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洪山
写在篇前的话
我的老家孙庄是鲁西平原上的一个小村庄,现在隶属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由于我们老家地处冀鲁豫交界之地,在上百年的历史延续和变迁中,这里也是隶属多变,时而归河南省、时而归平原省、时而归山东省。所以,这里几乎也经常成了一个“几不管的飞地”。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老家孙庄在我的印象里,似乎曾经一直是显得比其它地方相对还要滞后和封闭一些。
记得大概我从七、八岁时起,几乎每到学校放暑假的时候,父亲总会把我送到山东老家去熟悉农村生活、接触生产劳动。至今我还记得第一次从城里到老家孙庄时的印象,而且,在那里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了一个与城市完全不同的世界、以及不同的大人、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口音、不同的穿戴,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不同的生活状态。总之,那里所有一切的不同,都让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我感到了格外有趣和好奇。
比如,我们那时候老家没有煤,每天做饭都要烟熏火燎的烧柴禾、拉风箱。而且,那时我们老家更没有电灯只有油灯。为了省油,一到吃晚饭的时候,大人小孩都会端上碗到村头的“场上”(晾晒庄稼的场地)“喝汤”(晚饭)、“拉呱”(聊天)。直到天黑才回家睡觉。那时,在我们老家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夏天都很少穿衣服,几乎都是着光着屁股在村里村外的东奔西跑。更让我羡慕的是,当年老家的孩子因为村里面没有学校,很多孩子都不用上学、不用写作业,没有老师管、也没有大人管,甚至根本就没有人管。他们每天除了捡柴禾、拾粪和打草以外,经常都还能为所欲为的上树掏鸟、下水摸鱼,完全是生活在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状态中。当然,后来我才知道了,当时我们老家曾经的一切不同,其实是与落后和贫穷有关。
弹指一挥间,我对老家孙庄的记忆也已经是五十年的往事了。据说,五十年后的老家孙庄今天也已然是今非昔比、旧貌换新颜了。然而,从我个人的情感深处,山东老家孙庄让我最最眷恋、温暖和亲近的,依然是当年那一段虽然是黑白但却是单纯的那些日子里的那些人和那些事……
1、我的二叔
二叔虽然当年只是我们老家的一个生产队队长,但他却是我小时候在山东老家最崇拜的人。二叔身材魁梧、体格健壮,说话斩钉截铁、干事雷厉风行。虽然,二叔小时候没有上过学,也并不认字。但是,他在村里的人缘好、威信高,深受村民们的信任。在我的记忆中,那时候无论在村里村外或下地出工,二叔都是头系白毛巾、一身粗布衣,颇有些像当时我崇拜的红旗谱里朱老忠或平原游击队李向阳的英雄形象。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自从我见到二叔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当年,我们孙庄共分三个生产队,一队、二队几乎都是郝姓人家,三队则多为孙姓。二叔那时是一队的队长。记得孙庄老家当时分前街、后街,二叔的家在前街,一队的队部却在后街。所以,放暑假回老家的我没事便经常随二叔到后街的队部去玩。当年所谓的队部,也只是生产队牲口棚旁一间简陋的房屋(那时村里的骡、驴、马之类的大牲口都归集体所有),挂满蜘蛛网的房屋里昏暗而又破旧,一张破方桌、和几条东倒西歪的长板凳,土窗台上还有两盏以备天黑之用的煤油灯,这便是队部的全部家当了。然而,即便是这样,这里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的。因为,毕竟这里是决定“大事”的地方,管着全队老少大小几百口子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所以,对能经常在这里“开会议事”的人,乡亲们也都会是高看一眼的。
那个时期,老家每天上工前,都是要敲钟的(当时我们生产队所谓的“钟”,只是挂在队部旁的一块可以敲响的铁块儿而已)。敲钟数遍后,二叔便拿着一个简易的铁皮喇叭筒,走上队部旁边猪圈的棚顶上,开始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地给全队的男女老少布置任务、分配劳动:“今儿个头晌(上午),外头人(指男人)去东头翻地,屋里人(指女人)到北边锄草。后晌(下午)没干完的再干,干完的都到地里挖沟”云云。每天当二叔喊话的时候,我经常都是在下边仰视着他,心中充满了敬佩。因为,那一刻在我眼里,二叔就是一个说一不二、威风无比,正在指挥作战、下达命令的将军。
说心里话,直到现在,我对当年二叔在没有麦克风、没有扩音器的情况下就那样登高一呼,居然就能使后街、前街的男女老少都听得真切清楚,并且还能很快便可以自行前往、绝少出错而感到奇怪和难解。而且,到现在我也不认为这一切是因为当年乡亲们都有着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我倒是以为这一切或许是因为他们之间会有一种心有灵犀和心理默契。而这种心有灵犀和心理默契,最终可能还是缘于大家的乡亲、乡情、乡缘和共存共生、血脉相连的这块土地……
其实,二叔当年不仅是个队干部、领头人,而且还是田间地头干庄稼农活的一把好手。也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当年我小时候,无论是看二叔在村上登高喊话,还是看二叔在田间抡镐挥锹,二叔都是一样的有着威风八面和大将风范。至今,我记忆中还保留有二叔当年在田间劳动的画面;“村东的大田里,二叔和乡亲们一起翻地修渠。只见他前腿弓后腿蹬,一把铁锨在手里就像一件得心应手的兵器,挥动翻转的娴熟而有力。由于天热,二叔古铜色的脸上和身上都布满汗珠,他偶尔停下身来,扯下头上的白毛巾擦上几把汗后搭在肩上,又继续地干了起来……”。
在我的印象中,二叔是一个敏于行而讷于言的人。即便是在家里的时候,也是极少能听到他讲太多的话。有时,快人快语的二婶子在吃饭时给他说些家里的大事小情的时候,二叔也多是惜字如金地以以“哼”、“啊”,或者是点头、摇头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虽然,二叔几乎除吃饭、睡觉外很少呆在家里。但是,同他在村里的地位一样,二叔在家里也一样是一言九鼎、说一不二的。不过,二叔其实并不是个难以接近和缺少幽默的人,只不过他的那种幽默,不是以“说”和“贫”为特点,而是以“实”和“诚”来体现的。
记得当年二叔有个习惯,每次在生产队收工前,他喜欢手里拿个小树条在地里再转一转,看看还有什么没干完或没干好的活。当发现哪个年轻人干活马虎或偷懒,他会一边骂着、一边举起手中树条。不过,他每次都是高高举在头上,狠狠地落到空处。而且,吓唬过后,假装绷着脸的二叔总还会边说边骂地亲自动手一起来把剩下的一些活儿都干完、干好。再比如,发现有小孩子在队里的菜园子偷吃黄瓜或西红柿,二叔即便近在咫尺也并不真抓,而是大喊一声、吓走了事。不过,在你抱头鼠窜之时,二叔还会在你身后由慢到快地原地跺脚吓唬,让你误以为二叔还在后紧追而越跑越快。
小时候,我在老家最高兴的一件事,就要数随二叔一起去邻村赶集、赶会了。因为当年老家孙庄人少地穷,别说没集没会,甚至全村连一个小卖部都没有。虽然,隔三差五地也偶有摇着拨浪鼓货郎路过。但是,要买些吃的用的还都要去赶集、赶会才行的。不过,当年在我们老家,赶集、赶会别说是小孩,就是大人也不是谁想去就可以去的。这一是因为穷,二是交通不便。那时我们村别说不通汽车,就是自行车在我们那里也绝对是个稀罕物件儿。所以,村里人要想去十几里外,甚至几十里外赶个集、赶个会,也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记得那时我们老家好像是有“三天一集、五天一会”的说法。而每逢集、会,二叔也都会为了生产队买种子、饲料之类的各种大事小情,亲自到集上、会上去找、去选、去挑的。而我在老家的那段日子,二叔每次外出,无论近去马集、王庄,也无论远到张寨、朝城,二叔也几乎都是会带上我的。记得那时每当二叔用他的那辆“大金鹿”牌倒闸自行车,带着我飞驰在乡村小路上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当时已经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而且,那时候坐在二叔那辆“大金鹿”上的快乐和幸福的感觉,现在就是坐在宝马、本驰车上也是再不可能找到的了。
按理说,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二叔就有一个在城里当市委书记的哥哥。而且,当时我们那座新兴的城市也正在大量地招工、招人。如果二叔向父亲开口的话,从此摇身变成城里人可能并非难事。然而,任凭如何说,二叔却并不想、也不愿离开孙庄-这个虽然还是贫穷落后、但却是让他会始终感到温暖、踏实的这片土地。
记得曾经听说过二叔第一次进城市来看我们的一个故事。大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或六十年代初的时候,二叔从山东老家连坐车、带走路的来到了我们所在的那个城市。当他终于找到了我们市委大院后,二叔告诉门卫他要找大哥郝明德。当时,门卫告诉二叔,市委这里没有一个叫“郝明德”的人。此时,二叔忽然想到了又说,听说大哥现在可能改名叫“郝明甫”了。门卫一听,马上说原来您是要找郝书记的。二叔听后马上说道,我大哥不叫“郝书记”,他以前叫“郝明德”,现在叫“郝明甫”。后来,当门卫把二叔终于送到了我们家的时候,他见了父亲便埋怨说父亲怎么又把名字改成“郝书记”了。听后,父亲也是连忙笑着给二叔解释了一番。
可能在当年听到这个小故事的时候,还是小孩子的我们都觉得有些好玩。然而,当一辈子都过去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什么这官、那官或这长、那长,在我二叔的眼里和心里,都并不是最重要的。在二叔心中,任何时候真正重要的也只有家人和亲情。外边的一切再好,都不如在老家孙庄待得自在与踏实。因为,老家孙庄虽小、虽穷,但却是生养自己和属于自己的家。后来事实也是最终证明,二叔当初的选择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智慧的。在后来太多猝不及防的疾风暴雨中,也不论这城那城、也不管这官、那官,统统都被“横扫千钧如卷席”了。然而,我的二叔却超然而自在、平静而满足地生活在老家孙庄、生活在属于他自己的这块土地上。
诚然,我的二叔没有读过书、也不认识字。然而,二叔却在自己这一辈子的生活劳动实践中,读懂了真善美,读懂了天地人。最重要的是二叔他读懂了自己和认识了自己。其实,真正地读懂自己和正确认识自己,可能恰恰也是我们过去、现在的一些所谓“上等人”、“城里人”和“文化人”最最缺少与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