑后的一心想完善一切应有的经营法律法规文书,没想到我们政府的各相关部门大多以推诿、搪塞、敷衍的态度应对,经过几天热情的奔跑,最后以一事无成而告终。

后来一起在市场里经营小吃店的邻居告诉我们:“傻啊!别去办理那些东西。你真心想办,人家政府还看不上你这点小钱,你们这是自找麻烦。不去办,人家还落得个清闲。”邻居们还特意告诉我们:“每到上面来通知,要进行检查时,相关部门都会事先来给打招呼的。那几天你关门歇业就是了。”目的嘛,不言而喻,你别让上面来人检查到无照经营,别给他们找麻烦,让人家的上级抓他们个工作不到位的罪名就皆大欢喜了。这样两全其美的,国家吃亏的勾当老百姓何乐不为呢?!

邻居们还谆谆教导说:“当然啦,我们开店的也应该识相一些,人家收税的,检查卫生的,市场管理的同志来了,进了你的店,你就应该给人家些面子意思意思。” 哦,原来如此。我们的政府在老百姓心里就是无论公私事都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工作的啊?

呵呵呵,所以,后来经营小店,我们是标准的三无户:无工商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税收缴纳证,一直跟着邻居们配合着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与国家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打着游击战。真可谓:“敌”进我退,“敌”来我走,“敌”疲我打。游击战里出效益啊。

在经营小店的日子里,我们与开店的邻居们朝夕相处,从一个国家退休干部,原来的社会管理者变成了一个社会活动参与者,被管理者。角度的转换,使我们也感触颇深。

首先在商言商,商人的基本素质就是“以本求利,”这就是邻居们告诉我们的做生意的座右铭。说白了就是:一分钱拿出时要掰成两半甚至几半用;收入时一分钱要创造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那就是商人的经商之道。只要在经营活动中不以欺诈手段谋取利益,做到货真价实,公平买卖就是好商人了。所以,从此我转变了对商人以本求利的看法,自己也心安理得地融入了小店经营谋利的活动中。比如:一斤白菜的价格是15分钱,加上加工成本,油盐酱醋,人工、房租等等,应该大概合28分钱。一斤白菜可以做最少三盘酸辣白菜,每盘2元钱,那么3盘就是6元钱。利润就可想而知了。再比如:过桥米线。一斤米线5毛钱,一斤做4碗,加肉、蛋、菜、汤,人工、房租等,大概一碗成本合2元钱。我卖5元钱一碗,一斤米线的利润也就是三倍多哦。呵呵呵,客人们还一个劲的夸赞好吃,价廉物美,这就是我心安理得经营的来源了吧?

放弃小店的经营,一个是累,身体不适应,还有就是影响女儿的正常学习。我们老两口忙不说,孩子下课大部分时间都来小店帮忙,造成了学习、身体两不利的局面。呵呵,这样一来与我们的初衷就大大地相悖了。所以,关张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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