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一月间,冀鲁豫第二专署把我调到汶上县担任公安局长。汶上县人民政权原为地下政权,由于对敌斗争的胜利使我们的力量逐渐占优势。一九四五年下半年既转为公开的政权,组织也逐渐健全。原来公安部门只有一特派员带领几个干部,把我调去后,才
正式成立公安局.由于党的领导重视和本部门的努力,也逐渐健全了公安组织,相继成立了侦察、审讯和治安等股。公安中队也由一个班发展到相当一个连的县府警卫武装。在汶上时,带少数武装在接敌区活动,了解敌情,打击敌探和敌人的窜扰。县领导机关常住运河
以西,我经常出没于运河以东,保护县领导机关的安全。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宣布投降,我们的活动更加迫进城关,由于蒋、汪合流,伪军仍与我军顽抗,是年冬天,主力部队收复济宁,汶上敌人弃城逃窜,汶上即告收复,县领导机关移入城内。此时公安部门的中心任务是恢复社会秩序,维持地方治安,摧毁伪保甲制度,建立革命的秩序,结合党的总任务,发动群众建立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
由于国民党的倒行逆施,企图独吞抗战胜利果实,破坏和平建国的方针,于一九四六年发动了内战。一九四七年春,国民党军队又占领了汶上县城,我们即退出城外,在广大农村中对敌开展游击战争。在解放战争中,除对武装敌人进行斗争外,在地方来讲,对
镇压地主复辟活动和勾结通敌的分子,也是重要的斗争形式之一,特别公安部门在解放战争环境中也是自己的主要任务。在解放战争初期,为便于对敌斗争,县委决定以县长、县委书记为主带县大队三个连成立东指挥部,县长为指挥长,领导汶东各区的对敌斗争,
以我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为主带领公安武装成立西指挥部,我为指挥长,领导汶西各区的对敌斗争,东指打了两仗,西指没打仗。
一九四八年夏秋之交,许、谭兵团攻克兖州、济宁,汶上的敌人弃城逃跑,汉上县第二次获得解放,除做了几个月的收复工作外,冬在一九四九年元旦前后,即开始准备南下。写于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