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总局成立之后,经过对原警察队伍初步的整顿、改组,这支队伍已置于我党的掌握之中。但是,当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现有的警察人员虽经过较大的更换,但在思想、作风、军事、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诸方面,与人民警察宗旨所要求的还相差很远。
要完成党交给我们的艰巨任务,就必须使这支警察队伍来个全面的、根本的转变。
第一, 健全党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教育。
1945年11月下旬,成立了中共大连公安总局党总支。韩光同志为书记,王华同志为副书记。当时总局领导加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七八个党员。总支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扩大党员队伍,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
1946年2月,成立了总局党委,党委书记是宋光同志。党委成立后,随着各区、县局的整顿、改组工作的先后完成和党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又先后成立了各局的党支部,人数较少的先成立党小组。这样逐步健全了党的组织。当时多数党员是从各解放区来的。各级党组织建立后,从警察中发展了一批又一批新党员,使党员队伍不断扩大。
为加强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到1946年底共举办了3期党员训练班,参加人员除了党员还有党的发展对象。由王华同志(组织科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党员学习的教材,多是宋光同志根据八路军党员教育材料,结合当时的形势、任务改编的。主要内容有:形势教育、阶级教育、党的奋斗目标的教育和我党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基本是由我、宋光、周光、池精武等同志授课。通过教育,党员的奋斗目标更加明确了,政治思想水平有了提高,革命事业心更强了。
第二, 加强警察业务和军事、政治的训练。
当时的公安总局,不仅担负着维护当地社会治安、打击敌特的任务,还有支援前线兵员及各种军用物资的任务。我们除了抓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外,就是搞自身的业务训练、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整个训练、教育时间平均每周约进行2~3天。手枪队的时间充足一些,每周可搞3~4天。并视情增减。
公安、警察的业务训练,主要有刑侦、破案、交通、消防、户籍管理和防范敌特等方面的科目。教材的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我军保卫工作方面的;二是苏联警察及其宪兵方面的;三是其他国家警察方面的,如日本、英国、美国、法国的。除此也有国民党的。对上述材料,我们是本着为我所用去进行参考及选择的。后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了自己的经验,并写出了自己的警察教材。经过业务训练,使我们的警察更加聪明起来,工作也更有条理了。治安工作得到加强,社会秩序日益好转。
军事训练基本是以各单位集中训练的形式,按照八路军正规训练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的。主要科目有:步兵的基本动作,如各种步法、队形变换等;三大技术——射击、刺杀、投弹;战斗队形、战斗动作及连、排战斗演习等。也有水上、巷战科目。根据科目,训练分别在室内、室外和野外进行,有白天进行的,也有夜间进行的。训练中,警官、警士的热情很高,都肯下功夫,掌握了不少军事本领。
政治教育,主要以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为前提,以为人民服务为一贯方针,以推翻国民党政权为当前任务。主要内容是:以为人民服务的教育为中心,进行我党我军的传统和作风教育、政策教育、阶级教育(主要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动本质)、国内外形势及我各解放区的形势教育;再就是平时警民关系、防奸保密的教育。
在政治教育之初,我们就明确提出并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并确定了“人民是警察的主人,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具体实行这一方针,颁布了“为人民服务十二条”。公安总局还举行了总宣誓典礼(1946年1月14日大连《人民呼声》报第28期报道了这条消息)。全体警士们对自己、对人民群众都有了新的认识。
第三, 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
随着警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总局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工作、会议、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党委(支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规定:每月召开1次总局和分局的正副局长会议,汇报每月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某些重要问题。那时会开得利索,有什么事定得也快,定了就干,解决问题也快。为使警察养成令行禁止的好作风,总局还颁布了“八大纪律十项要求”,经常进行纪律大检查,全体人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违犯纪律的现象越来越少。
第四,建警初期的干部来源与作用。
警察总局的组建至整顿、改编警察队伍这段时间,最主要、最急需的就是干部。因大连刚解放不久,原警察局中还没有几个我们党的干部,这样,组建我们自己的警察机构,只能靠各地派干部。到1946年4月份统计,给总局派来的干部就有85人,而且都是从部队来的同志。除几名团级干部外,多是营、连、排级干部,也有少数战士(后来提为干部)。以后又来一些,再加上少数地方干部,总共有100余名干部。这就是当时总局的骨干力量。派到大连的干部,除辽东军区派来的一大批(30多人)外,以后均是陆陆续续来的。大部分是从华东、山东部队来的。华东主要是新四军的干部。如果当时没有这些四面八方来的干部,要那么快地掌握警察大权,又能顺利地整顿警察队伍,是相当困难的。
这些同志走上警察工作岗位之后,仍然保持和发扬了我军的好传统、好作风。在艰苦奋斗、联系群众、以身作则等各方面都起着模范作用。他们虽都是外地来的干部,但都能与本地的警官、警士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在警察中有很高的威信。
在干部的来源上,外地派来的干部自然是有限的、应急的,但以后的情况就越来越好了。我们全面掌握警察后,总局自己可以培养干部了,同时还有当地工会组织给我们输送干部。这自然是产生干部最基本的基地。我们通过举办党员(包括党的发展对象)训练班,开办警官学校以及在平时工作中培养,使警察的干部队伍不断地发展壮大。
(原题目:《特殊的战斗——回忆大连解放初期的公安工作》 作者:赵杰)