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二年底,一、四地委合并后,保卫队改为保卫大队,王省三同志任大队长,我任政委,有四十余人,分四个班。一班属看守班,有十四人,负责看管犯人(多数是特务、汉奸和民愤较大的惯匪头子),并负责处决犯人工作;二、三、四班负责敌情侦查,打击民愤较大的伪军头目,还担负专署、地委的警卫工作和对领导干部的警卫、通信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活动的办法主要是深入敌占区侦察敌情,有计划地打击顽固的敌伪头子,利用节日或赶集天,时常直接深入敌人据点,惩办罪大恶极的坏家伙。活动时,我们分为几个小组,携带短枪,化妆成商人或伪军,利用地下关系,灵活、机动的进行活动。在行动前,先侦察好情况,把敌人活动规律了解清楚后,白天进行长途行军,到夜间利用夜幕作掩护打击敌人。有时利用过年过节或婚丧嫁娶的机会到被打击对象家中“掏窝子”。有时在敌人行进途中打埋伏。我们对敌对分子的政策是:教育一般的,争取动摇的,打击顽固的。对能争取的人,采取密捉、密放的办法,让他们暗中给我们提供情报,掩护我在敌占区的工作人员和积极分子。
从一九四三年到四六年这段时间,虽然环境恶劣,敌强我弱,形式紧张,但是,由于我们能主动、灵活地打击敌人,积极地开展对地斗争,不断扩大抗日影响,几乎没有遭受过大的损失。保卫队虽然人数不多,装备很差,但敌人却闻风丧胆,怕的要命。
这支队伍,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对巩固革命根据地,扩大游击区,起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刘金焰(一九八四年七月)刘金焰回忆关于泰西区保卫大队的组织和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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