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喜庆建党90周年)
近日,我作为从检察机关调入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参加了省司法厅“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重走红军长征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到昆明地区中国近代史和国情教育基地之一的禄劝县学习调研。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组织对我们青年同志的关心重视,更是组织对我们青年同志的锻炼教育。现将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牢记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当我们的队伍在厅长带领下,举着红旗,越过峰峦叠嶂、沟壑纵横的乌蒙山,沿着布满碎石的小路,来到普渡河铁索桥红军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烈士,敬献鲜花,重温入党誓词时。我深深感受到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长征精神的核心。是共同的理想信念把红军战士凝聚在一起,指引他们踏上漫漫征途,鼓舞他们战胜千难万险,把人类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推向前所未有的崇高境界。他们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关键是他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有坚强的取得革命事业成功的信念,有不折不挠、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铁索桥下,深山狭谷间湍急的河水旋转流淌,卷着无数浪花直奔金沙江;铁索桥旁,悬崖峭壁岩石林立,岩缝中长出的大树枝繁叶茂。红军烈士的墓碑静静地伫立着,我们献上的鲜花迎风摇曳。
二、弘扬长征精神,向先进同志学习。长征精神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在长征时期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新的历史时期,长征精神也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要传承红色精神、弘扬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我们的队伍走进翠华乡界碑村“毛主席长征路居纪念馆”参观学习,聆听红军长征驻扎的革命历史和感人故事,观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照片和留下的标语用具。通过认真观看展馆实物和图片,我感恩于离我们己远去的一代英烈,眷恋他们那种坚忍不拔,理想与信仰高于一切的奋斗献身精神。我感恩于指导、关心、帮助我的省司法厅各级领导和同事们,学习他们坚持理想信念,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切实把长征精神转化为艰苦奋斗、勇克时艰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努力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勤奋工作。抚今追昔,我被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这部史无前例、惊天动地的英雄史诗所震撼,被红军长征不怕牺牲、英勇奋斗、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所震撼,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崇敬之情,更加珍惜今天的工作岗位。我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兵,职责要求我必须在上级的领导下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时刻不忘自己肩上的责任,不忘红军长征的革命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周永康(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西部地区在2012年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的要求,以我省司法行政业务需求为导向、“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为重点、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不断充实业务技能。
立足本职,按照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对文件和领导讲话迅速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做到领会精神又快又准;对组织交办的任务迅速行动,多请示、多汇报,做到落实工作又快又准;在法定程序和时限内,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做到彰显结果又快又好;认真贯彻《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四项制度,做到执行工作纪律不折不扣。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在云南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做到“三个代表”。
四、学习红军紧密团结,万众一心的集体主义精神。红军战士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互相帮扶,携手前进,汇成了一股无坚不摧的洪流。我们年轻干部要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同样需要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团结协作、万众一心,同样需要红军那种“手足情,同志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和磨砺我们的战斗意志,为我们青年同志彼此熟悉,增进友谊,快速融入集体提供了难得机会。我决心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转变角色,融入团队,为“十二五”时期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