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硃批山东火灾奏折

刘晓东 发表于2021-11-22 16: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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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是臣下向皇帝进呈的报告,硃批奏折由清代皇帝朱笔批阅,有关衙门及具折者必须遵照执行,按照规定,各省各城之朱批奏折,须由军机处封交兵部捷报处,或由内奏事处封交具折者遣来之专差,退还具折人遵照执行,然后再缴回宫中,是清代君臣之间的密函,史料价值非常珍贵。

泰安警史馆有一份清代乾隆十年三月二十日的硃批奏折复制件(原件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宫中档硃批奏折),其内容是关于泰安济宁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火灾的奏报。

全文如下: 

 

山东巡抚兼管提督臣喀尔吉善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巡查营汛于三月初九日行次胶州据泰安县申称二月二十八日夜间南关居民魏天冲纸马铺内起火当经会同营员率领兵役携带器具竭力扑救因北风大作将被烧草房屋顶掀吹以致延烧一百八十八家计草房一千余间人口无伤等情又臣三月十六回署之日据济宁州申称三月十二日未时东关外居民袁德顺园内草堆起火随即会同营弁多拨兵役携带器具驰赴扑救缘风猛火烈共延烧草房一百四十余间计五十一户人口幸无伤损等情除经飞伤查明被灾各户分别有力无力酌量动向加意抚恤勿致失所外臣查民间火警虽顿起于一时而救济多方宜预筹于平日臣凛遵历奉

训谕

限于省城添备救火器具酌立规条设遇火灾即督率竭力救护并行令各属一体遵照预为防范在案今泰安济宁先后不戒于火延烧多家现在饬查该州县有无赴救不力另行照例办理臣谨先行恭揩奏

闻谨

(乾隆皇帝硃批)此皆以平日不留心所致也

乾隆十年三月二十日

 

 

这张奏折行文严谨,言简意赅,从这短短的文字中,我们对当时政令运行、处置灾害情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巡查社情,有情必报。山东巡抚喀尔吉善三月份到辖区检查指导,调研营汛,体查社情,在此期间泰安县发生火灾,当时通讯手段只能靠驿使传信,即使上级领导出发外地也不怠慢,泰安地方政府遣人追到胶州汇报工作,反映了乾隆时期政府行政制度和工作效能。

二、客观汇报,内容详实。对泰安、济宁连续两起火灾成因,处置情况,受灾情况进行汇报,不瞒不藏,客观真实。两起火灾有很多共性,一是时间接近,都是春天,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二是原因相似,都是居民用火不慎,一个是纸马引燃,一个是草堆引燃,引发草房失火。三是大风助力,造成延烧形成二次灾害。奏折清晰分析出火灾成因。

三、参与救援,善后处置。火灾发生以后,两地专门队伍会同士兵一起参与救火,军民合力携带器具“竭力扑救”、“驰赴扑救”,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因风大火猛,还是造成了不小损失。事后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统计受灾户和房屋损毁数目,查看人口伤亡情况和失所损失情况,并予以抚恤救济。

四、亡羊补牢,及时整改。先从省城开始推广,各地增强救火装备和力量,研究完善防灾救灾规章制度,由主要领导督率各部门力量合力处置,强调事故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执行处置预案。同时对两地火灾延烧造成重大损失,就是否存在处置不力情况进行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皇帝批示,提出意见。乾隆皇帝批示“此皆以平日不留心所致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确实平时疏于防范,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这不是偶然出现的个案,所以连续两次在山东造成大面积火灾。二是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京城可以不再深究,但需要地方上深刻反省,引以为戒,杜绝灾害发生。

据泰山学者周郢先生提供史料,泰城东关赵子坤家藏赵国鳞《云月砚轩日记》清代抄本记载,“二月二十八日夜,大风,夜间城中南门内县衙东街失火,城门俱毁,火越城烧至火神阁外人居尽处始止。”这份硃批奏折与史料记载1745年农历2月28日泰安城南关外发生大火灾的事实彼此印证,对事件具体时间、发生地、成因、损失、处置等情况进行了准确描述。同时也从侧面展现了清代鼎盛时期政令运行、消防救援、灾后处置等工作,是研究古代社会管理和泰安消防史的宝贵资料。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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