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九年六月十三日日寇占领冠县县城以前,冠县尚处于和平环境。当时我党的农村政策,为了组织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是采取土地改革的政策,而是采取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的政策。而在一九四O年以前,即使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也只是宣传口号,不是执行口号。在这种情况下,冠县的农民运动如果不采取坚决保护农民当前切身利益的方针,广大农民的抗日救国情绪就不会长期保持,各抗日救国组织也不会日益活跃和巩固。
从一九三八年春到一九四O年春,曾发生一连串轰动一时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我党坚决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首先一件事就是反对所谓“抓逃兵”和“起枪”的事件。一九三八年五、六月,以前调离冠县的几个支队,常派人回冠县“抓逃兵”和“起枪”。他们声言:支队调离冠县时,某人逃走回家,并携带枪支,他们的什么人曾放在某人家里几支枪等等。他们都是二、三人一伙,三、四人一群,全副武装,并持有部队某一机关的证明信,真是来势汹汹,猖撅一时。什么“抓逃兵”,“起枪”?不是借词敲诈钱财,就是官报私仇。当时,驻冠县城里的范筑先将军的第十支队,因牵涉兄弟部队间的关系,不便管;县政府,不敢管。但县农民互助会却不能不管。于是由县互助会给各区互助会会长下达指示:凡各支队派来冠县“抓逃兵”和“起枪”的人员,必须先到县农民互助会,没有县农民互助会的同意,任何人不能随便“抓逃兵”和“起枪”。当时,有的区互助会会长提出:“他们不来怎么办?”县互助会回答“不来,就叫他们回部队,不能抓人走!”还有人提出:“他们有枪1”县互助会回答:“他们有枪,你们也有枪!”也有人提出:“他们放刁,撒野怎么办?”县互助会回答:“他们放刁撒野,就集合群众,扭送到城里来!"广大农民包括广大农民互助会会员在内,听到县互助会的这些指示,都奔走相告,情绪激昂。
几天之内,真有几起“抓逃兵”和“起枪”的人员,由互助会会员陪同来到县农民互助会。这些人员自恃有所依仗,认为冠县境内没谁敢管他们,特来城里看看县农民互助会到底能对他们怎么样。经党的县委决定,由我出面接见他们。因为我是冠县政训处的负责人,且身穿军装,佩带少校军衔,县农民互助会机关刚成立起特务队,也有意地安排成威武森严的样子。我对他们说清县农民互助会的决定和意见;“抓逃兵”和“起枪”的手续和办法;并讲如不按县农民互助会的决定办,在乡下发生意外,完全由他们自己负责。他们听了,一般都托词回去向某某司令报告,唯唯而退,实际是逃之夭夭,一去不复返了。
不久,所谓“抓逃兵”和“起枪”的事,竞然不再发生。群众情绪高涨,农民互助会威望大为提高,又出现一次加入农民互助会的高潮。过去一些动摇不定的人,主要是富裕中农,也争先恐后加入互助会,甚至富农和一部分中小地主也参加了。
一九三八年八、九月份,发生另一事件:国民党山东省主席沈鸿烈来鲁西视察,也到了冠县。他下了一道命令:为了保存秋纱帐,便于打日本,秋收只能收高粱穗和谷穗,不能砍高粱秆和谷秸。这是对广大农民很不利的一件事:一、只去头,不伐棵,费功很大,二、不能及时翻地保墒,种小麦;三、高粱秆和谷秸烂在田里,农民缺柴烧。于是全县鼎沸,纷纷议论。当时县区政权不敢不按省主席的命令执行,一般地主、富农也不敢出头违抗。于是,非农民互助会会员观望互助会员,互助会员就往城里跑,找县农民互助会。
最后,还是县农民互助会做出决定:由互助会会员带头,收秋连穗带秆(桔)一齐收。消息传出,都认为农民互助会又替冠县广大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第三件事就是冠县的“清乡运动”。一九三八年六七月,在乡村出现了许多假托范筑先各支队名义设立的招兵处,他们名义是公开地招兵买马,实质是兵痞、流氓的隐蔽所,借以招摇过市,横行乡里。同时也发现,那几个支队调离冠县时,也的确插下(藏下)一些枪支,这些枪支都与坏人有关联,如不清出,一遇风吹草动,冠县还有可能再出现所谓“华北义勇军”时期的混乱。更有甚者,在乡村竞出现以下谣传:“解散十支队,消灭互助会,赶走冉光耀,活埋高元贵,五、六支队回冠县,大家才得安生睡。”在此情况下,由驻冠县的第十支队和抗日县政府发起,进行清乡运动。组织清乡委员会和清乡办公室,由十支队司令张维翰同志担任主任,县长和我担任副主任,十支队政工人员史钦深同志和冠县政训处的史秉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卫队,由县农民互助会的特务队担任,县各群众团体,也都参加了委员会,并派人参加办公室工作。
清乡办公室从这区到那区,一乡一乡,一村一村地进行工作。从一九三八年七、八月开始,直到一九三九年的春节,临清的敌人路经冠县去占领萃县时,才结束了,前后历半年之久。
这次清乡运动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广大乡村的治安,这一目的是完全达到了。如从农民运动方面讲,这次清乡运动对发展和巩固农民运动起了巨大的作用:
一是壮大了县区农民互助会的武装特务队。
二是打击了破坏农民运动的力量。一九三八年上半年农民运动的蓬勃发展,地主豪绅都非常害怕。在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下,虽对他们的冲击不是那样大,但终究还是冲击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当然不甘心。这些长期统治农民、称霸农村的地主、豪绅亲自出马破坏农民运动的虽然有,但一般的说他们还是假别人之手、借外来势力来破坏农民运动。兵痞、流氓和五花八门的招兵处,都成了他们的打手。因此在清乡运动中,狠狠地打击了这部分破坏力量,也是给了地主、豪绅一个厉害眼色看。
三是普遍地改组了乡村政权。在这次清乡运动中,凡和广大农民一心的,则保存,凡不一心的,则改造、撤换。这是对地主、豪绅势力的一种打击,对农民运动的大力支持。
四是整顿各群众组织和发展党。清乡开始之日,县一级的农民互助会、“妇救会”、“青救会”、儿童团等群众团体,都派干部随同清乡办公室下乡。在深入了解基层情况的基础上,对各组织进行了整顿,包括开各种会议、教育会员、发展会员、训练干部、改进领导等一系列的细致工作。在整顿各群众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党。
五是兼理民事。所谓民事,是指村与村的纠纷、这一姓和那一姓的纠纷、邻里之间的纠纷、以及群众的家庭纠纷等。这些事情,清乡办公室本不应多管,但不管又不行。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村与村的纠纷、这姓与那姓的纠纷,在旧社会是成年累月地解决不了,形成世仇。不解决这类的问题,对发动群众,整顿各群众组织不利。清乡办公室通过党组织和各种群众组织去解决这类问题,是比较容易的。这些纠纷解决了,大大提高了各群众团体在群众中的威望。
第四件事是发生在“冠朝大边”的事件。“朝”是指朝城的第五区朝北。“大”是指河北省大名县河(卫河)东地区。朝北和大名河东地区都离它们县城较远,封建顽固势力较雄厚。冠县南与这两个地区相邻,冠县的农民运动,于一九三八年上半年很快波及到这两个地区(主要是朝北)。冠县城南要庄(离城十八里)的农民互助会会长王邦臣同志是这两个地区农民互助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一九三八年五六月,大名河东地区的一位豪绅地主,也是一位旧军官,组织了十几个村子的农民武装,经关系得到了范筑先将军的委任状,号称“大朝冠边某某司令”。他逮捕了要庄的两个农民互助会会员。借口是:说这两个会员赶王奉集时,路劫了他部某人的财物。实际这是向冠县境内扩大征集给养的地盘,并借此打击朝北和大名河东这一带的农民互助会活动。这时,他正在他家乡驻地大摆宴席,锣鼓喧天地庆祝他的某某司令的加冕典礼。几天来,他已经向要庄周围的冠县村庄发出命令,要馒头多少,酒肉多少。附近村庄都观看要庄的态度。王邦臣同志星夜赶到冠县城,向县农民互助会告急。大家一致说:莫非吃了豹子胆,竟敢欺压到冠县农民互助会头上!这一事件解决不好,朝北和大名河东地区刚组织起来的少数互助会很快就会垮台。经党的县委研究,派我去处理。
我这次去,是佩带的十支队政治部副主任中校军衔⑧,向十支队借了一名传令兵,还带了两名县互助会特务队队员做我的卫兵。天刚亮,由王邦臣同志带路,直奔这位“大朝冠边某某司令”的驻地。他的一位副官接见了我们。我向他说明来意:“要庄的两名农民互助会员被你们捉了来,十支队张维翰司令很关心这件事王”这位副官答复:“当下我们司令不在家,等他回来我向他汇报,十支队和我们既是兄弟部队,话好说,事情好办。”我和王邦臣等同志回到要庄吃的午饭。天还没黑,两个会员就被放回去了。他向冠县村庄要的给养,没有一个村庄去交。
好消息传的特快,可以说是不胫而走,无翼而飞。要庄农民互助会会员被放回的消息,一时轰动冠、朝、大边,有几十个村的农民互助会,几天之内就都成立起来了。
还有一件事是一九四O年初的“打坏蛋”事件。一九三九年下半年,国民党部队第十军团驻在临清以北地区。他们向冠县、堂邑、萃县、朝城(主要是朝北)等县境内,派了很多招兵处。以上各县相接壤的广裹地区,是我鲁西北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地区,离十军团驻地有数百里之遥。在我们的中心地区,设这么多招兵处,实属居心巨测。每招兵处十至二十人不等,穿军装,有少数长、短枪。招兵处的给养就地征收,整天价向驻地附近村庄要粮要款,要酒要肉,奸淫讹诈之事,也时有所闻,群众不堪其扰。
这时我已在鲁西北地委工作。去冠县检查工作,到了冠县城东第四区桑阿镇附近。该区区长卢成松同志,区农会会长田占元同志,区动委会指导员孙正乾同志,还有县区两级各群众团体的其他负责人,共同决定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来解决招兵处问题。桑阿镇东南,离桑阿镇仅十几里的殷蔡庄,就有一个招兵处。这个村庄地处冠县、堂邑和萃县的交界处,据说这个招兵处,对附近各招兵处还有领导关系。这时,区政府要分片召开各村广大农民群众,传达上级政府的政策和法令。首先就在这些分片的群众会议上,由我做鼓动工作,口号是:“打倒坏蛋I"“不给坏蛋送粮、送款!"“不给坏蛋送酒、送肉户根本不提什么招兵处。最后,在分片群众大会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区群众大会,各村群众由村长、互助会会长带领,一律手持红缨枪或大刀。
群众集合好,又由我作了进一步的动员,就列队向殷蔡庄出发。这是不很大的一个村,只有一条东西街。群众从村东头,潮水般地涌向村西头,“打倒坏蛋!”的口号响彻云霄。招兵处住的院子,大门上锁,人员持枪上房,做好最后拚死的准备。游行队伍正行进间,县区一部分领导干部找到我,说群众要“掏窝”(将招兵处人员统统捉起来),能否同意?我答复:“狗逼急了跳墙。他们被逼急,会开枪打死人的。”群众被说服了。但另一件出乎预料的事又发生了。招兵处的两个头目,带着两个护兵,一个勤务兵,在村西头散步,被群众围上,缴了他们的四支短枪,除那个十四、五岁的勤务兵外,都被用红缨枪穿死。
冠县城西南,离城二、三十里地的班庄,地处大名、馆陶、冠县的交界,且是卫河上交通渡口。在班庄也驻有十军团的招兵处。在发生穿死招兵处人员的同时,在冠县县委直接领导下,在班庄对招兵处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游行示威。
萃县境内南阳(村名)也设有十军团的招兵处,与冠县第四区穿死招兵处人员的同时,在王惠卿同志、丹彤同志领导下,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打坏蛋”运动,当场穿死为首的一人,其它一、二人被活捉。
冠县第四区和萃县南阳穿死招兵处几个人和在冠县班庄举行群众游行示威的消息,震憾了我鲁西北这一中心地区的大地,广大人民额手称庆,笑逐颜开,十军团的招兵处则如丧家之犬,于几天内,悄悄地夹着尾巴撤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