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
刘少奇同志经过对我国国情研究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中,千千万万的分散的独立小生产者,是经过国家商业关系把他们联系起来,构成国家和社会的经济的整体”,又说“由于国家商业不能在极大的范围内进行,所以必须在极广大的范围内建立合作社商业”并提出要优先发展合作社商业。
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同志的这些精辟论述深刻阐明了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合作事业的发展方向。
父亲于1952年调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直到1962年离开,在这十年的岁月里经历了供销社的组建、发展、壮大。其中有胜利的喜悦,也有苦涩的教训。跟随共和国前进的脚步,父亲和他的同志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全新的道路上,努力学习,认真实践,摸索前进,为组织农民走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扶持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巩固工农联盟,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而努力奋斗拼搏,他们的经历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中做了详尽的记录,现将部分内容摘录,以再现父亲这十年难忘的岁月。
1950年3月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昆明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接管部派军代表战子俊,接管云南省合作金库,云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处。云南省合作社联合社的财产、资金、文书档案和在册员工共186人。由军代表战子俊组成清理小组,整顿原合作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建立新的工作秩序。并将接管的账面全部资产、流动资金15.3万元,作为地方拨给的资金筹备工作。省合作总社筹备处在昆明市区设土产副食组、百货日杂组、肉食供应站、酱菜厂、农民服务所、运输科(有汽车10部),同时在昆明市区的省、市机关、工厂发展消费合作社,着手在农村试办供销合作社。
1950年5月24日 根据昆明市军管会财经接管部指示,成立云南省合作总社筹备处。
1950年12月15日 经云南人民政府第二次行政会议通过,任命战子俊为云南省合作总社筹备处副主任。
1952年10月27日 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委会发出成立省合作社筹委会并启用图记的通知,《通知》说,经我省第一届合作工作决定,成立云南省合作联合社筹备委员会。选出李铁亚、孙振华、刘林元、刘华、梁虹、梁浩、窦力新、田桐生、魏英、毛少奇、张开环、尹雨农12位同志为委员,李铁亚同志为主任委员,孙振华同志为副主任委员,现在开始办公,正式启用公章。地址:金碧路274号。
1952年11月27日 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省合作社分党组成员为:李铁亚任分党组书记,孙振华任副书记,战子俊、胡黎明、王培训、杨晨光、吴树森、王壵、欧山任党组成员。
1953年1月28日 省合作社筹备委员会提出1953年的工作方针是“巩固提高、稳步发展”。一、社员已发展到农村人口30%的地区,主要是巩固提高;二、社员已发展到20%的地区,主要是巩固后发展;三、空白地区或社员很少的地区,积极发展,在发展中巩固,同时强调要认真贯彻民主和自愿原则,搞好供应、推销业务,培养训练干部,把巩固提高工作做好。
1953年3-4月 省合作社筹备委员会为适应合作社大发展对会计人员的需要,在昆明市万钟街耳巷开办会计班,培训114人,4月2日在靖国新村39号开办会计班一期,培训229人。
1953年12月 省合作干部学校扩建了干校宿舍,已配备了教职工共50人,全年开办了会计、组导、手工业生产组导、业务统计等7个班,共培训学员900余人,校舍扩建后可容纳700余人。
1954年1月10日 省合作社筹委会向省政府上级报《1953年工作初步总结》:在组织发展方面截止1953年底有:县市联社102个,基层社705个,零售店1844个,流动组649个,货摊656个。发展社员340万人,发展股金680万元,社员已占全省总人口的20.5%,占土改地区人口的23%。有近10%的基层社建立了民主管理机构。全省合作社已有干部12311人,其中省、专社干部791人,市社161人,县社3541人,基层社7818人,1953年完成供销总额16477万元,较1952年增加5.23倍。
1954年7月30日 省粮食厅、合作社联合下达了《关于粮食计划供应的分工及代销业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县以下粮食供应交由供销社负责代销,凡合作社有力量的尽量委托合作社代销。
1954年8月上旬 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原由供销社经营的棉花、棉纱、土布移交商业厅花纱布公司经营。
1954年11月1日 省供销合作社发出通知,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规定,随着手工业合作社划出和城市消费合作社移交给国营商业,从即日起将原“云南省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并启用圆形铜印。《通知》同时附发了省供销合作社运输科,合作干部学校,供应经理部、推销经理部印章。
1955年1月12日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通知,经中央组织部1954年12月7日会议批准,孙振华任云南省合作社主任,免去其省联社副主任职务。免去李铁亚云南省合作社联社主任职务。
1955年2月3日 省供销社发出《关于大力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支持农业生产的意见》指出:随着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供应对象由过去的单干户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互助组;对新式农具、大农具及主要的生产资料(耕牛、肥料、籽种)需要量逐年增加,对小农具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也高;供应季节性很强,针对上述新情况,要求1955年全省供应生产资料计划金额要达到供应总额的15%,对上半年耕作季节需要的水利用具、肥料、籽种等必须做到“提前组织货源,保证春耕供应。”
1956年1月1日 成立云南省农产品采购局,为行政企业合一的组织管理机构,1957年1月省农产品采购局撤销。烟、棉、麻等农产品划归供销合作社经营,省供销社成立了省烟棉麻公司,专管烟棉麻经营业务。各主产县和地区相继成立烟草公司或收购站。
1956年1月25日 省供销社召开专、市、县社主任会议。省社主任孙振华作了报告。会议要求今年全省农村商业网点要增加到7200个,达到“乡乡有社,乡乡有点”;全年生产资料供应计划要占商品零售总额的17.89%,比去年约增加两倍。同时要做好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推销工作。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如何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初步规划》等问题。
1956年4月11号 省供销社发出省社理事会成员分工通知。
孙振华:除负责省社全面工作外,负责财会处;
顾耀宗:负责采购、组导处;基建科、副食土产经营管理处;
杨晨光:负责领导“肃反、审干”工作;
王培训:负责办公室、计划供应处、物价,加工企业,运输科,私改办公室,生产资料,日用杂品经营管理处;
郑力行;除领导合作干校全面工作外,负责干部处。
1956年6月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选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召开的第一届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代表。
1956年6月27日 省商业厅、省供销社联合通知:蛋类仍划归供销合作社经营。
1956年7月1日 全省供销社系统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商品“三定”(定位、定量、定额)和用对帐单代替金额帐的办法。
1956年7月3日 中供云南省委通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日会议批准。李文焕、顾耀宗任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1956年7月21日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代表团长、省社主任孙振华、副团长省组导处处长吴树森率团赴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孙振华、玉溪县第二区供销社主任李平,在会上被选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曲靖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张朝龙当选为候补委员。
1958年8月11日 省商业厅发出《关于商业厅、服务厅、供销社合并成立商业厅的通知》。
1959年7月4日 省人事局通知,经国务院1959年6月19日第90次会议通过:孙振华、顾耀宗任云南省商业厅副厅长。
1960年8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小业主、小商贩股息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目前许多小业主、小商贩纷纷要求领股息和补发股息,因此对于过渡国营的,下放公社的或仍在搞合作的,都应该一律发给他们股息;过去未发的也要进行补发。
1960年11月3日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指出:“在农村里,应该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集市贸易,便利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社员交换和调剂自己生产的商品,活跃农村经济。除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只许卖给国家收购机关外,其他农产品和副产品,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交售任务后,都可以拿到集市上进行交易。”我省各地亦按此规定逐步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农村经济逐步活跃起来。
1961年2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决定:省商业厅党组由10人组成。刘华任书记、孙振华任副书记。顾耀宗、刘长武、宋明斋、章义德、刘复汉、李庚士、胡黎明、石林为党组成员。
1961年7月29日 省供销社发出《关于恢复省供销合作社的通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指示,省供销合作社于7月27日与省商业厅分开办公。并于8月1日正式启用印鉴。省社下设:办公室、人事、计划统计、物价、组导、加工企业、供应9个处室。办公地地址:昆明市近西路(即东风西路26号)。9月6日,省委又批转省委财贸部《关于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报告》,要求全省恢复供销社的工作在9月底前基本结束,以适应旺季工作的需要,通知明确供销合作社是集体商业组织。
1961年10月26日 中共云南省委通知:7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孙振华任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省商业厅副厅长职务。
1961年12月21日 省供销社向省人民委员会上报成立4个业务经理部:农业生产资料、土产、经济作物、副食杂品。
1961年12月25日 全省内地13个专、州、市有12个恢复建立了供销合作办事处(社),100个县(区)中恢复建立了县供销社93个;982个中心商店中恢复建立了基层供销社894个;5875个购销店中有818个建立了店务管理委员会。
1962年4月9日 省供销社下发土产废旧物资、农业生产资料、经济作物、副食果品、日用杂品5个直属经理部的经营范围和品种目录。
1962年8月29日 中共云南省委通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刘世杰任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孙振华任省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免去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父亲1952-1962年的10年间,正是他年富力强,精力最充沛的时期,他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省供销合作社的创立、建设、发展事业中,兢兢业业,尽心竭力的为祖国的和平建设努力工作。期间1956年底至1959年,近3年时间到北京中央党校学习,提高了政治及专业水平。父亲从北京带回成套的马恩列斯著作,除繁重的工作之外,业余时间大多用于学习提高,他总觉得自己只是高小毕业,只有努力学习,认真实践,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负于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