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伯父王毅同志:(五)

正斌 发表于2016-07-21 16:52:03
潜心研究蔬菜种植
  伯父回中韩老家后,就开始了蔬菜种植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收获。他种植的新品种韭菜,二十多天就能长到膝盖那么高,叶子足有一公分宽。有一年种的白萝卜大丰收,大的竟有七、八斤重。那几年,当地的蔬菜公司把伯父所在的生产队作为蔬菜种植实验点,重点发展。生产出来的蔬菜卖的都是当时最高的价格,各蔬菜销售点都争着要。当时的生产队,主要经济收入来自蔬菜种植,到年底结算时,十个工分(一个劳动日)最高到一元四角,那在当时是最高的,社员们都很高兴。他不但研究种植工作,还对生产工具进行不断的改进,伯父常说:“这些工具太古老了,应该改进一下,效率才能更高”。他经常在家里制做一些顺手的工具,并对当时的生产方法提出改进建议。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菜园里都是人工挑水灌溉,后来改用辘辘摇,接着改成水车,驴拉人推,费时费力。后来在伯父的建议下,生产队购置了电泵,机械化灌溉,把人解放了出来,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产量。

沉怨昭雪,彻底平反
  从八十年代开始,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冤假错案的落实平反工作。伯父整理了材料,提供了档案线索,找到有关部门申请调查落实。1984年,中央组织部就伯父反映的问题,责成河北省公安厅提交原察哈尔省公安厅关于伯父案件相关档案,经查阅当时的档案,确定伯父的案件属于冤假错案。并且,此案中其他受牵连的同志早已甄别平反并得到妥善安置,唯独伯父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于是,中央组织部就伯父的问题发文给山东省,后经市、县逐级落实处理,沉怨多年的伯父终于在他七十四时得到了彻底平反。平反后,伯父恢复了党籍,作为离休处理,职级为县委宣传部长,级别十七级(根据历史档案而定)。
  平反后,伯父按当时的土改政策也计算劳力了,家庭成分问题也随之得到平反。当相关部门就安置及涉及的经济补偿问题征求伯父意见时,他用简短的话语答道:“只要弄清我的问题,恢复党籍,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会儿我死也能瞑目了,其他经济补偿问题一概不再追究,给国家和集体省着吧。”因为我知道,其实在西北联大干部学校时他已经享受地委级待遇了,于是,我就想让伯父去问问他的职级问题,伯父说:“不必了”。他就是这样,把政治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从不计较个人经济上的得失。
  1985年,伯父在干部学校任职时的一个学生(原唐山市公安局局长)来青岛疗养,听说老师尚在,就来中韩看望伯父。一进门,看到伯父家住的房子还是上世纪盖的土坯房,破旧不堪,岌岌可危,于是生气地对伯父说:“老师,你对党不负责任啊!”伯父怔住了,问“为什么?”学生说:“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就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你看看周围的老百姓,谁家的房子不比你家强!你这样让老百姓怎么看,以后谁还能干革命,影响多不好,我要去找你们当地政府!”。说完转身就要走,伯父连忙拦住他,说:“你不要去,让领导认为我又要提什么要求”,学生说:“你就不用管了”,伯父没能拦住他。过了没几天,政府相关部门就派人来查看了伯父的住房情况,并填写了表格,说要给伯父另盖住房,伯父婉言谢绝,但是派来的人说:“这是上面定了的事儿,您就不要拒绝了”。后来县里拨了款,让公社负责建房。伯父过意不去,就说:“不能只让政府照顾,我还有点积蓄”,于是他自己也拿出了三千元,一起盖起了新房。
(撰文:王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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