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远回忆宁津县解放战争时期:二、土地改革运动

njwl 发表于2016-08-31 13:08:46
1946年下半年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这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并指出这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特别是在7月全国规模的内战爆发以后,毛主席又要求:各地必须在今后的几个月内,不论战争如何忙,要坚决领导群众解决土地问题。
宁津县的土改是在地委统一部署下,于7月开始的。运动大体上经过了五个步骤:
第一步,边调查边发动
一面摸清土地分布状况和阶级情况,一面继续采用“双减”的内容和诉苦算账方法,发动群众自己起来解决土地问题。有的贫农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怕了,应当属于咱的,一定要得到手。”
第二步,划分阶级
各村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核心,以农会和无地少地的贫雇农为骨 干,吸收部分中农,进行划阶级、定成分的工作,并确定斗争对象。
第三步,开展斗争清算
全县共有斗争对象4294人,对这些人有三种斗争方式:清算的 2409人,仲裁的1094人,动员献田的1965人。
经过斗争和清算,对地主宣布没收其土地和浮财,并令其交出地契和全部家产,民愤极大的还实行了“扫地出门”;对富农不采用没收土地的办法,而是让他们自己将多余的土地献出来,叫做“富农献田”。
由于占有土地不平衡,单以村为单位进行土改,仍会出现地多、地少的差别。为了照顾土地少的村庄,让其与有大地主的村子联合斗争,统一进行土改,让地少的村多分得一部分土地。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提出了“天下农民是一家,联合起来力量大”、“有饭同吃,有福同享”等口号,以解决统一分配中的思想问题。
对没有地主富农的村,曾错误地提出“山上无老虎,猴子便称王”的口号,采取土地“大推平”的做法,从而出现了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使2044户中农受到损失。
第四步,分配土地和浮财
在土地分配中,掌握的原则是:首先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对下中农采取“填平补齐”分给土地的办法。地主也分得一份,使其自食其力。房屋分给无房或房又小、又破的贫雇农,粮食分给无粮、缺粮的户,其他浮财则合理搭配,使多数农民多少分得一份。
分配时,先将分配方案开列清单开大会口头宣布,征求意见,然后 再张榜公布,具体实施。
分配胜利果实之后,有的村庄还召开了“地回老家胜利大会”,把地主交出的地契文书当场烧毁,群众称作“烧穷根”。
这年12月,张县庄等271个村,1600名翻身农民,联名写信给毛主席、朱总司令,表达土改翻身后的感激喜悦之情。
第五步,整顿与扩大农村基层组织
在土改中,强调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通过开展工作,对党支部进行考察和整顿,进而达到加强支部的核心作用与实行元化领导。为实现此目的各区还举办了短期的支委训练班。经过整顿训练,支部成员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大多数党支部能发挥战斗保垒作用。党支部起作用较好的,由土改前的184个上升为380个。
党支部精神面貌的变化,还促进了政权组织和各群团组织的变化。在土改中,人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检举揭发出特务奸细分子36人。还及时报告了被我镇压的长官街大恶霸地主、伪县联保主任周建平的儿子周平福在沧州组成“还乡团”来宁津准备“报复”的情况。所以在宁津没出现“还乡团”“报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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