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不平凡的人生》第七集 从警记三、《公安工作中的辉煌》

水手 发表于2020-04-04 16:06:08

公安工作中的个人辉煌

 

公安工作二十多年来在本职工作中,亲历了自认为惊心动魄的几个案件。

 

一、只身抓捕两名抢夺案犯嫌疑人

 

那是1987年的一天中午。我正在公安局大门旁边对车辆进行保养,突然一名年轻妇女气喘吁吁的跑进公安局,一进门就大喊:“抢人啦!抢人啦,我的单车被人抢啦!”

当时正值午休时间,对于突发案情事件,时间就是破案抓捕罪犯的第一保障,这是作为一名公安干警的必备素质。

来不及叫其他同志,我在问明情况,得知,案发于玉溪市聂耳路的糕点厂门市部路边。

当时报案人骑一辆全新凤凰自行车到糕点厂门市部,把自行车停在门市部门前路边,下车走进门市部购买糕点。在买好糕点正往门外走出时,发现一辆轿车开着后备厢停在她的自行车前,两个男青年正把她的自行车往车的后备厢内装。报案人说: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在偷自己的自行车,她当即冲过去与正往汽车后备厢内装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抢夺自己的自行车,由于势单力薄,终被犯罪嫌疑人把自行车装进轿车后备厢一溜烟顺聂耳路上段逃跑了。报案人并说:抢人驾车逃跑时她看清了车辆及车辆的后牌照为01-8735的银灰色轿车。这说明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是一辆昆明牌照的轿车。

基本弄清抢夺嫌疑人的基本特征、作案地点、经过及逃跑路径后,我随即告诉门卫值班员,让其向局领导报告案情,并通知其他驾驶员及其干警,请他们分别向江川、思茅方向进行追踪。我随即驾驶一辆桑塔纳警车,鸣着警笛,向着昆明方向追去。并用步话机呼叫公安局报案,要求局里与昆阳公安联系请求给予协助,进行道路设卡堵截犯罪嫌疑人及车辆。

顺着昆洛公路昆明方向追出十多公里时,在昆阳玉溪交界处的刺通关坡顶,追上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捷达牌小轿车。呵呵,远远的看见自行车还耷拉着就放在车后厢里呢。我加大油门,一个百米飞速冲刺,追上并逼停了犯罪嫌疑人的车。我大声命令他们一个一个的下车,一个一个地把他们用他们自己的鞋带,“秦琼背剑”式的绑了起来(就是把两支手,一支从背后,一支从肩膀上方环绕脖子提起,再把两个大拇指绑在一起)。然后把他们用警车押到了玉溪北城派出所。至此,一起抢却犯罪案告破。为此荣立三等功一次

 

二、只身追逃犯

1988年,元江县公安局押送一批流窜犯(所谓流窜犯,既为,当时在社会上游荡的三无人员;无职业、无外出证明材料、无固定居住地址。所以为维护社会治安,由各地公安机关进行收容审查的人员。这些收容人员基本都是由地市一级公安机关设立收容所进行收容审查。我们统称他们为“流窜犯”,其实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分子。)到我市公安局。到市公安局后再由我们用囚车送市看守所。

那时所谓囚车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改装的前苏联嘎斯五一车,车是闷罐的,门在车后,车的两边有两个小窗户,仅够一个人艰难地钻进钻出。那天是我执行转送任务,拉着流窜犯向收容所而去

玉溪地区公安收容所设在红塔山的后边,距市区大概5、6公里。

当车驶出市区行驶到野外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路边有群众喊:“人跑啦,人跑啦!”我停车一看,有两手铐铐在一起的流窜犯从小窗越窗而出。一个已经带着手铐溜之大吉,另一个看样子是后出窗的,因为前边一个先跳出窗户,生生的把后出窗人手上的皮一起手铐拽了出去,后出窗人抱着血淋淋的手蹲在路边动弹不得

由于我只是一个人,没办法保证把流窜犯们再继续送到看守所,只好处理了一下犯人情绪就驾车原路返回局里。

说来也巧,当车转弯准备进公安局大门时,我发现前面有个手上挂着手铐的人迎面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发现了逃犯,逃犯同时也看见了我的车,掉头就往回跑(后来分析,很可能是跳车后分不清东南西北急不择路,误逃误转又跑回公安局这边来了)我向着公安局大门内大叫:“快来人,犯人逃跑啦!”同时一边加大油门向着逃犯逃跑的方向追去。前边一转弯就是繁华的人民路街道,街道上人很多,逃犯恰巧也沿人民路逃窜而去。我怕车伤了街上的群众,只好一脚刹车把车停住。跳下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逃犯追去逃犯在我前边50米的地方转弯窜入北门街,当我追到转北门街处,逃犯不见了。

我正纳闷,一个路人指着路边的公共厕所的门悄悄地说:“里边,跑进厕所啦。”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也没看是男厕所还是女厕所,一头就扎进了路人所指的厕所门里。呵呵呵,就那么进去的恰巧就是女厕所。

只见一个半大女人提着裤子正在对着墙头骂人:“杂种,不要脸的,跑进女厕所来整哪样!”我顺着她骂的方向一看,逃跑的家伙正从厕所的后墙往外边跳下去。(那时玉溪的厕所大多为半截子围墙)我一个箭步飞身上墙。

这时骂人的女人才反应过来又有个男人进了女厕所。转过神,哭笑不得地说:“今天见鬼啦。”

我也没听清后面女人骂了些什么,只见逃犯正穿过一片10来米的自留地准备越过下一道围墙。我爬在厕所的墙头大声道:“别跑啦,再跑我开枪啦!”逃犯楞了一下,转过头来一看我手里没有枪。诡秘笑了笑,继续从第二道墙上跳了下去。

当我跳下第一道墙,爬上第二道墙后逃犯已不见了踪影。我好不容易越过第二道墙,只见第二道墙侧面有一道小门,小门是半开着的,还有微微的晃动,我断定逃犯一定从这里跑进去了。

跟踪进了小门。才一进去就听到一个老太太叫骂着:小杂种,整哪样?大白天的人家家里面乱钻

我赶紧对老人说:“大妈,我是公安局的,前面进来那个是逃犯。给看见从哪点跑掉啦?”

大妈指指耳房的小楼上。我明白了,逃犯一定跑到小楼上去了。我悄悄地对大妈说:“大妈,你家从大门出去叫人,我上去抓人。

其实我是要把大妈支走,以免出危险。大妈出去后,我悄悄的往楼上摸去。当推开耳房的门时,一看,里边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外什么也没有。

我心想怪了。当我刚想转身进楼内堂屋时,只见床的下面有东西动了一下。呵呵,杂种一定躲在床下。我一个箭步窜到床前,弯腰一把把比我高出一头的逃犯揪了出来,不等他站稳,接着一个上勾拳直取他的胃门。被打击者“嗷”的一声捂着肚子瘫了下去,接着“”的一声吐出一口血痰。呵呵,是不是有点残酷?没办法此时此景顾不了那么多了。

事后,同事给我取了个残匪的绰号。一是我名叫李明与逃到金三角的国民党残匪李弥名字谐音;二是那一拳的关系,太过凶猛。也难怪,当时我正是三十多岁壮汉嘛。为此又立了一个三等功。

 

三、时事造鬼才机遇出“英雄”

 

说起在公安机关立的第三个三等功真是时事造就的鬼才机遇创就的“英雄”。

1994年,一股机关后勤办公司创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的风吹遍了大江南北,我们玉溪市公安局也跟风而动。

为此,局领导曾组织了一次全区公安机关主官外出考察,考察其主要内容就是各地公安机关办创收的经验。考察地选择了当时创收成绩比较突出的几个地方。如:福建省的福州市公安局后勤处、浙江省的温州市后勤科、杭州市的后勤处、山东省的临沂市的后勤科。我们公安局局长、后勤科正副科长、办公室主任都参加了考察行列。一辆18坐丰田中巴车,载着一车玉溪市公安机关主官们,由我与另一名老驾驶员驾驶着,跑遍了半个中国。

取经回来后,我们心潮澎湃,后勤科闻风而动。首先由我组织聘请原退休的车辆管理所所长郭XX为站长,组织聘请多名原汽车运输总站退休老驾驶员、管理员为汽车培训教练员,业务教员等。并到思茅、西双版纳州汽车运输总站卖回了一批退休东风牌汽车作为教练车。办起了汽车培训站。

汽车培训站建在公安局看守所山上,利用原公安局培训学校校舍做为培训学员宿舍等培训站后勤保障设施,在原看守所山地上推出了大片的教练场。

在那个年代里学习汽车驾驶成风,一名难求,培训站的成立,吹糠见米,钞票滚滚而来。

接下来,我利用局招待所二楼(一共五楼)改建了舞厅,(那时社会上办舞厅跳舞、K歌成为时尚风气,公安干警又不适合走进社会上那些舞厅、歌厅)专供本局干警家属娱乐。后来一些机关干部、职工个人、集体慕名而来,相当一段时间热闹非凡,应接不暇。我们在管理上按成本核算少有盈利。加之招待所对外开放也形成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为此,手里有钱,心里就活络了。那一两年我们机关后勤搞得有声有色。除每月每个干警可以增加200元的津贴(也叫创收红包。当时我们的基本工资也就每月几百元。)外。机关食堂大可用山珍海味不间断,手中钞票不外流来形容当时的境况。(悄悄地告诉你,连大蟒蛇我们都整来杀吃过。)

记得95年春节,节前,我们后勤科全科动员,远到宣威的火腿,近到玉溪师院野禽基地的孔雀肉,宜良县烤鸭子、板鸭,石屏县的糍粑、豆腐等等等等,加上机关小卖部批发来的各种水酒食品。我们利用创办机关各种收入盈利,按干警发票免费领取,反正用一句干警的话说:“那一年的春节分配年货把扁担都挑断了。”

为此,96年度评功授奖,我们后勤科被全体干警一致推举报请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三等功。我个人也被记公安战线三等功一次。

这一生我一共立过四个三等功,三个是公安机关授予的,一个是部队授予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来生再创辉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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