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县洪沟里战“囚笼”:二、粉碎“保甲制”

cava103 发表于2016-08-18 18:15:25
合并后的振华县,有800多个村庄,30多万人口。

敌人在全县内设的据点,除县城和长官镇驻有日军外,其余全是伪军。人数在一个连队以上的有20来个,驻有伪军一个班或 二个班的据点,岗楼100多个。公路有46条,沿公路洪沟的据点碉堡之间都安了电话。这些设施在仅有800多平方公里的振华县内,可以说是碉堡林立,公路纵横,电话线密如蛛网。但是,敌人的“囚笼”战却不能如意,因为我抗日武装是人民的武装,我们采取了分散隐蔽的活动方式,活动在人民汪洋大海之中。我们建立了不少革命村庄和保垒户。尽管敌人频繁“扫荡”,却找不到八路军的踪影。

于是,日军就拾起了德国法西斯塞黑特的衣钵——保甲制度。妄图以“囚笼”战加“保甲制”进一步控制我抗日群众,进而达到消灭我抗日力量的目的。他们规定10户为1甲,6至15甲为保。全县原6镇和51乡统改为联保(即为编乡)。当时全县计有848保,6500甲。保内每户挂门牌,居民发“良民证”。各村中都设置了伪保甲长、伪情报员。这些人每天都要向附近据点报送是否有八路军活动的报表。

日寇、汉奸还经常召集伪保甲长情报员开会,布置任务。并在保甲间实行联坐,即一户触犯,全甲治罪,如一户住八路,全甲都要受牵连。日伪经常按保甲要粮要款,派夫索丁,收交废钢烂铁。他们还把生活必需品,如火柴、煤油控制起来,按人按户配给,数量极少不足使用,逼得群众不得不自制土火柴以备需要。敌人施行保甲制,给我们抗日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我们要想在“囚笼”内站住脚,首要任务必须粉碎日伪军的“保甲制”。

我们采取的办法,是凡是有党员的村,首先打通党员思想,尽量由党员任保甲长;无党员的村,由区政府选派适当人去担任,未经区政府批准的人不能任保甲长;把保甲长严格控制起来,为我所用,使“保甲制”不起作用;对于少数我抗日政府控制不起来的村的伪保长,我们则对其进行爱国教育,使其接受我党领导,完成我们给予的任务。对于个别死心踏地、为非作歹的亲日保长, 经教育不改者,我抗日政府坚决镇压。二是以我们原抗日村为基础,建立村政委员会。由原村长或支部书记任主任委员,保长任敌工委员。村政委员会负责做伪军、伪人员的工作。对敌人的敲榨勒索,能抗则抗、能拖则拖、能骗则骗,进行合法的和变法的各式各样的斗争。重大问题和情况、村支部和村政委员会研究处

理,并及时报告区、县政府。我们县区政府采取多种方式与村政委员会保持联系,加强对他们的领导,以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好我们的工作,打乱敌人的计划。

经过一段工作,敌人建立的保甲制度不仅名存实亡,而且变成了我们对敌斗争的工具。各村的情报人员,给敌送情报表时,通通写上“今天无事”,不仅如此,还借送假情报的机会,从据点内给我们带回敌情来。

敌人为了巩固“保甲制”,曾花费了很大的气力,想了许多办法,但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敌人让群众照像发“良民证”, 他们刚刚发下,就被我工作人员全部收缴。收后,让情报员给敌人报告,说夜间来了许多八路军,将“良民证”统统收走了。敌人听后,无可奈何,只得再照像,再发。他们再发,我们再收,几次反复,敌人再也无法可施了。

“保甲制”被破坏之后,我们的活动就方便多了。

战“囚笼”——回忆振华县洪沟里的斗争(作者:张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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