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县洪沟里战“囚笼”:三、瓦解敌伪人员

cava103 发表于2016-08-18 18:15:04
敌人的“保甲制”虽然被粉碎了,但要彻底取得战“囚笼”斗争的胜利,还必须壮大抗日力量,削弱敌人的力量,尤其是在当时敌强我弱的形势下更要这样做。于是,县委实事求是地确定了“以政治攻势为主,军事斗争为辅”的方针。县委要求抗日军 民, 积极做好对敌伪军、伪组织的争取、分化、瓦解工作。我们的政策是:打击孤立、警告最坏的,争取控制一般的;掌握利用较好的。具体做法有三:一是开展群众性的政治攻势,坚定抗战必胜,日寇必败的信心,树立抗日光荣,当汉奸可耻的思想,使广大群众对汉奸鄙视和憎恨,二是军民一起作伪军政人员及伪组织的子弟家属的工作。三是给伪组织人员写信或见面,与此同时,对敌伪军还建立了“黑红点功过簿”,号召未做过坏事的要立功受奖,做过坏事的要立功赎罪,教育这些人早日回头,要“身在曹营心在汉”,条件允许的争取与我联系,尽量能为抗日做点事。四是对日军开展攻心战,如1944年,日本樱花节,我们在宁津县城和柴胡店附近一段公路上,扎鲜花、彩楼、张贴标语以引发日军思家之情;五是设立敌工组织,县设敌工大站,区设中站,专门负责与敌伪人员的日常联系,开展对敌伪人员的经常教育工作,如送教育材料、传单、转达来往信件等。

我们争取、瓦解敌伪军的工作只所以能顺利开展,是因为我们有一支坚强的武装力量做后盾。它好似一把锋利的钢刀,不时在伪军人员头上晃动,使他们做事为人有所顾虑,不敢轻举妄动。当然我们打击的目标,主要是那些死心塌地为敌人卖命的特务、汉奸,也就是在“黑红点生死簿”上黑点多的敌伪人员。先是把他们的罪行写下来,贴在公路电线杆上或据点附近,或者做一个小木棺材挂在他们门口,以示警告。对警告不改者,结合锄好工 作,将其捕获处决,杀一儆百。 如区伪乡长李冠生,在为敌人敛粮送粮中很卖命,成了第一名,还受到敌人奖励,我们便去信警告了他。还有长官据点的伪中队长认敌为父,鱼肉乡里。我九 区手枪班,则利用集日,化装潜入长官据点,将其处死,使敌在两月内找不到再敢担任中队长的人。

1943年一年中,我们就枪决了特务、敌探和严重敲榨勒索群众的敌伪人员144人,打击了他们的反动气焰,使当汉奸者人人自危,胆颤心惊,就连最凶恶惨忍的日寇石黑特务队也度惶惶不可终日。

由于我们对敌伪人员加强了政治攻势,并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加上军事斗争的密切配合,使大多数敌伪人员产生了动摇恐惧心理,都想法设法找出路。敌人的侦察员,不向我们报告敌情,就不敢走出据点。敌人的伪编乡以下组织,全部在我们的控制之下。敌人的伪警察所,基本都和我们建立了联系,到村中查户 口,都事先向我们报告。敌人护公路的岗楼,都成了掩护抗日工作的 工具。还有的据点伪军和我们订立了密约协议,如龙谭、王圃囤庄据点的伪军,在和我们订立的密约中,保证不敲诈勒索群众;不逮捕或迫害抗日军属;和我军作战时枪口向上,时机成熟及时起义。我们则保证胜利后给他们出路,并视其表现予以宽大或优待。把守洪沟岗楼的伪军,大多数与我们建立了联系,我们过沟

运送物资,他们就放下吊桥,让我们安全通过。

到1944年,敌人的“囚笼”已是徒有虚名,已丝毫封锁不住我抗日军民。我抗日人员可在“囚笼”内,穿公路,过据点,任意驰骋出入“囚笼”再也不用爬墙逾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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