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失而复得的离奇凶杀案
案件发生在1985年12月间。玉溪市春和镇派出所报称:马桥村四社农民期X英死于家中,死因不明,要求前往帮助勘查。市公安局接报后,即派出法医等技术勘查人员前往事发地,发现期X英躺在床上已死亡。大女儿杨X仙(8岁)、小儿子杨X文(5岁)处于昏迷状态。在期所住楼上及楼下发现血迹,而期及两个小孩身上并未发现创伤,期的丈夫杨X下落不明。发现疑点后将两个昏迷不醒的小孩送医院抢救,勘查人员随后赶回市公安局向领导汇报,笔者随市公安局领导当即前往现场进行侦察。
水沟里一具被肢解的男尸
现场位于马桥村四社朱家头靠街口处。
杨X家的小楼系土木结构老式房子,外加一个厨房。
小楼上房内摆着双人床1张,床上有期X英的尸体,盖着被子,枕巾上、床单上有血,布蚊帐后面有一个内装有一个敌敌畏玻璃瓶的袋子,床下摆放大铝盆1个,盆内装有半盆米糠,糠内有大量血迹。楼板上有血迹,厨房房门上有3个血指印痕。
门外水泥路往南,直至出村田埂路上都有点状血迹。穿过公路水泥桥2多米是烟叶收购点,收购点新楼房下有一涵洞,涵洞通往下暗道处有擦拭血迹。
涵洞内发现盖着稻草的破塑料口袋1支,经检验袋内装有人头1个和人手2只,还有用3个石头压着的1具被肢解无头和双手的裸体男尸一具,尸体上半部用蛇皮口袋套着。
经法医将2支口袋内的身躯与头颅、两上肢相拼吻合。经辨认此具被肢解了的无名尸就是下落不明的期X英之丈夫杨X。
经尸检:尸体的头颅从第三、四颈椎椎间盘处肢解分离,左右颈部两侧及枕骨粗隆处的皮肤上有重复切割的痕迹及形成的皮瓣。左右上肢均从肩关节处作环形肢解分离,被切周围的皮肤上有重叠切割的痕迹和皮瓣形成,全身裸体。
期X英为何服毒自杀
死者期X英上身穿7件衣服,下身穿3条长裤,脚上套2双尼龙袜,四肢指甲青紫,指甲上粘附有血迹,双眼睑、结膜球结膜充血,左睑结膜有出血点,鼻腔有泡性分泌物溢出,口唇青紫,尸检剖开腹腔可闻到较浓敌敌畏味,取出胃组织,胃壁充血明显,胃内液体内散发较浓敌敌畏味,胃粘膜充血,并有散在性出血点,胃内容经临场毒物化验有敌敌畏成份。
综上所述,杨X系在家被杀害后肢解包装移尸于马桥烟叶收购站涵洞水沟内的。期X英应为参与谋杀丈夫后自知罪责难逃畏罪服毒死亡的。期X英是谋害丈夫杨X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从现场看,杀人肢解至移尸仅一人不可能办到。谁参与杀人是一个谜,只有围绕期X英开展调查,才能解开此迷。
谁与期X英合谋杀人
死者期X英系春和区黄草坝二队人,12月14日尸检时,从她身上查出一封未署名但很长的爱情信.
同一天勘查现场时,杨X母亲杨X氏(63岁)陈述说:“我儿子媳妇外出三几天了,昨天(13日)中午两点钟她和小儿子从州城回来(玉溪城)做饭吃,晚上8、9点钟儿媳妇期X英还问和丈夫杨X在一起做活的杨X民“杨X咋个还不回来。”杨X民说:“加班要到9点多钟才能回来。”我在楼上睡着了,至深夜里2点左右,听见儿子连喊3声救命,我就赶快起来去敲儿子住房的门,喊杨X、杨X连喊三四声,里面黑着,没开灯,没有回应声,我就下到楼下。这时听见媳妇在里面说,“他是做梦”,接着小孩也说,“我爸爸做梦,他已睡着了,他已答应你啦”。后来我就去睡了。隔了个把钟头,又听见门响,楼梯响。今天早上(14日)7点多钟,妇女队长来喊期X英帮她做活,才发现期X英已死在床上。”
又说:“13日中午12点左右,来了两个山区人,其中一人是田房村期X英的嫂嫂改嫁后的丈夫。我儿媳结婚10多年了,她很不正经,经常吵架打架。黄草坝有两个男人经常来,后来儿子杨X打了她一台,以后就不见来了,还勾着她舅爹家的儿子,其妻还来找期X英打了一台架。6、7、8三个月因我儿子在昆明做小工不在家,她勾着平坝大毛营的王X俊,王经常来我家,有时早上来,有时晚上来,喝酒要喝到夜间12点,就上小楼同儿媳妇睡。12月11日,王的老婆还领着两个娃娃来家里吵,骂期X英勾着她的老倌,要把两个小孩交给期X英抚养。期X英叫我不要管她的事”。
12月15日毛X芬提供说:“平时山上黄草坝的人
经常来期X英家,发案当晚8点左右天刚黑还有4个男人在她家门外草堆处拿电筒照,敲她家的门。”
12月15日杨X的姑娘(8岁)在地区医院抢救脱险后陈述:“13号晚看电影回来在小楼上睡觉,睡到半夜三更听见爸爸喊‘救命我要死了!我醒过来就摸着两支穿着袜子的脚,我以为是我爸爸的脚就赶快抱着叫:不要下去,不要下去。他‘咳、咳地咳了两声,过了一下电灯亮了,蚊帐放下来了,我见大毛营那个人翻我爸爸的枕头,他还叫我“会仙,过去你妈那头睡”,我过去后,这个人坐在板凳上吸烟筒,我又睡着了。后
来我妈把我喊醒说:“会仙,我要吃敌敌畏死了,你爸被大毛营那个大爹杀了,你们还小,不要吃。说完拿着敌敌畏就吃,我见妈妈吃,我也要吃,她拿小碗把敌敌畏倒在碗里,我喝了几口,我弟弟见我喝,他也来喝,剩下的被我妈全部喝完了”。
因中毒较重,直到12月20日杨X儿子杨X文(5岁)
才能提供说:“外出那天早上,我妈问我,老二去不去波衣(黄草坝),我说去的。来到州城(玉溪)有个医院那点,大毛营那个人已经在等我们了。后来到车站坐车,还是说去波衣,一直坐车到天黑,下车后我妈才说不是波衣,是我骗你,这里是北城。住店住了两晚,白天不出去,只出去吃点米线。后来我们坐车到州城,吃米线时,我妈和大毛营那个人都说,回家奶奶、爸爸问,你只能说去波衣。之后我妈和我回家了,
大毛营那个人还在城里。到晚上睡觉时,我睡在靠墙那边,我妈睡在外边,到半夜我醒过来摸着帐子后边有个人,我问我妈,帐子这点咋个会软软的,我妈说是墙,你不要摸了,我就睡着了。”
据此,大毛营王X俊参与凶杀嫌疑重大。
架网布控追捕杀人凶手
调查王X俊下落,开展追捕。
经调查,王X俊12月10日外出后一直下落不明。经布置对其家和通讯往来进行控制,12月19日,发现王X俊从墨江县寄给其妻毛X珍一封信。
信中说:“12月11日从家到建水,12日看了建水市场一天鸭子,太贵,一只鸭子要卖8块钱,1.8元一斤,蛋0.2元一个。就没有上蒙自大舅家也没有去成。13日从建水来通海,街已经散了。14日看了一天市场,老鸭5元至5.5元,鸭蛋0.22元一个。14日下午我在城边盖房子处吸烟,说起盖房子来,就和通海盖房子的领导说起来,他们找不到师傅,如果有技术一天给7元工资。15日和他们做了一天活,16日就和他们6个人一起到墨江供安通海建筑队搞基建盖房子,和盖房子的杨师傅住在一处,现在我把从玉溪到建水的2晚旅社票和车票还有从建水到通海的13日、14日的旅社票带回来给你,你要放好,以后要报帐要用等等。
此信的目的在于表明杨X被杀时他在通海,无作案时间,以转移我侦查视线。
经研究后,工作重点一是继续控制王X俊家属的活动情况,特别是书信、电报、人员往来,夜间均有人守候,防其窜回并发现有关线索;二是派员赶赴建水、通海查证王X俊住宿情况;三是王X俊有逃往边境出境的可能,立即派人前往思茅、西双版纳查找布控。同时电请德宏州协查。
12月20日赴建水组在建水县城关团结旅社查到王X俊于12月11日晚登记住宿,同日在通海县北门旅社查到王X俊以夫妻关系于12--15日登记住宿,但经查证,实际只12日住过一晚,13日、14日未住。
12月20日,由玉溪县公安局长带领一组赶到思茅地区墨江县查证,墨江县境内并无供安通海建筑队,又及时赶到思茅及江城等边境一线调查布控。
23日由笔者驾车和飞处长直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等边境一带布控,对玉溪在当地搞基建的及旅店全面作了调查,两地州均未发现一点线索。虽无线索,仍然紧张地继续工作。但由于时间较长,对王X俊家的控制有所松懈,仅在夜间派人守候。
1986年3月16日,(一年后)王X俊之妻毛X珍及两个小孩突然失踪。经调查有关亲戚和可能会去的地方都无结果,去向不清,下落不明。
经分析认为与王X俊有关,仍把重点放在思茅、西双版纳、德宏等边境一线布控调查。
同时注意到了王X俊之父亲王X山解放初期逃往泰国清迈定居,偶有通讯来往,特别注意了控制。
6月8日,查获王X俊之父王X山从泰国清迈寄给大毛营村其妻高X英的信,信中说王X俊夫妇及两个孩子已潜逃出境至缅甸。
得知此情后,及时派出县公安局副局赶到德宏州公安处和瑞丽县公安局,采取一切措施追捕王X俊。
经核实,王X俊夫妇装成傣族,改名为王X生,妻子王X仙,儿子王X金,潜逃至缅甸贵概。因无合法居留手续被缅甸政府监禁,5月下旬缅贵概政府将王X俊及妻、子移交给缅甸木姐移民局关押。
经报告云南省公安厅,通过外交途径于1986年6月14日北京夏时制15点30分由缅甸木姐政府将王X俊等三人从我屯洪口岸引渡我方。
案情大白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王X俊,男,38岁,玉溪市春和区马桥乡六社农民,王在10年前就与被害人杨X之妻期X英(女,29岁、彝族)相识,1984年8、9月乘杨X到昆明做活后,王与期X英的关系更加密切,并多次通奸,致杨X家庭不睦,夫妻经常吵打。
1985年12月10日,王X俊邀约期X英到建水、通海游玩。
12日晚两人在通海预谋杀害期的丈夫杨X,并于13日中午返回玉溪,期X英先领儿子杨X文回家,王X俊在城里玩至当晚8时许,按约定时间到杨X家菜地等候。期X英将两个小孩领到左井看电影,当中借故给娃娃拿衣服,来到菜地边,趁杨去做活未归之机,将王X俊引到家中柴房隐蔽,并给了王一把斧子说:“如果他(杨X)进来,你就把他敲死”。后期X英又去左井看电影。
晚9时左右杨X回家吃了饭后,便提着烟筒到其母住的大楼上吸烟。
深夜12时左右,期X英带领两个小孩看电影回来,洗完脸脚后将小孩安排在小楼上睡下,后又将王X俊引到小楼上其睡处的布蚊帐背后躲藏。随后杨X从大楼上来到小楼,吸了一阵烟后便与期X英及两个小孩同睡。
待杨X睡熟后的次日凌晨2时许,王X俊从蚊帐后面出来,用手紧捏住杨X的脖子,期X英按住脚,杨X惊醒呼叫“救命”,其母杨X氏在大楼上听到后下到小楼门外问:“杨X你是怎么啦”,期X英便回答说:“杨X睡了说梦话乃。杨X氏又到门外喊人,隔壁的一妇女吴XX闻声后来到杨家楼梯脚,听见期X英教其女儿杨X仙说:“奶,你去睡了,我爸爸睡了是说梦话”。杨X氏和吴XX各自去睡后,王X俊、期X英共同将杨X捏死,把头移至床边,期X英拿来一个装有草糠的大铝盆和一把菜刀,用电筒照着,王X俊用刀将杨X的头和双手割下放到盆里,又拿塑料口袋将杨X的头、双手和衣服装入袋内,躯干上部也用塑料口袋套上,尔后王X俊为了让别人认为杨还在,就在房间内吸了一阵烟筒。而后,期X英扛着装手装头的袋子,王X俊扛着装躯干的袋子移至马桥烟点房下的涵洞内隐藏,移尸后,期X英回到家中,自己畏罪服敌敌畏自杀身亡,还给其女儿杨X仙、儿子杨X文服了敌敌畏(后抢救脱险)。
王X俊杀人移尸后于14日天未亮赶到州城玉溪城,买了早上7点20分的车票,当天到墨江住了一晚,写了一封信回家给妻子。
15日到普洱往一夜,16日到景谷,17日到临沧,18日到昌宁又转保山,21日从保山返回玉溪,天刚黑在庄大路(玉溪昆洛公路旁)下车想回家又不敢回,在家对面等到天快亮,发现有人用电筒照他家的房子,就转去飞井上龙池飞师傅家住了一天。叫人传话给其妻和哥前往看望,两人分别给王850元钱,并告知到处都在抓他,叫他赶快走。王X俊即逃往瑞丽,由一个认识的姓黄的人领去找到一缅甸人傅X英(女,88岁,因丈夫姓袁,人们叫她袁奶奶),请她帮忙到泰国清迈找其父王X山。
傅X英答应并把王X俊领到城郊四公里老城子处帮她侄儿子做活,隐藏了两个月,并给了朱X兴(30岁,河南人)300元路费,写了一封信和带3张照片,叫他来玉溪帮王X俊接妻子及小孩。朱X兴带着信到玉溪市李棋镇代井村找到王X俊的表姐夫张X祥,由张传话,第二天带着王X俊的妻及两个娃娃在州城上车领到瑞丽交给王X俊。傅X英给了王X俊720元钱后交给缅甸人李X坤,于1986年3月20日把他们领去缅甸。
呵呵呵,告诉你,无论什么事三分人事七分运气,所谓运气就是漏船载酒,所谓人事就是物竞天择。无奈,天网恢恢,恶有恶报,伸手作恶必被斩!
文章资料来源于飞处长 《刑事案例选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