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荣桓关于围困长春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九月九日)

Chief 发表于2016-10-30 15:08:21
一、长春守敌两个军及地方游杂部队共约十万之众,凭坚固工事及建筑物实行困守。我以十二纵三个师及六个独立师,采取围困方针,以军事包围、经济封锁、政治攻势,发动对该敌作战。从五月末开始长春外围战,夺取机场后,逼近市郊,六月二十五日起,正式对长春进行封锁围困。

  二、两月来围困已收显著效果,造成市内严重粮荒,高粱每斤三千万元(敌东北流通券),且有价无市,居民多赖树叶青草充饥,饿毙甚多。敌军除新第三十八师、第一八二师等外,均以酒面〔1〕作主食,每日才四两大豆,游杂部队更坏,因营养不良,大豆难消化,患痢疾者不少(敌虽尚存一部粮食,空投还可接济,但不敢食用,以准备作战)。故市内秩序日形紊混,军心民心均感恐慌。向市外投奔者日多,加以我之瓦解争取工作,其两个保安旅及保安团等日呈瓦解状态,正规部队亦发生极大动摇。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八月二十五日止,两个整月被我瓦解收容之敌方逃兵及投诚人员已达一万零四百七十一人(战斗俘获不在内),其中正规军占百分之六十八,杂牌军占百分之三十二,军官占百分之二点三,带武器者占百分之十。敌人情绪普遍低落,由个别投诚已转向整班投诚。郑洞国〔2〕在其高级军官会上说:“鞠躬尽瘁吧!”其士兵则反映:“八路这方法真绝,还不如快打。”

 三、围困情况的初步经验:

(一)敌对我之围困,采取强制疏散市民以减轻负担,并便于掠夺其余粮。其办法为疯狂提高粮价,抢购市内存粮,逼人民出市。实行粮食管制,检查发现每人存粮不足三个月者(每人每月应有四十五斤),即强制赶出。在街上捉捆乞丐饥民及开释监狱犯人将其押送出来,并对市民进行欺骗说:“七一毛泽东过生日,八路军放卡子。”或诱以发粮名义,集体赶出,或组织工人学生向我请愿,或发动大群难民,向我步哨冲来,使我无法抵制。

  我之对策主要是禁止通行,第一线上五十米设一哨兵,并有铁丝网、壕沟,严密接合部,消灭间隙,不让难民出来,出来者劝阻回去。此法初期有效,后来饥饿情况愈来愈严重,饥民便乘夜或于白昼大批蜂涌而出,经我赶回后,群集于敌我警戒线之中间地带,由此饿毙者甚多。八月初经我部分放出,三天内共收两万余,城内难民立即又被疏散出数万,这一真空地带又被塞满。此时市内高粱价由七百万跌为五百万,经再度封锁又回涨,很快升至一千万。故在封锁斗争中,必须采取基本禁止出入,已经出来者可酌量分批陆续放出,但不可作一次与大量放出,使敌不能于短期内达成迅速疏散。如全不放出,则饿死者太多,影响亦不好。

  (二)不让饥民出城,已经出来者要堵回去,这对饥民对部队战士,都是很费解释的。饥民们对我会不满,怨言特多:“八路见死不救。”他们成群跪在我哨兵面前央求放行,有的将婴儿小孩丢了就跑,也有持绳在我岗哨前上吊的。战士见此惨状心肠顿软有陪同饥民跪下一道哭的,说是“上级命令我也无法”。更有将难民偷放过来的。经纠正后,又发生了另一偏向,即打骂捆绑难民,甚至开枪射击(打死打伤者尚无统计)。围困时间延长,部队普遍发生急性病,有怀疑我之围困系力量不足,有认为长围无用,敌有空运接济要求快打。对此主要说明久困长围意义,并以逃兵讲述敌之困难情形,逐渐提高对围城认识。敌现进行恶毒宣传,说我欲困死长春人民。我则以放出难民实行救济之事实,揭穿敌抢粮制造饥饿,以达到赶出市民之阴谋。放出之难民虽对我不满,但经救济后,影响较前稍好。

  (三)断敌粮源,必须发动群众,军民一致参加封锁。初合围时,敌每日尚能由市外吸收粮食约五、六十石。据传当时敌军粮征收机关每日能购二、三十吨,主要因长春市外围均系新区,群众尚未发动,地方工作只注意后方生产,忽视对敌斗争,且军事封锁不严,封锁线又距城太远。后来确定不按原县区界,而根据围城各师防区划界,成立军队地方统一的对敌斗争委员会,以师政委任主任,统一领导封锁工作,发动群众配合军队站岗,设立盘查站,堵截出入,防止走私,并规定以没收走私粮百分之三十(后为五十)作为奖励。经严密封锁后,入市粮食大减,但还不能根绝。因市内粮价奇高,布及工业品则较贱,运粮入市,获利十倍,故有商民专以走私为业者(出来时偷领难民,乘机勒索)。他们在沿途各村设有秘密据点,逐村转粮,数人数处分带,如一部被查获,其余亦足获利,并有武装击伤群众岗哨者。我地方机关及围城部队人员,亦有不少违犯禁令,借口打入关系而托买笔买表及日用品者,有乘机发难民财、收购贩卖者,也有乱没收难民金银白钞以至我钞者,以致封锁不严。经检查教育后始予克服。断敌粮源另一办法为统制封锁区粮食,划长春市外五十里为封锁区,禁止粮食交易,此地区早为蒋军抢劫一空,粮食缺乏,故粮价高于后方集市数倍,如不统制,自然大批流入市郊而转入市内。在封锁区成立生产救灾合作社,组织群众集体到后方买粮。政府所发种子及救济粮,亦通过合作社,计地计口贷出,粮食以每三、五天发一次,以免走私。长春西地区因救济粮较少,不能停止后方粮食交易,采取带领群众集体购粮,或限制每人购粮不得超过十斤,并保证不准走私。六、七月间瓜菜未熟执行中尚无问题,八月间即发现有以瓜菜果腹,留下救济粮以走私营利者。敌人方面则鼓动运粮进市,敌曾枪毙敲诈运粮商人之士兵,并发采购通行证予以便利。现仍继续高价抢购。除新三十八师外其他部队八月初即发粮代金,金额虽逐增,但均不足一斤高粱之价,此即鼓励部队自行夜掠人民存粮及从市外购粮。以致市民饥饿日趋严重,有冒险抢敌粮车,不顾死刑危险分抢空投粮食者。市面统治秩序已日渐混乱。

  (四)在围困中,我发动部队进行对敌攻势并派出几个敌工站,在城垣附近积极发展内线工作,有很多便利条件,利于开展政治攻势,这是两个月来瓦解敌军收效较大的原因。敌士兵生活很苦,近来情形更坏,且封锁日久不见援兵,感觉前途暗淡。新七军与滇军第六十军有矛盾。东北暂编师与蒋系矛盾更大,故滇军及东北籍之军官,有不少与我接近拉关系,送情报掩护我方人员入城,故内线关系较易建立,情报亦较灵通。但发动反正仍不容易,至今除了几股土匪武装及暂第五十六师一部九十余人有组织的投诚反正外,其余均系个别人或小股逃来(八月起,整班投诚者增多)。因市内缺乏党的组织,且敌人管制甚严。自王家善师〔3〕反正后,几个东北师的师团干部多被撤换,改以蒋系军官充任。但其所属两个保安旅已呈瓦解状态,最近有两大股突围企图逃窜,转至我后方扰乱,已被我大部歼灭。我对敌宣传,是以阵地喊话(尤以用敌逃兵喊话收效大),通过群众传话,散发宣传品,送回敌伤兵及以宣传弹(制造与炮弹相仿,如同飞机散发传单一样)发射宣传品,沿伊通河水流入宣传木船,通过内线关系在市内设秘密宣传站翻印宣传品等。但以宣传弹效力大、射得远、散得宽,使敌来不及防,兵民均可拾到,敌兵对我传单尤其通行证极重视,有出高价托人来买,逃来者有带我方传单以表示接受我宣传,并作为出城之护照,居民藏我传单谓打开城可持此领粮。敌对逃兵则施行镇压,实行士兵三至五人连坐,一人逃亡全部挨打,带枪者捉回枪杀活埋,政治上进行欺骗宣传,谓台湾新兵中秋节时增来东北,九月沈北会战,长春即将解围等等。但此项仍不能挽回其日趋涣散之军心。我收容逃兵工作曾一度发生偏向。有的自行规定,不带枪不收,土匪不收,因家属不好处理,故将家属拒回。又因清查难民之假装逃兵致堵回真逃兵者,甚至有不带符号不会唱蒋党歌,不会走正步,不知其官长姓名者都不收。这使敌兵发生顾虑,发现后已予纠正。收容的逃兵现已集中解放团训练,准备经过训练清洗后,争取补入部队。投诚的几股土匪武装,因成分很坏已一律缴枪,准备大部遣送回原籍生产,少数罪大恶极的头目,送地方政府依法处理,因长春这类武装尚多,为了不影响争取,故对他们暂时仍予优待。

  (五)发动生产,救济封锁区群众,是发动群众围城热情的重要工作。因市郊粮食去冬即为蒋军抢光,屋上的草又被扒去喂马,今春市东一个区饿死四十人,围城开始时土地大部荒芜,有种后又荒芜者。为了避免荒芜,长春东南地区由吉林贷粮一千吨,钱五万万元,一千吨养麦种,由部队抽人力牲口,并发动后方一些人马助耕抢种抢锄,业已大部种上。现外围五万垧地将开始秋收,收成甚好(八、九成),每垧约可收四石,现正布置抢收。对哨卡外难民之救济,分别由吉辽两省在长春市东西地区组织处理委员会,下设办事处、事务所、检查站。派人将饥饿严重者介绍出来,尽量资助回原籍或投亲友,无家可归者送附近各县安置,发动社会救济组织生产,并在难民中吸收一部工人、学生入伍。

  (六)围城部队在长期间内,已逐渐形成规律化之阵地生活。初围时做工事很多,因有交通壕地堡掩体等需要构筑和加固,岗哨亦多,每日每人五、六小时日夜不休,非常疲劳,加以天雨运不到粮食,有的吃三天稀饭,又发生传染病(痢疾),某些新组成的独立师在初围城时怕敌炮火、飞机,发生逃亡、自伤或乱打枪者,数次发生误会,造成恐慌情绪,后经动员并研究改善生活,利用阵地守备发动养猪种菜(每师已种百亩以上)、割草(解决烧柴喂马),现生活已获得改善,并节约了大批粮食救济灾民,目前情绪很高,不愿换防,但亦不愿守阵地,要求快打,同时也发生麻痹现象,在阵地上主要进行军事练兵,政治教育不够,违犯政策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其事实已如上述。

  (七)围城斗争极为复杂,绝非仅为军事斗争,必须党政军民一致动员,故要强调一元化领导。长春敌亦宣传所谓“总体战”,我之围城中曾发生配合不好,政策贯彻以及组织不一致。如长西地区未按军队防区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在长南地区长农县曾一度发生疆界争执,对收逃兵、放难民、处理走私、处理难民财货、禁止贸易、停止后方粮市等政策发生不一致现象,使工作受到损失,这是围城斗争中必须注意的一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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