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历史:建国以后南沙井村的党政工作
摘自《南沙井村志》
建国以后,村党支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号召,集中精力领导全村的生产建设。适应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断变革,行政组织形式由建国初的互助组、合作化,逐步过渡到到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又于1982年秋实行分田到户、个体经营。
1、农业生产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借着“农业学大寨”的东风,村委会组织全体社员,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大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荒山绿化,植树造林,修渠挖池,填滩造田,多种经营,发展副业,农林牧副各业欣欣向荣,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至七十年代初,全村土地灌溉面积,占到土地总面积的 80%以上,成为淄博市水浇地面积占比最高的大队。至分田到户前夕,全村已在集体化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的电气化、水利化,运输、耕作、脱粒等实现机械化,播种、收割开始向机械化迈进,化肥、农药、良种普遍使用,粮食单产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全村八个生产队的工日价值均已提高到1.00元左右,社员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
1951年,开展了整党建党工作。进行了土地调整、定级、至界清理,颁发了土地证,办起了村办学校和夜校。
1952年,选出了出席乡、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3名(黄星五、赵景凤、魏克礼)。开展了“三反”“五反”,巩固了无产阶级的专政地位,保障了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稳定了社会秩序。
1953年,担任盆泉乡书记(兼盆泉乡副乡长)、村支部书记的秦宗宜带头成立了互助组。在他带动下,互助组很快发展到15个。1955年,在秦宗宜互助组基础上,成立了由秦宗孟、栾尚同、于学孟等17户人家组织起来的一个小社,由魏克礼任小社社长,栾尚同任会计,当年取得了亩产300斤的好收成。1956年,该小社受到博山县委的表彰,奖励烟台苹果树苗一宗,种植在场湾果园,这是村里的第一批苹果树。在小社带动下,当年秋天,全村又组织了一个大社,全村加入大社的户数达到210多户。
1956年,大小两社合并为初级社,加入初级社的有230多户,全村仅4户富农没有加入。入社后,土地平均入股,农具、牲畜合理折价,提高了社员的入社积极性和劳动干劲,粮食亩产也从之前的300斤提高到了330斤。人口在短短的6年内,增长了220口,全村总人口达到850口。
1957年,成立了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制。
1958年11月,北博山乡、郭庄乡合并成立郭庄人民公社,工农业大跃进运动开始。位居郭庄人民公社西片的北沙井、西沙井、南沙井三个自然村合为一个营部(村为连),魏克礼任营支部书记。1959年,三个自然村拆分为3个生产大队。1960年,虽是大灾之年,但1000余口人中仅有村民苏荫凡、苏西铭父子二人因饥饿、营养不良致亡(与民国时期的1943年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全村人口约500,饿死36人),而这一年的出生率更达到了50‰以上。1961年,实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南沙井大队将山上部分土地和淄河两岸的沙滩划为备荒地。1963年,又将4个生产小队拆分为8个生产小队。
1964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南沙井大队全体社员,在大队支部书记黄振田同志领导下,制定、实施、完成了学大寨的四大工程:一是在1964年冬完成了北石公路沙井段1500米的修筑任务,同时办电,实现全村通电,在集体化基础上开始向“电气化”进军。二是在1965年开始修筑长达250米的护村大堰和1200米的护地大堰。三是利用农闲季节,推土垫出70多亩良田,砌地堰100多块,累计300多米,用石料1900余方。四是大力兴修水利。
1965年,大队投资3000元在场湾修建机井一眼,定名保丰池,配套后灌溉面积80多亩;1966年投资6万余元,在下河建一长40米、宽20米、深4米、容水2400立方米的方塘——“东升塘”,新上55千瓦和75千瓦电机各一台,提水扬程100米,配套水渠2500米,跨越7道山岭,灌溉土地500余亩,让十年九旱的山岭薄地变成了水浇田、米粮仓,粮食产量成倍增长,亩产达800斤以上。
是年,进行了社主义教育运动,既“四清”运动。按中央23条指示精神,开展了“大鸣、大放、大辩论”活动,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南沙井大队成立“老中青、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落实了各项无产阶级专政政策,干部群众提高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自觉性。
1970年,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整党建党工作,建立了新的党支部,秦宗福任书记。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掀起了以治山治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攻方向的群众性农业学大寨运动高潮。同年,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全村生机勃勃,旧貌变新颜。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增长,由建国初的不足36岁,提高到1978年的62岁,平均寿命延长了26岁。
1971年—1972年,南沙井村修建大仓库八间,在石马水库干渠上新建扬程站一个,配套水渠2000米,灌溉面积100多亩,总投资2万余元,为粮食过长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3年,修建河北岸护地大堰1500米。在淄河北岸于家台推土垫地50余亩。全大队粮食总产量达70万斤,除缴纳公粮、储留种粮和储备粮后,社员人均分配口粮460斤以上,被评为公社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
1975年,修筑公路北老牛槽水渠东西长500米。是年,修筑东河崖南北水渠300米。两条水渠的建成,使公路两侧的河滩地200多亩得到了有效灌溉。“水利化”的实现使粮食丰收有了更大的保障。
1977年,为方便各生产队用机械运肥与耕作,在支部书记黄庆年带领下,干群奋斗一年,整修了通往南峪、柴谷峪、桃花峪和北山后坡的四条3米宽的机耕路,总路程约4250米。彼时,各生产队的运肥、耕地、庄稼回运、脱粒等大都使用机械。东河沿、河边等大片地块开始使用收割机收割,使用播种机播种。农业机械化曙光初现。
1978年,在新学校以东,修建了一个容水100立方米的水楼,供全体社员生活用水。在石河以西、淄河以北,分别挖建“玉泉池”和“大治井”两眼大口井,给生产队浇灌农田提供了便利,为在干旱之年保丰收提供了保障。
1982年分田到户以后,集体财产逐渐被分光,水利设施逐渐被废弃,农业现代化过程完全中断,全村重新回到了“靠天吃饭”的时代。
2、人均收入
公社化之前,村民收入主要靠家庭养殖、果蔬种植,大多数村民收入低微,村民之间收入差别不大。公社化以后,村民收入主要靠家庭养殖、集体分红,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工副业、林业有了较大发展,各生产队工日价值不断提高,至分田到户之前,各生产队工日价值达一块钱左右,贫富差距、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较小。分田到户以后,村民平均收入的绝对数量提高很快。大多数村民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收入差别拉大,两极分化严重。
1982年至2014年,村民年人均收入由之前的300-400元提高到5000—8000元,但由于物价飞涨,大多数村民实际生活水平并没有提高多少。与过去比,现在大部分生活日用品上涨10倍以上(猪肉70年代每斤0.75元,2014年9元,到2019年37元),有的高达20倍甚至200倍,尤其治病的药品高的离谱,大多数村民生活负担加重,特别是失去外出打工能力的村民日益“贫困化”,而外出打工、进城落户的村民,由于房价过高,几乎都背负沉重的房贷。
由于两极分化,单看人均收入水平不能代表村民实际收入。目前,全村人均年收入1万元左右,比2014年增长约10%。但有的村民已经资产过千万,也有不少村民还在贫困线上挣扎。外出打工的村民,大多数基本月收入3—5千元不等,年收入3万左右。村里只靠种地维持生活的60岁以上农民,年收入4000元左右,加上每年千元养老金,累计年收入5000元。而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的村民,包括国家扶贫项目在内,年收入还不到4000元(详见附录23、25、26、27)。
3、计划生育
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提上议事日程。50年代后期提出“一个太少,三个太多,两个正好”。1964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试行草案)》颁布,但因家庭观念及节制措施落后,节育效果一般,彼时家庭3-5个孩子正常,7-8个孩子常见,这些50-60年代新出生的人口,后成为生产主力、改革红利。1973年山东省革委会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出台,规定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但是直到1976年之前,计划生育一直是倡导,并未强制。1976年始,农村普遍实行两胎放环、三胎结扎,计划生育成为刚性政策。1979年山东省革委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两个孩子生育间隔时间至少三年,计划生育政策收紧。1982年,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分田到户以后,集体经济土崩瓦解,党政群团工作失去抓手与支撑,计划生育工作逐渐成为村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40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全村新出生人口出现断崖式下降。七十年代末之前,全村每年出生婴儿30多名,现在降为5名左右。尽管2016年开始,国家放开生育二胎政策,但由于各种因素所致,出生率仍居低水平。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全村总人口已由1950年的630口、1964年的1042口,到1982年的1478口,现在在籍人口1244口,常年在村内居住的人口不足500口。
由于大量青壮劳力外出打工,迁出人口逐年增加,人口红利耗尽,老龄化加重,农业劳动力资源短缺,劳动人口供养负担加重,老龄人口生活“贫困化”、两极分化、“空心化”与土地撂荒问题越来越突出(详见附录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6、37、38、39、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