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真理的共产党员(文/沈英 闫刚)

闫庆江 发表于2017-06-16 00:16:46

1960年4月,原云南省委第一书记谢富治点名批判闫罗“右倾”,并指出闫罗不能当个旧市委书记。后由省委工作组刘林元、张曙光同志任正副组长,在开远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对闫罗进行大会批判、小会斗争。不仅戴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而且上串下连打成反党集团被称为“小彭德怀”。

1961年6月1日,在“停职反省”期间,闫罗先后两次向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同志和中共云南省委写信申诉。

1962年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同志、孙雨亭同志提出:为闫罗平反。又由省委纪委书记刘林元同志、组织部部长张曙光同志先后三下红河州委、个旧市委,终于说服州委、市委的一些领导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为闫罗彻底甄别平反,恢复原职。

1965年5月22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闫罗任省公安厅劳改局局长。重返公安岗位后,他心情舒畅、本想积极工作,为党为国家多做贡献。但万万想不到1966年5月,省公安厅政治部却炮制出“老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黑材料,公安厅大院顿时燃起揪斗右倾机会主义分子闫罗的大字报。当时主管公安厅劳改局的刘明辉同志和公安厅长荆克州同志,又作出停职反省,把正在风鸣煤矿搞调查研究的闫罗,调回昆明交待问题、审查批判。

“文化大革命”中,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谢富治提出“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其在云南的代理人谭甫仁大搞“划线站队”,全面否定监狱劳改工作的伟大成就,监狱劳改工作的方针、政策被践踏,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被废除。1968年11月至1970年5月,“羊街学习班”大批监狱领导干部和干警受到迫害和摧残。

闫罗身为省革命委员会委员、生产指挥部文卫组副组长、劳改局长,对此深恶痛绝。他写信给“羊街学习班”的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奋笔评说,疾书反对“划线站队”。

在七次全会上闫罗所写的信件被谭甫仁点名 “一顶二拖三反扑” , 成为 “反革命信件”。之后他被审查关押,以“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现形反革命分子”以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被残酷迫害达六年九个月,其中被逮捕入狱两年四个月之久,使他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在文革中,“老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一直是戴在他头上的“光环” 。我们这些亲属也被株连。

1968年7月28日,公安厅的造反派专程到北京张贴大字报,仍以“老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对闫罗任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委员。

1988年12月24日,云南省委批复云南省公安厅党组《对闫罗同志平反的报告》,闫罗彻底平反。

闫罗的蒙冤与平反,证明我们伟大、英明的中国共产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纠正历史上出现过的错误。这是为多次事实所证明的。

闫罗是一个宽厚善良、不计名利、并在逆境中能不屈不饶、忍辱负重的人,他能团结那些曾反对自己反对错了的同志一道工作。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长期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所以对同志的打击都是来自革命阵营内部。

闫罗十四岁参加革命,五十七年的革命生涯中,前后有十年被审查关押。而这正是他年富力强、精力充沛、为党工作的大好年华,均被折腾殆尽。

粟裕大将的夫人楚青同志曾在《慰英灵》一文中说:“国民党的牢好坐,共产党的牢难坐。”因为坐国民党的牢,是光荣的、有准备的,而坐共产党的牢,则是委屈的、难耐的。又说:“错误路线下遭到的打击易平反;正确路线下遭到的打击反而更难于平反。”这实是一个反映在政治斗争中的辩证法。常言道:“是非功过任凭后人评说。”闫罗是一个敢言之人,又存善良之心,他忠实、积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第一生命。他为坚持真理,而付出代价是他和他的亲人所难以承受的。

闫罗蒙冤十载,他的悲剧反映着历史、社会、人际、人性等诸多方面。

闫罗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党和人民的悲剧。难道不是吗?

他在个旧市工作期间,被执行左倾错误路线的人残酷批斗,无情打击,扣上“右倾”和反党反社会主义帽子,他不顾个人安危,坚持党的正确方针,向党中央写信,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坚贞不屈的高风亮节。

今天,我们把当年闫罗这封客观求实,情真意切的信,原文公布,旨在还原历史,总结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小平同志;

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处:

开远市委扩大会议,由省委常委刘林元,组织部副部长张曙光在场主持会议,历时七天,这是大会对我斗争的第一阶段,在这次会议上,指出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主要事实。

一、在自留地问题上,“有一套政治反党纲领”。我在开远县委四级干部会议上讲,自留地应放回农户,不应全部收回。下放对调动社员参加集体生产有好处,既有利于发展集体生产,又有利于群众生活。因此我提出下放要快一些(限期在1959年8月底);下放要好一些(尽可能归回原有的自留地);下放要多一些(不得低于规定3%)要近一些,便于群众种植。

检查起来,我当时的出发点,只认为这是中央主张的好事,好政策,群众热烈拥护,而只有部分干部怕被反右,不敢或不肯放回群众的自留地。当时,全市有100万亩土地,到1960年2月统计,农民的自留地面积27000亩,不到省委规定3%的要求,至于个别农户超过标准,自开荒地多一些,那是极少数,没有代表性。

二、在发展生猪问题上,“走资本主义道路”。我在具体贯彻执行省地委关于生猪下放指示中,开过一次电话会议,当时我强调过下放,说过社员私人养猪的好处。到1960年3月检查发现有个别农户私养生猪过多的现象,但全市集体和私人养猪增长20%,1959年私养比只占52%,要按照地委指示下放70%的要求,我市不是下放过头的问题,而是没有完成任务。

三、在调整社队规模问题上,“破坏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实际上是反对人民公社化”。在调整社队规模工作中,我具体执行这个政策,将全市1958年公社化时建立12个公社,平均每社四万人感到大不利领导,先后调整为18个公社,平均每社两万人。管理区,由原来196个,调整为198个,生产队由1338个调整为1517个。这些调整都是组织批准,由下而上讨论,分级批准的。当时我的出发点,认为从实际出发,便利领导、便利生产、便利群众生活,调整小一点好。关于两个联社,我感到不好办,谢政委(谢富治)在开远检查工作时,我主动向谢政委反映恢复原来的县好。

四、在粮食分配问题上,“取消管理区统一分配的原则”。我在粮食分配问题上提出过,社员口粮一次落实到生产队,由队务委员会统一管,食堂十天领一次粮。当时粮食问题比较紧张,我认为社员口粮一次放到生产队,既有利于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安定群众情绪,加强队的责任心,同时可以切实做到节约用粮的目的。至于粮食分配,我市基本上是按管理区为统一核算单位分配的,市委关于粮食分配拟定过四个文件可以作证。

    五、反对“农村食堂化”。全市自1958年以来,先后成立农村食堂1600个,1959年7月检查跨掉几十个食堂,当时我说过;这样多食堂跨个把,有什么可怕,有的食堂办得那样糟,就跨掉一些食堂,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我当时言下之意,是要把食堂办好,对那些办得很坏的食堂不满意,实际上全市食堂大部分都保留下来了。

六、反对“大战钢铁群众运动”。1958年大战钢铁运动,我是一个积极组织者,又是一个积极参加者。我领导工人农民在鸡街,兴建一座小“九五四”炼铁厂,在突击兴建中,我不分昼夜的忙碌,终于保证全市第一个小高炉首先投产出铁,向指挥部报捷,请向当事人核实。1958年11月我去蒙自县,在一次会议上,我批评县委书记石兰毓同志“你鼓起肚子冲胖子”。当时因为他在搞放卫星,1500个小土炉生火放卫星,拆几百户民房的木材、牛车、家具。有一土炉不放矿石,只放柴火空烧起来,当时我有些气愤,态度也不好,但这绝不是反对大战钢铁运动。

七、反对“大跃进、先进指标”。1959年我在开远县委干部会议上讲:1959年包干指标如何落实的问题,我就说开远县委提出亩产5000斤(标语牌子)这是吹牛,虽然我说话的场合不当,但根本不是反对大跃进先进指标。

八、反对“大种双季稻”。1959年我市种双季稻任务四万亩,为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先后撒秧苗18000亩,用种子180万斤,用劳动工日20万个,社员有的在秧田边上建造烧水温秧,有的社员睡在田边吃在田边,最后我们只保活2000亩,损失是惨重的。群众向我们提了不少意见,当时我严厉的批评县委书记陈焕亭同志办了一件最大的坏事,1960年再不上当了。我的用意不是反对种双季稻,而是要接受教训,1960年不能再盲目乱干。

九、拟草《布告》九条问题,是“反党的行动纲领”。1959年7月,为了贯彻执行省委指标,用布告形式公布一些具体政策,我根据上级指示,拟定《布告》九条,内容是:提倡社员养家畜家禽;许可社员有自留地;开放农村初级市场;规定社员假日;归回社员零星林木;鼓励社员利用田边地脚种植瓜豆;这些规定对当时发展集体生产,便利群众生活都是十分需要的。

十、把国营农场下放给人民公社领导是“破坏全民所有制经济”。1958年9月,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大屯农场、大屯渔场、乍甸农场,他们也打起锣鼓,参加了人民公社。这些农场都比较小,党领导关系在人民公社建立起来先后都交给人民公社党委领导,实际交给公社党委领导各农场在1959年都得到发展。领导关系下放不是所有制下放。

十一、指责我存款,家庭养鸡养兔,“发展资本主义”。我参加革命以来省吃俭用,1400元被我爱人长期存入银行,我母亲和我弟弟在家养了几只兔子,孵出一窝小鸡,这难道都是发展资本主义吗?

十二、向国营厂矿、国家机关“发起攻击、搞资本主义倒算”。我市一平二调是严重的,为了贯彻执行省委清退一平二调农民物资,1959年7月我提出:凡是一平二调农民的物资要坚决清算、彻底清算,迅速的退,实际上我市清算一平二调农民的物资搞得非常马虎,哪里有什么过分!

十三、我分管的农业由于执行一套“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农业生产搞得十分落后”。我个人落后,工作也落后。但个旧市农业生产在1958年大跃进的基础上,1959年粮食增产,比1958年增长28%;农副业总产值增长20%;商品蔬菜产量增长两倍;花生增长50%;甘蔗增长11%;给国家提供7000万斤公余粮,比1958年入库公余粮增加一倍。商品猪四万头,花生500万斤,糖700万斤。事实说明1959年个旧市郊区农村的农业生产也在大跃进。

在这次会议上指出我反对工农业并举,破坏工农联盟,其主要事实:

一、“破坏阻挠向工业城市调入农业上的劳动力。”市农业战线上劳动力,有十五万个左右,1958年调出农业劳动力两万人到城市搞工业生产。1959年又调出6千个劳动力到工业战线,1960年计划调6千。

由于农业生产战线上劳动力大批不断调出,这就必然影响农业生产。郊区人民公社因为强劳动力调出农业生产出现瘫痪现象,农田地大片荒芜。我当时虽然屡次反对,但没有人支持,反而说我破坏工业生产。

二、“反对建设社会主义高速发展,破坏阻挠城市、工矿、交通基本建设占用土地。”“反对调拨土地给工矿企业、国家机关、学校、搞农副业生产。”我对城市工矿、交通基建占用土地过多、过早。要占好地和无理大量调拨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土地给工厂、矿山、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学校大搞农业生产,曾提出过抗议,并正式向上级写过报告(请示报告),要求支持我的建议,禁止过多、过早占用土地,占用好地,但用意也不是反对工业建设,而是要求搞基建要爱护土地,不要浪费土地,但我的请示报告被扣压了。

三、“反对市委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统一使用水利建设方针。”实际上“五统一”的方针是行不通的,要执行这个方针。首先,影响农业上的水利化速度.1958年至1959年水利建设任务15000万方,但工业用水占8000万方,城市用水量也很大,余下的为农业用水。

其次,是影响了农业生产。要完成15000万方蓄水量的水利工程任务,要从农业战线上抽调40—60%的劳动力,留在农业生产战线上的劳动力都是一些老、弱、残,根本支持不住农业生产的局面。

再次,是工业用水量大,城市用水量也不少,全部占用农业生产上劳动力和农业水利建设的物资,农民群众有意见,农村干部也有意见,这就违背等价交换的原则。

我针对这种具体情况,提出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分别施工的原则。城市用水、工业用水、由国家投、工业投资。农业用水由农业投资。实际上经过修改,对水利建设推动很大。

四、“破坏工农联盟。”1959年6月,云锡机厂行政科长某某殴打公社社员,不许社员入厂厕所挖粪水,并没收社员粪桶,当时我有些气愤,要处理这个干部,要市监委去检查。这能是破坏工农联盟吗?!

五、“鼓励农民闹事。”1959年7月1日下午,有鄢棚生产队两个农民社员扛着板锄来市委机关报告,他们用的水沟,被云南锡业公司新冠选厂挖断了,他们现在没有水用。我当时表示同意他们挖回来,批评工业单位这样不对,实际上也没有闹什么事。

六、“破坏市委郊区农业生产,粮、猪、菜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我当时提出的口号是:能抓住粮食就等于抓到一切,虽然有片面性,偏重粮食生产。但我对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对发展蔬菜生产想办法,尽了最大的努力。1956年全市种植商品菜2785亩,产量1584万斤,当时城市人口12万,自给率达46%;1957年种植3553亩,产量1900万斤,当时城市人口13万人,自给率达51.4%;1958年种植8994亩,产量4500万斤,城市人口15万人,自给率74.3%;1959年种植15260亩,产量14000万斤,基本上自给。

    七、“反对市委农业生产为工矿服务的方针。”1959年8月,市委财贸部拟定一个报告,提到郊区农业生产一定要为工矿城市服务的方针,交给我审查,我把这个方针划掉了,我当时认为提出这样的一个方针不妥当。

会议上指出我以左的面目出现,收回自留地,取消初级市场,收回社员私人养的猪。其事实是:1960年2月27日,地委分管农业生产的书记王琴同志从省委开会回来,传达省委指示,改造落后地区的经验。在场人有开远县委书记陈焕亭,市委农村工作部李平同志做记录。

王琴指出:个旧市开远公社新安所公社为落后社,市委组织力量改造,办法可吸取建水曲江的经验。具体步骤,先夺取政权,收回自留地,取消初级市场,收回社员私养猪。

我在执行具体措施的试点是:自留地“几收几不收”。超过标准的收,没有超过的不收,大块地收,小块地不收。私人养猪五头,不得多养影响集体生产,不得占用集体的饲料,不得占用集体的劳动力。初级市场提出五条办法,加强立法,取缔黑市,打击奸商。

开远市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事实,我曾当场提出否定意见,但大会在总结时和省委常委刘林元主席在大会上总结仍然说,我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批评我指责我不承认是狡辩,只能是继续反党,自走绝路。

开远扩大会议以后,我思想斗争十分激烈,要是承认吧,根本没有的事,没有的想法,只有被冤枉,要是不承认吧,大会上已做了总结,省委监委书记刘林元同志已下定语。剧烈的思想斗争在我思想上翻来覆去的进行着,一天两天过去了。

1960年4月15日,我想既然大会上已做结论,省委的负责人已下结论,我再不承认只能是态度恶劣,还是暂时承认下来,于是决定按照会议上所指示的材料,做书面检讨,把反党反社会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帽子承认下来。

我满以为做个检讨,把所有的批判承认下来,组织上给予一个处分,事情就算完结了吧?!其实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开远会议后,在省委组织部张曙光副部长的主持下,根据其主观上的框框,既然政治上反党,组织上必然反党,凡组织上反党,就必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反党活动。因此,副部长张曙光组织了专案组,在我的宿舍门前设立秘密的观察哨,出入有跟踪,封锁通讯,检查我的一切信件,检查我的物件,大搞起专案来了。

1960年4月19日,市委书记段惠卿,市长苗方两人要我交代反党集团名单,当时我一再声明,根本没有什么反党组织集团名单,要我交代对一些同志、干部的看法那是可以的。

1960年5月6日,段惠卿亲自个别同我交谈,要我交代反党集团的组织和名单,当时我拒绝回答。

1960年7月3日,对我开展了大会斗争的第二阶段,市委在大屯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历时十天,会议重点是攻反党组织集团和名单。

一、会议上指出:市委第一书记林亮是反党集团的靠山和领导人,苏音是反党集团的同谋者,市委组织部长李旭光,农村工作部长李文林、邓学元、董海应,科长孙合帮,宣传部副部长张宏鼎,科长谢明,老厂党委书记吕铭,开远县党委书记苏现,公社党委书记张辉,闵顺昌、暴更生、徐雄武、李崇荣、许明、邢子勤这些人为反党集团的骨干。

一般干部杨树伯二十余人为反党集团的爪牙,地富反坏右五类为反党集团的基础(张曙光大会上讲的原话)。把平时来往的上下级关系、同志、同事关系、工作和朋友关系、社会和亲戚关系一律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组织关系和组织活动。

二、指出既然要反党也必然有一个反党基地,火箭人民公社和市委农村工作部就被指定为反党基地。

三、指出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市委集体领导,个人自己决定干部300个。事实是这样的:1958年9月,市大搞人民公社化,各公社干部配备都是由下而上经过区委县委讨论决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我同意,再通知“社代会”和社党代会议选举,然后报市委常委讨论决定,另外有些干部属区委县委管的,也报市委讨论决定。这些干部市委常委又不开会研究,委托市委组织部审查我同意,也就通知了。也有些属市委管的干部,因工作需要及时宣布到职,然后交市委常委补批。

市委五个书记九个常委,只有我一个人分管农业生产,但凡带有农字的事情都全部推给我负责,市委1958年至1959年工业生产任务重,工作又多,市委极少过问农业生产方面的事情,而农业生产任务也繁重,问题也多,有些工作虽然市委常委没有正式讨论,但个别也交谈商讨过,意见统一就去干了。这也不能说是破坏民主集中制。

四、反对市委第二书记段惠卿,说我攻击他。我说过:段只管工业不问农业死活,只要粮食,只要农村劳动力,不管农业生产上的问题和困难。这些话我说过,在会议上也说过,这能算是攻击吗?能算反对吗?

五、反对省委、地委。我在开远市委扩大会议上顶过刘林元,这就是反对省委吗?对地委要调市委拖拉机和干部也提过意见。下级对上级提个意见就是反对上级吗?

大屯市委四级干部会议,我先后检讨五次之多,但都过不了关。7月5日,我向市委苗方同志声明过,我没有什么反党集团名单可以交代的了,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指责,不老实、狡辩。

7月13日,省委组织部张曙光副部长在大会上公开指点:“凡是政治上反党,组织上就必然反党,凡是组织上反党,就必然有目的的反党。”张指出:“闫罗所以态度强硬是因为他上有靠山,下有基础,现在靠山已打倒,基础也已打倒,闫再不承认就无办法掩盖了。”

这样一来,逼迫我不得不走暂时全部承认下来的道路。我想了又想,既然已承认政治上反党,不承认组织上反党输理,既然省委张副部长已指点,林亮是反党集团的头子,苏音是反党集团的同谋,李旭光、李文林是反党集团的骨干,地富反坏右是反党的基础,还要有一些反党的爪牙,紧跟着张副部长的指点,在会议的有关人员纷纷起来坦白,表示同我划清界限。这时对我的压力更大,对我的追逼也更加厉害了。

摆在我面前的道路没有别的,只有按照上级的指点承认下来。于是我决定暂时全部承认下来,从此以后他们要什么我就给什么,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为了满足张副部长的需要,我还额外多加些材料,这样一来他们都很满意。

但事后,我在1960年7月18日有计划的来“翻案”。我向地委申诉,否定“大屯会议”所搞的骗局,(有原信可查)。当然,我这种反击否定是无效的,他们很不高兴,我也不知道这样会引起更多的麻烦。第二天市委派苗方同我交谈,气势汹汹的像要打我一场的样子,接着又组织第三阶段的大会斗争。

1960年7月2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开展斗争,7月22日,市委召开市级机关干部大会斗争五天,7月26日,苗方代表市委扩大会总结,毫无根据的肯定一些假事实,戴上一些空头的政治帽子。

我这里必须庄严的声明:对我批判的这些结论是无效的,我永远也不会接受的!

我为了不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和统治,为了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欺压,我十四岁就离开父母,告别了乡亲,投入革命队伍,经历八年抗日战争,三年国内革命战争,我身负六处弹伤,折骨流血,死而返生,是为了亲爱的党和社会主义。

在革命斗争最困难,最危险的日子里,1941年至1942年,我积极工作、战斗,被评为部队模范青年队长;1946年至1947年,当国民党大举进攻解放区紧张时期,由于我积极工作被评为“立功英雄”。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党和社会主义!

1949年全国解放,我进军西南重庆,当公开敌人消灭了,我由二野调到西南公安部,脱下军装,穿上便衣,又投入隐蔽战线和没有拿枪的敌人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一鼓作气干了五年之久。这是为了什么?还是为了亲爱的党和社会主义!

西南大区撤销时,我自报奋勇,到边疆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我分配来云南锡业公司工作,仍然是积极为党的事业,为我的理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忘我的工作斗争!

1958年大跃进以来,市委分工我管农业,面对这一新任务,我长期在部队和公安机关工作,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但我没有推辞党组织分配给我的任务,积极钻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1958年以来,我的肠胃病不断发作,身瘦如柴,但我一直带病坚持工作,积极忘我劳动,别人批判我积极搞资本主义?这使我伤心暴肺!

一个穷孩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个被地主欺压的孩子,一个受尽旧社会苦的孩子,在党的长期培养和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我,难道现在就能忘恩负义了吗!?对于那些有血海深仇的剥削阶级的老爷们,我就认敌为亲了吗!?

想起当日甜,回顾往日苦,旧社会的穷日子,讨饭为生的苦头,我还没有过够吗?“三面红旗”给劳动人民带来的光明幸福,给国家带来的繁荣富强,我是热烈拥护的。但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口口声声骂我反党反社会主义?!

这比万把钢刀刺入我的心房还难过,我当然要暴躁如雷啦!把我的正直反映客观情况都污蔑为态度恶劣,把是都说成非,这行吗?

对我开展斗争的方法,不仅是非同志式的,而且也是非人道的。

“大屯会议”上为了追逼反党集团组织名单,实际上把我关押十多天,并用游街示众、殴打、威胁,在热天斗争不许饮水,要站起来低头认罪等手段。

这样的斗争比左倾路线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还恼火,我入党二十余年,从没有见过党内思想斗争采取这样的方式。

最后我恳求党组织派人查证事实真相,给有关同志作出结论。

共产党员闫四维1961年6月1日于个旧市

(撰文与整理:沈英、闫罗之弟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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