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是每名党员在入党时都曾这样宣誓过。但是如何才能做到忠诚?在革命战争年代,前赴后继、慷慨就义是一种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是一种忠诚。但在和平时期,面对日常工作。如何在平凡的司法行政职位书写忠诚,把忠诚写在心中,就成了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学习禹凌云同志,把忠诚写在心中,作为一种使命。首要就是干好本职工作。我们在各自岗位上,就是希望像螺丝钉一样,紧紧铆在工作上,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成一行。古人说:“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有使命感是履职的前提,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学习禹凌云同志,以真心实意干好组织交给的每一项工作。
把忠诚写在心中,作为一种事业。这种事业体现在职业生涯中,就是要知责尽责。每名党员、干警的职责,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中有着明确规定,不能仅仅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而是要把职责放在心上,把“自己是干什么的、怎么干”这个问题搞得清楚。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掂量掂量自己是否称职,反思反思自己是否尽责。党员干警都有一定职务,有一定的权力,就要负相应的责任。我们要学习禹凌云同志,对监狱负责、对被监管人员负责、对司法行政事业负责,自觉做到看待职权想着责任,运用职权出以公心,切实用好职权、负好责任,干好事业。
我们学习禹凌云同志,把忠诚写在心中,作为一种法治信仰。信仰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先验形成的,而是在实践中对某一事物逐渐理解、认同形成的。由信仰而生的虔诚,对信仰形成一种心理认同、情感认同直至精神认同。“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作为一种认知,对党忠诚很容易理解,难的是把它从认知层面上升到法治信仰层面,更难的是在24年监狱人民警察职位上持之以恒地坚持。认真学习“云岭楷模”禹凌云同志,无论是身居省直机关,还是身处基层监所,都要坚守对党忠诚的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解决问题用法了,化解矛盾靠法了,实现每名党员干警的凌云之志。
(云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曲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