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井村建国以后的民兵工作
南沙井村的民兵武装,最早建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1939年7月,其前身是村自卫团、“青抗先”及后来的民兵组织。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南沙井村民兵在保卫家园、参军入伍、拥军支前、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民兵成为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成为国家最重要的国防后备军。1955年2月,国家义务兵役制开始。是年,于绍龙响应党的号召服兵役,成为南沙井村第一个义务兵。1957年,赵炳富第二个服兵役。至2014年的59年间,全村近百名有志青年应征入伍,戍边卫国,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了贡献(详见附录34、35)。这个时期南沙井村民兵组织的负责人是:
1949—1962年1月以前,岳祥元担任村、大队民兵连长职务。
1962年1月25日,秦宗杰分管武装工作。
1963年1月—1965年1月,岳聪明担任民兵连长职务。
1965年1月—1966年7月,于绍福任民兵连长职务。
1970年1月—1976年12月,岳长德任民兵连长职务。
1977年1月—1981年7月,于绍友任民兵连长。
至改革开放前,南沙井村民兵连常年配备苏式重机枪3挺、苏式冲锋枪1支、自动步枪6支、半自动步枪12支,并常年自行保管这些轻武器的弹药(包括苏式重机枪子弹3箱、苏式冲锋枪子弹两梭、自动步枪子弹两梭、半自动步枪子弹20发、手榴弹10余枚)。南沙井村基干武装排的民兵,每年都利用冬夏农闲季节进行实战训练、夜间拉练、实弹打靶,还聘请有实战经验的复员军人、荣誉军人进行传帮带,在参加公社、区武装部组织的民兵集训、比武中,展现出了过硬的军事素质。特别是在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南沙井村民兵连加强与石马水库六十七军侦察连以及南邢驻军的联系,组织协防训练,加强对学生的军事传统教育,开展军地联欢、拥军优属活动,军民关系融洽。在民兵连的带动下,全村老少响应党的号召,全民皆兵,备战备荒,提高警惕,严防一切破坏活动。这时期,社会稳定,风清气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南沙井村历史上社会治安、社会风气最好的时期。
分田到户以后,民兵连终止一切训练活动,民兵工作名存实亡,连长身份仅体现在每年的征兵工作一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