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不平凡的人生》第七集 从警记二、《进入公安第一战》

水手 发表于2020-04-04 15:59:34

68号房间凶杀案》


来自旅社的报案


那是刚调入玉溪地区公安处的198091610。其他驾驶员都外出执行任务去了,驾驶员就我一人在单位。

接到秘书科通知,“准备车辆,随处长及现场勘察、刑事侦查人员前往通海县进行一凶杀案件的勘察侦破。”

当时,刚进入公安机关。而且从部队学习汽车驾驶到如今,我基本驾驶的都是载重货车,从没接触过小型吉普车,又是第一次触及在心里既神秘、又激动、更有几分恐惧的所谓凶杀案件。

那天天下着小雨,一路的湿滑让我的驾驶特别的小心翼翼,车速相对的慢些,记得在路上处长催促过我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就是从这唯一的一次催促里让我懂得了,公安工作的轻重缓急与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性。

到达通海县公安局后了解到,915日该旅社服务员杨XX打扫西楼68号房间时,发现床铺被子、蚊帐上有血迹,未引起注意。16日早上服务员XX等二同志打扫卫生发现血迹外又发现室内有怪味引起怀疑后才报告了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去查看后血迹发现房间顶棚有一天窗爬上顶棚天窗一看,发现顶棚内有一具男尸即报告了县公安局及地区公安局

由于发案现场需要技术勘察,笔者驾车跟随局领导及技术勘察、侦察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参加破案。

当我们赶到时,现场被通海县公安局封锁。在处长及处勘察技术部门和通海县公安局领导的安排下,展开了有序勘察工作。

作为驾驶员的我,把局领导、勘察、侦察干警安全送达目的地已经算完成了本职任务。可能是处长大人认为我是新来乍到,才参加公安工作的新人的原因,要历练历练我或是考察考察我的胆量,故此,安排我全程观摩了案件的勘察过程。殊不知我这个参加过抗美援老战争,在一定程度上从战场上走下来的,见过血肉横飞硝烟的老兵,来到公安机关已是属于老兵新传了。

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

现场位于通海县城北门公路南边的人民旅社座南朝北,分为正中、东、西各一幢砖木结构瓦房西边为2层楼每层5间。中心案发现场在2楼上第3,68号房间,,为单扇门,暗锁。

室内摆有两抽桌1单人床4在三、四床之间顶棚上有无盖天窗一个。一、二号床上被子上都有血迹或者擦拭血迹还有半本擦过血的书书名为《大海铺路》书中有墨笔写的云南省江城县3552字样还从书中发现五个不完整的血指印。三、四号床被面枕巾有擦拭血迹痕迹,顶棚天窗外面的南墙上有一片擦拭血迹四周有脚踏印痕处。顶棚内有具男尸脖子右侧插有匕首尸体两侧有脚印踏痕和大量血迹。

从死者身上查出有聪之印有机玻璃图章通海县委关于1975三五命令平反通知书银元买卖牛马证明、发票收据张。死者尸体已高度腐败,口腔塞有人民旅社白枕巾腹部正中有创口创缘整齐创角锐利深至腹腔脐部右上方5厘米处有创口创缘整齐创角锐利深至腹腔内塞有花手帕一块。上肢两臂交叉于胸前有红布带在手腕部连续捆了三圈。

根据尸检时发现死者身上带有马聪的印章、买卖牲畜单据等因此确定死者是通海县纳家营,纳古大队

当勘察人员勘察完室内外痕迹,准备把死者尸体从天花板上移下来时,人手不够。我自告奋勇出手相助,把腐败生蛆的尸体搬到了地上,抬到了运尸体的车上。此时发现处长大人向我发出了赞许的目光,也得到了同事们赞赏与首肯。

 

案情分析

我在案件分析时旁听了领导及办案侦察、勘察人员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分析,马某聪被害案与黑市交易有关。

()根据死者身上带有块银元和贩牛倒马单据以及家属陈述死者出来时还有现款百余元及几块准备倒卖手表说明死者是搞黑市交易的(当时未开放通海路边刀具、舶来品交易市场)并与黑市场有关属图财害命杀人劫财。而且现场整幢房子只有68号房间有顶棚天窗在此作案是经过挑选预谋的。因此。此案被定名为68号房间凶杀案”。

()此案属于外地流窜犯作案。根据杀人选在旅社杀于68号房间并不是死者和犯罪嫌疑人同住一房见财害命也不是死者住在此房间,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突然闯入杀人越货。杀人现场应该是接头、联络的地点死者是被引诱进入现场的

利用68号房作案反映了犯罪嫌疑人与旅社人员关系较为熟悉曾住过68号房间并且能够开门进入或趁68号房间旅客走后未锁门而进作案

根据现场情况看应该是2--3人作案的可能性大人太多了受现场限制但一人作案也不行。死者被杀,嘴里塞着枕巾,伤口塞着手帕杀后移天花板隐匿捅的刀子仍插在死者肩脖上而且现场不乱没有大的响动和搏斗迹象。将死者移上天花板,而且天窗下没有停尸痕迹天窗下三、四号床的蚊帐没有弄坏只滴有少量几点血一人作案是办不了的,因此必须是有23人才能完成作案并把死者托上天棚

(三) 作案时间。确定为914日下午4点以后天黑以前可能性较大,依据

一、13旅社服务员擦地板14日扫地房间都无异常发现15服务员XX整理卫生发现床铺上有血迹未引起注意(误认为是女同志卫生期)16服务员XX整理卫生发现血迹有臭味才引起注意随即报告而且尸体高度腐败一进门即可闻到大股臭味

二、是西楼68号房间比较当道但下午4点以后服务员和旅客都外出吃饭6时以后又挂号登记住宿来往人员比较频繁

是家属反映死者马某聪14日早9时左右进下午4时前曾有多人见到过聪在城里转悠,并向纳古的X、马XX等人借钱说是:要去取货(黄金、白银)4时以后就无人发现其活动轨迹。

68号房4张床都有血但被子叠着,里面无血,外面有血,四张床蚊帐未放下除四号床对天窗的蚊帐上有少量血迹外其他三张床无血说明发案时人还未睡;

是旅社日常住人很多270个床位有时还卖加床可住300平均每天接待旅客200人左右夜间不易作案而且作案后不易逃走。

根据分析认为:死者是做黑市交易的不是公开买卖手表匕首而是偷偷摸摸搞黄金、白银被引诱上勾的,但旅社来往人员频繁门口又紧数百人买卖匕首及各类手表的黑市市场,来往人员比较复杂工作量特别大。罪犯是外地流窜犯可能早已不在通海甚至逃得很远一定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查外地流窜犯。

案件分析,勘察得如此全面透彻,让我领略了公安机关的专业水准与办案的专业性及老公安的丰富独道的专业素质,真是从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千里追踪捕获犯罪嫌疑人

 

此案,地、县公安局共组织60多名干警,公安处处长飞XX(我们大家尊敬的称他老飞)通海县公安局长赵XX负责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和交通工具投入紧张案件侦工作

16根据现场和对黑市交易市场的访以及查住店记录,发现两伙可疑人。一伙是3个贵州人,专门从事倒卖银元和手表另一伙是四川人95610日、1214日都有住店登记来来往往不固定多者78,少者2,姓名也经常更改676869号房间都住过。14登记住宿时没有钱要求欠帐”。此后不知何时离开旅社

经查,其中一人叫雷这伙人与现场联系较紧即立为侦察重点对象。贵州一伙倒手表、白银的也同时不见了踪影,必须查清。

17日派出3干警,一组到建水一组到个旧一组到沾益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布置堵卡。在家的也分3一组到死者住地纳家营围绕死者马聪活动特别是14日的活动,展开调查与马聪来往较直接的人员有无与什么人预约等等情况。一组在旅社进一步座谈弄清68号房间的门窗关闭住宿情况一组在城关查窝主包括黑市找与犯罪嫌疑人交往的人员及落脚点。

18日查到城关的张XX与雷森等人有来往,雷到其家吃住过,得知雷森等人已无钱用衣服都卖了。又在邮电局查到雷828日发电报给沾益县建材机械厂其哥哥雷请求火急要钱返川。921名为森、李的人,同时发电报到四川老家要家里火速汇钱救人但款未汇来人就不见了大体搞清了这伙人的面貌,案情有了重大发展

同时到建水追查的同志电话报告在建水东门旅社查到雷森等314日晚10点后到店住宿登记旅店服务员接待的当日最后一批住店旅客。

因此,19日又派出两组干警,一组到四川省富顺县堵查雷森、李及其、郑有关人员。同时97与其一起活动的四川富顺县同伙张查雷森、李及其、郑行踪。

一组到开远、路南、弥勒、宜良等地查找并通知先

到沾益的同志注意控制其兄雷明处。还与红河州公安局、昆明市刑警队、思茅、曲靖、西双版纳、德宏等地州公安局以及建水、石屏河口元阳、绿春、江城、江川、红河等县公安局和新平县扬武派出所电话联系请协查店发现嫌疑人

20,为了防止控制不严让罪犯嫌疑人溜走逃往边疆派出3组人到蒙自、个旧、建水、元阳、绿春等县查堵。

21,由老飞处长亲自带一组人到石屏、建水围绕建水查明嫌疑人去向。这一组理所当然的由我作为老飞处长驾坐的驾驭者驾车前往。

22,到沾益县的同志从沾益县建材厂打来电话:22日到其兄处其兄雷明给了20元钱22日下午5火车离开,可能回家。为此及时电告四川追捕的同志严加控制沾益的同志迅速赶往四川加强控制力量。

23日凌晨4四川追捕的同志电话报告姓郑的叫郑2322日抓获。审查中交待了作案过程大体与现场情况一致作案共3其他两人是雷森、李当地公安机关正大力协助设法抓捕。我们又派出13人去四川增援。

23日上午抓获李下午又在雷森返家途中的公共汽车上将其抓获。

2422时又派出4警、4名驾驶员日夜兼程四川富顺市,这样先后前往四川共四组16押着犯罪嫌疑人于929日顺利回到通海

916日至929日,历时13个日日夜夜60多名公安干警夜以继日,不畏艰苦,连续作战,大获全胜。

全案大白

犯罪嫌疑人带回后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审讯弄清全案。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下旬他们由四川到达云南在通海会合的7森、郑如、李缡、胡金、周章、张兴、李文。由于从家里所带钱款已在路上用光。在通海先是靠李缡、张兴卖苍蝇药纸生活后无法就分散流窜昆明、玉溪、江川、华宁、建水、开远等地盗窃有时靠卖衣服度日

93森、郑如、李3人到玉溪在路上就预谋准备抢劫杀人

12通海旅社没有吃的衣服也没有卖的了。13日又预谋抢劫杀人但意见不统一未行动。

14日雷森再次提出3人商议到黑市上去诱骗一人来旅社干掉此人必须要有钱有物(走私手)。要一个人吃得过(干得掉的那种人)。 如就叫李缡去找,李找来了一个伙子(即马)。雷某森对马聪说我们有30块银元飞鹰搬桩的。用3块换一块手表剩下的卖给你。聪答钱不够需要回去找钱。森说下午6时以前来聪答应不必6时就来了”所以当时就没有下手。

聪走后3人后悔没有下手怕马聪不来了。雷、郑由所住的67号房间出来发现68号房间未锁两人推门进去发现天花板上有一天窗口是作案的好地方杀人后可以移尸天窗顶棚隐藏就在房间里等候。下午5时左右马聪果真来了、郑把叫到68好房间里讨价还价,李去67号房提装衣物的空包包装作打开给看银元的样子马起身伸头去看郑就把勒着马的脖子捂住嘴雷、李抱脚,把聪摔倒郑拿刀捅马的肚子一刀,接着又捅胸口第二刀未捅进去雷接过刀捅第三刀郑用枕巾堵马的嘴用纸糊刀口。

聪不动后李用肩膀托雷天窗顶棚郑、李在下面尸体递上去,然后郑又天窗顶棚帮雷处理尸体。李在下面用大海铺路小说等物擦地板上的血迹,收拾现场。  

雷、郑在上面捆好死者的双手用毛巾塞好死者的嘴和刀口,以防血水从顶棚上流下来。

下来后问李有多少钱?几块表?李掏出所得的钱和表。雷拿了65元钱和一块走私的日历独钻表,告诉郑也拿了一块同样的表,李拿一块东风牌表壳的苏联手表,剩下100元由李装着郑、李二人分用。然后三人换血衣、洗脸后,一前一后下楼逃往建水。

到曲江后,雷到欧营大队东门三队吴XX家住。153人又在建水城相会,下午郑、李二人坐火车返回四川。雷引诱17岁的女青年吴XX住旅店将其奸污。19日离开建水返回四川。

以上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与现场情况吻合。郑某如作案捂死者的嘴,右手食指第三道指节尾部和小拇指节尾部被死者咬伤,留有牙印痕迹,并从其身上缴获走私日历独钻手表2只,作案钳子2把,匕首2把。

押解李某缡到建水县城西两公里处,在城郊大队七队社员徐XX厕所里,捞取了沾染血迹的印有通海县服务公司国营旅社字样的床单一个,枕巾一块和雷某森作案时的血裤一条,擦地板的血书半本。遗留现场上的半本血书上的指纹,经鉴定是李某缡左手四指和左手中指所留。审讯历时8天,全案真相大白,于105日利用纳家营放露天电影的机会,向群众公布了破案结果。

扩大战果

鉴于雷某森等人出来“打烂仗”已一个多月,分析作案不止一次。因此,除审查清楚68号房间凶杀案外,特别注意扩大战果,继续加强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高度注意审讯

策略,迫使李某缡交待了与雷某森、郑某如、张某兴4人于92日晚10点多到秀山清凉台盗窃小卖部,雷指使李某缡、

兴在小卖部和职工解XX宿舍之间站岗放哨正在作案时恰遇解XX因喝醉酒与其妻蒋XX在宿舍打架XX

丈夫脚踢手打无法招架抓起一个电筒往外一跑出门即被放哨的李缡、张兴发现李、张二人就追上去一把抓住蒋用手捂住嘴抽出匕首朝右肋处连捅两刀因刀尖弯了没有捅太深两人又按住蒋,然后用手捂住嘴捂死后把尸体抬到西边格子门外放着。

李、张二人看雷、郑二人盗窃小卖部已得手,就由大门出去用死者衣服塞住她的嘴,即从西边大路下秀山逃离现场。

四犯的交待,经查证,提取证据充足一并破案。

该蒋XX92日夜因与丈夫打架跑出门被杀,公安局

93日早上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发现其宿舍很乱

桌被掀翻满地是砸碎的酒瓶。解XX也陈述昨晚因喝多了酒与其妻打架其妻被打便跑出未回出去找未找到

为可能跑城里其哥处就回来睡觉等待。

因此当天(3)公安局即拘留了解XX8日批捕在审讯过程中XX供认杀害其妻蒋XX但无证据。抓获雷4名犯罪嫌疑人后XX一案真相大白,102日将解XX释放。

至此68号凶杀案及连带的XX被害案一并告破。两个月后雷某森、郑某如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死刑。其余罪犯被判处死缓及25 年至十年不等的刑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也是我参加公安工作后,所亲历参加侦破的,第一个犯罪案件。

 资料来源于公安局老处长《刑事案例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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