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才烈士传略

刘集村人 发表于2017-03-08 19:09:03
刘良才(1890~1933),刘集村人。出身于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少年时代读过3年私塾即下学务农。

刘良才的青少年时代,正值中华民族备受外强凌辱、劳苦大众挣扎于水深火热中的黑暗岁月。他目睹劳动群众的悲惨遭遇和苦难生活,十分同情广大的贫苦农民。民国14年(1925年) 2月,经刘俊才(即刘子久,当时在济南从事党的工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刘良才又介绍本村刘英才、刘洪才、刘春山等人入党,并建立了刘集村党支部。以后,他又以外出揽活为名,到菜园、耿集、吕庄、延集、黄丘、封庙等村,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秘密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民国16年(1927年),中共广饶县特别支部成立,刘良才负责特支的领导工作。民国16年(1927年)前后,连续3个冬春,刘良才在自己场院的3间空房里办起了农民夜校,组织农民学文化,学政治发展壮大党、团组织,积极开展农村的革命工作。

 为了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缺衣少食的生活困难,刘良才以刘集村为中心,建立长工会、短工会,组织农民以怠工、辞活、破坏农具等方式开展“觅汉增资”活动。终于迫使地主将长工的工钱由原来的每年30块大洋增加到40~50块, 短工的工钱由过去的每天1.5吊增加到2~3吊。

民国17年(1928年)春,由于叛徒告密,中共益都县委遭到严重破坏,刘良才奉命赶赴益都县,与幸存的朱鹿特支取得联系,联合成立了中共广(饶)益(都)特别支部联席委员会,并成为领导人之一。

是年秋,刘良才遵照省委关于开展“吃坡”斗争的指示,主持召开中共广饶县特支会议,领导开展了以刘集村和延集村的两户地主为主要斗争对象的“掐谷穗”斗争。

民国18年(1929年)初,刘良才担任中共广饶县委书记。民国19年(1930年),他组织领导了“砸木行”斗争。韩桥村每年农历四、九两个月各有一次庙会。反动当局的税收人员借此向农民敲诈勒索。尤其是木货行,收税最重。农历九月十五日,刘良才、刘奎文、延春城等,带领各村党、团员和群众,扮成买卖人和红枪会会员,来到韩桥庙会木货市。时近中午,在刘良才的指挥下,党、团员和群众高举红缨枪、蜡条杆子,一齐拥向木货行收税桌。刘良才挥刀劈倒税官,其余收税人员抱头鼠窜。

民国20年(1931年)2月,省委调刘良才去潍县工作。5月,中共潍县中心县委成立,刘良才任书记,负责胶济铁路部分线段和坊子煤矿以及潍县、高密、寿光、广饶、益都、临淄等县党的工作。在此期间,刘良才为恢复、整顿党的组织,有时扛着锄头,有时背着粪筐,有时带着木匠工具或打磨錾子,秘密活动于各乡村。经过半年的工作,牟家、温家、杨孟、郭家、二十里堡、东曹庄、西曹庄、李家河、大孤山等二十几个村庄,先后恢复和建立了党的组织。在此基础上,刘良才和县委的牟竹轩、耿维新等人,领导农民办夜校,组织农民协会,建立武装赤卫队,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发动农民发抗粮、罢税、“吃坡”,“刨桑界”等形式进行斗争。

民国21年(1932年)秋,刘良才与坊子煤矿党组织的负责人陈金声等人,建立了坊子煤矿工人罢工委员会,领导煤矿工人开展罢工斗争。是年10月,1000多名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归还拖欠的工资。在刘良才的周密组织指挥下,取得了罢工的胜利。

潍坊一带的工农斗争,引起了敌人极大的恐惧和仇恨。他们在各车站、路口挂上刘良才的画像,严密盘查,通缉捉拿。

民国22年(1933年) 7月13日,由于叛徒告密,刘良才在坊子被捕。敌人将他秘密押至潍县,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刑讯,但一无所获。最后以“土匪”罪名,将其枪杀于潍县城白浪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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